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吵架造成死亡的,死亡的赔偿标准可以参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赔偿的项目包括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气死你!气死你!在吵架的时候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恶语相加,大致意思是我不打你,我故意气你,气死怪你自己肚量小不怪别人,反正气死人不偿命。气死人真的不偿命,不承担责任吗?这还要针对不同情况来讲。
一、故意气死人的,也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气人者”明知被害人有心脏病或者心理障碍等其它严重疾病,在情绪激动时会造成生命危险,“气人者”故意采取不当行为、言行刺激被害人,希望且导致伤死后果发生,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气人者”虽不与被害人进行肢体接触,通过“气”达到杀人目的,“气”就成为了凶器。如果“气人者”明知被害人有心脏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但认为争吵不至于导致被害人发生危险,因疏忽大意导致被害人发生死亡的,这种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案例:2013年4月3日,梁平县某医院物业管理公司徐某,因工作纠纷与文某等人发生抓扯,文某突然倒地,随即被送到急救室抢救,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经鉴定,文某系饮酒后与他人发生纠纷而情绪激动,造成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原因是冠心病急性发作导致心源性猝死。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并据此作出判决。承办法官称,徐某在案发前明知文某有心脑血管之类的疾病,应当预见与文某发生吵架及抓打可能发生严重后果,而没有预见,其仍与文某吵架抓打,致文某在饮酒后与其发生纠纷过程中,情绪激动、肢体活动等因素诱发心脏病发作死亡,徐某应当承担相应的罪责。
在刑事上,“气人者”不知道被害人有严重疾病,在公众场合采用言语进行侮辱,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通过侮辱、诽谤方式惩罚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则涉嫌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
二、存在过失的,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与侵权责任法来讲,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行为人不存在过错,属于受害人肚量小把自己“气”死的,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电梯劝烟猝死案。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双方都要承担责任。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2017年5月2日,郑州医生杨欢因在电梯内劝阻段肖礼抽烟,两人发生争执。十多分钟后,69岁的段肖礼突发心脏病死亡。段肖礼的妻子田九兰将杨欢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0余万元。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杨欢向死者家属补偿15万元。田九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郑州市中院。郑州市中院二审公开宣判,法院撤销要求杨欢补偿死者家属15万元的民事判决;驳回田九兰的诉讼请求。一分也不用赔了!
结束语:大家不要以为,气死人需要诸葛亮的技术和头脑,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并不稀罕,所以大家在生活中要有所注意,不要赌一时之气自找麻烦。
和人吵架、辱骂致死,对于情节严重、屡教不改、恶意故意或带有致死目的的情况视为触犯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中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包含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况。
因邻里纠纷随意辱骂他人,引发死亡的严重后果,涉嫌寻衅滋事罪,建议侦查机关按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补充侦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因邻里纠纷,实施辱骂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扩展资料:
2014年6月18日,西充县51岁的村民周华(化名)赶集回家途中,发现自家的鸭子死在邻居张英(化名)的田里,遂怀疑是张英毒死了自己家的鸭子。之后,心存疑虑的周华找到张英,并对其进行谩骂。尽管张英解释,自己并未下毒,“鸭子死在我的田里就怀疑是我下毒,太无道理了。”
不过,周华并未就此罢休,继续对张英进行辱骂。当日下午,当地村干部闻讯赶到现场,对二人进行调解,并及时中断周华的冲动行为。但第二日上午,周华继续对张英进行谩骂;下午,她更是跑到张英家中进行辱骂、羞辱。
村干部再次对周华进行批评、制止,但周华不听劝解,辱骂行为直至当日傍晚,52岁的张英倒地,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英系高血压诱发脑内出血而亡。另据对周华家死亡鸭子的检测,未检出毒药成分。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杨女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周华称并不知道张英有高血压,更不知道吵架会致人死亡。周华明知张英患有高血压的证据不足,案发时周华不能够预见辱骂行为可能导致其死亡,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是,检察官提出,周华因邻里纠纷随意辱骂他人,引发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涉嫌寻衅滋事罪,建议侦查机关按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补充侦查。经公安部门补充侦查,证实周华家的鸭子并非被毒死,同时证实村委对周华进行两次批评制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因邻里纠纷,实施辱骂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检察院据此认为,此案应该以寻衅滋事罪来处理。最终该案一审宣判,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认定周华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周华在审理期间进行了积极赔偿,法院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寻衅滋事罪
成都商报-吵架吵到“骂死”了人 事情大了
吵架导致死亡!如果没有任何肢体上的冲突那就是纯粹气死的,这种多少还是要承担一定的民事法律责任的,要是吵架过程中有肢体的接触,比如推搡拉扯等行为还有可能上升到刑事犯罪,比如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实践中,法官一般会综合考虑事件起因、双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酌情予以考虑。一般人只要死了,另一方多少还是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只是看具体比例怎么分配的问题。
比如死亡的老人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情况下,另一老人如果知情或者不知情,都将影响自身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肯定知情的情况下承担的责任比例要比不知情的情况多。毕竟争吵是构成老人死亡的诱因,偶然造成了死亡结果的发生,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间接因果关系。
所以平日里不要逞一时口舌之快。
法律分析:吵架导致一方死亡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根据生活常理,一般性的谩骂并不会致人死亡,“吵架导致对方死亡”案件中,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大,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是指“太吵了,简直让人受不了”的意思。“……死了”这种说话方式是指“非常、太……、很……”的意思,语气夸张,充分表达了说话人的强烈的情绪。
类似的语句还有:
烦死了、累死了、酸死了、高兴死了、后悔死了。
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例吧,就发生在我们村,
记得我读初中的时候,我发小家出现了分裂,发小爸爸领回来一位阿姨,年轻漂亮。
当天,发小妈妈就和他爸爸大闹了一场,在村里传的沸沸扬扬,村里人都看不起发小爸爸。发小爷爷奶奶更是气的拿锄头抡他爸爸,孩子都读初中了,还搞外遇,把他家的脸都丢尽了。
发小他爸爸当晚就买票走了,一分钱都没留下,发小他妈妈哭着回娘家了,向娘家人哭诉了一番,发小他舅舅更是气的直跺脚,说非砍死他个鳖孙玩意。
就这样,发小妈妈在娘家人住了几天就回去了,说是要离婚,把孩子都带走,那发小爷爷奶奶当然不让啊,求发小妈妈给他儿子一个机会,发小妈妈也不忍心自己的孩子跟着自己离异,于是答应只要发小爸爸不再胡搞,和那个女人撇清关系,就为了孩子选择原谅。
发小爷爷奶奶更是以死相逼,发小爸爸这才答应不再胡搞。
突然有一天,发小爸爸又半夜回来了,身边又领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人,发小妈妈当时就崩溃了,拿起刀要砍那个女人,被发小爸爸拦住了,发小爸爸还动手打了发小妈妈,然后拿走家里的八千块钱连夜走了。
第二天,发小爷爷奶奶起来,发现发小妈妈不见了,打电话也没人接,但锅里还留着早饭。
其实,发小妈妈去看望发小和他妹妹了,又在妹妹宿舍住了几天,给她说了好多话,让她以后好好学习,听爷爷奶奶的话。
当时,发小和妹妹都还是孩子,哪懂得妈妈的心思啊,要是知道家里发生了啥事,肯定会拦住妈妈啊,也不至于发生后面的事。
发小妈妈回到家里,爷爷奶奶就发现了不对劲,拼命劝她千万别想不开啊,把家里的农药安眠药全藏了起来,就怕出意外。可再怎么防,还是出事了,原来发小妈妈回来时就又买了农药,半夜喝了,等旁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发小和妹妹赶紧回来,搂着妈妈的尸体大声哭了起来,发小的爸爸也回来了,刚到家门口,发小的爷爷奶奶就棍子打他,发小的舅舅们更是拿刀抡他,想为自己妹妹报仇。
可人死不能复生,杀了他也没用啊,后来发小舅舅们把发小和妹妹接了过去,发小爷爷奶奶气的大病一场,与发小爸爸断绝了关系,从那以后,发小的爸爸不知所向,再也没有回来过。
其实,夫妻打架喝农药的很多,都是一时气愤,寻死觅活,被发现了及时救治还好,可万一救不过来,对亲人尤其是孩子,造成的伤害都是巨大的。
生命真的很脆弱,希望我们能够爱惜身体,珍惜生命!
大家好我是老王。在农村生活了一年多了,见到了太多的农村人和事,对农村有了深刻的理解,有的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
我们知道人的素质虽然和学问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学历高的人的素质往往要学历低的高了一些,这与人掌握一定知识之后,看待事物有不同的看法有很大的关系。
现在农村上了年纪的妇女,她们多数文化程度不高,加上农村没有什么 娱乐 的活动很容易说三道四,挑拨别人的是非。也有一些人为了很小的事情撕扯吵架,有时候感觉是一件非常不值当的事情。
更有甚者,在吵架之后爱钻牛角尖气不过直接喝农药死掉,更是让人感到可悲可叹。毕竟你喝农药死掉,只会给自己的家人带来痛苦,而对方却没有太大的损失。即使给你家赔偿一些费用,那又能如何?
我们这里,去年有一个婶,因为离婚之后也是气不过,直接上吊死亡了。时间过了一年,别人还过别人的日子,毕竟,地球离了谁依然会转圈,太阳依然每天升起。所以说,大家凡是遇到事情,三思而后行,在生气的时候不要做任何的决定。如果你按照这个做法,你就会经常感到庆幸。
关于老王的见解,大家怎么看呢?欢迎一起来说说吧。
那些年农村确实有这种因为跟别人吵架,最终觉得自己委屈索性自杀的事件,事件中的主人公多是农村结了婚的女人,她们一般选择的自杀方式有:喝农药、跳井、上吊。
村里比我小两三岁的阿松,他的娘就是在他才七八岁的时候跟邻居吵架,因为气不过喝了农药自杀,最终导致阿松从小没了亲娘,一辈子活在后妈手里。
那时候阿松的娘是个个头不大,却非常要强的农村三十出头岁的女人,家里只有阿松一个孩子,阿松的父亲老实本分,从不与别人脸红闹别扭,有事也总是忍让一下就过去了,因此经常被媳妇骂熊样子。
那年夏天也不知道为啥下了很多很多雨,阿松家门前积水太多,于是就根据地势把邻居门前挖了浅浅水渠,让水顺着水渠排到了大街上,然而邻居看到后立马回家拿了铁锨把渠给填死,不让阿松娘在自家门前动土。
其实邻居刘嫂和阿松娘之间关系不好,阿松娘太强势,什么时候都是个不吃亏的主,因此不知道为了啥小事,两人闹了别扭,若是没有之前的矛盾,刘嫂自然是会让阿松家从门前挖渠排水的,俗话说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如今人家不给行方便了。
阿松娘一如既往的强势,跟刘嫂在大街上吵吵起来,刘嫂指着阿松娘骂道:你窝里横也就罢了,欺负你男人老实,别人可不让着你,泼妇德性,本来冲你家男人是可以从门前挖渠排水,但就因为看不惯你总占便宜的性格,就不让你挖我家门前,爱咋咋地。
阿松娘到底没能把门前水排出去,她嫌弃阿松爹太老实,不给她争口气,自己媳妇跟别人吵架他都不管,于是一气之下喝了敌敌畏,被发现时已经晚了三秋,最终让阿松没了亲娘。
当年人们对于这个事情的看法是,阿松娘不至于因为和刘嫂吵架就自杀了,可能更大原因是嫌弃老公不帮忙吵,不能给她撑起一片天来,吵架在当年不是什么大事,农村女人经常因为鸡毛蒜皮的事吵架,只不过自杀的不多而已,没有人太过指责刘嫂,倒是说阿松娘的多。
这事搁在现在,估计因为吵架而自杀的。也没法定吵架人的错,如果是吵架过程中发生心肌梗塞死亡,那就另当别论了,但跑回家喝药,这个就没办法让跟死者吵架的人负责什么了吧?
这种事在这农村还真是见的不少。前两年,我们这儿一对夫妻闹矛盾,妻子给丈夫洗衣发现衣兜里一张纸条,说“XX没有你的日子我好难过”。妻子便觉得丈夫肯定又和前女友藕断丝连了,和丈夫大吵了一顿,丈夫再三解释,老婆倔个脸听不进去,一直使性子。半夜时分,听见外面有动静,丈夫醒来不见了老婆,赶紧出来寻找,原来老婆气不过跑到厕所寻死,跟前一瓶百草枯已经打开,身上也有刺鼻的农药味,赶紧喊醒父母,连夜开车去了医院,经过一番洗胃折腾,算是把老婆命救了回来。不过从此彼此心里有了心理阴影。
还有对夫妻,两人共在村里帮人盖房子,下午天气很热,妻子发了句牢骚说热死人的天也不能歇,丈夫回敬一句,你咋不嫁给XXX(我们村一个很有钱的人),妻子受不了啦,晚上收工回家比丈夫早回家一会,妻子钻到一个自家废弃的屋喝药了,这次没l那么幸运没救过来,两个女孩十四五岁和一个男孩11岁多成了没妈的孩子,性格由此发生了改变,丈夫半年内头发全白,一年后又找了一个外乡的女人。
农药在农村很常见,傻女人才会办那傻事,精明点的不去做这样的蠢事,你喝药了,去医院抢救花大笔钱,这个不在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之内,抢救过来了是你命大,有些身体还会因此留下些小毛病。抢救不过来,家里白白损失了笔钱,可怜的孩子从此没了亲妈,家境不好的男人可能从此只能和孩子相依为命,但没妈的孩子似根草,没有了母爱就会失掉很多的欢乐。家境好的男子过两年重会续弦,你会永远被人遗忘。但可能会苦了你的娃。
别做那不值钱的命。那怕是根稻草,也要勇敢地抓住。你若自轻自茧,老天爷都救不了你。奉劝你一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女人不管身何哪种环境,一定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思想价值,不要动不动就寻死觅活,人要不地学习`,凡事看得开,看得明白。
我是说实话的阿岩老师,愿与你共勉
说起喝农药这件事,在我们村里还真的发生过,最后人是救回来了,但女方也是没脸在村里待了,夫妻二人以离婚收场。那么,事情是怎么回事呢?
夫妻两人过日子,原本生活就过得紧巴巴的,而丈夫平日又喜欢赌博,两个人少不了争吵上几句。那天原本是过年前一天,妻子给了丈夫1万块钱,让他去把之前的债务给还了。没想到丈夫刚走到村口,就被一群人拉着去赌博了。
一开始,玩的还是1块2块的小牌,不知道是有托还是上头了,突然变成一百两百的赌博了。更是有人放出豪言说,要过年了给大家发发红包,有能耐尽管赢钱。丈夫一时没忍住,小赌输掉了快1000块。这下丈夫也急眼了,成百成百的往上压,最后自然是落得个分文不剩。
这时候,妻子久等丈夫不归,就出来找人,在村头便看见丈夫在赌博。此时有人还跟她说,你老公输了快有一万了,快去拦着一点。妻子顿时就急眼了,冲上去就拽着丈夫往回走,嘴里还不住地骂着:“你个龟儿子的,让你还钱去,倒是在这里赌博,有多少钱能给你输?上次跪得还不够吗?”
妻子的一席话,也是让一众赌友哄堂大笑,看清了丈夫的真实面貌。随后,丈夫也是下不了台了,当场给了妻子一个巴掌,也开始数落她各种不是。
可谓是看热闹不怕事情大,一旁围观的人非倒没有拦着,还开始起哄。最后妻子悲愤交加,冲回了家里。等丈夫回家的时候,正看见妻子喝下了半瓶农药。他一阵呼唤下,村里人这才回过神来,开始叫医生的叫医生,去厕所的去厕所。
几个汉子一齐冲了过来,按住了妻子的四肢,丈夫拖着头,而邻居阿姨也是从厕所取来了一瓢子大粪,掰开嘴就往里灌。就那样,一条命救了回来,而一个人的尊严脸面,全没了。
农村里吵个架是常事,但是上升到喝农药的地步实在不应该。特别是敌敌畏这样的农药,喝一口基本上就救不回来了。所以,有话好好说,不要太冲动。
对于这种事情,只能说一时冲动,在我老家农村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那是10年前,我们村一对夫妻都有40多岁了,但是丈夫的脾气一直不太好,经常和老婆吵架,这些年他们的生活都是吵着过来的,有一个儿子已经外出工作了,家庭生活上好过得去。
但是那年夏天两口子吵架之后,老婆气不过就喝农药了,最后因为没抢救过来就去世了,后来他儿子赶回来看到这样的场景,硬是要揍他父亲,后来被村里人亲戚给拦住了,因为父亲的脾气不好导致母亲喝农药死掉。
在当时村里人看来真是一场不幸,因为这些年丈夫的脾气一直不好,经常打骂自己的妻子,而妻子这些年因为孩子还没有长大所以一直隐忍,现在儿子都长大结婚工作了,最后可能就是对丈夫忍无可忍了,才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其实对于家庭来说是很不幸的,如果丈夫的脾气好一点,那么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小时候我的父母也是经常吵架,那时候父母只要一吵架就非常的害怕,至少现在来看父亲的脾气已经没有年轻时那么刚烈了,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可能是因为子女们都大了,父母现在吵架还有,但没有小时候那么多了。
其实很多家庭都是如此,我记得我隔壁的叔叔也是,小时候他们吵架都是砸东西,发小们看了很害怕,但大了之后孩子成家立业了,两夫妻就很少吵架了,现在都是帮着子女照看小孩子,性格方面没有年轻时那么冲动了。
这样的事情,前年我们这也发生了一例。
老王和老伴过了三十年,儿子都已娶妻成家另过。平时两口子平平淡淡,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就是老王爱喝酒贪杯,酒后和老伴吵架。为这两口子不知吵了多少回。曾有一次,老王又喝醉了,别人把老王送回到门口,老伴就是不开门。生生让老王在门口躺到天亮。自此两口子更别上了劲。
现在儿子成家另过,老王觉着家庭负担小了,更爱喝两口。
时逢正月初六,老王和兄弟二人走亲回来。觉得没喝尽兴,回到家中兄弟二人摆起杯盘,边喝边侃。天擦黑,老伴从外边回来。看见二人喝酒,心里有气。老王也别着劲,说话不免生硬。最后吵得不可开觉。邻居们连拉带劝,虽然不吵了,两人都憋着气。
时间不长,人们发现老伴倒在卫生间里。赶紧送往医院抢救,因喝农药太多,没能抢救过来,当夜死亡。
老王那个后悔,几天不吃不喝。从此滴酒不治。
两口子过日子,难免都有点磕磕绊绊。彼此既要劝解对方,也要理解对方。一旦失去了,才知道对方对自己有多珍贵。
痛惜!遗憾!痛惜一条生命就这样没了,遗憾人死不能复生。
在农村,矛盾纠纷相对城市要多一些,不过大多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谁家的鸡吃了别人家的谷子,耕牛啃了人家的蔬菜或者庄稼,灌进稻田的水被别人放走了,等等,哪一样是能够夺命的事呢?当事双方各退一步,事情就会打住,干戈就能化为玉帛。
坏事一般就坏在不依不饶上,你骂我一句我非得还上两句不可,啥恶毒的话语都能用上,生怕吃亏,最终导致矛盾升级,大打出手,发生流血事件。都是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呢?
发生口角在所难免,退一步海阔天空。希望农村朋友理智看待和处置矛盾纠纷,小事可以找邻居或者村干部调解,大事可以求助司法干部,没有办不成的事,没有过不去的坎。
为吵架而喝农药自杀八十年代我们这边被戏称为不怕死的地方。那时刚刚分田到户,由生产队到个人,千头万绪。虽然解放三十年,但妇女很少上学缺欠文化与教育,许多解放前不良风气沉渣泛起。心胸狭窄情绪化自杀又抬头了。特别是农忙季节,因男人外出干农民工,妇女碰到收成与种植忙活一起。身体的劳累体温剧热。这个时候,无论婆媳或乡邻总之一吵架就上火。个别急性子自制力差的会想去自杀。如果这个临界点能想开一点,就不会拿命开玩笑。现在个别愚昧无知,遇事无法冷静。不懂放开心怀还是会自杀。奉劝一句,调整好心态,备好费用,在想不开时选择去宾馆,去 旅游 ,好好享受一番生活消气吧!
女人的气量有点小,好死不如赖活着,自己一死了之,撇下老公、孩子怎么办?这个绝对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我们邻居有一男孩,因为谈对象的事儿和父母争吵了几句,然后就关起门来喝毒药。喝之前他还跟他娘说他不想活了,要喝毒药死了,他母亲也在气头上,不但没有及时劝阻,还对着儿子破口大骂,说你今天不喝你就不是老娘生的,结果孩子一气之下服毒了,等进屋了母亲不但不去抢救,还对着儿子又打又骂,儿子哭着说你打吧、骂吧,以后想打想骂都没有机会了。当邻里邻居过来,把孩子扶上架子车往医院送,没有到地方就断气了。
其实这个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要是娘不咒骂儿子,要是娘不打骂儿子耽误时间,或许孩子不会走上不归路。儿子没有了,娘寻死觅活、哭的天昏地暗,可是一切都已经为时已晚,十几年含辛茹苦拉扯大的儿子,就这样没了。
农村妇女因吵架气不过寻短见,应该会有征兆,只是家人太过疏忽,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一点点小事就寻短见,说明平时她脾气也不会怎么好,家庭关系也不怎么和睦。
所以,一个人不能太自私,活着不单单是为了自己,还要为自己扮演的角色而活,想死很简单,可死的要有意义,这样不明不白的离开,是对家庭、对 社会 的不负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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