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决策者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因此而无效。在美国行政法上,正式的听证通常会有抽签选定的对立双方,由行政机关指派一名行政法官主持,听证完全克隆法庭辩论,双方不仅发表意见,还会提出自己的证人和文件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最后行政法官必须像法院审判一样做出最后的裁决,裁决必须详尽地回应双方的观点,否则在司法审查中该裁决可能因程序问题而被判无效。
听证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
(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
(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身份资格,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一次。
(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介绍案由并说明听证会的目的和宗旨后,由调查人说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拟作出的处罚等。
(5)当事人就调查方公布的事实、依据及己方的主张进行陈述和申辩。
(6)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质证,然后展开辩论。
(7)其他听证参加人(第三人、证人等)进行陈述。
(8)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最后陈述。
(9)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听证会是指初审法院的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公开审讯前进行的各项中途聆听与讼各方的申请或陈述、审核相关证据的法定程序。主要是为了梳理案情,目的是以公开透明的办案程序保障司法结果的公正,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国家,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
凡是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决策者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因此而无效。在美国行政法上,正式的听证通常会有抽签选定的对立双方,由行政机关指派一名行政法官主持,听证完全克隆法庭辩论,双方不仅发表意见,还会提出自己的证人和文件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最后行政法官必须像法院审判一样做出最后的裁决,裁决必须详尽地回应双方的观点,否则在司法审查中该裁决可能因程序问题而被判无效。
听证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1、全体参会人员须佩戴会务组制发的有效证件,凭证入场参加会议。
2、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请关闭通讯工具。
3、会场内请勿吸烟,请不要随意走动,请不要喧哗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4、考虑到听证代表发言时间有限,本次听证会不安排旁听代表发言和新闻记者提问。旁听代表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填写《旁听代表意见表》,会后交给会务组。
5、听证会代表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发言;听证代表发言时,其他听证代表经主持人同意后可插话,但要尽量简短。发言时请讲普通话。
6、听证代表初次发言请作自我介绍,发言时间请控制在10分钟之内。如时间许可,经主持人同意,可再次简短发言。
7、发言时请观点鲜明、简明扼要、不要重复。发言内容请集中在向申请人提出质询和对方案提出意见上。最后要表明自己对调价方案的意见。
8、会后请听证代表留下,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全体与会人员须将会务组制发的证件交回给会务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父母吵架被孩子听到如何处理
争吵后的正确做法:
在孩子面前拉钩钩保证和好如初
孩子已经知道你们吵架了,那么家长事后要在孩子面前和好,不妨在孩子面前同你的配偶来个简单的拥抱或说句调侃的话,这样宝宝知道“风暴”已经过去了,爸妈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宝宝,爱着这个家。让宝宝有一种安心的感受,不用再担心家长会因此而分开,以致宝宝失去父母的爱。如果可以的话,给宝宝一个保证,不再随便争吵,至少不在宝宝面前吵起来。
告诉他,爸妈的生气和他没关系
除了要好好向孩子解释父母争吵的原因,你还要让他知道刚才的争吵是父母的一时冲动,与宝宝没有任何关系,同时请求宝宝原谅父母的一时冲动,让宝宝知道无论如何父母都是爱他的。
比如你可以这样解释:“刚才爸爸妈妈吵架是因为对一些问题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你不要担心哦!爸爸妈妈刚才都太生气了,所以语气会不好,说话很大声,但爸爸妈妈都很爱这个家,很爱你。以后爸爸妈妈会注意不这么大声吵架了,请你帮忙监督爸爸妈妈,好吗?”爸妈在好好安慰孩子情绪的同时也要鼓励孩子把心里压抑的感受说出来,针对性地加以抚慰解释,以防宝宝憋在心里留下阴影。
父母吵架,子女如何处理?其实 父母的争吵 做为子女 最为重要首先 你要明白争吵双方的起因和是谁先发起这项事件的争吵 然后 争吵过程中 不要参与 让他门先吵完 先缓和比较容易沟通的一方 最好是男方 普遍男方的心理承受力较强 容易理解和缓和自身和他人的情绪 缓和了一个人 剩下的争吵就迎韧而解了做为子女 平时对父母的了解上必不可少的 一般的人 男孩对妈妈亲 女孩对父亲比较亲近 因为异性会更容易沟通 当然现在的社会的趋势已经平和了 所以 子女平时要沟通好一个人在父母双方争吵过后劝说亲进方 会更容易阻止下次的发生
孩子打架,父母该如何处理处理方式:
孩子的家长团结起来,把孩子叫到一起,对参与打架的孩子明确表明立场:家长们集体共同教育孩子。告诉他们打架不好,互相团结、互相帮助像兄弟一样多好啊。
我认为这样会有一定的效果。因为他们看到家长一条心,自然心里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孩子“磨叽” 父母如何处理?在家庭生活中,帮助孩子加强生活自理的能力,并且成熟自己的动作,在将来的幼儿园或学校的生活里,才能适应更多的挑战,达成自己生理时钟的进度。1、吃饭的练习让孩子习惯于自己的固定的座位及专用的碗匙。年纪小的孩子协助他将饭菜盛装好,年纪大的孩子则由他自己选择、自己盛饭,但大人可以协助量的控制,清楚地让孩子知道,“吃饭是要靠自己的”,“没有大人会喂饭”。如果孩子赖皮、发呆,可以提醒他:“吃饭了,吃完饭我们可以出去散散步,但是过了七点钟(手指时钟),还没吃完,就没有机会了”。给予孩子实质的动力 ,让他有能量将动作持续,避免无谓的催促:“快点吃啦”“慢吞吞的,不知道在干嘛”这么多负面的评价,孩子听久了,又怎么会有能量呢?“你今天拿勺子很稳呢”“妈妈看到你在努力了”“加油,剩一口了”。在孩子的行为中,挑出任何值得表扬的蛛丝马迹进行肯定,大人会渐渐发现,其实孩子还是有满多优点的。2、穿脱衣服的练习帮孩子选择容易穿脱、正反面区分清楚的衣物,每天提供两件,让孩子选择自己想穿的,以吸引孩子对穿衣服的兴趣。当孩子能力不及时,由大人协同穿好,若孩子表达出自己想穿的欲望,就让他试一试,虽然穿反了,虽然花了很长的时间,也别忘了告诉他“你能自己穿真好,虽然穿反了也没关系,你可以再试一次”,先肯定孩子有能力的一面,再鼓励孩子继续努力。在下一次当你正忙于摺叠干净衣服时,也可以邀请孩子将部分衣服的扣子扣起来、拉链拉好或是压紧按钮,这些动作是帮助孩子如何穿脱衣服的最佳练习,也可以把孩子穿不了的衣服重新拿出来套在娃娃或毛绒公仔上让孩子自己练习。3、体验提早完成的快乐如果孩子经常赶不上大人的脚步,那么大人就有义务提前让孩子做预备。要出门了,就提前一小时叫孩子起床、准备穿衣服;要吃饭了,让孩子消耗过多的精力,以便能感受饿的感觉,增加食的动力,当然提早的完成是要给予充分的肯定与表扬。4、大肌肉运动训练经常带孩子做户外活动,让孩子沿着花园边缘练习平衡走路,攀爬游乐器材、翻滚、单脚跳、跑步、倒退走、搬运或是爬楼梯,让孩子的全身肌肉获得协调,以奠定将来生活中每个动作都能确实完成的基础,而这些运动,也是培养孩子活力、积极性、耐力、意愿和好奇心的训练。如果孩子能确信自己的能力,又有行动的欲望,将来他们才能在团体生活中,达成共同的目标。5、精细动作的练习在孩子的全身肌肉都能协调之后,我们应该将孩子的活动力转移到小肌肉的动作练习上,用五指抓小球,三指握勺子,两指捡绿豆或是使用夹子、筷子、笔、吸管、色纸、剪刀等工具,让孩子学习如何运用手腕、手指的精细动作。这对于孩子持续成长后要面临的高难度挑战,如:吃饭、扣扣子、写字、运算都是基础的练习。在与孩子的相处中,会发现这样的现象。
父母摔孩子玩具如何处理这是对孩子的一种伤害!作为家长,要和孩子好好沟通,不能发脾气。有气不能在孩子面前来发泄,更不能摔孩子的玩具。出现这种情况后,要真诚的向孩子承认错误,以免误导孩子的成长。
孩子咳嗽时父母如何处理?
咳嗽的小验方:鸭梨一个,削皮,切成小薄片放在盘里成堆,然后上面淋上蜂蜜若干,上锅蒸,大约8分钟左右就可,少凉后饮汁,能吃也可全吃,每天两次,2天有效
孩子和父母激烈争吵后该如何处理孩子和父母激烈争吵,这以家长的素质有直接关系,争吵不是解决问题唯一方法,即使是孩子做了错事,作为父母的要不要横眉怒目,要耐心的说服,静下心,和孩子好好谈谈。一切都可以改变的。
父母房事被孩子撞见该如何处理向他解释和说清楚。
父母如何处理孩子在学校被欺负了告诉孩子应对被欺负的技巧 当“受欺负”的孩子知道父母是爱他、支援他时,就愿意按父母教给的方法去应对。可以让“受欺负”的孩子学习下面三招。 1要大声呼喊。有的孩子被欺负时,一声不吭,甚至退到墙角,只会哭,这样往往招来更多的欺负。教他们学会用大声呼喊表示抵抗。一方面,这能引起旁人注意,获得别人的帮助;另一方面,也是给欺负者一种警告和示威。 2寻求老师的支援。多数情况下,父母不必介入孩子间的纷争。若对孩子没有造成伤害或损坏东西,一般不必反映给老师。但如果孩子受欺负的事情持续发生,父母应当向老师当面讲清,请老师帮助解决。如果碰到对方父母,也可把事实客观地告诉对方的家长。沟通时态度要心平气和,要用商讨或询问的口气,一味指责只会让事情变糟。 3不理睬嘲笑。有时孩子受到的欺负并非打骂,而是嘲笑。对这种情形,父母可教孩子用严肃的目光盯着别人并严厉地说:“我不喜欢你这样嘲弄我。希望你以后不要这样。”然后走开,对对方的谩骂不予理睬。 温暖安慰增强孩子内心力量 父母知道孩子受欺负不还手,先不要着急追问,因为不恰当的询问会导致孩子紧张。先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让孩子感到家里舒适安全后,再温柔地询问他。如,先问他今天遇到什么有趣的事情、睡前想听什么故事等,然后再问班里那个爱欺负人的孩子最近还欺负小朋友吗?这样,孩子容易接受,觉得受欺负的不仅是他一个人,便愿意说出。问清事情来由,是孩子的错,要指出他被欺负的原因;若是别人的错,就不要责怪孩子软弱没用,好好安慰他,让他知道父母站在他这一边。 受欺负不敢还手的孩子,往往都是不懂得自我保护的孩子,因此,他们常成为被攻击的物件。要使孩子不轻易被人欺负,最重要的是要让孩子勇敢、坚强起来。 对此,父母要做两件事。一是建立自信。多鼓励孩子,当孩子有了足够的自信,他们才有能量和胆量作自我保护。二是增进孩子间的友谊。
听证会/聆讯(Hearing)是指初审法院的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公开审讯前进行的各项中途聆听与讼各方的申请或陈述、审核相关证据的法定程序。通常只有在当事人一方要求法官裁决某些特定事项时,法官才会在公开审讯前举行听证会/聆讯,如当事人一方要求法官下达临时禁止令或要求授予临时性子女监护权或抚养费等。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具体来说,凡是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决策者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因此而无效。在美国行政法上,正式的听证通常会有抽签选定的对立双方,由行政机关指派一名行政法官主持,听证完全克隆法庭辩论,双方不仅发表意见,还会提出自己的证人和文件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最后行政法官必须像法院审判一样做出最后的裁决,裁决必须详尽地回应双方的观点,否则在司法审查中该裁决可能因程序问题而被判无效。在国外,立法程序中也经常使用听证会。立法中的听证会相对要随意一些,通过抽签产生的听证代表就某个法案发表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将成为议员们投票时的重要参考。由于议员的言论、表决免责权,立法程序中的听证会不像行政程序中的听证会那样有拘束力,换言之,从理论上说议员可以完全无视听证会上的意见,但是在一个民主体制下,议员不能不为选票着想,听证会毕竟反映了选民的意见,很少有哪个议员敢无视这些意见的存在。
在我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也进行了听证。但是目前我国的听证制度缺陷是显著的,行政程序中的听证没有拘束力,导致听了也白听;立法程序中的听证由于透明度不够,听证代表很难充分恰当的表述意见,另外缺少民主机制,也使得听证结果对立法机关的成员形不成事实上的约束。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具体来说,凡是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决策者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因此而无效。在美国行政法上,正式的听证通常会有抽签选定的对立双方,由行政机关指派一名行政法官主持,听证完全克隆法庭辩论,双方不仅发表意见,还会提出自己的证人和文件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最后行政法官必须像法院审判一样做出最后的裁决,裁决必须详尽地回应双方的观点,否则在司法审查中该裁决可能因程序问题而被判无效。在国外,立法程序中也经常使用听证会。立法中的听证会相对要随意一些,通过抽签产生的听证代表就某个法案发表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将成为议员们投票时的重要参考。由于议员的言论、表决免责权,立法程序中的听证会不像行政程序中的听证会那样有拘束力,换言之,从理论上说议员可以完全无视听证会上的意见,但是在一个民主体制下,议员不能不为选票着想,听证会毕竟反映了选民的意见,很少有哪个议员敢无视这些意见的存在。
在我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也进行了听证。但是目前我国的听证制度缺陷是显著的,行政程序中的听证没有拘束力,导致听了也白听;立法程序中的听证由于透明度不够,听证代表很难充分恰当的表述意见,另外缺少民主机制,也使得听证结果对立法机关的成员形不成事实上的约束。
听证会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
(二)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要求听证的,应在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三)确定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于7日前通知当事人;
(四)举行听证会;
(五)有调查取证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
(六)由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出示有关证据和材料;
(七)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进行答辩;
(八)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和调查取证人员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
(九)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做出最后陈述;
(十)由主持人征询各方面最后意见;
(十一)当听证记录交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审核后签字或盖章;
(十二)由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汇报听证情况,提交听证记录,执法机关应按照一般程序的规定做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拓展:听证会之后多久出裁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章 执行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六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六十四条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听证会之后的十五天之内,执法机关一般就会出具判决书,并递交给双方。在通知双方方式认参加听证会的时候,要在三天之内向双方当事人发送《听证告知书》。
1、当一个人在喜欢另一个人时,都会产生盲目的错觉思维,认为对方身上全部都是优点。
2、如果有人提出他的缺点,第一反应就是拒绝接受,并坚信自己的第一感觉。
3、这样的认知会让我们放大对方的优点,这便是心理学有名的晕轮效应,也称之为光环效应。
4、人们对事物的某种品性或特质有强烈的自我感觉,印象深刻、突出,这样的认知会影响个体对事物整体的认知和判断。
5、这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原因,当你喜欢上一个人时,就会觉得对方越看越顺眼。
6、恋爱时,两个人的关系一旦在这些方面出现了裂痕,就很难再弥补了。这就意味着这段感情开始改变了,这段感情变得不像原来的样子。
7、这个裂痕会在心中越来越深,难以弥补。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吵架会有这样的魔力,其实,就是一次次争吵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你们,让你们不能回到过去,也很难走到未来。
8、恋爱中两个人的关系一旦出现裂痕,就很难愈合。因为人的心是会变的,同时也是在他人伤害与自我伤害中慢慢变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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