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吵架构成犯罪吗?

在公共场合吵架构成犯罪吗?,第1张

不犯罪,但也要看双方的主次责任,如果双方之间不认识而且情节严重还是对方故意做出这样的行为的则会成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打架了,双方都有伤,法律上分不分谁先动手,不能片面的认为先动手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综合全案来确定的。

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第一个问题,原则上也是要赔偿的,但是根据过错的程度不同,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也不一样。

2、你这个问题完全是你自己臆想出来的,现实中出现的可能性很小。

3、如果确实出现了,那么你与对方吵架到底是为了什么?仅仅为了测试老人会不会参与进来吗?如果真的吵架,能够达成这样的口头约定,法院也会认为双方都是出于愤怒的状态,做出的承诺也会大打折扣。

4、而且你能把老人气死,说明你的言语肯定有问题啊,所以你想的这些东西,完全是没有必要的。

5、对于你的第二个问题,也肯定是臆想出来的,而且将自用的井扩大到河流来说也是不对的。

6、首先,小孩子看不懂牌子上的字是什么意思,另外,孩子能够把井盖打开,说明水井管理人没有尽到管理的义务,另外这个位置也没有进行一定的防护措施,所以如果孩子因为掉到井里淹死了,那么小孩子的家属是可以要求水井所有人进行赔偿的。

7、当然,小孩子的家属,没有看好自己的孩子,本身他们也是有过错的,所以根据双方的过错进行承担,一般情况下,是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

8、对于河流,因为是暴露在外的,虽然是国有的,但是不可能全部围上栏杆,所谓“法律不强人所难”,因此淹死人就找国家进行赔偿的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

9、另外国家赔偿的标准是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对公民造成损害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所以在水里淹死了,一般就是责任自担。这也与大众的理解是相符的,你的理论,明显是有悖论的意思,你仔细的推敲就能发现其中的不合理之处了,手打说明,不喜勿喷。

给准备结婚的女孩们一些忠告

1、不要跟老男人结婚,上了年纪的男人精子质量不好,容易影响生育。为了下一代着想,年龄差距太大,选择一定要谨慎。

2、但凡有当小三潜质的女人都是狠人,至少比你狠!!!

那些以为有男人了,就可以从精致好看的花瓶,化身粗壮水杯的女人都“恢复了”单身。单身不可耻,但被人甩,和甩别人的感觉,差距可大了去了。给你一个忠告,想要做个只能被模仿,无法被超越的女人,就要对自己下手狠一点。

3、婚前性生活这种事,能没有最好没有。

有也没关系,做好防护措施,带TT。奉旨成婚会让婆家看轻你。你没看那对连婚礼都没有,秀恩爱秀挺好的男女,刚官宣离婚了吗?亲们!这可是血淋淋的教训啊!

4、婚前你可以视金钱如粪土,婚后要变身女版葛朗台,看住钱袋子,男人基本跑不远。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婚前财产一定要保护好,别等到离婚的时候,闹一个“净身”出户,连个毛都带不走。一个没钱的男人,对女人都是没有吸引力的…

5、不提倡坐在宝马上哭,但相比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哭,还是前者舒服点。

物质女孩儿确实有点贬义,但物质的女孩儿,的确都过的比有情饮水饱的女孩儿,过的好太多了呀!没钱是硬伤,连维护爱情的基本成本都没有,就像你买了车,没钱买车库一样,最后车和你贬值的都很快。

6、出轨的男人还不如同性相恋,值得尊重。据权威部门统计,婚前就有出轨行为的人,在婚后只会更肆无忌惮。

而两个人只要相爱,就大大方方在一起,真的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用委屈隐忍挽回出轨男的时代早过去了!你能做的,就是把原则和底线亮在对方眼前,让对方知道你的眼睛里是揉不进沙子的。

7、时不时跟和别人攀比一下,然后旁敲一下他。直接说,可能会伤感情,借着看热播剧,小感概一下,谁谁的老公刚健身半年就八块腹肌了……男人是竞争的动物,不是圈养的宠物。你一定要给他一堆目标,不断让他去实现,他才觉得活着有意思。然后就没时间打电动,和同事扯淡闲聊了。

8、有追求者的时候,一定要高调,别藏着掖着的。

当然这不是让你脚踩两只船,而是让你自己,包括爱人,朋友,觉得你虽然都名花有主了,还是不缺人爱。必要才策略,小心机,是爱情的添加剂,虽然不算健康,但总能给平淡的生活一些新鲜感。

9、婚前一定要和对方的父母深入接触。

这种深入“敌后”的方式,能让你了解一些对方原生家庭的情况。而原生家庭对人的影响,可比读博士严重多了。一个强势的母亲,一个爱赌博的父亲,都会对你另一半的性格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即便在恋爱期隐藏的很好,婚后,也会暴露无遗,成为你们婚姻的巨大隐患。

10、婚前婚后,你都是你,从来不是谁的女友,谁的老婆。现代社会,人人身上都有标签。属于你的那一个,绝对不是男人背后的女人,而是坚持做自己的女人

11、结婚固然有风险,但相比急着嫁人的风险,还是后果更严重。

征婚网站上,照骗、假学历、假房产证,花样不断翻新,就是要钓着那些急着想结婚,对于感情看的比较淡的适婚男女。没有感情的婚姻,比当剩女更可怕。

12、不要以貌取人,不要以貌取人。

有人容易把渣男脸谱化,觉得长的帅的,出轨只是时间早晚。其实出轨这种事,和脸关系真不大,而是男人的本质决定的。暖男也可能是中央空调,不单只暖你一个,而是暖了四方的姑娘。

13、婚姻,不是你的船驶入了爱的港湾,而是踏上了更具冒险性的新征程,姑娘,保重!

14、孩子并不能维系你们的感情。

我们不是上演宫廷戏,是实实在在过日子,需要柴米油盐,日常开销。孩子是可爱的无辜的,在没确定对方能给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前,别急着要孩子

15、不结婚意味着你们有分手会可能,你还有选择的机会。

“反正结婚也能离婚!”说这种话的人长脑子了么结婚意味着双方家庭的介入,圈子的融合,你们在亲友的见证下结婚了,双方的责任更大了。所以,一定要精挑细选……

16、很多人梦想着结婚对象,就是灵魂伴侣,婚后会更加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其实。生活更多的满地狗血跟漫天鸡毛,因为你们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很快变成三个人四个人。这种巨变,会导致你生活重心的转移。和动物们由南,到北的迁徙很像,充满了挑战和风险。不建议把婚姻妖魔化,但也不能过多的去理想化。

17、婚前尽量同住一段时间,不用很长,这种短期的共同生活,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小到洗脚剪指甲,大到一些生活作息问题,都可能会导致你们咆哮着要分手。

但凡到了这一步,感情都不浅了。真的忍受不了,还是分了吧,算是及时止损。

18、详细查看新婚姻法。

对于憧憬婚姻的人说这句话,是想让你尽快从花前月下,甜言蜜语中清醒过来。明白一点:男人嘴里的海枯石烂,天地无棱,都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19、婚前体检一定要做!!!

还要多花钱,做最全面的。有些隐形的疾病是家族遗传的,会影响到你们的孩子。

20、你是为了爱情结婚的么?

恭喜你!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是耍流氓,但没有感情的婚姻,更像一座坟墓,会葬送两个人的未来。

21、坚决远离有家暴倾向的人。

如果相爱的两个人,能动辄拳脚相加,那你们的爱一定变质了。试想一下,一个在床上跟你耳鬓厮磨,根不能化为连体婴儿的人,穿上衣服之后,对你冷眼恶语,侮辱欺凌,那种恐怖的感觉,背脊会不会很凉?

22、每个想结婚的人,都是渴望被爱的,但悲哀和被爱,只是两个音节的差距……

爱人间的给予,更像是一个银行,存进,取出,需要两个人共同维系。如果遇人不淑,你很可能单方面付出了很多,不光没有得到想要的温暖和爱,还会变得更冷,更凄凉。

23、宝妈男不是理想的结婚对象。

设想一下,你们在一起组成了小家庭,父母却掺和进来,事事都要管。那么你们结婚干嘛?就是为了几个人在一起组局打麻将、斗地主?还是要一堆人一起把日子过的像菜市场那样热闹?

24、如果你们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有些问题一定要谈。

比如希望男方买房在房产证上写你名字这种敏感的话题,也不要避讳,如果有想法就大大方方提出来。虽然可能双方会为此不欢而散,但总比结婚后,为这个话题吵上几十年,或者日后闹离婚更靠谱。

25、男女平等若干年了,但婚后女性的付出远远超出男性数倍。

所以在选男人这件事情上,一定要擦亮眼睛,必要的时候戴上显微镜仔细观察。一旦眼光有误,遇人不淑,不光是耽误了你一个人的终生,对于孩子,父母,都是一种永久性的伤害26、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吵架都要讲究尺度,不要翻旧账。见过很多情侣吵起来,连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对方没问她吃不吃辣这种小事,都要搬出来吵一吵,这样不利于解决眼下的问题不说,还非常伤感情。正确的吵架方式是:就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各自答辩半小时,一方只是听着。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可能一方没说完,另一方就知道自己错了,乖乖道歉,既文明又卫生,多好。

27、别轻易闪婚,刚认识几个小时就四处秀恩爱,那样死的真的很快。

放眼波涛万丈的娱乐圈,干这两种事情的男女,最后都分了。你找男人是为了让自己幸福,不是让别人觉得你幸福。

28、结婚后最好不要急着生孩子。

见过很多流浪猫和流浪狗,当初它们也是主人的心头肉。奈何主人一时兴起,把它们带回家才发现,它们不是毛绒玩具,吃喝拉撒,样样都需要人伺候着,时间一长就失去了耐心,弃养了。养育孩子,同样也是一个漫长而辛苦的过程。

尤其女方在孕期身体和生理都会产生巨大的变化。在结婚初期,好好培养感情,等生活步入正轨后,在考虑要孩子,才是明智的选择。

这其实是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两人的行为均对对方的名誉权进行了侵犯,所以就需要互相道歉。所以随便骂人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如果骂的太过于污秽,就涉嫌侵犯他人的名誉或者侮辱他人。有问题的话可以通过谈判进行解决,而不是在群中引起骂战,这也是一种很不理智的行为。

上述的事情发生在长沙市,之后法院的审判结果也是比较公正的,没有让他们进行互相赔钱,只是道歉罢了。如果赔钱的话,当然会让双方都极为不满意,可能会让两个人又引发新的争执。但是道歉就比较好了,只需要说一句话就能够消除一切的矛盾。不过两个人可能也不会轻易的说出道歉的话语,还需要一方主动的退让。我们常说退一步海阔天空,也希望这两位业主可以明白这个道理,不要总是去揪着老矛盾不放。如果总是沉迷于过去的矛盾中,也会让你的生活变得非常的糟糕,让你没有办法去完成自己的事情。

在微信群中骂人,群主就需要赶紧制止,比如说把一些人禁言或者踢出群。不过据网络传言,两位业主中有一位是群主,所以他们就一直在群中吵来吵去,根本就没有被踢出群或者给其他的人投诉到群主那里去。再加上人们可能也感觉生活比较的无趣无聊,这个时候就会打开手机看一看他们的争吵,也能给自己平淡的生活增添一位调味剂,让自己的心情变得比较的舒适。要不然群中的业主肯定是非常烦恼的,可能会赶紧退群。还有人说吵架的是两位女士,他们可能就比较的不想退让,也不想去容忍他人的一些话语。

这件事情闹到最后还让两个人都不怎么好看,也希望有类似情况的业主可以规避。

两个人过日子不可能不发生矛盾,两人因为日常小事发生争吵很正常,如果日常的争吵和口舌之争都纳入家暴中,那全中国几乎所有的家庭都存在家暴的行为。因此,通常的吵架冷战可能不属于家庭暴力,但当吵架冷战上升到经常性谩骂、恐吓,给家庭成员造成了身体或是精神侵害时,将可能构成家庭暴力。这是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第二条明确增加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就是将我们常说的“冷暴力”纳入了家庭暴力保护的范畴。日常的争吵有可能因为事情的严重性升级成家暴,此时就需要做好相关的证据留存,将对方实施暴力行为作为证据提交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男人的爱都跟这有关:

男人的爱都跟这有关

大多数牢固的感情,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夫妻之间的亲密感很足。我们追求爱情,或者追求任何一段关系,只不过是想在这段关系里找到一种依赖、信任和被理解的感觉。

当我们找到了这种感觉,就会舍不得离开这段关系哪怕有喜新厌旧的时候,但依旧会因为彼此建立起来的深刻的情感链接而无法离开。

正如张爱玲所说:“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这不是爱情变成了亲情,而是爱已经将两个人连接成为一个整体。

很多频繁争吵、出轨的婚姻,是缺乏这种链接的,他们在无休止的吵闹和撕扯中不断消耗爱意,最后激情没有了,亲密感也微乎其微,只剩夫妻这一法律认可的关系犹如一具空壳,苟延残喘地维系着婚姻。

所以,其实想要经营好婚姻,想要留住男人的心最终还是要回到一件事上来,建立情感链接。

情感链接来源于什么

来源于,对彼此的相互“看见”。

美国心理学家纳撒尼尔·布兰登教授指出,我们之所以会持久地爱上一个人,本质上是因为“心理可见性原则”。

心理可见性原则即我们需要能被另一个人“看见”,那个人就像一面镜子一样,可以照见我们。

好的亲密关系里,彼此互为对方的一面镜子,能够看见对方最真实的需求,并提供给对方所需要的关注、肯定、共情和响应。这就是: 看见。

可以说,任何一段亲密关系的开始和结束都是从开始“看见”和不再“看见”开始的。

而它的关键词是:关注、肯定、共情和响应。

1、保持关注

著名心理学家罗洛梅说过:如果用现代心理分析工具去分析每个人爱的意愿,我们就会发现,爱的意愿的本质,其实是一种关注。

关注不仅仅只是一个动作,更是一种状态,要求夫妻双方保持对彼此探索的欲望。

比如在一方说话的时候,放下手头的事,全神贯注地倾听;

比如能够从对方的言语、举动对对方的情绪变化、心理感受有所觉察;

比如保持和对方分享的意愿,听到好听的歌,看到有趣的视频、对某一段话深有感触,主动与对方分享。

保持和对方聊天、分享、互动的欲望,其实就是一种关注。

2、肯定对方

爱情的发生源于对自我认同感的确认和需求。当我们得到对方的肯定,我们会产生一种自我认同感,我们之所以会喜欢和一个人待在一起,很大原因,也是因为对方能够给予我们自我认同感。甚至于很多人寻找所谓的灵魂伴侣的初衷,也不过是想要找一个人认同自己,让自己那颗孤独的灵魂有所归属,得到安宁和满足。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或多个大小不一的缺口,我们庸庸碌碌,或浑浑噩噩,但最终心里想要的还是一份来自他人的认同感,一次确认自己存在的价值。就像有些男人抗拒不了异性的吹捧,因为他们需要。所以,不要吝啬夸奖你的伴侣。夸具体的某件事、某个行为;夸奖对方的时候,要加入自己的感受,给对方反馈,不要忽略了这也是在给对方了解你的机会;平日里多观察、多总结,对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扬长避短。

3、共情对方

共情的前提是关注和肯定,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人明明知道共情有多重要,但却做不到。

因为她们并不关注也不认同对方的想法,这通常表现在吵架时,双方都各执一见,只看得到自己的利益,却看不见对方的感受和需求,所以就算对方说得头头是道,也不愿意认同对方。

其实,共情对方,未必要你全盘接受对方的观点,你只需要肯定他的情绪和感受即可。

4、响应

响应,就是及时给予对方反馈。它是关注、肯定、共情的最终表现形式,也是这所有的步骤里,不可或缺的一步。

婚姻能够长久,关键在于夫妻之间对维持这段关系的意愿有多强烈。而事事愿意回应,体现出来的就是“我愿意永远和你维持关系”的态度。所以婚姻中一旦出现一方对一方的极度不耐烦、冷暴力、无话可说,说明对方对这段关系的期待和信念已经动摇。

有时候也会听到有些人说不知道该怎么给丈夫回应,比如男人吐槽工作上领导有失公允,妻子心里明明急着像有上千只蚂蚁在爬,但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丈夫。

那我们其实有很多方式可以去回应对方,比如给他倒杯水,然后耐心地听他吐槽,等他说完,你就把水递给他,跟他说,“你愿意跟我说这些事情我觉得特别开心,你想不想听听我的看法。”或者,“和我说说你内心希望领导怎么处理这件事吧”

等他说完他的意见,你可以给他分析一下利弊,或者你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可以直接肯定他,“我觉得你说得很对,我支持你。”

其实,男人跟妻子倾诉某件事情,未必是希望妻子能够替自己出谋划策,很多时候他只是希望有个树洞,允许他轻松自在地把那些乱七八糟的烦心事发泄出去,这是一种和你分享的意愿,又或者有时他是为了得到一份你的支持。

所以妻子只要认真倾听、保持开放接纳的态度,不评价不指责,然后给予肯定,就是对男人最好的回应。

吵架气死人要负责吗

案例假设

一天,小丽与邻居70岁的张大妈发生争吵,吵架过程中,两人情绪都有点激动,言语也有点过激。70岁的张大妈有一点心脏问题,但是小丽不知道张大妈的身体情况。随后,其他邻居过来劝架,两人才各自回家。

刚回到家,张大妈就感觉身体很不舒服,之后便晕倒在地。张大妈家人赶紧将其送往医院抢救,结果,不幸的是,张大妈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表示主要是因为情绪激动刺激心脏病发导致死亡。

张大妈家人认为张大妈的死亡跟小丽有很大关系,于是将小丽告上法庭,那么,小丽因与张大妈吵架将其“气死”,应该承担责任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

该法律条款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分析

小丽对张大妈的死亡是否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主观上,小丽对于张大妈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虽然小丽对张大妈的身体患有心脏疾病并不知情,但小丽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能够预见到吵架这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吵架双方的情绪激动,进而有诱发其他疾病的客观可能性。

因此吵架双方都应尽到一般人的审慎注意义务,而小丽当时并没有注意到,所以小丽对张大妈吵架后死亡的结果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

2、客观上,小丽与张大妈的吵架行为与张大妈的死亡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据医院诊断,张大妈因吵架时情绪过于激动,进而诱发自身的心脏疾病发作,最终导致抢救无效死亡,说明小丽与张大妈的吵架行为与张大妈的死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

3、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考量。张大妈明知自己患有心脏疾病,平常生活中不能过于激动,但在那天却与小丽发生争执,激烈争吵,张大妈对自己遭受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过错,应该自担主要责任,并减轻小丽的过错责任。

温馨提醒

日常生活中,还是尽量要与人为善,和睦相处,避免发生言语冲突甚至肢体冲突。虽然“气死人不偿命”,但因此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如果因为“逞一时口快”背上责任那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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