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婚姻中吵架是不可避免的,即使是相敬如宾、相濡以沫的夫妻生活在一起,也总会有因为某些大大小小的事情意见不和的情况。有的情侣夫妻在争吵中感情越来越好,也有的情侣夫妻则是在争吵中分道扬镳。因为吵架分开的感情,很多都是冲动的。
01、吵架时提出分手、离婚理智吗?
吵架时提分手、离婚是真的想分开吗?

很多人一吵架,分手、离婚的话就脱口而出,他们也未必真的想要分开,只是被激怒以后,这种话几乎不假思索就提出来了,好像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从而忽略了矛盾的核心点和这句话对感情的杀伤力。
有一个女性读者,和老公结婚8年,一吵架就提出离婚。但是在日常中他们夫妻的感情稳定,她和老公是初恋,有多年的感情基础。
但是一到吵架,她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说出了很多伤人的话,离婚也常常挂在嘴边上。一旦情绪稳定后,又只字不提离婚的事情,若无其事地继续生活。
一开始,老公出于对她的了解,只当她是在气头上说了狠话。可是,一次两次,次次如此,老公也开始怀疑,她是不是真的不爱他,离婚这么严重的事情在她嘴里可以这么云淡风轻地说出来。
他相信自己仍旧是爱她的,也尝试过跟妻子沟通,但是妻子在愤怒时完全不管不顾。这让他无法接受,虽然妻子冷静下来后没有再提这件事,但它像一根刺一样扎在他心里。
一想到如果不离婚,往后一辈子只要发生争执就会被“离婚”威胁,他就觉得心累。
当妻子再一次提出离婚的时候,他没有像之前那样等妻子恢复冷静,而是说:“好啊,那就离婚吧。”然后两人就真的离婚了。
起初,他们或许都知道“离婚”只是情绪激动下的说辞,一方可能会因此而选择妥协。但随着次数越来越多,对方心里积攒的负面情绪越多,就会越来越认可这种话的“真实性”。
情侣、夫妻的感情再深,也经不起把“分手”“离婚”挂在嘴边上的伤害。
每对夫妻、恋人都会面临冲突,有人在冲突中化解了矛盾,也有人因为用伤人的方式赶走了伴侣,这一切都取决于我们心中处理冲突的模式,如果你在吵架时总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可以找心理咨询师聊聊,了解自己是如何思考的。
法律分析:可以到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会调解,能协商是最好的。相关法律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吵架三个月起诉离婚会不会判离还要结合吵架的情况及程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主观:
离家出走 分居 两年可以 起诉离婚 。法律规定公民下列不明满两年的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 离婚诉讼 的,应当准予 离婚 。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吵架可以作为 离婚 的理由吗 夫妻经常吵架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 婚姻法 》第三十二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实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 婚姻家庭 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 的。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 夫妻一方失踪,客观上已经不能够履行自己对家庭、对子女、对配偶的责任,维持这种婚姻关系对另一方已无实质意义。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对及时有效保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有其他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稳定家庭秩序与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6、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其他方法。确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除了上述5种具体情形外,婚姻 法规 定了弹性条款,即“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只有在一方出轨、重婚、 家暴 或者是犯罪等一方有过错的情形时,或者是双方分居满两年以上才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只有符合以上法定的情形的,法院才会准许离婚。 二、 家庭冷暴力 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吗 家庭冷暴力与一般的家庭暴力行为不同,一般的家庭暴力行为往往是身体暴力,给受害者的身体造成的伤害后果显而易见。但是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藏性的特点,而且更多的是对受害者的精神上加以折磨,并没有身体上的可见伤痕,也不能作伤情鉴定。而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的案件时,一般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标准,如果受害者以遭遇“家庭冷暴力”为由向 法院起诉离婚 ,称对方对自己感情冷漠、没有夫妻生活,会由于难以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方又不同意离婚而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最好能够选择 协议离婚 的方式,和平分手。 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家庭冷暴力的家庭,夫妻之间往往会在离婚的问题上产生很大的争议而无法协议离婚,所以遭遇家庭冷暴力的一方只能通过 诉讼 的方式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如果受害者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就要注意收集家庭冷暴力的 证据 。家庭冷暴力也是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而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只要受害者提供了能够证明家庭冷暴力确实存在,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法院是会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准予离婚的。此外,受害一方还可以以受到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请求 离婚损害赔偿 ,但也仍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婚内夫妻因为一些事情而吵架,其实是很常见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双方懂得适当的退让,这样才能让夫妻关系更加的稳定,而 家庭关系 也会因此变得更加和谐。但有些时候可能夫妻吵架的次数多了,于是就会萌生出离婚的念头,这样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往往是不会被判决离婚的。
男方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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