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是指专门针对情感问题的电话咨询服务。一般而言,它由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或其他专业人士提供,可以帮助人们处理各种情感问题,包括焦虑、抑郁、孤独、不安全感等。它可以通过向咨询师提出问题来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困扰;也可以利用咨询服务来了解不同的处理方式,并在遇到困难时得到快速而有效的帮助。
2020年,藏族女主播拉姆被家暴身亡,2019年,知名网红“宇芽”被家暴的视频曝光“家暴”一词频频出现在公众视线中。
宇芽在电梯里遭到施暴者拖拽
事实上,家暴并不是距离我们遥远的事。据全国妇联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并且有70%的施暴者不仅打妻子,还打孩子。面对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会选择报警。
“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在现实中悄然上演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妇联将提交《关于公安机关设置反家暴工作专项统计的提案》,建议公安部门在110报警系统中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作为专项统计指标,做好涉家暴案件的信息登记,督促基层执法人员规范性执法。
3月1日,备受关注的《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云报君采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的专家、律师,就哪些行为属于家暴,家暴行为要怎么取证,《条例》的颁布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将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云南省妇联权益部部长葛琪:反家暴需多方参与法律“撑腰”
3月4日,云南省妇联权益部部长葛琪在《金色热线》中介绍,云南省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他认为反对家暴需要社会多方参与,更需要法律“撑腰”。
“如果你正在遭受家暴,可以报警或向妇联、村(居)委会等组织进行反映、投诉。”葛琪表示,反家暴条例明确,不管是家暴受害人反映到哪个部门、哪个组织,这个组织就要按照首接责任制进行管理。此外,群众可就相关事项向省妇联举报投诉、申请帮助。
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经过改造升级后实行24小时接听,主要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婚姻家庭咨询及法律援助申请。
云南省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秘书长杨燕华:遏制家庭暴力 预防尤为重要
云南省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秘书长杨燕华认为,《条例》实施健全了多部门联动机制。协会可以根据《条例》中第三十七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可以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加害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心理矫治、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的内容,来更好地帮助有需要的人。
杨燕华介绍,在工作开展中,家庭暴力现象普遍存在。如果要遏制家庭暴力,预防尤为重要。“我们会通过倾听帮助来访群众,使他们通过倾诉,将情绪由束缚到释放。建议他们发展新的归属感,找到更多的社会支持系统,重构生活信心。同时,帮助他们改变认知、积极赋权,引导他们调整对家暴的认知、对自我的认知。教会夫妻双方、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实现有效沟通,提升经营婚姻和保护自己的能力,从而希望达到预防家庭暴力的效果。”杨燕华说。
杨燕华建议,如果发生家暴,首先要想办法逃离现场并第一时间报警,然后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情鉴定并保存好医院病情诊断,到当地妇联寻求支持和帮助。如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云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顾晓梅:《条例》形成全方位反家暴闭环
云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顾晓梅介绍,家庭暴力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实施通常意义上的暴力行为,如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
第二类:以侵害一方人格权为特征的暴力,如以经常性谩骂、恐吓、侮辱、诽谤、散布隐私等方式侵害一方的人格权,造成损害。
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及备受关注的《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中都有准确的定义和说明。
那家暴行为如何取证呢
顾晓梅给出了建议,法律上一切曾经留下的与待证事项有关的书面材料、影像资料、通讯记录、物件、证人等都可用来证明相关事实。
案例解读
经常遭丈夫家暴她获得“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5年,张某与秦某相恋并结婚,两人一直很融洽。2019年,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却经常因为琐事争吵,秦某对妻子张某的经常性谩骂演变成了人身攻击,并对张某实施了第一次家庭暴力。之后,张某通过12338寻求帮助,并得到了当地妇联的建议。
但没过多久,秦某在得知张某寻求12338帮助解决“家务事”后,再次对张某实施了家庭暴力。公安机关此次接警后,对秦某出具了“告诫书”并将家庭暴力告诫书信息录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
过后某天,秦某在饮酒后又再次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秦某治安处罚。张某在妇联以及公安民警的陪同下到医院治疗。医院方根据张某的伤势及诊疗情况出具了医学诊断证明。
出院以后的张某害怕回家后又遭到家庭暴力,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申请了“临时庇护”。张某在庇护所不仅得到了生活保障、心理疏导,还申请了法律援助,知道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张某在救援律师的指引下,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并将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记录等资料交给援助律师。由于情况特殊,隔日张某就收到了由法院传达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与此同时,秦某所在单位也收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至此,张某得到了有效的安全保护。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条例》充实了包括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细化了临时庇护制度和救助方法等多个方面的制度,还首次将手机短信、即时通信记录等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纳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明材料,首次明确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监督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方式和职责。
关于“家暴”,这些都是误区
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选择不报警、隐忍,有一部分是因为对于“家暴”存在许多误区。在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的范畴:
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01
误区1:“我们又没结婚算什么家暴”
《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因此,恋爱的同居关系中暴力行为也属于家暴行为,受法律约束。
02
误区2:“他就是说话不好听,又没打你。”
情感暴力也是家暴。除了肢体暴力外,诸如贬低、否认价值、侮辱、物化以及冷暴力等情感暴力,也是常见的施暴方法。
除了这两点,生活中常见的家暴案例还经常出现这些误区。
03
误区3:“他喝多了酒,才会打你的!”
酒精不该是暴力的借口。多数暴力行为是有意向的选择。通常,施暴者即使受到酒精和压力的影响,也会理性地将施暴地点选在家里。
04
误区4:“一个巴掌拍不响,无端端他会打你
不要给施暴者找借口。暴力就是暴力本身,为施暴者找寻施暴的理由,将暴力归咎于受害者,也是一种暴力。
05
误区5:“控制你是因为太爱你,打你是太在乎你了!”
控制,从来都不是爱。家庭暴力是一种行为模式,包括重复使用身体伤害、威胁、恐吓、孤立、经济控制等。而爱是温柔的、体谅的、推己及人的,最重要的是,它是安全的。
06
误区6:“被打了怎么还不离婚这就是你的问题了。”
受害者的脱离有时并不容易。离开并不容易,长期暴力下形成的受暴者综合征、糟糕的经济处境和社会支持、逼近的暴力威胁,常常会让受害者原地打转。而指责,是一种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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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7:“为了孩子也要忍一忍!”
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是很多家暴受害者选择隐忍的重要原因。但是,目睹家庭暴力,往往会对未成人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孩子长期成长在暴力环境下,易出现习得性暴力行为形成家暴代际传递。一个长达20年的研究发现,孩童阶段曾目睹或听到家暴的人,成年后出现暴力行为的数量是对照组的3倍。
遭遇家暴,该怎么办
一旦遭遇家暴,女性朋友们应摒弃担心家丑外扬、息事宁人的心态,注意搜集家暴证据,并向机构寻求帮助。《反家庭暴力法》中详细规定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妇联等单位在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履行的各种职责。
01
左中括号
及时报警,由警方介入处理
左中括号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接警后固定证据、协助送医等具体处置流程。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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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到医院诊治
左中括号
应及时到医院诊治。如果受害方的身体受到暴力伤害,一定要坚持要求办案单位进行验伤,并到办案单位指定的医院就诊,验伤记录、医疗清单等一系列医院出具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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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求助
左中括号
主动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拨打全国妇联妇女维权热线“12338”和全国妇联反家暴热线“16838198”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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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中括号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左中括号
以伤害或虐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保护申请人免遭家庭暴力伤害。
家暴并非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的社会奇闻,而是可能发生在你我身边的不幸案例。
家暴受害者、公众都应当认识到:家暴只有一次和无数次,面对家暴,隐忍不能解决问题,尤其不能保护孩子。女性朋友们,勇敢站出来,及时说“不”,拒绝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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