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气的别人住院应当赔偿吗

吵架气的别人住院应当赔偿吗,第1张

法律分析:

吵架把人气住院,是否需要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行为人只是正常交流,并无主观上的恶意,导致另一方住院的无需承担责任。如果行为人以公然辱骂等手段对他人进行人格上的侮辱导致对方住院的,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严重的则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明知对方存在疾病不能有较大情绪波动,故意辱骂他人致他人住院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同村居住的张某刘某因排水施工问题互骂,导致张某心脏病突发入院。张某将刘某诉

至法院。今日上午,密云法院通报称,法院认定刘某有过错,需赔偿张某1500余元。

张某诉称,2013年11月的一天,自己和刘某因自己家的排水施工问题发生争执,后张某

倒地。下午2点, 张某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陈旧性心肌梗死等住院。为此,张某要求刘某赔偿张某医药费、就医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94333元。

刘某辩称,双方未发生肢体接触,且张某的发病属陈旧性疾病,故不同意张某的诉讼请

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互骂是导致张某心脏病发作的诱因。为此,刘某应适当赔偿张某

治疗心脏病的相关费用及损失。对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失费等请求,因无法律依据,故不予支

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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