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女儿该和儿子争家产。因为民法典规定男性和女性具有同等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女儿和儿子可以争家产,有要求平分家产的权利。《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也就是说,如果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和父母一起生活,分配遗产时,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可以多分。《民法典》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也就是说,不管是儿子或者女儿有能力赡养父母,但不尽赡养义务,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如果女儿或者儿子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该予以照顾。比如说,如果女儿身体残疾无法劳动,家庭困难,即便已经佳人,在分遗产时,也应该对这个女儿照顾。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按照民法典的遗产继承编以及社会上的男女平等观念来说,出嫁女要分娘家人的家产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果出嫁女对于自己的父母照顾比较多,那就更有可能多分财产,这并不是什么奇怪之事。
很多人对于出嫁女都有一种偏执的概念,这种概念就是出嫁女不应该分娘家的财产,还有就是出嫁女也不能够获得自己原籍的承包土地。其实这种想法都是比较固执己见的,而且也不符合法律上的规定以及社会上的观念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保护每一个人的遗产继承权,社会则保护每一个人的平等发展权利。
一、从法律上:出嫁女有资格分家产,包括宅基地和承包土地
从法律上说,出嫁女肯定是有资格分家产的。按照我国民法典的遗产继承编,出嫁女其实也是娘家父母的女儿,这也就意味着在遗产继承的法定顺序里面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继承的前提下出嫁,女作为娘家父母的女儿是有资格分家产的,这也包括家里的宅基地和承包土地。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如果在夫家并没有获得承包土地,而且宅基地也没有分得,这时候出嫁女甚至可以在原籍的村子里获得宅基地和承包土地。
二、从社会上:男女平等观念也支撑这一点
从社会发展来看,目前社会正倡导男女平等,这也就意味着不管是出嫁女还是原籍女,其实都是一视同仁的。更何况对遗产的继承本身就是按照个人的贡献来算的,抛开刚才已经说过的法定继承不说,假如出嫁女出嫁之后仍然对自己的父母尽孝,而且极力照顾自己的父母付出了这么多,不可能一点家产都不要。我们总是把某些人按照圣人的标准来设计,这多少都是有一些不对的人,不仅是有感情和社会属性的动物,人也是有自己的个人需求的。
澳门赌王何鸿燊对原配一房不好,分配财产时倾向于其他几房夫人,这到底是真事,还是有人刻意引导的舆论呢?个人倾向于后者。
可以来回顾一下赌王何鸿燊这一辈子的传奇经历,他最开始的时候不过一个落魄少年,可以说最开始的发家致富,少不了原配妻子黎婉华的功劳。就算我们大家认为这个男人薄情寡性,对着陪他白手起家的妻子,总是不至于太过冷血的吧?
当年何鸿燊追求黎婉华的时候,也可以说是一段佳话,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但是大家所诟病的,无非是这么一个付出了一生的女人,最后却不得善终。何鸿燊一生享尽了荣华富贵,可以说是妻妾成群,子孙满堂,但是陪他走过最艰难道路的黎婉华,却因为车祸渡过了极其痛苦的下半生。甚至自己的爱子也遭遇了同样的事情,最终身体心理双重打击,郁郁而终。
我们不去探讨什么豪门恩怨,车祸是不是人为安排这种没有结论的事情。只是按照这种故事走向,赌王就算对原配感情不深厚,肯定也会觉得心存亏欠。所以在目前赌王的家产分配都还没有公布出来的时候,很多说何鸿燊亏待原配一房的消息,也许不过是有心人想在真真假假之中,让本来不确定的事情变成真的罢了。
黎婉华一生为赌王生下了四个儿女,其中长女何超英和长子何默光已经去世,还剩何超贤何超雄。何超贤就对着媒体表示过,她不相信父亲会什么都不留给自己。而且按照黎婉华去世之时,何鸿燊撑着病弱的身躯也要亲自为她操办葬礼的做法,他亏待原配子女这种事情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的。
不过,关于赌王家产的分配结果,毕竟都还只是传言。个人只能说更倾向于赌王会大致均分这个结果,可能会有一些受喜爱的后辈得到的多一些,但是应该不会特别亏待原配子女,毕竟这种做法听上去不太合情理。
首先,父母的财产父母是有处置权的,如果父母在世的时候处置的话,愿意给谁就给谁,这个法律不去限制必须给儿子还是儿女都需要给。
其次,如果老人在世的时候没有处置,但是如果希望去世后财产按照他们的意愿来进行分配的话,一般会立遗嘱,遗嘱也是随父母的意愿想给谁就给谁。
最后,如果老人生前没有处置财产,也没有立遗嘱,那么如果去世,遗产是要进行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法律规定所有的子女(包括非婚生,有抚养关系的子女)都享有继承权,都可以分遗产。尽赡养义务多的继承人可以主张多分遗产,但需要证据证明尽了义务,如果证明不了或者不主张多分的话,将平均分配。
另外,现在关于继承的问题已经不是像题主想的那样农村怎么样,城市怎么样。绝大多数地方都是公平分配的。分配给儿子的情况,是因为儿子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法律还规定所有的子女都有赡养义务呢,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尽赡养义务,有些地方女儿嫁出去后就再也不管父母了。所以权利和义务都是相对的,尽多大义务就享受多少权利,这其中不排除有的父母会存在偏心的情况。
以上。
我父母在2004年去世的我二十二岁,我妹才十二岁了,父母没留下一分钱,因为给父母看病办后事,我还借了不少,由于我妹年龄小,我和妹妹是同父异母。我从小跟奶奶长大,到十八才跟父亲。父亲生病的时候我要照顾父亲,还要上班,我的身体也不好了,去世后我看了两年,这两年还的上班,还要照顾好自己的妹妹,14年这拆迁,我妹还要了我85平方房,我很生气。在也不管她了。那时她还没结婚。我给父母养老了,又养活妹子十年,父亲生病借的钱还是我还的,父债子还,子为什么不成父业。我还养了异母的女儿十年。
儿、女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力,同时也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继承财产与赡养老人是两码事。有无继承财产与赡养老人毫无关系。如像现在的我,就是半毛财产没得到,也仍要赡养老人,这是义务。因为无论是儿是女,父母都是一样辛辛苦苦拉扯大的,所以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也都有继承财产的权力。
这个问题己经折磨我近三年多,我家因为嫁出去的女儿没有我家好,老妈因为牵挂她,要把我的一个大棚 给她,铁皮房,因为最近几年地皮增值,价值一直上涨,现在约值五十万左右。因为买地皮是跟我老婆后家买,当时只是赊买,现己付清,我妈一直跟我闹。如果不是我老婆后家,我家根本不会买得, 老人疼病都是大儿子出钱,我是小老儿子,我哥很照顾我,也很照顾她。她很不领情,认为别人的照顾都是天经地义,如果想要跟我分家产我想她也应该尽下义务。我提出给她十万块,老人和她都不得,家里有三个铺面,我又提议给她收一格房租,产权不给她,租金给她收到她老死,然后还给我的继承人。老人还是不得。一定要我的大棚。不管是家里还是大棚盖的时候她没出钱又没出力。
我妈很强势,年轻时苦下点钱,现在大儿子处处护着她。我想在这件事上我并没有错。我也是针锋相对。现在因为这事搞得家都不是家,都快把我搞疯了,真不知道要何时结束,我哥是照顾我的,但根本不听我解释,他在外面工作,就是想着我对老人不好,现在我们这里都说我不对,我想问她应不应该和我平分?
答案是肯定的,儿子女儿都能享有继承权!同样你在享受着这个权利的同时,你也有照顾父母的义务!如果父母年老了,需要人照顾了,你都在家里照顾着,你就来争财产吧!女儿嫁出去,没在父母身边很多事情你确实照顾不到!你有自己的家庭,有老公公婆要照顾!你没办法像儿子一样经常在父母身边!所以就算是有,我也不会和我哥哥去争这份财产!我只希望,我的哥哥和大嫂能够对我父母好,这就够了!父母照顾了我那么多年,我已经知足了!没必要因为财产的事弄得双方不愉快!虽然家里没什么钱,刚不需要挣了。
农村有一句老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农村地区,许多人认为,父母去世后,女儿没有分割遗产的权利。那么,出嫁的女儿能继承娘家的房子吗?
对于出嫁的女儿,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继承人共同分割房子。
我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儿、女均有权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第十条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人继承。该顺序排列不因性别之异区别对待。
按照分配遗产的原则和继承顺序来看,已经出家的女儿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之所以我们对这方面还有疑惑都是以前重男轻女的思想的影响,男女是平等的。
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一般”是指有特殊困难、无生活来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和有能力不尽扶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不分或少分的以外的继承人,应当均等继承。
相关知识:遗产分割有四种方式
1、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对可分物,如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对不可分物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办法。
2、 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比例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对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每个家庭情况不一样,也不能一概而论。比如说女儿离婚或者丧偶,没有婆家呢?比如说儿子靠不住,媳妇也指望不了,父母想跟女儿生活呢?
说传宗接代,这种思想也过时了,家里要只有女儿的呢?或者有两个女儿的呢?现在男女平等,女儿儿子都一样!谁有困难,就帮谁!儿子困难,帮儿子,女儿困难帮女儿。手心手背都是肉!媳妇是别人的女儿,你对人家女儿再好,还是心理没你。到头来还是女儿是父母小棉袄,所以凭啥自己的女儿,父母不能心疼,就因为她嫁人了?嫁人了还是父母的孩子!不会因为女儿嫁人了,就当她是别人家的。儿子呢,也是一样。不管女儿女婿。儿子媳妇,谁孝顺父母,父母愿意给谁就给谁!传统封建惯出了一些不孝子,理所当然的享受父母的,却不懂心疼父母!
答案是肯定的,不仅能分娘家的家产,而且还能均等继承娘家的家产!
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儿、女均有权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此外法律还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该顺序排列不因性别之异区别对待。
最后《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特殊情况除外:比如说有特殊困难、无生活来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和有能力不尽扶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不分或少分的以外的继承人。
其实出嫁的女儿也享有继承权,也能够分娘家的家产!只是很多人被中华数千年来“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思想给固化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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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生活了三十年差不多,没回来也不知道,一看这个那个都给它套上了法律了,传统生了女儿都是嫁出去不回头,卧槽现在专家研究来研究去给妇女撑腰,腰扳硬了有人撑了话也说响了搅得是鸡犬不宁的。东家长西家短的人人都有工开了。
我是农村的…!我嫁外地了…!有哥哥弟弟,目前娘家也在收购田地…!我压根就没有想过要父母分我一份…!我哥哥弟弟也没有明确要父母分出来。钱都在我爸爸哪里。不过那些政府人员在找我爸爸签字的时候,我爸要要求那些福利要算上我的份…!我觉得分给你那是他们愿意!不分也没有义务。有一天他们生病了或是怎么了我还是会帮忙因为我有义务。
最近有人爆料,有一个当红女明星为了争家产,偷偷瞒着一个富豪,为她生下了孩子。不过现在这个人到底是谁,还没揭露出来。不过可以说为了钱,很多人真的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不过看到这个事情,我就想到了一个事情,那么港姐郭嘉文跟了李泽楷好几年,一直无法转正,她为何不靠着生子来争李泽楷的家产呢?
在今年公布的福布斯财富榜上,李泽楷的身家高达44亿美元。不过傻瓜都知道这不是李泽楷全部的身家。2012年李嘉诚宣布分家,他把总资产8500亿的家族信托基金给了李泽钜,同时他说将把现金资产都留给李泽楷,支持他自己去发展生意。
过去几年李泽楷的富卫保险发生迅猛,同时在美国又建立了一个规模千亿美元的基金,可见都是李嘉诚支持的。李嘉诚曾经说:留给两兄弟的资产其实差不多,如果两个人不满意,随时可以换过来。所以我们可以预测,其实李泽楷现在掌握的资产总计也肯定是数千亿港币级别。
香港很多 娱乐 明星的梦想就是嫁入豪门,可以说为了嫁入豪门很多人都是煞费苦心,其实看看李嘉欣跟甘比就知道,一个为了嫁入豪门,找了无数的豪门男朋友,甚至破坏了很多家庭。甘比则是在刘銮雄身边隐忍了20年,最终才成功上位。
郭嘉文是2015年的港姐季军,论长相姿色,她跟李嘉欣关之琳这样的大美女相比差得多了,她最多就是长得还算是顺眼。不过郭嘉文却是幸运的,她成功被李泽楷看上,成为了李泽楷的女朋友。
不过让人想不到的是,李泽楷已经54岁了,但是他依然没有结婚的想法,所以郭嘉文迟迟没又上位。李泽楷一生风流,公开的女朋友至少就几十个,有律师、高管、明星、主持人等等,过去李泽楷最长的女朋友也是交往两三年而已。郭嘉文跟李泽楷已经交往了好几年,她难道就不担心,最后被李泽楷甩掉,什么都没有了么?
如果你是郭嘉文你会这么做呢?有人说可能会说郭嘉文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啊,李泽楷送了一套1亿的房子给她。不过这套房子是贷款的,也就是说如果郭嘉文离开李泽楷,她可能就供不起房子了。如果郭嘉文供不起房子,那就只能卖掉,房子卖掉之后还了银行贷款,她还可以剩下多少钱呢?
当年李连杰跟黄秋燕离婚,李连杰把美国的房子也留给了黄秋燕。不过这套房子是贷款买的,后来黄秋燕还不起贷款,只能把房子卖掉,而且还了银行的贷款,其实黄秋燕手上也没剩下多少钱了。
郭嘉文未来非常可能面临黄秋燕这样的情况。再说了1亿跟几千亿相比,谁都知道要争什么啊。梁洛施虽然没名没份,但是她始终是李泽楷3个儿子的母亲。李泽楷的资产早晚是留给这3个儿子,梁洛施不用争也是赢的。
当年刘銮雄的女朋友王婕妤跟他分手了,转眼就搭上了结婚了的郑家纯。王婕妤虽然一直没名没分,但是她为郑家纯生了2个儿子,未来郑裕彤的家产,这两个小孩也肯定是有份的,王婕妤自然也是赢家。
其实用孩子来帮助富豪,就算是最没心机的女人都想得到。如果郭嘉文也想争夺家产,她只要找一个机会,偷偷为李泽楷生一个孩子,甚至是生几个孩子,等到孩子生出来了,那么米已成炊,李泽楷跟李嘉诚也没办法。
有人说李泽楷肯定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只要郭嘉文怀孕了,如果他不同意的话,郭嘉文怎么可能生得出来。不过大家别忘了,香港另外一个富豪李家杰是如何生孩子的,他去了一次美国就带了三胞胎儿子回来。现在许多明星不也是如此。
其实连外人都想得到的办法,郭嘉文不可能不知道。那么郭嘉文为何不这么做呢?你可能会认为她是天真,比较傻。不过能够被李泽楷看中,那么就不可能是如此。
说白了郭嘉文跟李泽楷这台戏,可能是有戏中戏。前年张艺谋拍了一部**《影》,里面的权贵每一个人都给自己留了一个替身,以防止不测。替身有的时候比真身还有好用。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郭嘉文不过是某一个人的影子。
这个人是谁呢?最有可能的就是梁洛施。李泽楷不娶梁洛施本来就说不过去,梁洛施带着3个儿子去加拿大生活,就是为了低调行事,而她多年也没嫁给其他人,也说明她根本不想嫁给其他男人。梁洛施回到香港,每次还是住在李泽楷的木屋别墅,虽然李泽楷自己不来住,但是说明梁洛施跟李家还是联系在一起的。
郭嘉文不给李泽楷生孩子,去争李泽楷的家产,只能说明她跟李泽楷之间非常有可能协议好的,两个人在一起就是一场戏。其实哪怕是假戏,如果你是郭嘉文,估计你也会想办法真做,毕竟盯着李泽楷女人肯定不少。苍蝇不叮没缝的蛋,更何况李泽楷这样风流的富豪。
所以只能说明李泽楷跟郭嘉文肯定是保持了距离,这样郭嘉文不管是真的假的,都没有机会。另外按照李泽楷的本性,他正常肯定是早就换了女朋友,如今跟郭嘉文在一起好几年,李泽楷依然没有分手,这些都是反常的,这些反常都可以推断出上面那个结论非常有可能是正确的。
如果这个推断是正确的,那么李泽楷为何要这么做呢?其实看看李嘉诚家族现在在中国的地位就明白一些了。最近香港动荡不断,李嘉诚为首的四大家族成为了众矢之的,其他三个家族都在重新布局,一方面是放弃香港的地产利益,另外一方面是到内地加大投资,偏偏只有李嘉诚一个家族依然在外国不断加大投资,另外李泽钜跟李泽楷也是加拿大国籍,这就是非常尴尬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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