法律分析:可以投诉到消费者协会或者起诉至法院,法院作为消费者民事权利的最后保障,当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起诉相关侵权主体,以达到维权目的。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健身房欺诈消费者,可以向健身房的管理方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健身房能满足赔偿的要求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建议拨打12315投诉解决,或到当地工商局投诉,如果当地工商局解决不满意,建议到法院起诉。
一、起诉健身房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以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2、当事人也可以向所在地的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
3、准备起诉方身份证复印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消费者维权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办卡时如发现商家售卡不退的情况,可以向商家提出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商家交涉,协商不成,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协投诉,避免合法权益受损。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健身卡不能退卡的约定不属免责条款,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不属于特殊商品和服务,应遵循“经营者应当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这一规则。且因个人健身涉及到人身权利,根据此类合同性质,不属于可以强制履行的合同。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形成的健身服务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属于可以强制继续履行的合同;健身退款并不是一条打不破的“铁律”,即使与健身房签订协议中标明“不得退卡”、“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等类似条款,该条款应认定无效。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健身房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
购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健身卡不予退卡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1、首先是健身房打扰到你休息,可以拨打环保局投诉扰民。
2、其次是健身房欺诈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投诉或者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3、最后当地工商局解决不满意,可以上法院。健身房起源于欧洲,在欧美等发达的西方国家,健身已经不再是追求时尚,更重要的是获得健康,已逐渐的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成为生活必需。
法律分析:可以找消费者协会进行维权。只要还没有接受服务就可以要求其退款。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健身房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假如已经使用一段时间了再退就要协商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相关规定可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健身房跑路投诉方法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部门投诉反映;
2、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媒体反映,请求媒体出面报道调解退款事宜;
3、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解决,消费者可以搜集相应证据及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商家退还剩余未消费金额。
健身房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诈骗罪的具体处罚如下: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诈骗罪的条件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
3、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综上所述,健身房跑路了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部门投诉反映,还可以向当地媒体反映,请求媒体出面报道调解退款事宜,一般健身房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法定执法部门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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