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骨灰放家中问题

狗狗骨灰放家中问题,第1张

我将我以前养果两只狗既骨灰都放左响屋企

当我妈知道我火化完会带骨灰番去

开头都好大反应

话边有人放 '呢 d 野' 响屋企

我仲因为咁而同我妈闹人生第一次交! 但后尾问过风水师傅

如果屋企人迷信避忌

只要放骨灰既位置系矮过人腰以下就冇问题

即系放响地柜面 / 衣柜入面等等系绝对 ok

不过一定要系通风既位置~ 你可以同你屋企人讲

狗狗已经离开左

带佢既骨灰番屋企只不过系想纪念佢

唔想冇左只狗就乜都冇哂; 呢个系狗狗既屋企

唔带佢番黎唔通要佢响 d 3 唔识 7 既地方咩 更何况

佢系我地既狗黎架

唔通佢会对我地不利咩 呢个就系我自己既版本

结果我妈都退后一步

而骨灰就摆响我自己间房 (我都明

上一代始终唔钟意兜口兜面见倒)~ 希望你都成功啦 :)

我都想接我只猫返屋企

我都系放在屋企

都系低过腰的位置

我认为先人放于咩堂到

又系骨灰盅到

咁狗仔又系

唔通d 人可以投胎

狗唔可以咩

而且狗又唔会害您

人就唔同啦

我正系听过鬼故关于人的jet

未听过关于狗的。 1月18日小白走在之后

我去衣纸铺买在份嘢烧比佢

其实

系等佢安心上路

您迷信的话

你都可以咁做 不要怕难堪

好多人都系咁做

只要同衣纸铺d 人讲

话系烧俾狗的

佢地会包份嘢比您

系屋企楼下烧得的啦

好小嘢黎架

大概3

5分钟到已经烧完。 我希望为佢做的最后一样

等于放心比佢走去投胎

不会再留恋人间。 about $2000 2007-02-27 11:36:02 补充: 更何况 1命2运3风水4积德5读书6名7相8敬神9交贵人10养生又`关佢狗仔咩事呢

呢个唔系针对你问题的答案,纯粹系自己的意见。 中国香港地即使系先人的骨灰,都唔会放在家中,而只会在重阳清明生忌死忌去墓地或骨灰庵拜祭。 拜佛的说狗狗知道主人唔舍得佢,会唔肯去投胎。基督教更加认为动物系没有灵只有魂。动物心灵学者都话,其实狗狗对生死睇得好化,反而会怕主人太伤心而唔舍得去死,所以见到好多狗狗病得好辛苦,但都忍耐病魔的煎熬,撑到好长命,狗主唔想为失去宠物而伤心,而要患绝症的狗狗活活受苦,其实系好自私的。如果中国香港法例容许人安乐死,我谂好多人都会选择结束生命唔再受苦。 把狗狗的骨灰放在家里,你认为没问题,但老实说除了一个记念外还有甚么实际好处?反而因为咁而同屋企人吵架,狗狗在天之灵都唔想看到变成咁的。

我只狗岩岩都你离开左我 我都有同佢烧骨灰 我摆左在我个柜里面 无咩事

参考: 唔好伤心

我屋企三只猫同人只狗o既骨灰都系放系屋企

我系放系柜里面o既

骨灰前面仲有佢地o既相添 我觉得咁多年来我都当佢地家人咁

就算而家佢地唔系度

我都希望佢地可以同我地一齐生活

我个人就冇咩忌讳的

so far 摆左咁多年都有咩事发生

我自己亦好心安理得。虽然话有d 咩宠物灵堂o既地方

但系我都系唔想摆佢地系o个度

因为我相信佢地想亲近我多d

想同我地继续生活落去。

参考: 自己

放系home好d

因为果d人都唔知会唔会执(唔做)

如果到时又找唔到你

咁9仔都唔知会点

不如试下去「最终有您宠物善终服务」做一条DNA链~ 一又可以放在家或放在颈上 二又可以作极具纪念及收藏价值~ 价钱$498

有3只色

3个款选~ 都ok~

睇吓你家人同你的信仰啦! 有朋友告诉我

99死后唔可以供奉

去受唔起㖞! 99同主人都唔好但只要唔供奉

放系开扬位置就可以! 我家有天台

所以无问题!

《小时代2》吵架台词

顾里:简溪走啦,你现在是不是有一种人生很圆满的感觉。

唐宛如:我没听错吧,林萧你跟简溪我受到了惊吓。

顾里:怎么样。和我们分享一下吧!

林萧,你知不知道你有的时候就特别没劲,永远不愿和我们分享你的生活,冲着我发什么神经。

林萧:是啊,我神经,你想分享神经病的生活么,昨天晚上简溪丢下我走了,因为我发现他在跟我之前,已经跟别的女人上过床了,而且你猜怎么着,在他心里,我也已经跟别人上过床了,我也不干净。

顾里:你什么意思,“也”不干净,谁不干净。

林萧:我说的是涧溪,你不用急着给自己找鞋穿,怎么样,我分享了,你高兴了吗,你开心了吗,?

顾里,你的人生什么都有,你觉得那是天经地义的,你高高在上的人生,就是用来衬托我们活的有多低级,以前南湘就跟我说,你百毒不侵的心是不锈钢做的,我说我不信,但是现在我信了,你男朋友都因为你跟别的男人上床不理你了,你还能谈笑风生地来取笑别人。

顾里:你闭嘴!

林萧:怎么了,你还不高兴了,你有什么你不用这么不屑一顾,我没吃看到你这样一点也不觉得你厉害,我反倒为你感到羞耻,你根本就不懂我你也不懂,唐宛如,你不懂南湘,你从肚子里生出来的那一刻,你就活的太容易了你

顾里:我活的容易,我高人一等,林萧你擦亮你的狗眼看清楚了,我爸在我生日那天死了,他现在是骨灰坛里的一把灰,以后我每年的生日都要在点燃蜡烛之后,再烧一把纸钱,我叫了二十几年的妈其实和我没有半点关系,他在我爸坟前骂我良心被狗吃了,而我真正的亲妈我连她是谁,是死是活,都不知道,至于我的男朋友,现在连个影子都看不见,而我自以为最要好的朋友,也就是你,十秒之前说为我感到羞耻,如何啊,这就是我的人生哪,你要吗,我现在换给你,你要吗?

林萧:你活该,你活该顾里:你才是活该,你就活该跟简溪彼此折磨到死。

搞笑的、热血的、冒险的各方面都有,能力嘛。。。里面的没有什么特殊能力。

除了第一集和第二集都好看。搞笑的还是一集两集的多。热血的都是好几集组成的长篇。感人什么的几乎在里面包含。。。问好看不如问那几集比较平淡。。我把比较平淡的删去好了。。这样看。嘛嘛。前几集的人物登场都要看一下吧。

第3话「天然卷发的家伙都不是坏人」 (银时、新八君登场,拯救妙姐事件)

第4话「JUMP有时候周六发售要注意啊」 (夜兔族--神乐登场)

第5话「交朋友就要交那种即使变成老头了也能互叫绰号的」 (桂、真选组登场,池田屋爆炸事件)

第6话「一旦约定至死也要遵守」 (阿通和老爸的约定)

第7话「宠物的主人要负起责任照顾到最后」 (寻找宠物,HATA王子+废柴大叔登场)

第8话「坚韧不屈与死缠滥打只是一线之隔」(近藤遇阿妙)

第9话「打架的时候就应该漂亮的出拳」 (银桑vs近藤、多串)

第10话「累的时候喝点酸的东西吧」 (外星大狗--定春登场)

第11话「烂糟糟的丸子根本就不是丸子你这个笨蛋」 (年轻的登势老太婆)

第12话「第一印象好的家伙不一定就是好人」 (盗贼凯瑟琳登场)

第13话「COSPLAY的话就连心一起」 (宇宙海盗春雨事件)

第14话「敢摸青蛙也是成为真正男人的怪条件」「只洗腋下就行啦,只洗腋下」(真选组烤青蛙。公主出逃。料理节目)

第15话「物似主人形」 (宠物大赛--伊丽莎白登场)

第16话「仔细想想人生是变成大叔之后才觉得漫长!可怕啊!!」 (废柴大叔的废柴之道)

第17话「所谓父子就是连讨厌的东西也一样」 (三郎事件,高杉登场)

第18话「唉~还是我家最好啊」 (阿妙内裤保卫战)

第19话「为什么海水这么咸?还不是因为你们这些城市人边游泳边小便!!」 (夏日的海滩武士)

第20话「要小心传送带」 (真选组幽灵事件)

第21话「开着风扇睡觉会肚子疼的要小心啊」 「是男人就要钓旗鱼!」 (河童事件,买电风扇不小心拯救了地球)

第22话「所谓结婚就是把错误持续一生」 (结婚事件,女忍阿猿登场)

第23话「困难的时候笑一个就好啦笑一个」 (坂本登场,宇宙旅行)

第24话「可爱的外表下必定隐藏着什么」 (小卷子和假发子,当人妖的儿子)

第25话「火锅就是人生的缩影」 (火锅争夺战)

第26话「不必害羞,举手报告就是了」 (小高登场 超市打工和暴走族乱斗)

第27话「世上也有刀斩不断的东西」 (鬼道丸事件)

第28话「好事不会连续发生可为什么坏事总会接连不断啊」 (松平大叔登场 处女座倒霉的一天)

银时失忆篇

第31话「那些无所谓的小事反而难以忘记」 (银时失忆,万事屋解散事件)

第32话「人生就像传送带一样不停旋转流逝」 (银时失忆后打工事件,恢复记忆)

第33话「弄错别人的姓名是很失礼的」 (虐待宇宙快递木工)

第34话「恋爱是不需要指南的」 (电车武士的恋爱之路)

第35话「不能以貌取人啊」(阻止真选组局长女儿栗子和男友约会的,最后栗子喜欢上了土方)

第38话「只有小孩才会因为下雪而兴奋 」 「冬天里吃冰淇淋也别有风味」 (雪像制作比赛。烟花夫妇的爱情故事)

神乐老爸篇

第40话「生小孩要有计划」 (神乐老爸登场,神乐回家?)

第41话「光看标题是无法理解**内容的」 (神乐父女对抗外星生物)

第42话「朝蚯蚓小便的话你重要的地方就会肿起来」 (宇宙最强怪物和地球最强男人的联手战)

第45话「带爱犬散步要保持适当的速度」 (定春变大,巫女姐妹阿音和百音登场)

第46话「等你20岁再去酒店玩吧」 (阿妙阿音争夺店内头牌交椅)

第47话「樱花会长成樱花树么?」 (新搬来的恐怖邻居,屁怒络登场)

第48话「相似的两人会经常吵架」 「不管做什么事情,要做就不能输」 (暗杀土方。和KUSO老头疯狂踢罐子)

第49话「没有赌博的人生就想没有放芥末的寿司一样」 (赤裸的赌博,能看到运气流动的男人,勘兵卫登场)

第50话「题目未定」 (一干人等出谋划策说改版)

小银时

第51话「牛奶要用人的体温才最好」(小银时出现)

第52话「和人见面要先预约」(小银时顺利归还)

第53话「压力是导致秃顶的原因,所以请注意不要压力太大,但这样一来反而容易堆积压力,所以归根到底我们无能为力」 (辰巳登场。女人也可以当消防队员)

高天原牛郎店一日局长阿通

第54话「天下的娘亲一样亲」 (great mother牛郎店寻儿记上)

第55话「吃东西的时候不要发出咯咯吱吱的声音」 「要警惕一日局长洛特梅雅夫人」 (great mother牛郎店寻儿记下。阿通一日客串真选组局长)

第56话「小心一日局长,罗登玛伊亚夫人」 (一日局长阿通)

红樱篇

第58话「小卖部里最受欢迎的食物果然还是炸肉饼面包」 (斩人红樱。伊丽纱白的委托,高衫的阴谋)

第59话「注意别忘了把伞带走」 (神乐被俘,红樱的秘密)

第60话「太阳会再升起」 (假发复活)

第61话「暗夜之虫,会集光中」 (大便刀vs红樱,银桂双刃出击。红樱篇完结)

第62话「适得其反」 (山崎的秘密调查篇。红樱补完)

第64话「没想到美味棒吃下去还挺饱的」 (假发全天跟踪报道)

第65话「少年将通过独角仙得知生命的尊严」 (追踪独角仙大作战)

第67话「不断奔跑才是人生。理想的女朋友果然还是小南」 (爆走快递。小护士阿猿之爱)

第68话「行走世间全都是妖怪」 (鬼节到了)

芙蓉篇

第69话「请协助做好垃圾的分类回收」 (失忆机器女仆芙蓉登场)

第70话「可爱的东西太多了也会反胃」 (林博士之死的真相,源外老爹增援阿银)

第71话「有些数据是删除不掉的」 (机械对决,芙蓉和她的伙伴们)

第72话「狗的肉球有令人愉悦的香味」 「抱着“也许XX驾驶”的想法上路吧」 (狗狗相亲。假发考驾照)

第74话「漫画家就要学会存原稿才能独当一面」 (庆祝龟有派出所30周年的僵尸传说)

第75话「工作上的牢骚不要在家里发 」 (反正就是半死不活版的回顾篇)

柳生篇

第76话「这个时候就默默的煮红豆饭吧」 (阿妙的未婚夫九兵卫登场)

第77话「今天的敌人到了明天还是敌人」 (为了抢回阿妙,打盘子决斗开始)

第78话「对食物的喜好强烈的人对人的喜好也就很直接」 (蛋黄酱vs番茄酱)

第79话「六个臭皮匠顶两个诸葛亮」 (厕所大战!)

第80话「平时带着眼镜的人一旦摘下眼镜就感觉好象少了点什么感觉好象少了点零件似的」(九兵卫的过去,成为左眼的阿妙)

第81话「女人的笑容就是最好的化妆」 (大将新八JI!!!大猩猩的婚礼!!!阿妙的幸福!!!)

第83话「运气跟身份没关系」 (将军逛夜店,人员不齐in)

传说中的盗贼

第84话「男人的内心有颗坚硬的水煮蛋」 (传说中的盗贼上篇)

第85话「硬鸡蛋打不碎」 (传说中的盗贼下篇)

三叶篇

第86话「数羊数得起劲结果没睡成也是常有的事」 (总悟的姐姐三叶登场)

第87话「说出我和工作哪个更重要的女人通通一个过肩摔摔出去」 (为了姐姐的幸福而努力的小孩还有他身边的一群男人,三叶篇结束)

第88话「联谊在开始前是最有趣的」 (小九的联谊战,向肮脏的巴比伦塔进发!)

第89话「事情有过两次就还有三次」 (想学必杀么,噗!洞爷湖登场)

第90话「越美味的东西吃坏肚子时越恐怖」 「阿银变成透明人之卷」 (伊丽莎白的恋爱。透明人之卷!)

第91话「想减肥就给我动起来 不许吃东西」 (银魂众女的减肥 薯片争夺战)

第92话「与其看着别人的短处 不如做个善于发现他人长处的人」 (杀手龟登场 银时偷窥)

第94话「搭电车时务必用双手抓住吊环」 (坂田律师 废柴大叔非礼事件上篇)

第95话「男儿便做MADAO」 ( 废柴大叔非礼事件完结 长谷川秘密大公开)

第96话「阿特拉斯的传说」 (星海坊主拍广告)

第97话「以前的英雄事迹要夸张三分 大家热闹一下就行了」(凯瑟琳的过去 猫拳出现)「男人最难抗拒花店和蛋糕店的女孩」(银时感冒 神乐版阿银)

游戏机篇

第98话「游戏一天只能一小时」(人气角色全出动 OWEE争夺战爆发)

第99话「人生和游戏里都充满BUG」(比赛开始 无法预料的游戏)

第100话「越不招人喜欢越可爱」(JUMP40周年纪念 阿银评点GINTAMAN)

真选组动乱篇

第101话「规定就是为了被打破而存在的」 (鸭嘴兽伊东登场 土方妖刀附身化身OTAKU )

第102话「OTAKU就是话多」 (伊东的阴谋 土方最后的委托 真选组大危机)

第103话「长处和短处只有一纸之隔」 (冲田爆发 万事屋支援 相当悲壮)

第104话 「重要的东西总是难以发现」(土方复苏 伊东醒悟 白夜叉爆走 相当感人)

第105话 「任何事都要看拍子和时机」(动乱篇终于完结 悲情感人)

第106话 「恋爱大体上都是突然死亡的方式」(动画原创 银魂众人作战足球赛 相当有爱的kudos)

卷入黑道

第107话 「可怜天下父母心」(卷入黑道的家族纠纷,阿银被暗算重伤)

第108话 「有些事还是不说为妙」(真相水落石出)

第109话 「人生就是考试」(山崎的潜入考试)

第110话 「每个人都是冲破名为「自我」的牢笼的越狱犯」(桂强化月)

第111话 「伪娘物千万别让女朋友发现了」「讨厌几乎100%会忘记拿走塑胶伞的自己」

第112话 「20岁的生日并没有什么深意」(就这样如此种种,桂强化月结束了happy birthday 桂 PS一开始好好玩)「醒着就要工作的幸福之人」(芙蓉再出场,果然现在正在反省中~~最温柔的银桑)

第113话 「清洗厕所就是在洗涤心灵」(真选组的厕所革命)

第114话 [虽说在布丁上浇上酱油就会有海胆味,但其实在布丁上浇上酱油只有布丁和酱油味]松平栗子~杀手13再度登场!!)

龙宫篇

第115话 [暑假开始前那段时间才是最愉快的]

第116话 [姜还是老的辣](阿银,假发老年化~~)

第117话 [美丽犹如夏天的果实]

第118话 [即时折了腰,也要笔直前行](龙宫篇完结,最后还蛮感动的)

第119话[一包烟里总会掺进一两支马粪味道的东西](全民禁烟,土方跨宇宙寻找最后一支香烟)

猴子猎人篇

第121话[新手只要一字和十字的螺丝起子就足够了]

第122话[想象力应从初二被培养]

第123话[一直存在于心中的一把螺丝刀]

第124话[过分要求就是威胁](阿通的自创歌。)

第125话[最终章 突入](本集后半段对应漫画第17训 “即使没醉也要装醉趁机摘下上司的假发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赏樱会》,但是不包含假发驾驶机器人跟银时对战的那段)

笔友篇

第126话[也有文字传达不了的事情](海上漂来的瓶子,新八几春心萌动)

第127话[也有不见面就无法了解的东西](笔友什么的……)

第128话[见了面也会有不明白的事](笔友篇完)

老人与狗篇

第129话[注意不要随便捡东西吃](星噬VS星吐)

第130话[猫派和狗派水火不容](老人与狗)

温泉篇

第131话[旅行往往得干架]

第132话[绝对避不开三片式内裤的XX条纹]

第133话[银时与饭桶阁下]

第134话[使用幽灵作为题材时要慎重]

第135话[在考虑地球之前要考虑更加凶险的银蛋的未来](重编辑与银桑共同商议银魂的未来)

第136话[自己的屋子自己造] (长谷川寻觅出租房)

吉原炎上篇

第139话[不要把钱包放在屁股口袋]](银时与晴太相遇)

第140话[要小心晴天打伞的人](夜兔族出现 神乐的哥哥)

第141话[干涉打架是很危险的]

第142话[人生就是接连不断的选择题](神乐黑化!超帅的发飙战斗!)

第143话[四条腿走路的是禽兽 两条腿走路的是男人 志气高远]

第144话[不能相信枕边话]

第145话[羁绊的颜色是十人十色的]

第146话[白日喝酒别有一番风味]

第147话[所有的大人都是小孩子的老师] (新八神乐修行篇)

真选组死亡游戏篇

第148话[给我慢慢地掀起裙裤]

第149话[把棒棒冰一分为二的时候,从切口开始分感觉不错,从那里开始吃是正常的吃法]

第150话[只要结局好一切都完美](骗人的完结,八惠娜)

金魂将军理发篇

第151话[理发师一边剪头发一边和你聊的话题是全世界最无关紧要的](金魂1,万事屋守理发店,给猩猩,假发,将军的爆笑理发)

第152话[天不在人之上造人,而造了发髻](金魂2,理发篇完)

第153话[能睡的孩子长的壮](金魂3,神乐失眠篇,银神果然是超萌!)

第154话[生日会上平时的家伙会像换了个人似的] (金魂最终话,九兵卫的生日宴会)

第155话[反面的反面的反面还是反面](赌马篇)

第156话[走入路边摊需要微妙的勇气](伊丽莎白给桂买洗发水/牢骚屋篇)

宅十四篇

第157话[男人聚集的地方一定会成为战场](宅十四篇01)

第158话[朋友受伤的话,要马上送医院](宅十四篇02)

第159话[只要有一个橘子烂掉 整箱橘子都会在不知不觉中烂掉](宅十四篇03)

第160话[在外国人看来我们是外国人 在宇宙人看来我们也是宇宙人](第一场问答对决)

第161话[无论看多少次都觉得天空之城真棒] (第二场魅力对决:将阿通带入乾陀罗love旅馆)

第162话[爱是不求回报的](最终对决:阿通薯片卡片攻击)

第163话[黑船就算沉的时候也会很华丽](宅十四篇完结)

第165话[柳树下面有很多泥鳅](流感大爆发)

第166话[一个不如两个,一人不如两人](银桑和十四被冲田铐在一起)

白血球篇

第167话[圆滑的多边形能让人的内心圆润](白血球篇01小玉点阵化小玉)

第168话[人的身体就是一个小宇宙](白血球篇继续 机械里的RPG)

第169话[被引导的笨蛋们](白血球篇03 獏大魔王的真相竟然是……)

第170话[勇者斗小玉4 传说的终结](白血球篇 完结)

第171话 [一味地模仿是会被人家起诉的] (入室盗窃的两人遇到了陆续登门拜访的怪人们)[直到失去了才明白拥有的珍贵](万事屋全员脱发篇)

第172话[糖和鞭子要并用](真选组拷问篇)

第173话「重要的是内在而不是外表」「就算内在终于外表也该有个限度」(假冒的伊丽莎白)(银时和定春灵魂互换)

第174话[当人被关起来的时候,自身心中的门就会打开][现在还有哪种会朝大海喊“混蛋”的人吗](万事屋一行人被困在电梯里)

第175话[无论多大都讨厌牙医](银时和土方都得了蛀牙,接受前所未有的治疗)

第176话[倒数开始](总篇集。银魂名台词排名!)

OVA

JUMP巡回动画展「白夜叉降诞」(伪剧场版预告……结尾歌曲很KUSO……)

蜘蛛篇

第177话[晚上的蜘蛛真不吉利]

第178话[一旦被蜘蛛丝缠上的话就难以解脱]

第179话「越是吊儿郎当的家伙生起气来越恐怖」

第180话「越是重要的行李越沉重越难背负」

第181话「酒与女人要一并注意」

人气投票篇

第182话 「让人气投票吃粑粑去吧」(Jump角色排名引发的风波,人人尽显狂态)

第183话 「人气投票烧成灰吧」

第184话 「人气投票什麽的……」

死亡预告篇

第186话 「要小心死亡预告」 (总悟遇袭事件上)

第187话 「踩到死亡伏笔就该说再见」(总悟遇袭事件下)

第188话 「观察日记要有始有终」(长谷川开花了,酒流满面)

第189话 「虽说今年能做的事要在今年之内做完才干净利落但因为反正明年才能完成所以会一拖再拖的就是年终的约定」(白色恶魔出场!)「广播体操是少年少女的社交场所」(神乐外遇小正太)

野猫篇

第190话 「找东西的时候就要以它的视线去找」(白猫银时,黑猫桂,近藤猩猩,S星人出没)

第191话 「自由不是无法无天而是按照自己的规则活下去」(芳一被擒)

第192话 「歌舞伎町野猫的蓝调」(为了要保护的东西而战斗)

第194话 「说到海怪脑中却只会不断浮现出海螺**的我真是笨蛋」(神威的学校,近藤是鼻涕星人?)

阴阳师篇

第195话 「不要输给雨」(天气预报姐姐是阴阳师!结野主播的困境)

第196话 「不输给风」(天气的战争,阴阳师家族的对决)

第197话 「不输给暴风雨」(吃面包比赛什么的OTZ银蛋掉了阿混蛋)

第198话 「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笑容不断」(暗天丸重生,CP当然是道满晴明啦)

第199话 「我想成为那般坚强美丽的人」(只是个普通的粉丝啦,阴阳师篇完)

圣诞老人篇

第200话 「圣诞老人的红色是血染的」(圣诞老人PK赛)

第201话 「人人都是三太」 (最终话。。。你相信吗?)

两年后篇

第202话 「春假过后大家看起来都成熟多了」(两年后篇•前)

第203话 「暑假过后大家也稍有成熟」(两年后篇•后)

第204话 「贺年卡都给我用毛笔写」(贺年卡)「心意胜过巧克力」(情人节巧克力)

第205话 「饮食要注意均衡」(山崎的红豆面包)「人都是和命运抗争的战士」(近藤多灾多难的赴约之路)

第206话 「看板店的看板娘太冗长了所以简称两个看板」(凯瑟琳恋爱)

小猿的眼镜篇

第207话 「眼镜是心灵的一部分」(小猿和银桑买的度数不合的眼镜)

第208话 「戴眼镜也有看不见的东西」(杀手的杀手的杀手万事屋三人登场)

第209话 「还是我还是你还是银魂动画都不可能一辈子都有无论是父母还是金钱还是青春还是房子还是T恤」 (坑人的把08年的OVA又搬出来。。)

歌舞伎町四天王篇

 第210话 「无法无天的街道聚集的都是瞎起哄的傻鸟」 (平子出场。陷害了银桑)

 第211话 「会在墓地胡来的 可不仅仅是幽灵哦」 (墓地打斗银桑VS次郎长)

 第212话 「侠之锁」(想独自保护酒屋的银桑 和想保护银桑的人)

 第213话 「铁之街」 (牛郎、陪酒女等人来前援助,登势出现)

第214话 「你们给我听好了」(与华佗的战斗,花田的父女相见)

  第215话 「是双是单」 (好久不见的高杉和神威登场了)

是部好动漫。

你好,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第二节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弹药或者弩、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弹药或者弩、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第三十六条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第五十三条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第五十五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权利或者在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第六十六条 卖*、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的书刊、、影片、音像制品等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 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吵架拿刀的行为不合法,应当立即报警处理。如若伤人,则可能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之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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