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最伟大的爱,是发自母爱的爱。母亲心是纯洁的,至高无上的每一个母亲,都有一果肉最虔诚的爱心。隐藏着一种真挚的爱。
我的妈妈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头乌黑的头发中夹杂着几根银发,那也许是她劳累一生的见证。
别的妈妈对自己的子女都很关心,我的妈妈也不例外。
记得那是冬天的一天下午放学回家时,天正下着大雨,我上楼梯的时候,总觉得头重脚轻,一到家,便倒在床上。傍晚,劳累了一天的妈妈下班回来,见我躺在床上,摸摸我发烫的额头,看着我痛苦的神情,又望了窗外的大雨,二话没说,披上雨衣背着我向医院走去。一路上,风叫吼得更厉害了,雨下得更大了,风雨无情地向我们袭来。到医院后,妈妈给我挂了一个号,医生给我打了针,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我醒来时,发现妈妈正坐在床边。见我醒了,妈妈嘴终于露出了笑容,我望着妈妈湿漉漉的衣服和头发,点了点头,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妈妈像个辛勤的园丁,不辞辛苦地培育我。妈妈为我操心为我辛劳,不断地鼓励我,只希望有朝一日,我能成为平凡中不平凡的人。总之,妈妈为我付出的心血,为我付出的爱,是难以衡量的。我要努力读书,孝敬妈妈。
我的妈妈留着一头乌黑亮丽的短发,她长着柳叶眉,一双大眼睛和一张不大不小的嘴,高高的鼻梁上面架着一副眼镜。妈妈不仅对工作兢兢业业,对我的学习、生活等方面也尤为关心。
兰,无论高缀枝头,还是飘落在地,始终保持一尘不染的品格。即使埋入泥土,也是片芳心,洁白无瑕。她以高尚的自身形象,启示人们制定的生活准则。这一切,使我不禁想起了我国千万个让贤的老干部,他们为了培养接班人,使祖国突现现代化,自己甘愿退居二线。这种可贵精神正是兰花的真实写照--雅素,朴实无华,默默奉献。
古诗中的"月"可以理解为这么几种含义:它象征聚散,以月圆比喻人的团聚,以月缺比喻人的离别,最有名的是苏轼的《水调歌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它也意指思念亲人、怀想故乡李白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已成经典、妇孺皆知该诗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浪迹天涯、眷恋故土的那份深情,表达了久离故乡的真实情感,让读者引起共鸣
唐朝诗人刘方平的咏月诗以写景为主他在《月夜》一诗中写道:"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干南斗斜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诗中月色宁静,月影偏斜、星斗移位,寂静的庭院初闻唧唧虫声,清新诱人另外,"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春江花月夜》)这首诗也富有诗意,犹如听一曲美妙的音乐,连同海上明月在耳畔流动
古代诗人中最善于写咏月诗的是李白,他毕生写出有关月亮的诗三百多首,从少年时代的"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到后来《将尽酒》中的"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以及《月下独酌》中"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他将自己的才华与抱负寄寓山水月色,留下了许多不朽的名篇佳句李白在《把酒问月》中以"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来表达"明月长在,人生如寄"的心声
李白的心目中,月是高尚的化身,贞洁的象征,在诗中描绘出一幅幅优美旖旎的境界如写"问月"的有"秋山绿萝月,今夕为谁明",写"步月"的有"醉起涉溪月,鸟还人亦稀",写"饮月"的有"琴弹松里风,杯劝天上月",写"弄月"的有"水彩弄月色,清光奈愁何",如此等等,不胜枚举诗人在情溢于言表的同时,也用洒脱的笔力把明月写得神韵飘逸,绰约多姿,表现出很高的美学素养
宋代苏轼的咏月诗对后人影响较大他在诗中所刻划的月,既有浓厚的感情色彩,又有浪漫的奇思异想同样一轮明月,在不同情况下与心境中,他都有不同的展示如春夜里"淡月朦胧",秋末时"清夜无尘,月色如银",离乡时"明月明年何处看",酒兴时"对酒卷帘邀明月",失意时"明月何时有把酒问青天",傍晚时分"思檐初挂弯弯月"等苏东坡咏月、惜月、爱月,见月动情,他笔下的月气象万千,情态各异,韵味无穷
月亮的存在对于人间是一个宇宙之谜月与人可亲而不可近,恋人对月海誓山盟,思妇对月牵挂丈夫,游子对月思念亲人;孤独者视月为朋友,迷茫者视月为希望,奋进者视月为信念人们根据月亮在不同季节,不同时间出现的各种变幻,赋予月亮千种情怀,诗人为何如此钟情于月亮或许,他们认为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方可以看到同样的月亮,觉得月亮可以超越时空,所谓"天涯共此时",就是这个道理翻阅中国文学史,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浪漫主义、还是现实主义的诗人,无论是婉约派还是豪放派,无论是诗还是词,都喜欢借月寓情然而,面对同一轮明月,抒发的感情却大不相同:有人叹息世事艰难、人生苦短;有人哀鸣怀才不遇、宦海沉浮;也有人表达对理想至高无上的追求:"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古典诗词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之一,古人笔端的美好意境,为后人留下了心灵漫游的广阔天地今天,我们读点咏月诗,不仅是一种美的享受,也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一种亲近和回敬
很多人都有宠物情结,尤其是性格内向的人,亦或是独生子女,人都是需要陪伴的,需要知懂,需要聆听,也许,宠物多多少少填补了缺失的情感,于是,人与宠物,便建立了深厚的情感。
还记得,儿子的宠物情结是从金鱼开始的,曾经为了逗儿子开心,买回来两条大眼金鱼,一红一黑,特别漂亮,因为金鱼不易养活,那两条小东西,很快就漂浮于水面上。
儿子哭闹着还要小金鱼,所以,在随后的日子里,只能一次又一次的换鱼。
若第一次只是为了好玩,而买回金鱼的话,那以后几次,就是为了维系那份对金鱼的情愫了,突然的失去,只有再找回,才会减轻失落感,续上之前的心欢,直到对金鱼没有了喜欢。
一个小小的例子,却值得我们每个人去思考,你是否也有重复再重复的找回失落的自己呢。
不知道算不算是儿子移情别恋了,还是因为金鱼已经无法满足做他伙伴的要求,几次折腾后,代替金鱼做儿子宠物的是乌龟,依稀记得,乌龟刚刚闯进儿子世界的时候,儿子天天要和乌龟一起入眠,眼眸睁开,就要看到乌龟。
可天不从人愿,乌龟养着养着,也离开了我们,那时候的儿子还在小学打滚,他无法接受乌龟已死的事实,拧是不让我把乌龟丢弃,还一个劲的说,乌龟在和他开玩笑,假装睡着了!过不了多久,乌龟一定会醒来。
我没办法,只得编一个谎言说,我们把乌龟放回大自然吧!那儿有很多它的小伙伴,它一定比在我们家快乐,儿子哭泣中,犹豫了好久,才勉强答应了我,后来那只乌龟,真的被他爸爸放进了运河,圆了乌龟回归自然的梦。
随后,儿子陷入了乌龟情结,重复着金鱼的故事,一只接一只的换着,只是,三四只乌龟交替着离开我们后,而儿子只为第一只乌龟,落过泪,也是对第一只乌龟情感最深。
终于在几只乌龟死后,儿子再也不提买乌龟的事,好似,他已经长大,不需要玩伴,不再喜欢宠物。
随着儿子长大,学习时间越来越多,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偶尔星期天,他也不愿意出门,更不想随我去任何地方,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宅男。
直到去年大年初一,我为了想办法拉儿子一起出门遛弯,赏年味,主动提出,若你陪我出门,我就送你一只小兔子,儿子心动了!那是他喜欢的动物,我一直没有允许买。
就这样,儿子半不情愿的随我出了家门,我们一路走走停停,来到了文庙,来到卖兔子的地方,选中了一只黑耳朵的'兔兔,兔子拿到手的那一刻,儿子才真正的笑了起来。
当时,只当是兔子也会如前面的金鱼和乌龟一般,过不了多久,就会离开我们,因为兔子也属于娇贵之物,若想养活,几率很小,没想到,那只兔子和我们还真是有缘,好似没用我们花什么心思,就活了。
而且越来越好玩,越来越活泼可爱,每天粘着这个人玩,追着那个人跑,不单单是儿子喜欢的不得了,连我也深深的喜欢上了这只可爱的小兔子,放任小兔子的破坏行为。
而他爸爸,却对我们喜欢的兔子,极其反感,因此家中小矛盾不断,他不懂那份心喜,不懂那份情感,自然也看不惯我们的喜欢,可以理解,为了家庭和睦,我和儿子商量,决定忍痛送走养了大半年的小兔子。
当时,害怕自己后悔,再次给家里制造吵闹声,刻意把小兔子送给了陌生人,当对方说要留下一个****的时候,我断然拒绝了,只是不想给自己后悔的机会,家庭需要和睦,需要温馨,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
本以为,送走了小兔子,家里就可以恢复安宁!可我万万没想到,那人刚带走小兔子,消失于我眼前的时候,我就后悔了,一路情绪低落着,回了家。
刚入家门,儿子就问我,小兔子送给的那家人怎么样,小兔子会不会受委屈,我都是回答好好好,其实,自己心里也在打鼓。
半天的时间,家里少了小兔子蹦跳的身影,好似没有了活气,空荡荡的房间,连空气都是压抑的,心中好难受。
同时,也感觉到儿子也如我一般的难过,就在晚上要睡觉的时候,儿子哭着和我说,妈妈,我们再买一只小兔子好不好,有多久没有看到儿子哭泣了!儿子上一次落泪是什么时候?我已然记不清。
儿子此时此刻的心情,我深懂,就算是我太宠惯儿子吧,我允了他,告诉他,你安心睡觉,我过两天有空就去买,儿子说,不行,你明天就去吧!我同意了!然后,儿子回了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我瞒着他去选了第二只兔子,晚上,他回家,看到家里又有了一只小兔子,大发雷霆,然后,我们大吵一架。
等到儿子晚夜回归时,我依旧用若无其事的神态,迎接儿子,儿子看到小兔子,一消之前的失落心情,看到儿子重新活跃起来,我心中是开心的。
可惜的是,第二只兔子与我们只有几天的缘,就这样匆匆来,又匆匆走,在儿子的一再要求下,带回了第三只兔子,胆战心惊的呵护照看着,依旧没有逃开分离的噩梦。
儿子对养兔子心灰意冷,我何尝不是呢!害怕那样的小小生命,葬送在自己的手中,可家里因为小兔子,已经习惯有宠物的陪伴,这份情感的缺失,需要时间去抚平。
就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家里迎来了新成员,一只狗狗,他叫帅帅,帅帅的到来,让家里重新点燃的温暖,我们三个人同时喜欢上了它。这份共同的喜欢,让家里多了笑声,多了温馨和交流的话题,惟愿,不会再重复金鱼,乌龟,小兔子的命运,真的很害怕那种突然的离开,消失,再也难续今生缘。
一直觉得一个人的心很小,同一个时间,只能依恋一件事物或人,那份执着的喜欢,会排斥一切试图靠近自己内心的东西。当内心已有炙热的欢喜或是爱时,其它事物或人,只能在自己心的外围打转,若想攻破心中那道城墙,除非你有绝对的诱惑力,可以打败城墙里面的主力军。这个好难,除非是心,早已剩下一座空城,看似繁华,其实,城中风景,已然凋零,只是自己依旧在执念中,苦苦挣扎。曾经听谁说过,若你为一些失去痛入心骨的时候,只有用更大的快乐,才能抚平之前的伤痛,否则,无药可医,听这话,不寒而栗。也许,友这个话有着更广阔的解释,因为,当你为一件事,一只宠物,甚至一个人的离去而苦恼时,不一定非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找回快乐啊!有一点是肯定的,安抚失去后的痛苦,只有用更大的快乐,和释然的心态,才能减轻疼痛,而这份快乐就是自己的另一个精神寄托,另一个为之奋斗的目标。
旧物散文随笔1
旧物,是一种旧日情怀,因打上了时光的烙印而变得生动起来。旧物就像一段旧时光,仿佛停留在我们人生的某个时刻,安静地散发着持久而美丽的光芒。喜欢旧物的女孩子一定是美妙的。她的内心,锃亮柔滑,没有陈旧,没有遗弃。那些物品存在自有生命,并会被新的主人珍宝般置入囊中,而煞费苦心的摊主们等待的也是这样的有缘人。如此过程,并非交易,是把某物的怀旧情绪以及彼时的美好心情转移给对方。
记得**《野孩子》里那伙小姑娘在参加Party前,疯狂地到二手店买旧衣服,然后自己加工成华丽丽的party装,绚丽了一整晚。
还有**《第三十六个故事》,女主角朵儿开启了一场“以物易物”的活动。在那间咖啡馆里,唯一能用金钱买到的只有咖啡,客人如果想要拥有其他东西,就必须拿出等价的物品和主人交换。不谈客观的金额,只在意彼此对价值的共识。“朵儿咖啡馆”不再只是一般的咖啡馆,更像是一处串联城市情绪的集散地。那些旧物,也许在别人眼里就是宝贝。以物换物,仿佛走进了一个没有等价物的远古时代。
分手之后,我们最爱做的事情,一定是清除掉对方留给自己的那些旧物。没有了旧人,这些旧物仿佛随时随刻都在提醒着你们的那些过往,总是轻易的就能让人怀念那些美好的旧时光。所以若是想要与过去做个彻底的告别,首先就得打发掉那些能随时引发回忆的旧物。
安妮宝贝曾这样写她的父亲:他保留这些无用的过时的票据、纸张、文字、文本,是对时间和往事的执意留恋,这样的留恋使他的感情深刻绵长,容易受到伤害。的确,喜欢念旧的人往往比旁人更注重情义。
定期的整理旧物,如同对往日时光做一次梳理。日子无法往回走,但这些旧物却承载了我们最好的时光。
旧物散文随笔2常常都是到了大扫除或者搬家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已经积累了许多的很久之前的杂物。
比如,小学时候穿过的碎花裙子,现在早已不合身;好朋友送的作为生日礼物的木梳,被不小心摔坏,只剩下半截;还有那些字迹凌乱或者工整的新年贺卡以及厚厚的一沓信件,我总记不得锁在哪个抽屉里,一年到头也难见几次光明。
在很多人眼里,这些东西都是没有使用价值的废品了,应该及时清理,好给新的物品腾出空间。可我总是婆婆妈妈,下不了那样的决心抛弃它们。拿起来又放下,最后给自己找个理由说,反正也占不了多少位置,就又寻个角落把他们安放。
可想而知,日积月累,东西越来越多,搬家的时候就会增加麻烦。
有一次我不得不叫朋友一起来帮我搬家,他无意间看到我的那堆杂七杂八的东西,差点当垃圾给倒了。
“这些破破烂烂的,你留着干什么?”他问。
“你才破破烂烂的呢,这些都是宝贝。”
他笑了一下,调侃说,“没想到你还是个收废品爱好者啊。怪不得都搬不走了。”
“你就没有些虽然不能用了,但是又舍不得扔掉的东西吗?”
他想了想,说,“我可不像你这么念旧。时刻背负着过去,走也走不轻快。”
他说的当然不错,并不是什么事情都值得我们念念不忘,也并不是每一件旧物都值得被收藏。可是漫漫人生路,总得握住些什么,我才能感到心里的踏实,和岁月的真实。
在我个人的观念中,旧物品的价值在于它曾经所被赋予的意义,以及日后将要承载的回忆。我们奔波劳累,忙于各种生活的琐碎,总是一边得到新的东西,一边忘却旧的情怀。所以,留下一些旧物是我的一种习惯,我喜欢在某个闲暇的午后将它们一件件过目,一件件拂拭,那些陈年旧事就像落在旧物上的灰尘,擦干净了它还会随着时间飘落上去,在脑海里挥之不散,在生命中留下烙印。
即便如此,有些东西也仍旧是留不住。
七月十几号的时候我回了一趟老家,和闺蜜约好去高中时经常去的一家面馆吃面。我们才一年多没去过,没想到那家面店已经转让了,新开了一家面包店。我们两傻站在面包店门口,店里的姑娘一脸友好的微笑着问我们需要什么,我们只是摇头。
那一刻我的脑海里忽然闪现出我那些无用的旧物,它们安然地躺在我狭小的空间里。可是,我却不能以任何的方式将对那家面馆的记忆完好的固定下来,因为“味道”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我如果没有感到词穷,那是因为我从来不懂得怎样去描述它。
我和闺蜜都有些失望,一开始还兴匆匆的两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又沦陷于午餐该吃什么好的无底洞。
要说是因为那家面馆的面有多么美味无比,倒也不至于那么夸张。高中的时候我和闺蜜都很节约,很多美味的东西都不舍得吃。下午出去吃饭一般不会超过5块钱,很多时候都只是点一碗三块钱的素面。直到后来考上大学,远赴他乡。不知怎么,却常常想起那家小面馆,想起年轻的老板娘温婉的笑,想起胖子厨师的白围裙上总也洗不掉的黑油污,想起冬天才出锅的面上萦绕着雾一样白茫茫的水蒸气,想起和着绿葱花和红辣椒一起撒在面上的那炸得又香又脆的花生米……
天真的我们还没有考虑到生活是怎样的善变,也没有来得及意识到有一天那家小面馆也是会不复存在的。没有一件旧物作为它的承载,这种回忆就成了修建在空中的'楼阁,它不会占据我现实生活当中的空间,却时时都有坠落的危险。
我想我很清楚,即便以后那家店所在的一整条街都拆迁,即便时光使得一切我们熟悉的场景都面目全非,即便我所有的旧物都遗失不见,我还是能隐隐约约地记得我曾遇见过什么,拥有过什么,失去过什么。
而我不清楚的是,当往事的风尘扑面而来的时候,我的那些零零散散的记忆该到哪里去找一个落脚的地方呢?
只怪我自己生来就是粗枝大叶,却非要计较生命的细枝末节;只怪我这一生中想要留住的东西太多,能够留住的,太少。
旧物散文随笔3若说怀旧是矫情,未尝不可,若说忘旧是无情,亦无不可。
清晰记得,小时候拿着手中的旧牙刷,问妈妈什么时候才能换新的,妈妈的回答总是一样的:等用到旧得不能用时就可以换了呀。失望之余,因心生一计而转忧为喜——从此刷牙时用力一如掏马桶,旨在早点把牙刷用坏。童年的狡黠亦是这般正经而单纯。那时若是看到其它小朋友手中的零食、玩具,尤其又是没见过的零食、玩具,总不由得心生艳羡,乃至觊觎。
长大后,不知是长大后的哪一天抑或哪一年开始,渐渐喜欢上旧物。连审美习惯也跟着改变。对光鲜亮丽的事或物,渐渐消退热情,越是光鲜亮丽,闪耀光芒的东西,越来越不爱看。转而喜欢那些斑驳老旧的物什,只因那种旧,旧得让人心安。那么,新东西就让人心不安了吗当然不是,新有新的好,旧有旧的妙。只是再新,都会旧的。
读书的年月,除了课本崭新,闲书多半都是旧的。阅读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借,一是买。若没记错,初中三年我没买过一本书,因实在是没那个财力,一学期的零花钱也不过几十块钱,而我又如女孩子般贪恋零食,这点钱,省下偶尔买包泡面、买根香肠,已是知足。买书的经历自高中始,去到了离家一百多里的城里读书,生活费也涨到每月300。对于那时的物价,这些钱已足够我滋润地过活。我的花季雨季,没有过一丁点儿所谓的青春叛逆,只是贪玩儿。也曾迷恋电脑游戏,也曾醉心打台球,也曾痴迷武术……就是对上课,不排斥也不喜欢地接受,热情总是燃烧不起来。闲暇时也常看书,学校不远处有个书城,书籍浩然如海,淹没那条古色古香的街。卖的多数是盗版书,我是个支持正版的人,但不反对盗版,因为便宜。不时购一些书回校,与一起玩游戏、打台球、看影碟的同学一起看,个个煞有介事谈论文学,好像真懂似的。现在回想,那时的不懂也是美的。下了晚自习,在寝室看书、打闹、吃泡面、探讨同班的女生谁谁谁漂亮,谁谁谁乖巧……高谈阔论,窃窃私语,个个全无倦意!
对于盗版书,唯一不满就是其错别字太多,不过这反倒成了另一种训练,无形中培养纠错能力。古典文学,我坚决不买盗版,想古人文辞锦绣,精雕细琢,错一字遗害无穷,而彼时我的古文阅读程度,经史子集,样样不通,阅读时每每连猜带蒙。买盗版不是坑自己么?
我还是喜欢大街小巷到处钻,只为寻觅旧书摊。旧书,便宜不说,往往还能淘到市面上难以遇到的好书,偶见书上有原来主人的笔记和注释,亦颇亲切,仿佛有人为我做了向导,带我走进作者的心灵世界,与我一同体味、猜想作者的志趣、胸襟、为人。纸质发黄的旧书尤其为我钟爱,经过时间的沉淀,书本早已不是当初耀眼的新,光芒褪去,火气渐无,正像历经岁月沧桑的老者,只剩不媚世俗的淡然平和。
但凡有了恋旧情结,必然影响到对诸多事物的审美。小到一笔一书,一砖一瓦,大到一桌一椅,一桥一街。
读书以来,书法一直伴随自己。横、竖、撇、捺、折,擫、押、钩、格、抵……无不从古人那来,这可是不折不扣的“旧”了。读高中时,第一次使用宣纸,竟然激动(或说紧张)得手发抖,生怕写坏一张纸。倒不是吝惜纸张,那时顶好用的宣纸也不过五毛一张,我的生活费还足够应付。只是这承载无数书画杰作的纸,注定就该是为优秀的书家而生,不该被写糟,不该被浪费。就是这种心理的困扰,此后不管平时在报纸、废纸上写得多惬意、得意,只要移来宣纸让我写,条件反射似的紧张,手不住哆嗦(不管有没人旁观)。此毛病足足持续了好几年——直到我实现了这个愿望时才克服——当我囤积足够的宣纸。
直到大学毕业,用的宣纸一直是不超过一元一张的,更多时候是用毛边纸和废报纸练习,常常写到午夜,或凌晨一点、两点、有时通宵,寝室熄灯后,点一盏蜡烛,伴着室友的呼噜声,我一笔一划地练字,同窗兼同桌兼室友兼偶尔同床的小野,在我对面不停地敲键盘,写他的小说。
如今,我再也买不到当初五毛、八毛一张的宣纸,或许也还有,只是价格或许已经涨到五块或八块不止。当年一只毛笔,用得旧到几乎不能再写时,也依然不舍丢弃,一来长期陪伴,总会有感情,二来那时的东西的确好用。今天我也故作风雅地学古人,渐渐讲究文房的质量,有了之前没有甚至不知道的生宣、熟宣、洒金宣、粉彩宣、楮皮纸、麻纸、泥金纸、金笺纸、绢,手绢、册页、团扇、歙砚、端砚、松烟墨、油烟墨、镇尺、笔搁、笔洗……但,除非我创作出了能让我骄傲到不把古人放在眼里的作品,否则,我再难体会到当初在简陋的寝室,用简陋的文房用品(仅有一支笔和三两张宣纸)书写时的激动和快意!
好在,我的青春有过游戏、台球、武打片、一起厮混的兄弟、一群文静的女生,也有过那些破旧的书籍和看上去只有老人才会喜欢的书法。庆幸的是,阅读和书法依然没有抛弃我!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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