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芳华》,陈灿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郝淑雯?

电影《芳华》,陈灿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郝淑雯?,第1张

陈灿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郝淑雯?让我们用细节说话~

在水池边洗餐具,郝淑雯将水不小心溅到了陈灿身上,陈灿借机用言语怼她,说她手风琴风箱都拉不稳、最不喜欢“你们这些高干子弟”的臭毛病等等。其实呢,就跟我们小时候一样,最爱欺负哪个小女孩儿,就是最最喜欢谁。青春期的喜欢,表达起来就是这么无理,抓一下挠一下的。要是真的不喜欢,人家饭盒洗得好好的,你干嘛往人身边凑?要是真不喜欢,俩姑娘都伸手,直接拉穗子就得了,眼睛咕噜噜转一圈干嘛?这是逗郝呢。真的不喜欢,是避之不及,恨不得离八丈远。但你看下面这张剧照,是谁贴着郝淑雯吹号呢?

或许你觉得这很幼稚,但在那个情感禁锢的年代,这是很好理解的举动。

细节二,我跟你闺蜜关系近,是因为我要走近你

吵架后,穗子在出板报,淑雯在练习手风琴,陈灿骑单车春风满面递过来西红柿。这时候大家看郝淑雯的反应,同样喜笑颜开又故作疏离,“俩西红柿就想和好啦?”这是真的讨厌陈灿吗?这一来一往的互动,是不是像极了恋爱初期的互相试探?陈灿吊儿郎当的性格,在青春期的恋爱里,是最不会伏低的,转手就把西红柿都给了穗子。大家要看清楚,是俩西红柿,大概原本也是淑雯穗子一人一个,但最后都给了穗子。

细节三,相比于赢,我更想给你背琴

在打靶场,郝淑雯主动挑衅要和陈灿比射击,赌注是陈灿输就给淑雯背琴,而陈灿赢,他要的什么赌注呢?洗衣服!!是不是感觉有一点点调情的意味在里面?比赛的结果是,郝淑雯借助旁边何小萍的“神助攻”赢了陈灿,按照陈灿油嘴滑舌的性格,本可以耍赖或者重来的,毕竟比赛过程有问题,但陈灿呢?嘿嘿一笑,就这么认输了。所以,与赢相比,我更愿意给你背三天琴,毕竟行军太累太累,琴太沉太沉……

如果之前还是陈灿和郝淑雯的恋爱萌芽期,那么之后郝淑雯听说陈灿也是高干子弟时,眼睛一亮,这就是升华了!因为郝淑雯很自豪自己的身份,对同样是高干子弟的陈灿,自然好感度倍增,所以最后他俩在一起也是水到渠成的事儿,但陈灿喜欢郝淑雯在先这是肯定的!

反观陈灿和萧穗子,穗子都那么主动了,陈灿却没有一次主动与穗子亲昵。唯一一次,在行军途中,穗子给陈灿留了吃的,陈灿看穗子冷,主动给她焐手,这虽暧昧,其实也纯洁,说是兄长般的关爱也是可以的。而其它时间,陈灿是拒绝的姿态,比如不让穗子跟着他看他吹号。但陈灿的拒绝又是不彻底的,比如西红柿,比如焐手,比如金项链。特别是金项链,对于穗子意义重大,虽然接收时穗子甘之如饴,但给了穗子无限遐想空间的同时,也给了穗子之后更大的伤心失落。

不过,又能责怪谁呢?欲拒还迎摇摇摆摆的青春,谁不是这样过来的~

从剧情前后看,编剧给陈灿的定位是现实的投机主义者,而不是什么文艺青年。

文工团时期,他争取做个首席号手,并且十分勤力。

这不是源于自己喜欢吹号,而是必须在这群人里脱颖而出。从几场戏里可以说明:全片第一场戏,黄轩带何小萍进排练场时,大家都在玩乐,只有萧穗子在练习,而她在镜子中偷看到陈灿也在窗子边一个人自顾自的吹号;后来到各地部队巡演时,陈灿也是一个人早起去河边练号。而1995年时,郝淑雯提起陈灿文工团结束后再没吹过号。

文工团要解散了,他又提前得知消息,找个门当户对的高干子弟恋爱结婚。

注意,陈灿和郝淑雯是在文工团即将结束的前几天好上的,为什么在一起几年都没有好,却在最后一刻突然好上,所以从这里来看,虽然不能说陈灿不爱郝淑雯,但至少没有那么喜欢。

因为比起一直跟他抬杠的郝淑雯,萧穗子对他好太多了,那种好意明显到不可能是普通战友情,而陈灿对此几乎视而不见,说明他从来没有考虑选择穗子,这里面有出身的成分,也有个人感情成分。

又在1995年全国房地产价格开始普涨之前,到处拿地。

90年代初,国家推动“海南大开发”,93年后又有了宏观调控,接着到了95年开始,全国房价开始普涨,陈灿又在这节骨眼上,到处拿地,说明他的消息灵通可见一斑。

凡事他都先知晓,凡事他都走在了前面。

一切的一切都可以说明,陈灿是个有心计和城府的人。这是大部分高干子弟的特征,看多了家里礼尚往来,人情冷暖,所以比普通家庭出身的人更成熟和有城府。

当然,作为陈灿来说,他可能一心想摆脱自己的高干子弟身份,证明自身的价值,这是当时主流的价值观,他也怕大家说他是空降兵,所以才一直隐瞒身份,才有他前半段批评郝淑雯有高干子弟的臭毛病,但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无法避免高干子弟的命运,也不能随意给家人制造麻烦,所以就结婚还是选了门当户对的郝淑雯。

其实更让渔人惊讶的是,郝淑雯主动告诉萧穗子她和陈灿好了,而她一直都是清楚萧穗子的心思的,还晒笑穗子没眼光。

萧穗子在门口等着吹起床号的陈灿,要去听他吹号,陈灿一边走,一边不冷不热的扔下一句:你别跟着我,我撒野尿去。

这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场景,其实是最能反映他们对彼此的感情的。

陈灿的反应,就是一个大写加粗的不喜欢啊。

最后陈灿选择和郝淑雯在一起呢,肯定考虑到双方门当户对的问题了。至于之前他对郝淑雯的感情,**里面着墨不多,但至少看出来陈灿是不讨厌她的,甚至有时候还会逗郝淑雯,家庭相当加上也有好感,在一起也并没有什么不对。

那个年代,门当户对还是很重要的,所以陈灿最后没有选择萧穗子太正常了。从头到尾都是穗子一个人的爱情,只能说陈灿的那一点点好感和不拒绝给了她错觉和幻想吧。

陈灿到底是喜欢郝淑雯?还是因为门当户对?

《芳华》讲述的是上世纪70年代的故事,《芳华》可以被视为在穗子的视点下展开的一个大闪回,这个视点无疑是精心挑选过的。穗子模糊的出身,和她亲身经历的一桩桩事件中既不落井下石又不挺身而出的立场,赋予她客观描述的地位。那是一个类上帝的至高视点,是冯小刚在《我不是潘金莲》中就采取过的态度,是种消除了善与恶、罪与罚的冷静甚或冷漠的普世观照。

看到了人生负簸起伏、情感无处安放,却拒绝判断、更不指引。整个**虽是回忆,但并没有呈现任何人的视点镜头,形式上的纯粹客观,无疑拒绝了观众。匠心独运之处在于,穗子不仅是记录古,更是桩柱事件的直接参与者,文工团的岁月也是她个人的情感史。

因此芳华》在拒绝用视点与观众同化的问时,却用了大量顺畅的调度、侵动作、做旧的白绿红色在视觉上形成某种奇观并在应该揭示现实中老去的文工团的结尾处拒绝影像的呈现,这无结尾的结尾可以看做是大团圆的一种变奏,进而在观众处获得了认同。

这是一部很好的**,共鸣当然就是很多人的青春了。

那个年代不比如今,所以那时年少芳华,才分外美好,华丽掩饰悲伤,伤感中找寻希望与绝美。

冯小刚给了自己的芳华最大的善意。尽管有长达6分钟的战争长镜头,冯小刚似乎更迫切记录的是那些致敬青春的画面,他曾在文工团里做美工幕后,远远能看到翩翩起舞的文艺兵,在自传里,他曾写道:

“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的走出军营。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是不合条例的,但看上去楚楚动人。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结。”

或许正因为此,冯小刚镜头下的文工团红楼仿佛大观园,女孩子们,被加上了一层贾宝玉般的滤镜,纵然耍小性子小心机,也是可爱的,也是情有可原的。他承认创伤,却不愿有更写实的收场,主角们都有比小说里更温暖的结局,仿佛那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随着清丽的镜头凃写了记忆,抹平了悲伤。

“那时候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腻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可以是性部位。从两只手打颤带汗地握在一起,到肌肤和肌肤零距离厮磨,往往是几个年头的历程。”

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年代,触碰成了一辈子的赌注和惦念。刘峰因为触碰林丁丁,被派到了前线,几乎抱着求死的心,断了一臂,多年后仍然惦念着林丁丁。镜头里的刘峰看着郝淑雯递过来的丁丁远嫁澳洲发福的照片,眼里仍是温暖。书里的刘峰看到丁丁照片时,脸上是静静的微笑,穗子后来回想,他断是看不清的,为什么不带上老花镜?或许他其实并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他只要丁丁安好,只要丁丁永远是那个梨涡浅笑,我见犹怜的稚气女孩,容不得岁月让她老去,只愿她得天独厚朱颜不改,才不枉自己过去轰轰烈烈投入的青春和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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