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怎么样观察是最安全的
当车辆处于动态运动状态时,跟踪规则应与车辆控制系统结合使用,识别危险,适时检查交叉路口,必要时使用后视镜和盲点,当接近危险时,请继续放慢车速,直到可以清楚地看到可以安全驾驶的路线,然后再选择合适的挡位。
车辆在不同环境中使用的情况有很多,概括起来有,白天开车,晚上开车,高速公路开车,市区开车等等,市区开车是最难的,但是高速公路晚上开车还是蛮容易的。为什么呢,毕竟晚上在城市里行车视野真的很不清晰。
除了要观察标线、行人、红绿灯外,还要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灯光,或者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或是远处车头灯发出的明亮白光,或是广告牌玻璃奇异的反光。
所以真的很值得考验夜间在市区的驾驶水平,相对来说,城市白天的行车情况会好一些,视野也会开阔一些,但还是要注意行人、标线、红绿灯等,白天和晚上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观察点基本相同。
要想安全驾驶,就必须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城市道路上,如果车速低于60公里/小时,就必须与前车保持10-20米的距离,大于60公里/小时,必须保持20米以上的距离。
在高速公路上以100公里/小时以上的速度行驶时保持100米的距离,以低于10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时至少保持50米的距离,与前方车辆的距离可以看到,也可以根据多年的驾驶经验估算。
高速公路也有调整它的距离标记,与前车的距离无法准确计算,只能综合考虑,这可能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直线行驶时,应始终注意距离,如果看到距离是关闭时,可以松开油门或踩下制动器。
在环路和高速公路上,除了反光镜,还需要使用周边视觉来跟踪附近的车辆,附近的车辆会无缘无故地突然开到车旁此时,一人要鸣笛,一人要有效躲闪,不排除有些司机酒后驾车。
也可能是不懂规则的新手,以为可以在马路上随便行驶,殊不知,不正常的运动会让司机的警觉性非常紧张,提前采取预防措施,您需要为此提前做好准备,首先是保护驾驶员自身的驾驶技术。
技术差者应避免开快车,最好不要在困难的地方和道路上行驶,如果您不确定,请勿驾驶冒险车辆,总之,需要科学地评估自己的技能,留有余地从容应对突发事件,基于以上的评价、分析和评估,开车时提前避让。
绝不留出几秒钟的时间进行紧急处理,是非常危险的,大多数司机看到黄灯都会加速,而黄灯对司机的真正意义是该刹车了,然后停下来等待,闯黄灯加速超车,是想闯红灯的新手司机焦虑的很多倍。
但是,黄灯亮起时,行人和车辆通常会挤过去,容易发生事故,正确的做法是停车等待,以确保安全变道,看后视镜,打转向灯,如果还是新手司机,最好每隔十秒看一下后视镜,这样可以观察车子的前后左右情况。
而且变道时也不要太粗心,先通过后视镜观察身后的情况,再打转向灯变道,开车是一个复杂多变的过程,不能说具体怎么做最安全,一定要有一定的规则,要想安全、安心地开车,还需要综合其他很多方面,结合实际。
在高速路上斗气飙车出现交通事故,属于危害公共安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会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6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追逐竞驰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总的分析,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追逐竞驰,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就可以判定为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就可以被认定为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是无意造成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今天看新闻,在四川成都,发生了一起车祸事件,区法院对造成车祸的两名驾驶员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了公诉,最终判决二被告,有期徒刑四年。
事情是这样的,男子叶某,开车带妻子和孩子,要去游乐场玩耍,途经一处岔路口变道时引发舒某的不爽,舒某随即向叶某辱骂,如此一来,二人火气就上来了,就如同石头上钉钉子,硬斗硬,各不相让。舒叶二人,在限速80公里的成雅高速路上,以120公里的时速开始追逐竞驶。最后的结果是,二人的行为造成多车相撞,叶的妻子也在此次车祸中丧生。
开斗气车的现象,可以说是屡见不鲜,比如说去年的时候,重庆就发生了一起惨烈的车祸,事情的起因是公交车因为行驶中没有给后方一辆白色小车让行,白色小车驾驶员随即多次对公交车进行报复,故意在其前方慢行,故意点刹车,而且还对公交车司机进行辱骂,白色小车的行为彻底激怒了公交车驾驶员,最终公交车驾驶员一脚油门踩进油箱里,猛烈的撞向白色小车,白色小车被撞得粉碎,白色小车驾驶员双腿被截断,后半生将在轮椅上度过。
平时开车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就拿我来说,去年的时候,驾驶一辆轻型卡车去云阳拉货,回来的时候天晚了,因为货车比较高大,每次会车的时候,我都有切换至近光,但是因为小车比较矮,即便我已经切换至近光,还是会让对方感觉到刺眼。
就在我开着货车行驶到一处斜坡处时,对向车道开过来一辆面包车,我马上切换至近光,但是面包车在和我会车的时候,却探出头来辱骂我,当时我就很气愤,我已经切换了近光,但是货车本来就比较高,灯光即便是近光也会晃到小型汽车,这也不能怪我啊,你辱骂我干啥。
但是当时我还是强压怒火,没有发飙,如果换成脾气不好的,那面包车驾驶员,估计小命难保,在路上开车,经常会遇到一些无理取闹的人,自以为是,前不久我驾驶汽车直行至一处十字路口,我在主干道直行,这时候右侧支路一辆摩托车右转过来,他一不让行,二不减速,如果我也不减速,那摩托车就得被撞倒,我只能停车让他,这个摩托车驾驶员,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对我竖起中指,我当时直接被气笑了。
我都怀疑他有没有驾驶证,右转让直行,这点基本常识他都不懂,还那么嚣张,有时候车祸的发生就是,你也不让,他也不让,两个狠人就撞在一起去了。
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追逐竞驰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有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在这里仅仅适用于,两人虽然有开斗气车行为,但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只是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辱骂殴打,或者故意别车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关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高速上斗气飙车出现交通事故,会被认定为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造成人员死伤,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轻微的以危险驾驶罪处以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的话,那么这种行为是带来巨大的这个安全的隐患的,因为在高速公路上那么行走的话,那么是非常的危险的,因为高速公路上所行驶的车辆的速度都是非常的快的,那么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话,发生这种严重的事故,是很容易发生的,因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这个车辆速度都是非常的快的,一旦出现这种行人的话,那么只要是这个司机稍微没有注意路面的状况的话,那么都会导致严重的事故的发生、
速度非常快因为这个高速公路的话是属于速度非常快的一个公路那么,并且在高速公路上的话,对于这个速度也是有要求的,这就导致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那么速度都是非常的快的,一旦在路面上出现行人行走的话,那么很容易就会发生严重的事故,那么这样的话就会导致出现重大的车祸事故的发生、
不该拿生命开玩笑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我只能不说那么,无论因为什么事情吵架那么都不能够拿生命来开玩笑那么吵架就算了,那么仅仅只是因为吵架就在高速公路上那么堵气,下车的话会导致严重的这个事故的发生,这是对于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于他们的这个生命不负责任,因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话,很容易会导致严重的事故发生、
总的来说那么像这种行为的话,很容易就会导致自己的生命遭受了威胁,并且导致严重的事故的发生,威胁到的不仅仅只是自己的生命,而且他人的生命也是因为自己的这种行为,会引发这种严重的事故的发生,所以说像这种危险的行为,那么危害的不仅仅只是自己,还有他人、
高速路上问题司机不少,遇到这3种,请远离
一、左摇右摆
左摇右摆,指的就是车辆行驶不固定,喜欢进行多次变道操作。有些车主在驾驶的时候,一遇到前车车速过慢的时候,就会习惯性超车。即使是在高速路段,也存在这一类的司机。
车主一旦在高速路段遇到这类司机,就应该适当放慢自己的速度。当自己被超越的时候,就静静地开在原始车道上,不要产生与前车一拼高下的情绪。
二、隧道不开灯
在高速路段,会经过隧道。交通法规定,车辆在进入隧道前需要提前开启近光灯,但是有些车主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这一类车主之所以会这么做,大体可概括为两个原因作祟,一是认为隧道内有灯,不开近光灯也能清楚看到路面情况,自己开近光灯是无意义的;二是对汽车灯光操作认知不足。
的确,隧道内的内置照明灯能让车主看到路面状况,但是,之所以要求车主开近光灯并不是出于这个目的,而是为了提醒周边车辆注意到己车的存在,避免出现车辆碰撞。
三、变道后踩刹车
无论是在平常路段,还是高速路段,超车都是一个正常操作。当前车车速过慢或者自己有急事的时候,超车是首选。不过,有些车主在进行超车操作的时候,会习惯性地点刹车。
这种无征兆的刹车会让后车很头疼。因为后车车主为了避免追尾,会立即踩刹车。当遇到这种司机的时候,车主也无可奈何,只能尽快地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不要让这个小插曲影响自己一天的心情。
同学们途中难免要走高速
高速公路行车要千万注意
虽然我们不希望事故发生
但一些处理事故必要的流程同学们还是要了解滴
因为很多事情都是一触即发
我们应当时刻牢记
今天车少就和大家聊聊高速上遇到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特别是一些实习期刚过的新手
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下面
我们就来看看交通事故后有哪些处理流程
先介绍一下许多新手或者交规小白的的遇事故处理方法
没错,一言不合就开干
车少认为
像这种不是吵架就是动手的行为
是非常不理智的
而且也是非常危险的
因为你是在高速上
况且这样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再说说另外两种正常的情况
一 小刮擦
车少教你,像这种小刮檫或者发生轻微的追尾情况下,双方责任明确,如果双方没有什么异议的话,正常情况下可以这样处理。
1、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
2、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就是旁边的硬路肩
3、当事各方互留电话号码或互换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暂保管,共同前往指定地点协商处理或到附近高速交警大队处理
4、迅速拨打12122报警,高速交警大队通过当事人电话报警了解现场情况后,利用“电话指导交警工作法”电话指导处理
这样的话,事故双方就可以离开现场,到就近高速出口或者交通大队等待交警还有责任方的保险过来处理。
不过,话又说回来,高速上发生的事故,一般都相对会严重一点,除了一些运气好的人会碰到上面的情况。那么碰到大事故,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
二 大事故
遇到这种大事故,同学也不用怕,车少教你,首先,你一定要克制自己的紧张,告诉自己只有冷静下来才能处理事情。紧接按照以下步骤去走。
1、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路外安全地带(没错,动作要快,姿势要帅)
2、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举牌的时候一定要像活动开场宝贝那样高高举起牌子,没有开玩笑,后方来车不一定可以看到你)
3、迅速报警,高速交警大队通过当事人电话报警了解现场情况后,利用“电话指导交警工作法”电话指导当事人采取相应措施(如果一时想不到12122,你也可以拨打110,警察蜀黍会帮你转接交警蜀黍)
下面 ,车少再告诉大家一个小技巧,通常紧张情况下,报警的时候如何准确和交警说出我们的准确位置。
高速公路旁会有很多铭牌,只要清楚你所在的是在哪条高速,通往哪个方向,在几公里处,交警基本上就能很快确定你的位置。
或者说
上面的方法你都找不到
你可以可以直接找旁边的路灯
正常情况下
路灯上面都会有排序铭牌
只要你和交警报出铭牌编号
警察蜀黍也可以很快找出你的位置
[微信公众号车少话车(cheshao00)授权转载]
开车的时候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可是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在开车的时候不是在和旁边人讲话,就是在看其他东西,这样很容易导致车辆失控,从而发生一些交通意外,有一对情侣在驾车的时候吵架,结果一不小心撞上了路边的护栏,这件事情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驾驶员在开车的时候千万不要做与开车无关的事情,一定要保证驾驶安全。
在驾驶车辆的时候,一定要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特别是在大雾天气,一定要做到减速慢行,有一些驾驶员为了能尽快达到目的地而选择超速行驶,这样很容易引发一些追尾事故,所以大家一定合理的控制好车速,就算遇到一些突发事件,也能选择紧急制动,要仔细的观察旁边车辆的运行情况,这也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大家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现在有一些驾驶员舒服大意,有的人在开车的时候抽烟,有的人根本就不管交通规则,结果引发了交通意外,交警一直在强调不能酒后开车,可是有一些人在喝酒之后,仍然选择强行开车,结果引发了交通事故,所以大家一定要认识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要从一些小的细节做起,
大家一定要杜绝疲劳驾驶,在开车的时候千万不要玩手机,一定要仔细的去观察路面,特别是在恶劣天气行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况,大家一定要写好自己的安全带,同时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在高速公路上的车速很快,大家一定不要选择再用应急通道,更不要选择超速行驶,车辆之间保持合理的车距,要定期的去检查测量的状况。千万不要隐患上路。
一、收费站到底该不该向救护车收费呢?
1、应该收费,因为路桥养护需要资金,收费站人员需要工资、需要奖金。
2、不应该收费,因为救护车承载的是生的希望,提前一分钟就有可能挽回一条生命,同时急救和高速同属公用事业,付费也不妥。
二、实践中各地存有几种不同的做法
1、有业务的急救车一律免费;
2、急救车拉着病人行经高速公路时免费,行经高速公路去接病人时收费;
3、任何情况下都免费。但基本上,急救车到高速上抢救因车祸伤亡人员都是免费的。
三、救护车免费,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6类车可依法享受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120”急救车并不在其列,因此,“免费”一说尚无法律依据。
3月17日下午,G72泉南高速公路柳州往南宁方向1415KM处,在同一家公司轮流开同一辆车的两名驾驶员,为了一条交通违法短信,在高速公路上边开车边大打出手,其中一人还被打破了头。
17日下午2时许,广西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接到一名司机报警称,他和同车的另一名司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肢体冲突,他被对方打伤并被抛弃在路上。民警迅速赶往G72泉南高速公路柳州往南宁方向1415KM处寻找报警人。
在现场民警看见,一名穿着红色工作服的男子一手捂着头,待在应急车道上,半边脸都是血,地上还有破碎的玻璃渣。
据该报警人详细描述,他和同事朱某一起开着一辆大货车从杭州前往南宁。在从桂林到南宁的途中,手机上突然收到一条高速公路交通违法通知短信,由于一路上两人都是轮流开车,两人都没法确定违法行为发生时到底是谁在驾驶。两人就为了这个问题发生激烈争执,车辆行驶过程中还引发肢体冲突,朱某突然拿起报警人的水杯敲在他的头上,导致报警人头部受伤。
报警人紧急踩下刹车,把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幸好当时路面上车流不大,没有酿成交通事故。谁料,朱某马上把报警人赶下车,独自开着大卡车扬长而去。
民警把报警人带上警车,朝六景收费站开去,并打电话联系了朱某。不久,警车找到了朱某,朱某承认他因一时气愤酿成了不良后果。
随后,民警带报警人去卫生院进行包扎,该案被移交给六景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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