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被收养了,现在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这样的做法对吗?

我小时候被收养了,现在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这样的做法对吗?,第1张

不对,你小时候被人收养了,你的亲生父母干什么去了。你要谢谢的是对你有养育之恩的养父母,不是你的亲生父母,你的亲生父母只是给了你生命,并没有把你养大,并没有把你抚养成人,并没有花钱培养你。那么我问你,你上过大学吗?你上大学的学费是谁给你交的,是谁的血汗钱,是你养父母的吧,你亲生父母在干什么呢?

不知道你亲生父母是不是很有钱,或者很有权,权和钱吸引了你。

而你的养父母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弄不好还是农民,所以,你嫌弃他们了。

你的养父母让你走,是从你的角度考虑的,事实上,如果你非要走,你养父母也留不住你,但是,你的养父母心中肯定是万分的失落,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养大,养大成人了,培养成才了,被亲生父母直接领走了,或者,自己找亲生父母去了。

如果是你,你心中是不是万分的失落,他们心中肯定是万分的不舍,但是,却又充满了无奈与辛酸。

你知道把你养大成人,他们要花多少代价吗?不是钱能来衡量的。

从法律上可以拒绝赡养亲生父母,刚出生时,因是女孩,被亲生父母嫌厌。父母重男轻女思想太严重,什么年代了,还岐视女孩?其实男孩女孩都一样。我家清一色的都是女孩,父母也欢天喜地,没有把我们送人。

父母嫌弃你是女孩,就把你送给人了。不知你今年多大了?《收养法》施行,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发布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之后,你父母送养和你养父母收养达成协议,到县市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如果你是在《收养法》及民政部收养登记文件下发前收养的,形成的事实收养,我认为应该自你养父母收养之日起承认其收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收养法》已废止,已纳入《民法典》,其立法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只是更加规范,更加严密。

从这条法律规定来看,自你养父母收养你之日起,就从法律上消除了与生父母的关系,即在法律上成年子女不再对生父母负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而养父母自收养之日起,代替了生父母的角色。正如《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你在幼年养父母倾注了心血,把你抚养大。你成年后,就要象对待生父母一样对待养父母,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生父母老了,要求你赡养,你问可以拒绝吗?

1因收养关系,你已消除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从法律上已无义务赡养生父母,可以拒绝生父母的要求。

2你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无其他子女,你有负担能力的前提下,从情份上念及父母的生育之恩,征得你丈夫同意,可以给生父母拿适当的生活费,这完全取决于自愿,没人逼迫,更不适于道德绑架。

我一直到现在都不能接受那些有重男轻女思想的人,男孩女孩,都是孩!男孩女孩,都是爹妈生!男孩女孩,都是家族的后!男孩女孩谁所生?为啥女孩就会被自己的爹妈嫌弃?

你现在的养父母很了不起,因为他们比生身父母要强很多,他们没有嫌弃,他们做了自己生身父母都做不到的事儿!所以,我觉得你应当好好地孝敬并赡养你的养父母。

朋友小金小时候就被亲生父母送给了另一户人家,当时另一户人家的条件还不错,比亲生父母家的条件要好很多。

养父母家原来有两个男孩,朋友小金过去后就是两男一女,养父母对小金很是宠爱。

可好景不长,小金的养父在一次车祸中去世了,只留下了养母和两个哥哥和他。

在过去,一个女人养活三个孩子的艰辛可想而知。

于是,不久之后,养母带着三个孩子改嫁了,嫁的那一家是男人带着一个女儿。养母嫁人的条件是需要对方男人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小金的哥哥。

就这样养母带着三个孩子和男人带着一个女儿住到了一起。养母的大儿子和男人的女儿很快也结婚了,婚后很是恩爱。

没过两年,养母和男人就经常吵架,吵得久了就有了分开的念头。子女们不忍心看他们一直争吵就同意了他们分开。他们的分开并没有影响小金哥哥和嫂子的感情。

分开后,养母带着二哥和小金搬了出来,在外面居住,渐渐的二哥和小金都长大了,养母有了想让小金嫁给二哥的冲动。

养母和小金商量后,小金不同意便离家出走了。在外流浪的小金找了一份工作,通过朋友的辗转间打听到了亲生父母的消息,并和亲生父母相认了。

和亲生父母和亲哥姐相认后,小金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不过小金还是没有回养母家。

时间久了,养母知道强扭的瓜不甜,给二儿子另外寻了一门亲事,小金这才回家和养母和解。

渐渐的小金嫁人了,婚后生活的也很幸福,不论是和养母那边的哥哥还是亲生父母这边的哥姐都相处的很好。

只是对于养父母和亲生父母之间还是有差别的:对于亲生父母小金只有在过年的时候去探望一下,可对于养母她还是照顾的多,毕竟对于小金来说是养母把她养大成人的。

虽然亲生父母现在对她也挺好,不论什么东西都要分成三份哥姐和她一人一份,可是在小金心里始终有隔阂,她认为亲生父母从小抛弃了她,现在再多的弥补也弥补不了小时候缺失的爱。

现在生的孩子都少了,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疙瘩,没有人再把孩子送人,当然我们国家的法律也严厉禁止这种行为。

在这里我想说:既然生下来了就要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职责,切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害了孩子的一生。

我个人认为生母不如养母功劳大,上年纪的农村人很多人没有什么避孕措施,生你只不过是爽完过后的产物,现在别人养大了又想捡个便宜,你要尊重养父,他才是为你劳心劳力的人,你要做什么与生父母有关的事,都应该跟他商量一下。

问题不是参加不参加婚礼的问题,而是想与女儿相认的问题,给一套房子就要与亲自父母相认,那养父母辛辛苦苦把你养大老了怎么办?好好想想再作最后的决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

养恩大于天。虽然你生身父母给你陪嫁。但婚礼坐正席的还应该是养父母,是她们把你养大成人的。没有什么不好上台的,养大自己的人伟大为大!没有人养活你,没有生命?那有后来?后来亲身父母再想付出,那也是应该的,这样父母不应该又提出条件的,想支援也更好,不想支援也便罢。

一个普通家庭对于送一套房确实有吸引力,但是如果是我会跟养父母商量后她们愿意的情况下,亲生父母可以作为宴客请来饮个喜酒,如果他们是真心想女儿好她们是会补偿的,而不是谈条件。

可以来的,也可以上台,位置排在养父母后边,好让众多亲戚朋友都知道你有四个父母,养父母先介绍,亲父母后介绍,好让大家知道你冇忘养育之恩,以后也可以去看望亲父母,但是冇要冷落养父母,为养父母养老送终,如果亲父母无子女,也要给其送终。

有的人家就是,当初要扔,长大成人了又来认亲,安的什么心?想必领养人家的几乎在那个时候是没生养的,只要人家过得好,你何必又去打扰,给孩子和养父母增添一些不愉快呢?我也是从小被抱养的,亲生父母家里加我5个小孩,我是最小的,应该是养不起了。

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因为与邻居家的小孩吵架时知道的。养父母家里条件一般,但对我很好,还有一个姐姐。我是村里第一个重点大学生,当时养父母供我上学很辛苦。大学毕业选择了距离家里最近的城市。在我结婚前几天很纠结于要不要请亲生父母参加,当然肯定不会上台行礼。后来我跟养父母说了,他们同意了,以后就相当于多了一家亲戚。现在还在行走。当然对于养父母只能加倍孝顺。有一句话我觉得说的很有道理。生而养之,一世可还;生儿不养,一指可还;不生而养,十世难还。亲生父母毕竟有生育之恩,不过他们以此诱惑或者说要挟,我觉得真不可取,错上加错。

可以谈,亲生父母,养父母,和你坐下来谈,你嫁人了,养父母以后年龄大了需要人照顾,如果钱多一点生活条件也会好一点。亲生父母这边如果要求不是太过分又能给你很多物质上的东西,你可以给养父母。这里需要有个心里平衡,至于大家的底线在哪就需要慢慢聊了,就是你会委屈一点。

就怕她认了她的亲生父母后,接受了这些东西,然后她的亲生父母会提很多无理的要求变本加厉逼她以后和养父母断绝关系。因为以前可以因为她是女生而不要她,然后因为孩子没了又跑回来认她,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发生!亲生父母的相认不是基于感情却是谈条件,这就像一宗交易,你父母考虑的还是自己,与遗弃你时一样自私,养父母才是真正为你好的人,她们考虑的全是你,相比之下越发显得养父母的伟大!

养父母对你来说应该是无价的,任何时候都不能伤了养父母的心,养父母才是你最值得珍惜的人。如果亲生父母有条件的送嫁妆,还不如不要,因为接受了你一定会背负一定的压力,对亲生父母明确你的态度,基于感情的相认才值得。

他亲父母的嫁妆是带有条件的赠与,要是我肯定是不接收的,一边想着收人家的房子与财产,一边说孝顺养父母,实际上一旦接受馈赠,意味着自己向钱财妥协,用不了多久,就会与养父母之间开始疏远,留下的就是给些钱回报给养父母,情感上的距离100%越拉越远,而且这女孩已经动摇了,内心里已经向钱偏了,养父母也是无力回天。有钱人都是很精明的,人家是有条件的,婚礼当天以父母的名义,什么叫父母的名义,那是需要仪式的,养父母怎么办呢?

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找了一个女婿认别人做丈母娘,而且我觉得不止这些,往后会要求更多,这算是开了一个好头,而给女孩挖了一个坑,什么是现实,有奶便是娘就是现实吗,什么叫骨气,经得住诱惑叫骨气,相信通过自己努力不会过的差,养父母愿意你认更体现了他们无私的爱,难道要他们伤心,难道要他们被人戳脊梁骨,怪不得很多人会讲养的总归会回去的,亲生父母我认为可以认,但以父母的名义参加婚礼是万万不能运行,而且人家以此为条件才答应一套房及嫁妆,真正的爱是无私的,好好想想吧。

收下彩礼这是他们欠你的,如果是房子,给养父母住,另外,提前给他们说好,结婚出门一切都与养父母商量,他们没有权利参与任何意见,可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当个亲属走动,回娘家要回养父母家,如果与你丈夫商量同意的话,哪天有空可以买点礼物看看他们。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结婚当天要让你的养父母当主婚人,你们父母不要给大家介绍就让他们当个亲属坐在下边,让他们看到你结婚他们就放心了。以后相处好了你可以经常与他们来往,但还是要把养父母放在第一位。

你父母经济条件好,给你什么你就收着,并且告诉他们应该给养父母一些补偿。看他们以后表现,对你对养父母是否真诚有感恩的心。如果表现可以就多与他们来往,如果只对你有所图,让你放弃对养父母的抚养,那就看你的态度了。这是我的忠恳建议,希望你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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