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伙沿路踹倒共享电动车,这样发泄情绪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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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沿路踹倒共享电动车,这样发泄情绪当然不好,体现的是个人素质的缺失,同时要对这种行为做出惩罚。

河南三门峡的几个年轻小伙子,在喝醉酒以后骑着单车上路。沿途踢倒了一排共享单车,几十辆共享单车成排的被踢翻,这时候有路人出来劝阻,反倒被他们骂。这种行为体现的是个人素质的缺失,给他人造成了财务上的损失,应该要求赔偿,同时酒后出行是极其不安全的,希望这些年轻人能够做出改正。

一、不应该用他人的财物来发泄情绪。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情绪,宣泄情绪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是不应该以宣泄情绪为理由来损坏他人的财物。对他人的财务造成了损失,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所以这种发泄情绪的方式不好。人在有情绪的时候,应该选择更合适的方式来宣泄自己的情绪。

二、这种行为,体现了个人素质的缺失。

这些年轻小伙的做法也体现了个人素质的缺失。在面对路人的劝阻时,还对路人破口大骂。损害了他人的财产,自己觉得理所当然,面对他人的劝阻无动于衷,还对劝阻的人责骂。这些行为都在说明这几个小伙的素质非常有待提高。

三、酒后出行容易造成事故,希望能警惕。

酒后驾驶的行为不对,酒后骑车的行为也不对,总之人在醉酒以后最好不要出行。因为人体在摄入大量的酒精以后,会麻痹人的脑神经。这个时候的人是没有办法正常思考的,会做出一些自己意想不到的事情,或者有可能发生意外事故。我国每年因为喝酒外出发生的事故也不在少数,因此在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下,最好是不要外出,以免给自己或他人造成损失。

夫妻吵架包括老婆把自己家汽车砸了只要不影响公共秩序或者他人正常权益是不犯法的,找别人砸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人就涉及刑事犯罪。

法律分析

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同时,犯罪目的只是毁坏公私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也是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本质区别。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客观上实施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采用的方式主要是毁灭和损坏。如果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毁坏公私财物,而且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则应以放火罪、爆炸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同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如果情节轻微或者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毁灭重要财物或者物品,损失严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动机和手段特别恶劣的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但是破坏某些特定的公私财物,侵犯了其他客体,则不能以毁坏财物罪论处,例如,故意毁坏使用中的交通设备、交通工具、电力煤气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故意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破坏生产经营的,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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