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当你们报案并立案后,自己主动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警察才会去找那两人。如果你们不追究他们的责任的话,一般警察不会去找别人麻烦。
2、一般情况就算是个行政责任(从实际生活上讲),但严格的说在刑事责任上属于故意伤害(他人)罪,此罪要分伤害的等级来判刑,像你所说的你们曾有受伤证明,你另外再让医院做一个伤势认定,比如轻微伤、较严重等等,然后追究他们的责任。
3、一般警察也就是立个案,再就是以行政案件来处理,让一方看具体情况赔个经济费用,然后拘留个几天,也就算结束了。
4、找不到人,那就继续找人,反正立案过了,有个档案备份,等人找到了今后调档继续审理(这是刑事案件的程序)。此外,一般当事人追究行政责任,会拘留几天就算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打架的事情按照伤害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各种处理之间相互独立,就是说如果不购成犯罪,派出所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罚款或挽留的行政处罚,如果不是拘留派出所在做基本调查后放人是正常的程序。但同时你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方面的赔偿,现在的情况是,由于一方仍在住院治疗过程中,暂时无法确定赔偿的额度,所以可以等治好后要求派出所进行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如果构成轻伤那么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