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中,女朋友在公共场合吵架,你会怎么做呢?

在恋爱中,女朋友在公共场合吵架,你会怎么做呢?,第1张

在恋爱中,如果女朋友在公共场合吵架,你会怎么做呢?

一、我不会和她计较,让她发泄,一会儿她就没有脾气。

在相恋的过程中,可能男女朋友之间会有很多争吵,这也是很常见,但是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下,两个人吵架是非常尴尬,作为男人,就应该大度一些,不要和女朋友在外面吵来吵去,如果女朋友想吵架,就让她发泄好了,自己千万不要顶撞她,女生发泄几句之后,觉得一个人的争吵没有意思,也就不会再大喊大叫了。

二、我会觉得这样的行为非常丢人,选择离开这里。

在公共场合,我们都应该重视自己的形象,要留声细语,尽量不要影响到他人,更不能在这个地方吵架,但是如果女朋友可能由于一些原因和我发生争执,我不会和她直接产生争吵,我会选择离开这个地方,到不远的地方等着她,悄悄的看着她的行动,等到她发泄完之后,我会牵起她的手,给她买礼物,让她消除怒火。

三、和女朋友说一些好话,让她消气。

在公共场合里,可能女朋友也不想和我争吵,只是情绪来了,挡也挡不住,面对女人的怒火,最好的方式就是哄,女人哄女人,这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而是爱女朋友的表现,任何男人,都有过这样的举动,那就是无论女人怎么生气,男人坚决不和她争吵,而是想尽办法哄女人,说好听的话,说一些甜言蜜语,讲笑话,总之,女人笑了,那么一切就好办了,如果女人还是气呼呼的,那么我会再给她买一些美食,让她吃的尽兴,买一些她喜欢的礼物,让她开心,让她炫耀。哄女人的男人,才是最帅气、最好的男人。

如果您遇到有人吵架,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决定是否要管:

1 安全问题:如果吵架的人员之间存在暴力威胁或者可能导致身体伤害的情况,那么您应该立即采取行动,确保自己和周围的人的安全。

2 环境问题:如果吵架的地点可能会对周围的人造成噪音干扰或者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那么您可以考虑采取行动,维护周围的环境。

3 职责问题:如果您是某个组织或者机构的工作人员,那么您可能有职责介入吵架事件,维护组织或机构的利益和形象。

4 影响问题:如果吵架的人员之间存在亲戚、朋友或者同事关系,那么您可以考虑采取行动,协调双方的矛盾,避免矛盾扩大化。

总之,您需要考虑吵架事件对自己、周围人员和环境的影响,以及自己是否有职责介入事件。如果您认为需要采取行动,那么可以尝试通过劝说、调解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您无法处理吵架事件,可以考虑寻求相关机构或者专业人士的帮助。

很多人在生活中跟伴侣发生争吵,其实都是因为一些非常小的事情。吵架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吵架最坏的结果往往都是以两败俱伤收场的。那情侣为什么吵架呢怎样可以避免不吵架呢

吵架

一、不分场合地点,情绪上来就开吵

管不住情绪的人其实很可怕,不管时间、地点,只要自己心情不开心,就歇斯底里的吵架。而且情侣在公共场合吵架是一件很没有尊严的事情,会让自己显得很没有逼格和没素质!

所以记住有话好好说,冷静一点,可以带回家里谈,不要在外面给别人看笑话!

情侣吵架

二、全盘否定,战火升级

“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你还能做好什么事”类似这样的话,相信大家在争吵的时候可能都说过。当被自己爱的人一直否定一直数落的时候,其实是很有挫败感的。当压抑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就会爆炸,两个人的声音越来越大,新的距离就越来越远!

三、互揭老底,翻旧账

最怕吵架的时候提以前怎么怎么样,吵架的时候就想着怎么赢对方,就会翻出几百年前的事情吵个不停。要知道,吵架的时候,非常忌讳的一点就是翻旧账。

吵架的时候其实保持沉默,让对方冷静一下是最好的选择!

怎样可以避免不吵架

四、不知道吵架的目的是什么

有时候情侣吵架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目的,有时候是因为自己心情不好,因为觉得自己对象不如别人!吵架就是想去发泄自己的不满和寂寞!这也就是要跟大家说的,很多人跟对方吵架,但是却根本不知道通过这次争吵想让对方达到自己怎样一个目的。连目的都不知道,争吵的这个过程也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吵架是现代人常见的一种矛盾表现,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但是针对是否应该干涉和管辖吵架的事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1 保持客观:遇到吵架场面时,我们需要保持客观,先明确双方的争执点,如果问题比较简单并且不涉及到不正当行为的话,可以先提醒吵架双方注意言辞和情绪控制。

2 管理争端:如果吵架双方在公共场合妨碍了他人,那么需要及时干涉和维持公共秩序。对于长期患有心理疾病或者精神异常的人,也需要及时报警并引导他们接受专业治疗。

3 积极斡旋:如果是由于感情矛盾等私人问题引发的吵架,可能需要进行一些积极的斡旋。比如让争执双方对话沟通,认识到对方的情感和感受,或者寻求专业心理辅导和婚姻家庭咨询等服务。

4 促进和谐:遇到吵架时,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强和谐氛围,比如主动介入、倾听、耐心解释、善意引导等,帮助双方减轻情绪,缓和紧张的气氛。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同理心,让双方都能感受到和谐的力量,更愿意在和平中解决矛盾。

总而言之,以上这些建议都是为了减少冲突,建立和谐关系以及避免进一步的矛盾。在处理吵架问题时,理性的思考、沟通以及和谐氛围的创造都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够给您在处理吵架问题时提供一些帮助。

我觉得如果在公共场所看到附近有人吵架的话,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为好,因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这种公共场所有人吵架,我们静静的看就好了,总会有人去帮他们拉架,或者是他们自己身边的朋友也会劝架的,作为路人如果管的越多,别人还会更觉得烦。

南京有两个人因为吵架,所以其中一名女子把行李箱扔进了铁轨,导致列车晚点,而这个女子的行为是不对的,不管再怎么吵架都不应该把行李箱扔进铁轨,所以后来女子就被南京铁路公安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一、两人吵架将行李箱扔进铁轨,致列车晚点!

近日在江苏南京,有个女子王某某和他的朋友来南京游玩,结果在返程候车的时候,因为一些生活琐事,所以就在高铁站发生了争吵,当时王某某的朋友应该已经上了高铁列车了,而那个王某某正在气头上,所以一怒之下就把行李箱扔进了高铁轨道,因为自己生气举动,把行李箱扔进高铁轨道,导致列车晚点三分钟才安全发出,说实话,王某某的这种举动还是挺愚蠢的,不管是谁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王某某亦是如此。

二、王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这个事情的结果是王某某后来被南京铁路公安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这个王某某因为和朋友吵架,所以把行李箱扔进了高铁轨道,目的就是想引起她朋友的注意,不过她不知道的是,因为她这种愚蠢的举动,导致高铁晚点三分钟,不管是谁,在公共场合都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像和朋友吵架这种小事,应该私底下解决,而不是说因为吵架,所以麻烦了周围的人。这个王某某也是拎不清的,当时在高铁站上车,在高铁即将发车之前,女子把行李箱扔进高铁轨道,她的这种行为无异是妨碍交通正常行驶,所以铁路公安那边对她进行处罚也是应该的,毕竟这个事情因为她一个人而导致高铁迟了三分钟发出,可以通过这次事情让她长长记性。

你好,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弹药或者弩、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弹药或者弩、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第三十六条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第五十三条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第五十五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权利或者在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第六十六条 卖*、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的书刊、、影片、音像制品等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如果我在遇到吵架的情况下,我会视情况而定是否需要干预。如果这是一场激烈的争吵,可能会引起身体伤害或其他人的干涉才能被解决,我会考虑制止它并找到适当的解决方案。但是如果吵架只是一个人情绪的爆发,只是发泄自己的情绪并没有其他人的危险,那么我会尊重他们的个人空间而不去干涉。

在解决吵架的时候,几个重要的事情需要注意。首先,尽量从第三方的角度去把握问题,保持冷静,理性思考并分析争吵的根本问题。其次,尝试与双方都进行对话和理解,找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来平息争吵。最后,不要过多的追究谁对谁错,而是更好地解决问题,追求和平解决。

此外,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吵,我们可以学习如何有效沟通和冲突解决技巧。这些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冲突,并通过有效沟通避免或减少吵架的发生。例如,倾听对方的观点,避免情绪化,学会妥协和理解对方的需求等等。总之,处理吵架是需要智慧的,要冷静思考和灵活运用沟通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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