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说的应该是与《杨乃武与小白菜》、《杨三姐告状》、《张文祥刺马》并称清代四大冤案之一的《淮安奇案》。这一案件曾被多次改编成影视作品登上荧幕,题目中提到的候补知县,就是这个案件中的那主角,名叫李毓昌。
淮安赈灾李毓昌是山东人氏,从小便以品学兼优而闻名于乡里,在乾隆五十九年的时候,李毓昌考中了举人,那一年他刚满23岁,之后在嘉庆十三年他又考中戊辰科进士,中了进士后,李毓昌被分发江苏抚署候缺。
那一年淮安水灾,李毓昌被临时派往淮安赈灾,当时的山阳知县王伸汉大肆贪污清廷派发的赈灾银粮,听说朝廷派来了赈灾官员后,他便对前来的官员进献巨额的贿赂,但前来的十名官员中只有李毓昌不为所动。
李毓昌到达灾区之后,亲自率人到各地核查赈灾钱粮分发情况,每到一村都按照人数严格核查,记录实际受灾情况,有没有漏赈和冒领现象,一系列的行动让当地百姓赞不绝口,而他这样的举动让山阳知县王伸汉甚为不安。
山阳被害在实地勘察的过程中,李毓昌查出了王伸汉贪赃枉法、克扣赈银的诸多证据,并准备上报淮安知府。没想到淮安知府与山阳知县王伸汉官官相护,并设计将李毓昌调回了县衙,设下酒宴企图收买他,但李毓昌不为钱财所动,并义正言辞地指责了王伸汉,然后拂袖而去。
李毓昌的行为让王伸汉动了杀心,他收买了李毓昌的三名仆人,在水中下毒,毒死了李毓昌,然后又用丝带伪造自缢身亡现场,让李毓昌受屈蒙冤而死。
嘉庆十四年,李毓昌的妻子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了写有“山阳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的禀贴残稿,对丈夫的死产生了怀疑,通过开棺验尸,发现了李毓昌是死于中毒,并不是自缢。为了给李毓昌申冤,李毓昌的叔父李泰清进京城告状。
沉冤得雪当时的嘉庆帝对贪官污吏极为憎恨,他责令下面彻查此案,很快案件就真相大白了,嘉庆帝亲自批示,将谋害李毓昌的王伸汉、王毂、包祥、李祥、顾祥、马连升等全部处死,将两江总督铁保、江苏巡抚汪日章革职流放,同时处罚了其他涉案的官吏和9名查赈大员。冤死的李毓昌也终于沉冤得雪。
事后,嘉庆帝追封了李毓昌知府衔,并按知府例赐恤,加赏为李毓昌进京告状的李泰清为武举人,由于李毓昌没有后代,又同意将他的侄子李希佐继承为嗣,并加恩赏为举人,嘉庆帝还亲自作《悯忠诗》表达对李毓昌的认可。
至此,淮安奇案宣告结束,嘉庆帝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对当时的贪官污吏起到了震慑作用,也算告慰了李毓昌的在天之灵。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闽浙、两湖、陕甘、四川、两广、云贵总督。这就不难看出浙江事实上是归闽浙总督管的。李沛诚所著《中国历代改革者》一书中专门介绍两江总督管辖的是:江苏、安徽、江西三省。
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都是从明朝开始设置的。那时,政府派大臣处置地方军政事务,有两种头衔,全称分别是“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和“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前者就是总督,后者就是巡抚,都属于临时性质事罢还朝。
清朝时,正式以督抚为地方最高长官。总督管辖一省或二三省,冶理辖区内的军民要政。巡抚是省级地方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事。鸦片战争前,清朝全国有8总督16巡抚。8总督为:直隶、陕西、甘肃、浙江、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福建、江西。东北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的督抚一直到公元1906年才设置。直隶、四川两省只设总督,不设巡抚。甘肃巡抚于1754年撤去,由陕甘总督兼任。公元1884年,建新疆省,开始设甘肃新疆巡抚,驻乌鲁木齐。公元1885年,台湾建省,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驻台北,福建巡抚由闽浙总督兼任。其余各省则督抚并置。总督的官品高于巡抚。
附:清朝官制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的皇帝,总结历史上各朝代的经验,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
内阁: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中书省等机构,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来处理国家政务。清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
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
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
行宪机构:
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
地方行政: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清朝的地方官制
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
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和巡抚在明朝都是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在清朝则成为正式的地方高级官员了。
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
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有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
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可简称藩台、藩司。
又设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按察使又可简称臬台、臬司。
清代对于督抚、布政使、按察使,可合称三大宪。
清初,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参议,驻守在某一地方,称为守道;又按察使下设副使、佥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称为巡道。乾隆时裁撤上述参政、副使等官,专设分守道、分巡道,带兵备衔,管辖府州,成为省和府州之间一级机构,叫作道员。在名义上,道应是省的派出行政机构。清朝还设立一些专业道员,如负责河务的,负责盐、茶、粮等。
省下设府,以知府为行政长官,掌管一府的政务及所属州、县的赋役、诉讼等事。此外,顺天府和奉天府,分别是京城和陪都,地位较一般府要高,设府尹为其长官。
还有与府同级的直隶州,直属于省,以知州为其长官。有属县。又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有直隶厅,直属于省,以同知、通判为长官。
府下设县和散州。县是地方行政的基层组织,长官为知县。散州多是因地而特设的,也以知州为其长官。
以清朝为例,他们分别统领省、府、县,级别、辖区、职责都不同。
巡抚,文职从二品,一个省的最高军政长官,类似于现在的省委书记+省军区司令员
知府,文职从四品,一个府的最高行政长官,类似于现在的地级市市委书记兼市长
知县,文职正七品,一个县的最高行政长官,类似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
其中知县直接管理百姓,巡抚和知府不直接管理百姓,而是管理下属官吏。另外知府、知县没有军权,而巡抚有直属的巡抚标营,有的还能节制绿营高级军官。
明朝新安江决堤,被砍的淳安和建德两知县肯定是冤的,毕竟这两人到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为了解决国库空虚的问题,严嵩在当时提出了“改稻为桑”国策,虽说这项政策是在正月里提出来的。但是等到真正实行的时候,却是到了四月份了。在这期间,淳安和建德两知县费了不少的口舌,只不过当时的百姓却并没有听下去,因此这个政策也就一直都实行不下去。
后来,当他们将新安江的堰口给堵死后,想要逼迫百姓放弃种水稻。只不过,当时胡宗宪的态度比较模糊,并且认为如果百姓不愿意的话,那么也不能逼迫百姓。而这时候的淳安和建德两知县,因为劝说当地的巡抚,所以最后被巡抚威胁,想要撤了两人的官职。
虽说这两人在后来一直都没有参与到这个政策当中,但是这两人因为参与了毁堤淹田之后,才会为自己遭来杀身之祸的。虽说毁堤淹田的事情是严嵩下达的命令,当时并没有经过胡宗宪,但是因为直接越过了胡宗宪,所以为了找到一个替罪羔羊,于是当地的巡抚便直接成了替罪之人。而淳安和建德两知县只要参与了毁堤淹田的事情之后,必然是必死无疑了。毕竟对于古代的老百姓来说,田地算是农民吃饭最重要的事情了。如果没有田地的话,那么农民就种不出粮食,国家也就没有粮草,所以田地对于农民和国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淳安和建德两知县居然将如此重要的田地直接毁了。
这不仅仅会引起民怨,严重的话,还会引起社会的动荡,甚至是导致出现饥荒。而当时的官员,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后,必然是要找到替罪羔羊的。只不过对于实行期间的淳安和建德两知县来说,因为直接参与了这件事情,并且还逼迫老百姓,从而遭来了杀身之祸。
说起清朝时期的封疆大吏,大家首先就会想到总督、巡抚,因为这两者是地方上的最高长官。而在总督、巡抚之下的地方官,多数人能想到的恐怕就是知府、知县了。不过,实际上除了总督、巡抚之外,还有两个职位的官员能称得上是封疆大吏,那就是布政使和按察使。
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皆系皇帝亲自任命的省级要员,所以亦称疆臣、疆吏。
布政使是一省的行政长官,俗称藩台,官阶为从二品。布政使的主要职责是宣达朝廷的政令;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考核府、县各级官员;管理全省各府户籍、田数等民事内容。从职权上来看,布政使相当于今天的省长兼省委组织部部长、财政厅厅长。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人认为巡抚相当于今天的省长,但从职权方面来看,巡抚更类似于今天的省委书记。比如巡抚有权节制省里的军队,而布政使和军队系统则是八竿子打不着。
按察使是一省的司法长官,俗称臬台,官阶为正三品。按察使的主要职责是考核全省吏治,主官省内的司法、刑狱事务。从职权上来看,按察使相当于今天的司法厅厅长兼公安厅厅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法院院长。
在布政使和按察使之下,还有一个担任“万精油”角色的官职,那就是道员,俗称道台。道员是介于省级领导(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和市级领导(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官阶为正四品。之所以要说道员是“万精油”官职是因为道员所从事的职务并不固定,有的道员会被任命成为布政使、按察使的副使。有的则会被任命负责管理专项事务,比如专管粮务的督粮道、专管海关的海关道、管理盐场的盐法道。
清朝时期的府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市。府里的最高长官是知府,官阶为从四品。知府的职权相当于今天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市长。知府的副手为同知,官阶正五品,相当于今天地级市的的常务副市长。
清朝最基础的地方长官是知县,官阶为正七品,民间也戏称知县为“七品芝麻官”。从职权上来看,知县相当于今天的县委书记兼县长。知县的副手为县丞,官阶正八品。不过清朝1300多个县中,只有300多个县设有县丞一职。大多数县里的行政事务,都是由知县一手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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