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替父追债被判寻衅滋事重审:刑期不变仍不构虚假诉讼罪

兄弟俩替父追债被判寻衅滋事重审:刑期不变仍不构虚假诉讼罪,第1张

林树明受访者供图

12月28日,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退休教师林树明告诉澎湃新闻,他和弟弟林树敏不服重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12月15日,岫岩县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定,他和林树敏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不构成虚假诉讼罪,兄弟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半。该判决结果与岫岩县法院原一审判决结果相同。

重审判决书显示,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岫岩县法院认为,林树明和林树敏强迫被害人重新打条、叠加利息,虽不构成虚假诉讼犯罪,但亦不是“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中的“邻里、债务”纠纷,案涉事实不能视为普通的邻里纠纷、债务纠纷。

林树明和林树敏于2019年12月被抓,至今已过去三年。该案也经历诸多波折:岫岩县检察院指控两人犯寻衅滋事罪后,又追加起诉两人犯虚假诉讼罪。岫岩县法院于2021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两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半。宣判后,岫岩县检察院认为两人虚假诉讼的犯罪事实应予以认定,向鞍山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林树明和林树敏也提出上诉。后鞍山市检察院认为岫岩县检察院抗诉不当,向鞍山市中院申请撤回抗诉。鞍山市中院于2022年8月作出裁定,准许鞍山市检察院撤回抗诉,并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岫岩县法院重审。

如今,林树明服刑期满已被释放。两人上诉,也意味着案件仍无定论。

兄弟俩上诉后,案件发回重审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替父追债的过程中,辽宁省岫岩县老医生林忠衡的四个子女均被卷入刑事案件。林忠衡的大女儿林淑清和四女儿林影被控虚假诉讼被抓,后经岫岩县法院判决无罪;二儿子林树明和三儿子林树敏被认定在追债过程中实施了威胁、恐吓、砸玻璃、拉羊等行为,分别被岫岩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半。

林树明兄弟俩自认为无罪,提出上诉。鞍山市中院于2022年8月2日作出的裁定书显示,鞍山市检察院的出庭意见是:原审判决认定林树敏带领讨债人员进行讨债的证据不足;原审判决对林树明作案时间的认定事实不清;原审判决部分事实的认定仅根据被害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被害人的陈述又有矛盾或不稳定之处;林忠衡确与被害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原审判决应就该案应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明确说明。综上,建议法庭将本案发回重审。鞍山市中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岫岩县法院重新审判。

2022年11月18日,岫岩县法院开庭对检方指控两人犯寻衅滋事罪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公诉人曾明确表示不对虚假诉讼部分起诉,庭后会提交撤回起诉申请。后岫岩县检察院坚持对虚假诉讼部分进行起诉。12月8日,岫岩县法院又开庭对检方指控两人犯虚假诉讼罪进行了审理。

重审判决:案涉事实不能视为普通的邻里纠纷、债务纠纷

12月15日,岫岩县法院作出重审判决。

重审判决书显示,该案重审期间,曾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犯寻衅滋事罪部分,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林树明和林树敏伙同他人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且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该院予以支持。其中,林树明虽辩解其妻患病,其于2014年4月至11月一直在长春或北京护理,没有作案时间,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林树明具有作案时间,且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行为。

关于法律适用问题,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能够证明林忠衡向不特定的多人放高利贷、收取“砍头息”,将利息重新打条再计算利息,具有典型的“套路贷”特征,林树明和林树敏强迫被害人重新打条、叠加利息,虽不构成虚假诉讼犯罪,但亦不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中的“邻里、债务”纠纷,案涉事实不能视为普通的邻里纠纷、债务纠纷,故对辩护人的此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犯虚假诉讼罪部分,法院认为,林树明四兄妹在被害人未全部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依据其父亲留下的遗嘱和借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不符合虚假诉讼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本案中虚假诉讼部分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二被告人构成虚假诉讼罪。对公诉机关指控林树明、林树敏犯虚假诉讼罪不予支持。

岫岩县法院判决,林树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林树敏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辩护人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程序违法

林树明和林树敏不服重审判决,已再次向鞍山市中院进行上诉。

林树明的辩护人孙大伟认为,《刑诉法》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情形”,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他表示,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依据现有的证据材料依法进行审理,检察人员发现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建议,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同意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在案证据并无检方提出的相关建议等材料,因此岫岩县法院主动将案件退回岫岩县检察院补充侦查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孙大伟说,本案书记员姜楠先后参与了林树明等人的民事案件、该案原审庭审记录工作,案件发回重审之后再次参与庭审记录工作,明显违反回避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过程中,多份证据未经举证质证却作为定案的依据。

关于事实方面,孙大伟认为,本案属于发回重审的案件,鞍山市中院和鞍山市检察院均认为本案存在问题,鞍山市中院作出的裁定也明确记录鞍山市检察院认为本案应该查明的问题,但岫岩县法院在重审过程中并未予以查明。以林树明有无作案时间,岫岩警方出具的《办案说明》结论显示:“综上,结合被害人陈述、林树明同案人员供述,不能排除林树明的作案时间。”孙大伟说,公安机关调查的结论仅仅是“不能排除林树明的作案时间”,而非有充足的证据认定林树明具备作案时间,刑事案件要求证据确实、充分。另外,岫岩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两份价格认定书是对涉案羊的价格认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本案中涉案的羊属于灭失物,本案所有的证据材料无法证明羊的品种,重量、年龄,以及鉴定的基准日期,两份关于羊的价格认定存在作假的嫌疑。

关于法律适用问题,林树敏的辩护人张新宇认为,目前本案当中并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与所谓“被害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为高利贷。债务是被告人已故的父亲借予“被害人”的,本案被告均没有参与,被告人对利息情况并不十分知情。而且,被告人始终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也未发现存在利息高于法定利率的情况,并判决“被害人”承担还款义务。在此情况下,认定本案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债务为高利贷并不合理。

张新宇认为,即使双方之间的债务确系高利贷,但高利贷本质上仍是一种民间借贷,只是其中高于法定利率的部分并不受法律保护。在本案当中,几名所谓的“被害人”至少都没有完全归还本金,被告人要求偿还本金的权利也应受到法律进行保护。在被告人有权向“被害人”追讨债务的情况下,双方的关系与普通民间借贷并无实质区别,仍应适用寻衅滋事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决被告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延伸阅读:

成都一法官庭审时称律师说话太快像"放屁"已被停职

“记都没记下来,你等于放屁!”“你看到我们屏幕说嘛,要慢一点!”这句话出现的场景,是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一次庭审上。

据中国庭审公开网显示,

12月20日开庭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中,周姓法官打断原告及其律师的陈述,称“你说话像放屁”,语气中透露出不耐烦。其后不久,周法官又多次打断律师发言,“你慢点儿嘛!还没记下来,随时我都在打断你,好恼火哦!”这起案件的原告赖先生认为法官的态度以及工作作风有问题,就将此事发到了网上,讲述自己的遭遇。

网曝视频截图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的言语应当合乎规范,类似“放屁”之类的语言,过于粗俗了。

12月22日,赖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这两天,法院工作人员已经给他打电话过来道歉,

并告知周姓法官已被停职,“我的本意只是想监督和提高一下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态度,但现在这个结果不是我想看到的,我也已经谅解了。”

法官称原告说话像“放屁”

原告:当天庭审不耐烦像是在骂人

当天的庭审记录显示,这起案号为川0114民初11583的庭审过程中,原告赖先生律师正在陈述意见和证据,周姓法官对原告律师表示“你等于放屁”,“你看着我们屏幕说嘛,我这边书记员记都没记下来!”

随后周法官又多次打断原告发言,并补充说道“你要看着屏幕说,说慢一点,还没记下来,老提醒你,好恼火!”

该案原告赖先生通过微博发表了自己的“不满”,他说,听到周法官说的这个言论自己很吃惊,觉得法官太不尊重人了,怎么可以如此打断律师说话,“她是一名法官,是公职人员,身上还佩戴着国徽,说话做事应严谨妥当。”

据另一段现场视频显示,当赖先生说出自己入职时间具体到哪一年哪一天,是因为那天刚好是自己女儿生日时,法官周某却直接来了一句说“你女儿生日关我屁事啊,你和我说这个?”

赖先生直言,12月20日当天早上和下午的两场庭审,周法官都表现出不耐烦的态度,多次打断他和律师发言,并说他说话像“放屁”。赖先生认为,作为法官,打断律师或者当事人说话是可以的,但是言语粗鲁,类似“放屁”之类的话,就像是在侮辱和骂人。

12月21日,新都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媒体采访时称,已接到赖先生的投诉,法院将介入调查。

12月22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

被投诉法官曾被评法院十佳“最美法官”

原告:法院已道歉我已表明谅解态度

记者注意到,周姓法官曾被评为新都法院十佳“最美法官”和“三项精品”获奖名单。今年10月28日,也有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投诉周法官的工作态度,并在投诉信中指出,在提交证据的时候,周法官以提供证据字体太小为由,说自己看不见,当事人有疑问,“我说我都能看见就你看不见?她说反正她就是看不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法院工作人员应当避免盛气凌人、语言生硬、态度粗暴,严禁使用伤害群众感情、可能激化矛盾的语言,防止因用语不当对司法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12月22日,赖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将事情发到网上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了他,并表达了歉意,在通话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周法官已被停职。对此,赖先生也表示很遗憾,他说自己的本意不是让法官停职,而是希望规范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的言行作风,“一个法官说话,不能那么粗鲁,我虽然是普通老百姓,但也知道礼貌和好好说话的道理。”

赖先生说,他跟周法官并无私人恩怨,只是对于当天的庭审就事论事而已,而现在,法院表达了歉意,他也愿意谅解,希望此事不要再闹大,也希望更多的法院工作人员能够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态度。

  据了解这名男子的女儿和被撞女子在某商场的停车场里面发生了纠纷,当时两人还互相拉扯。后来女子的父亲邱某来到现场,就用自己的车辆去撞女子的车以此来泄愤,也是为了帮女儿出一口气。周围的人看到后立马前来阻止,将车里面的邱某控制,警方到达现场后认为邱某犯了寻衅滋事罪,所以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其控制。

  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

  我觉得任何一位车主,遇到事情时都要理智对待,吵架归吵架,但千万不要动手动脚,这名女车主也不要仗着自己是女性,以为对方不敢打人,如果遇上精神有问题的人,或许会遭到一顿毒打。

  在停车场无非就是为了车位吵架,既然两人无法调节,就让商场的负责人前来判断。现在倒好男子不仅被刑事拘留,撞了女子的车还要面临赔偿,为了泄愤付出这些代价是嫌钱多,还是想要去派出所蹲几天。

  为了帮女儿出口气,做这样的事真的值得吗?

  很显然不值得,都说父爱伟大,父亲这种行为在自己看来或许是在保护女儿,但在旁人看来属于溺爱。不分青红皂白盲目行事,不仅违法,还给女儿带来了不好的影响,一个成年的女性本应该脱离父亲独立生活,这位女子遇到矛盾时,自己解决不了就找父亲,在女儿眼中或许父亲做的都是对的。

  之前还看过一条更可笑的父女之情,一个30多岁的女孩走在地铁站时,被一辆婴儿车撞到了后脚跟。随后便不让对方走,并且当着对方的面打了110和120,双方赶到现场时,女子却不肯上救护车,愣是要等到父亲来现场。父亲看完女子的伤势后,觉得没必要治疗,就当着所有人的面离开了现场,这就是溺爱之下养成的巨婴。

成都警方通报男子多次撞击他人车辆,导致此事件的起因是因为男子在地下停车场的时候,因为驾车通行,而发生了纠纷,所以就出现了上述时间,不过邹某已经被周围的群众控制住了,所以现场并没有人员受伤,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办理当中。不过通过这件事我们也可以明确一个道理,有些人的心理比较极端,我们一定要躲着走,尽量避免和他们发生冲突,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一、因驾车通行引起争执、

五月三十日,二十七岁的邹某,女,在地下停车场和朱某驾驶的机动车因为驾车通行发生了纠纷,并且引发了抓扯时间,后来邹某的父亲感到了现场,在商场外,国香街的路口对李某驾驶的车辆进行多次的撞击,事后被围观的群众控制住了,并没有造成人员的伤亡。目前邹某已经被警方控制。

二、懂得礼尚往来。

老祖宗天天告诉我们要礼尚往来,退一步海阔天空,但是居然是因为通行问题大打出手,在打完了之后还不解气,居然还开车装上去,在闹市区发生这样的行为,不管是对公共安全来说,还是对自己来说,都是有很大的安全隐患的。我们小的时候都学习过退一步海阔天空,就算是让对方先走一步能损失什么呢?

三、希望大家和气生财。

就拿案例中的这个事情来说吧,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和对方打了一架,之后又驾车去撞击别人的车辆,还要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不仅费事,还花钱,此外,还耽误了自己的时间,也不知道当事人图的啥。俗话说的好,狗咬你一口,你还能再咬回去吗?所以还是希望大家出门在外,和气生财。

这位男子竟然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下毒手祸害了自己的新生女儿8年甚至还怀了孕,声称只是为了报复自己的妻子。对于法院的判决这位男子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严重性判有期徒刑13年。

这名男子所做的事情简直就是不配为人

这位男子就是由于父母的过度溺爱,导致这名男子的性格十分的跋扈,好吃懒做,经常因为一些小的事情就对自己的父母进行动手大发雷霆,导致村里人都认识了这名男子,男子家暴自己的母亲把自己的母亲逼疯,还逼死了自己的父亲,同时。侵犯着自己的亲生女儿长达8年最终还让自己的女儿怀了孕。法院的判决这位男子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严重性判有期徒刑13年。

本以为说了媳妇的儿子会性情大变,但是却没有想到男子却变本加厉,尤其是有一点不顺心就对自己的妻子进行打骂,甚至如果母亲出手拦截,竟然把母亲的手直接打断。女子和自己的丈夫结婚,一直面临着丈夫,好吃懒做甚至还家暴,一事无成,越没有能力的男人在家里越是非常的家暴。法院的判决这位男子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严重性判有期徒刑13年。

可是女子也是任劳任怨,当自己的女儿,9岁的时候女子真的忍无可忍,最终选择和男子离婚离开这个家,把自己的女儿放在了男人的手里。却没有想到竟然毁了自己女儿,妻子走后,家里的日常开销几乎都是没有任何的钱,男子就把贪婪的目光转向了自己。仅9岁女儿的身上对女儿进行了强暴,甚至还长达8年的时间。法院的判决这位男子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严重性判有期徒刑13年。

法院的判决这位男子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严重性,会对男子判有期徒刑13年

而这件事也是由这位前妻发现自己的女儿竟然怀有身孕,才知道自己的前夫做了如此龌龊的事情。最终将自己的前夫告上了法庭,而这件事情被法院知道之后,男子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而且长达8年的时间对于他的惩罚就是面临13年有期徒刑而且还会得到法律的制裁。法院的判决这位男子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严重性判有期徒刑13年。

这件事情可以说从始至终背着父母的溺爱导致现在的情况,而对于他的父母来说,真的是非常的心寒,没有想到没有在自己儿子身下享福,却被自己的儿子活活逼死,而这名男子做的事情也是非常的龌龊,不配认为人也不配为儿子也不配为父亲。最终面临他的惩罚就是法院的制裁将会面临13年有期徒刑。法院的判决这位男子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严重性判有期徒刑13年。

总结

这名男子简直做的事情非常的龌龊,不配为人长达侵犯自己的亲生女儿8年的时间,而且还把自己的父母都逼死,对于这样的事情,他已经触犯了法律,而且已经构成了强奸罪面临他的惩罚,就是法院对他的制裁,他将会面临13年的有期徒刑。

四川男子强行侵犯亲生女儿并多次猥亵,获刑10年,你如何看待这一刑罚?小编觉得对于男子的这一惩罚太轻了,对于这种人狠狠的严惩也不过分,这可是他的亲生女儿他是怎么能下得去手的,他的这一行为给自己女儿造成的伤害岂是坐10年的牢就能弥补的。

这件事情是怎么回事呢?让小编来给大家详细的说一下吧。

据说这名男子他之前就有过犯罪前科,但是他刑法满期被释放出来后,反而又将邪恶主意打到了自己女儿的身上。某一天,男子趁家里人都不在家的时候,强行把自己10岁的亲生女儿给侵犯了,还威胁女儿不能把这件事情告诉其他人。他的女儿也因为害怕自己的父亲,所以就一直不敢将此事告诉给其他人知道。但是,尝到了甜头的男子怎么可能会轻易的放过自己的女儿,男子他只要看到家里没人在家时,就继续对自己的女儿进行侵犯,这一行为长达两年年的时间。最终,男子他的这种行为被发现了,很快男子就被警察捉了起来,法院最后也判了男子10年的刑罚。

对于这一刑罚,不少人都觉得太轻了。甚至有人说关他100年都不过分,这名男子连自己得亲生女儿都不放过,10年的刑法确实太少了。他长期得侵犯自己的女儿,这难免会给他女儿的性格上留下一定的心理阴影,这件事情有可能会成为女孩一辈子的污点,如果女孩她不能从这件事情的阴影里走出来,那这名女孩可就毁在自己的父亲手里了。

对于这件事情小编的个人看法。

这名男子也太不是东西了,对于这种人渣就应该要好好的整治一番,希望这名女孩她以后能够健健康康的成长,不会找遇到这样的事情。

作为一位父亲却将魔爪伸向自己的孩子,还是一个不满14岁的孩子,真的不知道他到底是以何想法做出这样的事情了。猥亵自己不满14岁的女孩,即便是亲生女儿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他最终必然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据悉,他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被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

男子猥亵自己不满14岁女儿的过程

这名男子在猥亵自己女儿之前就已经因绑架罪等多项罪名被判有期徒刑,可惜的是他在监狱里面并没有改过自新,选择另一种活法,反而变本加厉,变得更加可恶。在出狱之后直接将魔爪伸向了自己的孩子,也就是不满14岁的女儿对她进行猥亵。猥亵的性质到底有多么的恶劣,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非常痛恨猥亵之人,说到这里,我已经不能想象到这个不满14岁的孩子到底有多么恐惧,猥亵她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这将会给她稚嫩的心灵带来多大的伤害,或许是一辈子都没有办法弥补的。

除此之外,这个男子不仅对自己不满14岁的女儿下手,还多次猥亵了自己的侄女,最令人愤怒的事,他还令自己不满14岁的女儿怀孕了。一个14岁的孩子怀孕说出来到底是有多么的匪夷所思,这件事情还真正的存在。除了这一点令大家非常气愤之外,孩子奶奶的做法更令人气愤不已,我只想说一句,难道你们的心是石头做的吗?

奶奶的做法令人气愤不已

当这个女孩怀孕之后,奶奶的做法真的令人非常气愤,她带着这个不满14岁的怀孕女孩去医院打胎,并且在去医院的路上告诫孩子不能将这件事情说出去,可是一个14岁的孩子怀孕,怎会是一件小事情呢,纸也没有能够包住火的时候。没过多久,这件事情就被大家发现了,而且随着这件事情的败露,那名男子再一次被警方缉拿归案,其实就当警方调查此件事情的时候,也根本就没有想到,一个父亲居然能够对自己的孩子做出这样的事情,并且还是不满14岁的孩子,还导致她怀孕了,很难将这件事情与父亲身份联系到一块。

都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上辈子的小情人,通常来讲爸爸会更加疼爱女儿,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人居然会对自己的孩子做出如此难以启齿的行为。

警方已经将男子缉拿归案,奶奶居然还为男子求情

上文中,我已经说了这名男子并不是第1次入狱了,他之前就因为其他罪行入狱劳改过,在他刑满释放的时候居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没有改过自新,反而还做出了更令人愤怒不已的行为,自然还是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可是就在警方已经将男子捉拿归案的时候,她的妈妈也就是孩子的奶奶,居然还在为他的儿子求情,表示“他刚刚从牢里面放出来,请饶恕他吧。”

看到这里,我已经能够明白为什么这名男子能够如此肆意妄为,对自己的孩子做出如此过分的行为,原来就是因为他的母亲的纵容,他的母亲在得知自己的儿子做出如此过分的行为时,还在袒护他的儿子,只能说慈母多败儿。也是他的母亲让他的儿子再一次遭遇牢狱之灾,就是可怜了那位女孩,被自己的父亲猥亵,这件事情将会给她带来多么严重的伤害。

我的总结

父亲对于孩子来说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存在,更是自己模仿的标准。在孩子成长过程当中,父亲的角色非常重要,给孩子传授的教育也非常重要。

可是上文当中的这个父亲不仅没有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的榜样,反而还伤害自己的孩子,只能说不配为人父亲,也替这个孩子感到可悲,希望她能够忘记这些不好的事情,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在得知10岁女儿被30多岁男家教触碰隐私部位后,黄颖从最开始的愤怒慢慢冷静下来。为了让男家教得到应有的惩罚,她偷偷将摄像头装进女儿补课的房间,完整记录对方的犯罪证据。也正是因为这一份关键的录像证据,最终让对方获刑5年!

11月22日,成都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家教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华最终被判处猥亵儿童罪,同时被判决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据了解,该案也是《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成都“终身禁业”第一案。

审判现场

已婚男家教多次猥亵10岁女童

今年30多岁的李华已婚,是一名校外培训机构老师。2021年12月,黄颖聘请其为10岁女儿小雨及另外两名与小雨年龄相仿的男孩补课,补课地点在一同参与补课的另一位男孩家里。但没想到就是在补课的房间内,女儿竟然遭到了男家教的猥亵。

据该案主审法官何丽介绍,补课后不久,小雨就向家长表明自己不愿再上,由于当时小雨未谈及具体原因,家长并未引起重视。今年5月,当李华再次对小雨实施猥亵行为时,在长期积累的恐惧下,小雨哭着向妈妈提及自己不愿继续上课的原因。原来在上课期间,家教李华曾不止一次隔着衣物触碰小雨隐私部位,让她感到非常难受。遭到猥亵后,小雨性格也从以前的乐观向上变得内向胆小。

母亲冷静安装摄像头记录罪证法院最终定罪

在得知此事后,作为母亲,黄颖愤怒不已,但在愤怒之后,家人也在商量如何让对方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随后,他们悄悄在小雨补课的房间内安装摄像头,记录下李华那只伸向女孩的恶手。在固定证据后,小雨家人选择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在铁证面前,李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官何丽介绍,家属在房间内安装监控摄像头,摄录下关键证据,证明李华对小雨实施猥亵的犯罪事实,这是该案定罪中最为关键的一步。

最终,法庭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华有期徒刑5年;其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猥亵未成年人犯罪,法院根据其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根据《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对其适用从业禁止,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据了解,该案也是《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成都“终身禁业”第一案。

法官何丽

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发生?法官给出这几点建议!

在得知孩子被猥亵后如何固定证据?

法官何丽表示,如果类似事件不幸发生,最重要的就是保留证据,“可以采取拍照、录音等方式进行,也可对毛发、皮屑、通讯记录等证据进行保留”。她表示,被侵害后,受害人不要擅自进行洗澡、洗衣服、收拾房间、扔东西等行为,如果是熟人作案,要保留好通话、通讯记录,如果是被对方威胁、收买等,也要留下相关证据。

而如何从源头上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何丽建议,在为孩子挑选辅导老师时,家长应当带孩子到正规的培训机构就学,在公共场所补课或在宽敞的空间里补课。家长还要随时关注孩子的学习状况及身心异常,“如果第一次孩子向家长表示不想上课时,家长能深究一下原因,多问几句,可能就能尽早发现这个问题,小朋友也少一些心理上的煎熬。”所以,家长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关注其学习及心理情况。此外,家长还要加强对孩子的性教育、防范性侵犯罪,提高未成年人对性侵行为的自我保护意识,对各种侵害行为勇敢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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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长、更严从3-5年到终身禁业

根据一项对2006-2016年9000余名性犯罪人员的再犯统计,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再犯率为128%,处于较高水平,其中猥亵儿童的性犯罪再犯率为1267%。对有过犯罪记录的人适用终身禁业,可以从制度上把这部分人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今后性侵未成年人者,将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不仅是性侵犯罪,《意见》还规定了教职员工实施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法院都应当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事实上,从业禁止的提法并不新鲜,此前各地已有试点。据何丽介绍,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从业禁业时间多为3-5年,此次强调终身禁止,是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的一大突破。

她介绍,不仅是禁业时间延长,禁业人员范围也从之前的教师,扩大至涵盖教育教学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等。

“直接判决终身禁业能够让被告人明确知晓自己被禁业的范围,让用人单位能够更好的查询和落实,向社会宣示,能够起到监督和警示的作用。”但何丽表示,目前对教职员工的“禁业限制”还在不断改进和落实中,何丽希望,国家相关机关和公检法司能联合起来,着手建立和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信息库,提供可靠的查询依据,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和机构等提供免费的查询服务。

红星新闻记者章玲实习生陈隽可编辑柴畅

  目前这件事还在调查当中,并不知道悲剧的主观原因是什么。不过也暴露了一些传闻,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是上门女婿,这些年一直在国外工作,后来听到妻子出轨了,于是赶紧回到家中。争吵之际,岳父还帮着自己女儿说话,吵完架后妻子还提出离婚,要求男子净身出户,男子觉得太委屈,自己像条狗一样在外面辛辛苦苦工作,回到家后不但没有得到理解,还被岳父家扫地出门,愤怒之下做出了极端行为,关于此说法还没有得到证实。

  这件事的案发情况。

  案发地点为四川成都市,凶手今年40多岁,几年前入赘到岳父家,而且双方还是重组家庭,女方育有一子,两人结婚后又生了一个孩子。7月3日晚上男子将三名家人杀害,之后自己也自杀了,所以当时没有外人,直到第2天才被村民发现。警察来到现场后,立马拉起了警戒线,而这时4名受伤人员都已断气。

  据知情村民透露,这家人因为老房子拆迁,才搬到这里居住。 村民似乎都知道,男子与妻子感情并不是很好,现在他们都死了,也不好多说什么闲话。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在大家眼中愿意当上门女婿的男子,品行和能力肯定不好,正是有了这样的认知,让很多上门女婿来到岳父家中都抬不起头。不讲理的岳父岳母还总是刁难女婿,无论对错总是站在自己女儿这边,这种处理方式迟早会引发矛盾。

  通过这件事告诉大家处理家庭矛盾时,一定要保持冷静,没有什么事情无法解决,不要以生命为代价,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与别人同归于尽,是最极端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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