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滴滴不是我不得不使用的产品。
我个人由于工作原因,经常出差,所以有时为了赶早上或晚上的火车或飞机,不得不选择打车出行。但是打车从住的地方到火车站或飞机场,距离比较远,再加上有时赶时间,所以打车到机场或火车站并不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性价比不高。
为了找到更好的出行方案,我考虑了滴滴,以前一直都没有用过,现在正好用用。滴滴上面有专车、顺风车、自驾等选项,输入我要去的目的地后,我根据不同的选项琢磨着不同的方案,比较后发现确实比打出租还是便宜点。比如到机场,同样距离的情况下,至少便宜20多块钱吧,不过若你还有滴滴劵的话还可以省点。
于是我就试了下专车,接车速度还行把,车辆信息也无误,不过,最大的坑就是走什么线路司机不会事先告诉你,而且过高速没有票据,价格另外单开,不算在行程总费用中。这点让人体验非常不好。
打过一次后, 我就不想再打了,还是正规的士,打表记程感觉比较踏实。而且坐滴滴的车有那么点坐黑车的感觉。有时看到交警经常查这种黑车,还真怕万一查到了,耽误了我的行程。
而空姐昨天遇害消息出来后,我在震惊并谴责的同时,也在想,接下来自己一定要慎重选择出行方式,毕竟社会复杂,安全问题是首当其冲的。尽量选择时间点比较合适的航班或火车,不要为了赶而舍弃安全。
因为,没有什么事比安全更重要了。
从郑州机场乘网约车空姐被杀害案有了新进展,5月10日13时,云南祥鹏航空公司通过官方微博@祥鹏航空 消息:经郑州警方通报确认,祥鹏航空员工李某于2018年5月5日晚从驻勤酒店搭乘网约车前往市区途中不幸遇害。据了解,作案人员是一名滴滴司机,身上携有凶器,目前仍在逃。
5月10日下午13时16分,@祥鹏航空发布了题为《关于祥鹏航空员工遇害事件的声明》:《关于祥鹏航空员工遇害事件的声明》 经郑州警方通报确认,祥鹏航空员工李某于2018年5月5日晚从驻勤酒店搭乘网约车前往市区途中不幸遇害。我们对年轻生命的陨落及失去一位亲爱的员工表示沉痛的哀悼,并对遇害员工家属致以最深切的慰问。
每一位员工都是我们的家人,我们会坚决保护家人的人身安全、维护家人的合法权益。在这样一个悲痛万分的时刻,我们始终坚定地陪伴着家属,不遗余力地为家属提供法务咨询、心理援助等帮助和支持。
在此,我们感谢并呼吁广大民众向郑州警方提供线索,期望案件早日侦破、将凶手绳之以法。愿逝者安息!
此外,滴滴方面也发布通报,称对于郑州顺风车乘客李女士遇害一事,感到万分悲痛和愧疚,在这样的悲剧面前,任何言语都无法表达滴滴沉痛的自责。滴滴已经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密切配合警方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目前案件正在侦破过程中。滴滴将尽最大努力协助警方尽快破案,将凶手绳之以法,还李女士和家人一个公道。
据了解,遇害空姐今年21岁,身高1米74,是家中的“独生女"。河南都市频道报道,作案人员是一名滴滴司机,身上携有凶器,凶手仍在潜逃中,警方正在抓捕。
滴滴出行悬赏一百万找空姐遇害案嫌疑人,完全是迫于公众舆论。所谓的百万悬赏是滴滴出行危机公关的一部分,主要目的就是转移部分公众的视线,将焦点从被害空姐李女士身上及滴滴网约车上移开,专注到百万赏金上面。
对于这起案件的发生,我是出离的愤怒。同为女子,可以想象得到,那位空姐李女士在遇险时的无助与恐惧。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滴滴出行的安全漏洞。这起案件不仅暴露了滴滴出行在司机选择、安全监管等方面的重大缺失,还暴露了它对于用户不负责任的态度。
在5月10日发出的所谓道歉信中,只有‘愧疚’、‘自责’等短短几句毫无诚意的道歉,没有一句关于如何弥补安全漏洞的具体措施和对被害人家属赔偿方面的信息。这如何能够平息用户心中的怒火,如何能够让公众再相信具备如此巨大安全隐患且态度不端正的平台。
要知道,当我们用户使用滴滴出行的时候,实际就是将生命安全交付给了滴滴和其旗下的司机。请问在驾驶员的驾驶水平、人品好坏、以及是否是驾驶员私下擅自更换等等问题上,滴滴出行有没有具体的监管和措施?如果有,请公布出来;如果没有,让用户如何再安心使用这个平台!空姐李女士的遇害为用户们敲响了一记警钟。想起我以前使用过滴滴出行,特别在出差晚班机回来时特意用滴滴出行约车,觉得这样会更安全,心里一阵阵的后怕。滴滴的安全隐患就是一个随时都可能爆炸的炸弹,谁也无法保证自己绝对遇不到这种情况,鉴于此,我是坚决不会再使用此平台。
滴滴出行,拜拜,再也不见!
这是一个让人悲伤的消息。
5月6日凌晨,21岁的空姐李某珠,在郑州通过滴滴平台搭乘顺风车,不幸被司机杀害。犯罪嫌疑人刘振华作案后弃车跳河,目前警方正在相关区域全力展开搜捕。
事情发生后,各种讨论层出不穷。从吐槽个人遭遇到推介防狼经验,从探究法律责任到揣摩嫌疑人动机,从谴责滴滴平台到关注安全共享……空姐李某的悲剧,迅速发酵。
那么,热议之余,它是否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个进步的契机呢?
法律责任
先从法律责任谈起。
空姐李某搭乘的是一辆滴滴平台的顺风车。这种车,在性质上叫“合乘车”,俗称“拼车”,是一种公民互助、互相分摊出行成本的绿色出行方式,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法律上与通常所指的“网约车”不是一个概念,不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制。
那顺风车受什么法律规制呢?《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只不过,案发所在地的郑州市,虽然在2016年11月就公布过《郑州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但是相关法规却没有最终出台。换言之,这样的顺风车在郑州并没有成为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
退一步说,《郑州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也就是说,即便上述征求意见稿得到实施,滴滴平台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从另一个角度看,在整个事件中,滴滴平台其实只是扮演了居间的信息服务角色——它不提供承运服务,并非承运人。在学术上来说,顺风车模式下,乘客的认知是顺风搭车,平台仅系为乘客和车主提供中介撮合,平台和乘客间属于居间合同关系,无需承担客运合同承运人责任。相应责任应由车主承担。
滴滴出行的《顺风车服务协议》的第一条15也约定:顺风车平台提供的并不是出租、用车、驾驶或运输服务。我们提供的仅是平台注册用户之间的信息交互及匹配服务。如果用户的合乘需求信息被其他用户接受并确认,顺风车平台即在双方之间生成顺风车订单。
因此,在李某遇害的案件中,是很难要求滴滴平台承担主要责任的。毕竟,刑事犯罪不能轻易预见。
资格审核
但不可否认,滴滴平 台有没有尽到对司机刘振华的审核责任,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
资格审核,是顺风车车主能否入驻滴滴平台的重要程序。在本案中,滴滴平 台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要看滴滴公司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核义务。
而对于这一点,直至现在,滴滴方面尚未给予正面回复,只表示稍后会有更详细信息披露。
按照目前要求,在注册成为顺风车车主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且驾龄需在一年以上。此外,滴滴还与公安部门展开了紧密合作,对车主进行背景筛查,排除犯罪记录人员、在逃人员、吸 毒、重性精神病人员等人员进入平台。只有通过审核,才能在平 台进行接单。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相比此前的优步,滴滴平台的审核并不算特别严格,网上甚至出现了代办业务,也有车主吐槽自己的信息被人用来恶意注册成顺风车司机。有人甚至揣测,滴滴在准入门槛上的宽松,实际上追求线下车主队伍的流量庞大。毕竟在互联网经济的时代,流量意味着体量。
滴滴平台在最新自查中发现,刘振华的接单账号归属于他的父亲,并不是其本人。因此,在空姐李某案这一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刘振华要承担最严厉的刑事责任。但在民事部分,滴滴平台在信息撮合时没有严格审核司机,出现了人车不一的情况,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滴滴平台在今天下午宣布:
1、自5月12日零点起,顺风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停业自查整改一周;
2、其他平台业务对全量司机全面审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台上可能的人车不符情况;
3、运营及客服体系全面整改。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可是,谁愿意做那只已经被吃掉的“羔羊”呢?
除此之外,滴滴顺风车还被广为诟病在产品设计上突出了男女社交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出事的几率。
安全体系
乘车出行,安全第一。
滴滴平台在最新自查中透露,“我们原有的夜间安全保障机制不合理,导致在该订单中针对夜间的人脸识别机制没有被触发。此外,嫌疑人在案发前,曾有一起言语性骚扰投诉记录,客服五次通话联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责规则不合理,后续未对投诉做妥善处理。”
如果说,此前的滴滴道歉和悬赏捉拿(后由于被质疑无权“悬赏”,滴滴已经撤下这一公告),是出于人道主义或者公关需求的话。那么,安全体系上的漏洞就成为其不得不面对的法律问题了,这实际上也是企业发展必须面对的紧迫议题。
交通部官方微信11日发布文章称,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仅仅将网约车作为增加“流量”和“估值”的工具,没有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放在心上。网约车企业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
的确,追求经济利益是企业的固有属性,但就能以此为借口拒绝承担社会责任吗?事发之后,大量网友曝光了自己亲历的滴滴危险遭遇,滴滴必须提升安全保障,更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用顺风车和网约车的不同法律关系的适用,来消弭自己的道义责任。
也许普通消费者难以区分顺风车和网约车的区别,但无论如何,保证乘客的安全是平台应尽的义务。法律只是底线,法律之上还有道义。
进步契机
顺风车,是共享经济的典型产物。
当我们关注平台的竞争、理念的更新、技术的迭代时,网约车(或顺风车)准入、监管和安全的逻辑起点却往往被忽视。与逻辑起点配套的法律制度之不健全,更是让人深感遗憾。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平台类企业的迅速成长,不管是滴滴这类约车平台,还是其他的视频平台、电商平台、媒体分发平台……无一例外都在追求轻资产化,试图通过平台来吸引线下资源的集聚,达到自己盈利的目的。
这种模式,有一个十分明显的行业特征,就是客服能力(尤其是监管能力)与平台规模是不相称的。毕竟,增加服务增就代表着人工成本的增加。于是,一旦出了什么问题,平台第一反应就是撇清自己的法律责任。
而这,并不能完全归咎于法律的天然不敏感,它很大程度源于我们对资本的放纵。有网友回顾说,从打车大战,到快餐火拼,以及共享单车,大量的商业资本项目,都是从放纵规则开始,让商业资本相互撕杀,最后再由政府出面管控,缺乏前瞻性的调控,更缺乏法律的与时俱进。这样的无序竞争,不仅造成了海量资源的浪费,也让乱象频出,底线不断被触碰。
鲁迅先生说,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相关。
空姐李某的遇害,不是与我们无关的事件。我们每一个人在用车的过程中,都有可能遭遇下一个“刘振华”。希望李某的悲剧,能给我们一个进步的契机。
恰如从孙志刚事件推动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出台,到三聚氰胺事件催生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一样,当媒体议程成为公众议程时,事件也会成为进步的起点。
来源:凤凰网资讯
警方通报空姐乘网约车遇害案:嫌疑人作案后弃车跳河 。
警方正在相关区域全力展开搜捕
昨日23:17发布通报称,2018年5月6日凌晨,我市航空港区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李某珠(女,21岁,山东济南人)在搭乘网约车途中被害,网约车司机刘某华(男,27岁,郑州航空港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专案组调取事发地附近多路监控,顺线追踪,显示嫌疑人刘某华作案后弃车跳河,现警方正在相关区域全力展开搜捕。
早前报道
空姐搭顺风车深夜遇害 滴滴悬赏100万元寻找作案司机
空姐打顺风车遇害 滴滴道歉:自责,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来源:平安郑州
近些年来,和网约车相关的恶性事件时有出现:2018年,一名空姐搭乘网约车,不幸被司机杀害,之后平台悬赏100万寻找凶手,还提出要大力整改,但事情过去没有多久,乐清一位年轻的女孩又死在了网约车司机手下,2021年初,长沙市23岁的车女士通过某搬家平台,预约了车辆,结果司机三次偏航,车女士害怕,就跳了车,最终失去了生命。
2021年6月12日,杭州网约车司机两次改路线,女乘客高女士跳车致骨折。其实可以理解,在网约车市场混乱这样的背景下,司机更改路线后,高女士感到害怕是可以理解的,她可以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但直接跳车,未免有点过激了。
所以,出门时,我们可以有自保意识,但也要理性对待。其实偏航这种事情没有那么可怕,只要大方向没有偏离,而且司机没有往荒郊野外开,就不必那么害怕。导航有的时候可能不准确,明明是按照导航给的路线在走,还有可能播报说走偏了。
网约车司机和乘客都要相互理解沟通:
网约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让我们的出行有了更多选择,提供了就业岗位,能避免我们被“黑出租”宰客。但良好的出行环境,需要双方共同来维护,司机和乘客要相互理解,司机改变路线、迟到时,要礼貌地告知乘客,不要理所当然地觉得乘客应该理解自己。
乘客也要好好和司机沟通,不要以为司机是服务人员,自己就高人一等,可以对司机颐指气使了,大家只是社会分工不同而已,没有人格上的高低贵贱。
邻居称杀空姐嫌犯因性格问题离婚, 曾放话要砍亲叔。
今天,21岁“空姐”李某珠遇害的消息仍被广泛关注。
5月10日晚11时17分,郑州警方通报称,李某珠是在搭乘网约车途中被害。而27岁的网约车司机刘某华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专案组调取事发地附近多路监控,顺线追踪,显示嫌疑人刘某华作案后弃车跳河,现警方正在相关区域全力展开搜捕。
今日,经多方寻访,来到了刘某华郑州航空港区崔庄家中。
住在刘某华家对门的张洪(化名)从小看着刘某华长大,他说,刘某华小名刘飞。
刘某华出生的崔庄前几年因为要拆迁,他们集体搬到临时搭盖的板房区。如今他就住在临时拆迁的板房里。张洪说,刘某华家不富裕,母亲有精神病,父亲为人老实,平时没有固定工作,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很紧。
张洪说,刘某华平时经常向他父亲要钱,如果不给钱的话,甚至还动手打他父亲。刘某华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妻子不是本村人,后来因为刘某华性格问题,妻子离开了他。
刘某华家
走访刘某华所在的村庄,多位村民都说他平时不爱说话。一位村民说,刘某华曾经有一次扬言要杀人,要动刀子,他们想起来都后怕。
张洪说,刘某华和他叔叔家是邻居,后来因为生活琐事有了过节,刘某华当时放出话要砍他叔叔,他叔叔家害怕就搬到了另一个地方。张洪说,刘某华之前有一辆摩托车,后面开摩托撞伤了人。
村民称,刘某华完全没有正式工作。村里人大多怕他,“他如果被抓了,就是为村子除害。”事发后,一名女村民称,这两天,她害怕回家,回去后,也是拴着门睡觉。
来源:网易新闻
由于不少媒体纷纷在标题中强调女子“乘网约车后”失联,让许多网友下意识地认为又是网约车出了事。各种关于“女性乘网约车安全注意事项”、“不要坐黑网约车”的提醒和评论也是紧随其后,仿佛网约车司机个个是犯罪预备队。一时间!网约车再次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各种不堪的言论和诋毁充斥着网络那么,这起失联案到底跟网约车有没有关系?但当我们仔细阅读寻人启事后发现明明是女孩下了网约车之后才失联。
首先基本可以排除是网约车司机的问题 。滴滴官方称 乘客于1月22日凌晨1 点51分通过滴滴叫车 ,从起点到终点共用时30分钟 ,最后到达目的地猴子石大桥某公交站 。整个行程中车内录音,录像核实,乘客行程 等没有异常情况 。而且乘客下车后 司机开车离开 没有在目的地停留 ,所以基本可以断定和网约车司机没有关系 。
在女孩儿失联以后 ,1月24日晚7点 ,警方便组织人力搜救 ,最终在猴子石大桥附近的湘江河内打捞起一具女性遗体 ,14此前乘坐网约车到达后失联的22岁女子周某宇 。在晚间7时 20分时 ,警方确认该女子即为失联女子 。
针对网约女子失联事件 ,警方高度重视 ,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工作 。通过调取失联人员周某与所成网约车内录音录像 、下车点周边监控视频 ,询问网约车司机及周某宇亲属、同事等工作,初步排除周某宇遭非法侵害的可能 。目前 警方正在全力调查周某宇的事件。
近年来的好多事故都让大家联想到了网约车,网约车安不安全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从18年5月的空姐,搭乘网约车途中被害 ,再到今天的女孩儿失联 ,让人们不得不担心网约车的安全 。整起事件引发的热度,不得不说让人叹为观止。此前大火的**《哪吒》里有一句话道: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任你怎么努力也无法搬动。
但是这次的网约车失联女孩儿 ,基本可以排除网约车的问题 。因为女孩儿打车的时间是在凌晨1点多 ,可能 在下车后遭遇毒手 。也不排除自杀的可能。 目前 警方正在努力调查 ,具体还有待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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