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哦 去年的问题了哦
竟然有人挺你 我也是挺纳闷的~
首先:公交车司机就算是见你一次问你一次 也没有错,这是职业使然,人家在工作,至于人家想问谁不想问谁,那是他的自由选择,不涉及歧视;
其次,你与公交车司机争吵,已经违反了我国的治安处罚法,只是对方没有告你而已~别心存侥幸,你肯定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
最后……只愿诸君多学法律……生活愉快……
近年来,乘客因种种原因与公交车司机产生矛盾,最终引发肢体冲突酿成交通事故的案件屡见不鲜。
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起案例显示,湖南一男子因与公交司机争吵打骂引发交通事故,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两年。在该事故中,男子因靠站停车问题,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吵,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谩骂并拉扯司机衣服,致使公交车与道路右侧电线杆相撞,造成数名乘客受伤。
记者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交车”+“争吵”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从2008年起共发生类似案件66起,其中辽宁省案发最多为10起,其次为重庆市9起。
相关判例显示,有乘客无理要求公交车司机停车、不按规定上车、投币,引发与公交司机争吵、拉扯,更有甚者用垃圾桶套司机头部,有行人在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丧生。
对此,刑辩律师王甫称,在类似情况下,殴打司机的乘客可能同时触犯多种罪名,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由于是同一个行为,存在犯罪竞合问题,一般来讲会择一个重罪去处罚。”
王甫还称,如果有证据证明司机有过错,如主动攻击,司机也应担责。
01、司机被套垃圾桶,紧急刹车撞击大桥护栏后停下
2017年12月20日,广州市番禹区法院判决了一起类似案件。
(2017)粤0113刑初1932号判决书显示,2017年6月29日17时许,被告人雷某标搭乘番12路公交车,因不按规定从后门上车与公交车司机何某发生争吵,当该车行驶至本区市桥大桥桥面时,被告人雷某标突然将公交车上的塑料垃圾桶套到被害人何某头上并殴打其头部,导致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突然失控,司机何某紧急刹车,车辆与市桥大桥护栏发生碰撞后停下。后司机何某报警,雷某标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处理。
案发后,被告人雷某标的家属已代为赔偿司机何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并取得何某的谅解。
最终,番禹区法院认为雷某标罔顾公共安全,危及车上乘客的安全,应对事故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法定刑幅度、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并综合考虑被告人作案的具体事实、认罪态度等因素,判决雷某标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假如你在公交车上,有其它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你会上前制止吗?
一、我一定会上前制止,这样做是为了全车人的安全。
乘坐公交车的时候,总有一些乘客情绪激动,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和司机发生冲突。有些乘客突然发现自己坐过站了,想让司机中途停车,但是按照规定, 公交车只能在站牌停车,因此司机并不理会乘客,这就会让乘客误会,认为司机态度不好。其实司机在开车的过程中是不能分心的,会使乘客不理解,大声辱骂司机。这种状况,我会及时上前拦下乘客,否则全车人的安全将受到威胁。
二、我会直接将乘客拉到旁边,安抚他的情绪。
其实,很多乘客情绪特别激动,是因为他们年纪比较大,遇到事情容易着急上火,所以就会出现别人难以理解的行为。作为同乘人员,应该及时将乘客拉到远离司机的位置,好言相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乘客就会慢慢冷静下来。如果所有的乘客都非常冷漠,觉得事不关己,冷眼旁观,只会让事情越来越严重。
三、如果乘客情绪特别激动,我会和其他乘客一起制止他,报警解决。
当乘客已经失去理性,和司机大喊大闹,并试图抢夺司机的方向盘,这样的行为非常可怕。我会赶快招呼其他乘客,一起制止这样的行为,并让司机在安全地点停下车来,找合适的机会报警。因为这件事情并不是普通人之间的小打小闹,而是已经触犯到了法律,如果不给乘客教训,以后他还会用这样的方式解决问题。再遇到就这种情况的时候,每一个人都不会置之不理,用最合适的方式去解决,自己内心也会得到安慰。
不违法,与司机吵架使一方疾病发作的,另一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吵架时不知道对方有心脏病,或者虽然知道对方有心脏病但并不是故意要引发对方犯病的,因双方争吵使对方病发的,另一方要根据自己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双方口角吵架导致一方死亡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生活常理,吵架并不会致人死亡,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大,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当乘客实施殴打、拦截、辱骂等行为,但并没有达到严重破坏公共交通安全秩序的,不处于刑事处罚,但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依据乘客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程度,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想在我们的身边也是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有着不同的脾气,不同的个性。在我们的城市中公交车司机就是一位非常重要的角色,如果没有公交车,我们的城市可能会交通瘫痪,然而之前的时候我非常的倒霉,当时遇到了一个态度超级恶劣的公交车司机,就在晚上六点多的时候,那时候我们都快下班了,我正准备打的回家,但是碰巧遇到了公交车,当时车上还有座位,我就坐上去了过来几天之后人就慢慢的变少,你的终点站还有两站的时候车上就没得有人了,这时候我家正好就在终点站。
当时到公交车司机就让我们下车,然后态度非常恶劣,说左拐是回公司,右拐是终点站的路,让我们自己走过去,当然我肯定不同意了,就和他在那里理论,然而另一个人就乖乖的下去了,我觉得非常的恼火,那个司机的态度真的太烂了,如果他和声和气地与我说,我就不会这样了。
当时的时候为了不引起交通堵塞,我就没有再搭理那个司机,下车了没想到那个司机也反而还说我啰嗦,当时我真的非常的生气,然后呢,我记住了他的车牌号,到了晚上就将这辆车的公交车司机举报了。
这种事情我还真的是第一次见,真的非常的气愤,但是我是一个有素质的人,我就没有与那位司机在进行下一步来争吵。遇到这种司机的最好方法就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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