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跑路了消费者怎么办

健身房跑路了消费者怎么办,第1张

健身房跑路了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部门投诉反应;

2、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媒体反映,请求媒体出面报道调解退款事宜;

3、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解决,消费者可以搜集相应证据及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商家退还剩余未消费金额。

 一、健身房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诈骗罪的具体处罚如下: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构成诈骗罪的条件有: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

3、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总之,健身房跑路了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部门投诉反应,还可以向当地媒体反映,请求媒体出面报道调解退款事宜,一般健身房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近,小区附近的一家健身会所濒临破产,由于资金链断裂,对内无法支付员工工资,对外连最基本的水电费也交不起,可谓是内外交困、千疮百孔。本着逐利的天性,商人从来都不是慈善家,我想这家会所的老板也不例外,跑路是迟早的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个人认为,会员当提前预防,不要等到人去楼空,再四处求告。“Heaven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 ”那么,会员当如何理性维权呢?

在回答举措前,有必要脑补有关的法律知识。

(1)会员与会所签订的入会协议,属于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协议中仅规定了“会员的义务”、“免责条款”,完全不见会所的义务。其中,还有“开卡后不得退换”的霸王条款。所以,从一开始,会员与会所的合同行为,就没有建立在双方权利义务相平衡的基础上,会员对会所没有任何控制能力。

(2)监管是否有缺失?早在2012年,商务部就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要求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就应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缴纳保证金。不过该办法仅适用于零售、住宿、餐饮和居民服务业这4个行业。其他的,比如体育健身行业或非规模企业发放的预付卡,就不在监管范围内。看来,健身行业的监管还是有缺位的,如果健身会所也要求事先备案,缴纳保证金的话,老板也不敢动不动跑路了。

(3)收取预付款有无法律依据?会员长则办的五年卡,短则办的三年卡,费用也在三五千不等,此种方式有别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经营者向消费者提前收取了长时段的服务费,缺乏正当性。无论《民法通则》、《合同法》,还是其他的法律,都只有定金的规定,而没有关于预付款的规定,唯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以及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由此可见,会所一次性收取几年的会费确有法律依据,但也恰恰给了会员要求退会费、利息和合理费用的法律保障。

回归正题,怎样维权?

(1)保持理性。个人认为,这个要求对会员有点高,如果真是一个理性的人,估计就不会听会所的忽悠办卡了。

(2)尽快成立维权会,选举出代表,维护全部会员的利益。目前为止,会所并未向所有会员正式告知实情,部分不常锻炼的人并不知情。第一,应要求会所向所有会员群发短信,郑重声明;第二,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举出维权会代表;第三,维权代表应立即接管会员资料(包括会员册、电脑数据资料)、账簿和所有健身设备;第四,维权会应确定以退卡为谈判底线,与会所老板谈判,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变相跑路;第五,谈判一旦破裂,准备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被转移。当然,会所性质是分公司的话,应当将总公司作为被告,因为分公司不适格。同理,分公司的依附性,决定了会员也可以找总公司退钱;第六,建议大家读《乌合之众》这本书,提高维权战斗力。

(3)不要相信消协,12345比较管用。消协只是工商局下属的一个科,对于投诉都是调解,协调来协调去,人早就跑了。12345市长热线会优先处理,打的人多了,也自然会引起重视。

(4)由于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可以向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帮助维权,这个是免费的。

(5)适当借助媒体监督,包括自媒体。当然,会员不是为了抹黑、诋毁会所,目的是利用媒体进行必要的曝光和监督,防止老板跑路。

(6)公安是我们的守护神,收集好资料,到派出所登记、报案,派出所必要时会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

当然,文末还是要重复那句话,理性维权!

法律分析:

健身房跑路,可能涉及到诈骗行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只要诈骗数额到达3000元以上的,就达到立案标准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健身房跑路登报是为了指一些健身房因为财务问题、管理问题等原因突然停业跑路,导致会员不能继续使用付费的会员卡,或者不能享受之前购买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会员会通过登报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主要是通过公开的方式向社会表达自己的诉求,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和帮助。

序言:现在的健身市场不仅价格混乱,各种各样的私人教练也渐渐爆红。而很多在街头上派发传单的人也是比以前增加了不少。现在大部分健身房的教练都承担着销售业务,而销售的业绩也是直接影响教练的工资。

一、教练的门槛低

而现在教练的入行门槛也是非常低,甚至有一部分教练经过两三个月的培训就可以上岗了,有的教练可能一个月之前还是厨师,美发师,有的教练甚至是销售和街上发传单的,只要店里缺人就赶鸭子上架,进行简单的培训,就让他们换身衣服充当教练。曾经有一位健身房的经营者还曾自曝,一个健身房里有11个教练,只有4个人经过相对专业的培训,而其他人都是进行简单的培训后就直接上岗了,可以说真正专业的教练是非常少的,优质教练更是稀缺。

二、为了业绩

还有记者通过市场调查发现大量的教练培训机构费用达到了到2万元,集中培训,你一两个月就可以拿下资格证书,但是培训的质量却参差不齐,也有很多人透露说考的都是非常基本的健身知识,但是大部分人连及格都达不到,也是通过了非正当的手段才拿到了资格证书。而现在很多人去健身房锻炼的时候,有一部分人没有选择办健身卡,就变成了健身房里最不受欢迎的人。

三、虚假宣传

因为很多教练都是靠着私教才能提高收益率,所以不买会员,不买私教课,去到健身房后就会被轻视。而现在教练的门槛也越来越低,只想着让消费者办卡充会员,而却没有专业的实力去教,只是为了冲业绩。甚至有些行业搞虚假宣传,店内的实际情况并不像宣传资料上那么光鲜,而宣传纸上的效果都是从网上找的,让人进行了美化,从而诱导消费者办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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