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播出去的水”,这个风俗古来有之,在古代女儿嫁出去之后,基本不会再回娘家了,除了回门意外,哪怕是遭到夫家羞辱也只能逆来顺受,一旦女儿回到了娘家,也会遭到娘家人的嘲笑甚至会被赶出家门,所以才有了“嫁出去的女儿播出去的水”的俗语。
随着时代的进步,老的观念已经被新思想所替代,女性的地位普遍提高,女儿回娘家住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一名海口女子在离婚后没有地方住,只能选择回到娘家,却被母亲和哥哥联合诉至法庭,要求女子周某立即搬离。不过好在,法院驳回了其母亲和哥哥的的起诉!
一,虽然女子周某已经出嫁,但是在娘家仍旧有居住权海口女子在离婚后没有了居住地,无处生存,在这样的情况下,娘家是他唯一的依靠,也是他最后的港湾,一个孤苦伶仃的女人,更需要娘家人的支持和关心,可怜的是,当女子周某对自己的亲生母亲提出求助之后,遭到了母亲及哥哥的断然拒绝。
显然母亲及哥哥的行为是欠妥的,拒绝亲妹居住的原因说到底还是为了房子,天下熙熙·结尾利来,天下攘攘结尾力往。一旦牵涉到利益,便毫无亲情可言。
法律没有规定女儿出嫁了就必须搬出娘家,因此,在娘家周某也拥有继承权及居住权,而且,周某在生父病重期间,也负起了照顾之责,如今,离婚后的周某居无定所,想回到娘家居然遭到了母兄的拒绝,容不下他的母亲及哥哥说到底就是怕周某是回家“抢房子”的。
结论:嫁出去的女儿周某,离婚没有居住地,对于自己的亡父生前也尽了照顾义务,因此,周某有绝对的居住权!据了解,亡父周鹏在临死前也是立了口头遗嘱,假如周某将来没有居住地,可以回到娘家二楼居住。
二,母亲与哥哥拒绝周某居住的理由为哪般?理由真的冠冕堂皇吗?对于周某为了居住地求助于娘家时,周某哥哥给出了冠冕堂皇的拒绝理由:“周某在外面长期赌博,恶习难改,而且还签了很多外债”,看上去,这个理由确实很有道理,一个赌博成性的女子又没有固定收入,赌徒一旦输大了确实有可能损害到母亲及哥哥的权益,不过话说回来,以周某赌博而拒绝周某居住,显然理由站不住脚。
周某与他的哥哥,亲生兄妹几十年的亲情,为了房子为了居住权现在对簿公堂,周某已经非常可怜,离婚后没有居住地,也没有固定收入,本来想着娘家有个依靠,现在,娘家人也不顾亲情把她拒之门外,试问她又该如何,难道真的卷铺盖走人?
三,案例分析:女儿离婚回娘家,儿子担心回来和我争家产!
多少原本幸福的家庭,为了房产为了利益,美好的家庭搞得鸡飞狗跳对薄公堂。海口的周女士并不是回娘家居住被拒绝不是个案!《第三调解室》调解过一个案例和海口周某案例很相似,刘家父母养育着一子一女,儿子靠着老父母在一间十多平方的老房居住,女儿出嫁在夫家,本来也是相安无事,直到有一天,刘佳女儿闹起了离婚,离婚后没有居住地,刘家父母倒是很赞成女儿住回娘家,可是,亲弟弟却不同意了,他认为自己和老父母一直居住在一起,将来老父母归去,这套房子肯定是自己的。
现在倒好,姐姐现在离婚住回了娘家,老父母也表示了支持和欢迎,亲弟弟觉得姐姐这次回归就是回家抢房产的,因此与姐姐发生了激励的争执,可怜天下父母心,老夫妻看到了自己的一双儿女为了房子闹得不可开交,心急如焚,无奈只能求助于专家,请求他们的帮助,经过调解,专家认为,现在争执房产为时过早,毕竟老父母仍旧健在,难道还盼着老父母早死分遗产吗?
综上所述,房子虽然很值钱很重要,但是亲情更重要,嫁出去的女儿拨出去的水这句俗话说穿了也是古代封建陋习,当今社会男女平等,即便嫁出去的女儿仍旧有回娘家居住,甚至集成娘家房产的权利,再回到本案例,周某已经离婚居无定所,也没有收入来源,最需要的就是娘家人的帮助,毕竟娘家是他最后能依靠的港湾,谁知道遭到了母亲和亲哥哥的拒绝!甚至将她告上公堂,心寒之余,还面临着亲情的背叛!
最后法院二审判定:虽然周某之前放弃了房屋的继承权,但是享有改房屋的居住权,对于母亲和哥哥提出的要求周某办理的诉请不予支持予以驳回!
欢迎留言区评论,海口女子究竟能不能在娘家居住,有没有该房屋的居住权!
文:唯恋无名 图: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我的老公是我爸妈挑选的,我老公家算是比较有钱的,他爸妈在镇上做点小生意,他也在那里帮忙。可我并不喜欢我老公,我知道他是个好吃懒做的人,而且人很花心。
可我妈才不管这么多,她私底下收了人家给的彩礼钱,我不嫁也没办法了。刚开始和老公结婚的时候他对我还是不错的,经常主动带我出去玩。可是后来我生了一个女儿后身体出现了问题不能再育了。
老公知道这个事情后立马就变了个人样的,对我经常发脾气还骂我不会生儿子,我们经常吵架。就这样吵吵闹闹一年多后,我发现他竟然在外面找了小三,得知丈夫出轨我真的是忍无可忍了,第二天我就和丈夫离了婚。
离婚我没和家里讲,因为我是主动提出离婚的,所以没分得一分财产。我带着女儿无家可归,但又不敢回娘家就在我闺蜜家住了一阵。但住久了总不好意思总住下去,就厚着脸皮回了娘家。
妈知道我离婚后,立马就生气把我数落一顿:两夫妻哪有不吵架的,忍一下不就好了,还要离婚,现在还跑到娘家来蹭吃蹭喝的,当初要不是怕被人说,我早就把你给抛弃了……
听到我妈这样说,我立马就委屈地落下眼泪来,可我妈还是不停的说我。然后才给我收拾了一个床铺来我住下来。可住下来后我并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我妈不停给我脸色看,而且我每天要洗一家人的衣服给一家人做饭等活。
可即便这样我住了还不到一个月就被我妈给赶出了家门。弟媳怀孕了,知道我在娘家住她觉得有些亏,所以也赶了回来。我妈家只有两个像样的房间,弟媳怀孕回来,我妈就让弟媳给住了下来,而我就被迫离开了这个家
我现在又住进了我闺蜜的家里,有时候我就想不明白了,我离婚了难道就不能回娘家住吗?弟媳还是个外人,而我是我妈的亲生闺女她竟然还把我赶出家门?你们说这还是亲妈吗?
一般法院会根据以下几点来判定夫妻双方谁更适合抚养孩子: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总的来说,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或者双方都想独自抚养孩子,那么这个时候如果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介入,并献计献策的话,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会显得更有把握。毕竟,离婚怎么判孩子?离婚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有时候更像一场战争,一旦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光靠个人热情、一厢情愿是远远不够的。
最好的是不要有心情,只好好地想想原因和对策。回娘家住被侄子喊滚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如果深究下去是会逼疯人的事。
1、如果自己是无错的,被喊滚,说明父母很危险了。侄子能喊出这个字,说明不是侄子就是侄子的父母六亲不认了。估计下一步就是让爷爷奶奶过户房子,然后驱赶老人离家了。女儿要冷静下来和父母好好沟通情况,实在不行要叫着老娘舅、老家姑等人。
2、自己手伸得长了,尽管是在父母家,但也没有界限感,影响到了在父母家以家庭继承人身份居住的儿子一家人的生活和利益。
有的是在娘家寻求存在感,老是贬低娘家人,让侄子不能产生家族荣誉感,讨厌姑姑了。有的是就想着自己父母拿了彩礼了,看不到父母对她的心,总是从娘家顺东西走。还有的是见不得自己在家里的地位取嫂子取代,总是挑拔。
一位朋友说得对,先把老婆放一边,去和丈母娘“谈判”,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对丈母娘多孝顺点,多说说好话,求求绕,怎么数落你得应,怎么骂你得听,人的心都是肉长的,她总会心软的,只要丈母娘应了你,问题就不难解决了,
两个人一吵架女方就会回娘家,这种做法是非常不理智的,甚至可以说比较愚蠢的一种做法,这样做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容易激化矛盾,有时候明明就是夫妻之间拌嘴,或者话赶话的说了一些伤心的话,如果回娘家把这些话说给父母听,父母也会跟着生气。
夫妻两个人吵架都在气头上,先不管最初是谁的错,女方不管不顾拿起包转头就走回了娘家,男人在后面呼喊也没用,女方只想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疗伤也好继续回家生闷气也好,总之回娘家了。其实如果静下心来想想,这种做法并不理智,吵架回家无论如何平复脸上也会带着情绪,当父母看到自己的样子,就会紧张担心。他们既担心你受了委屈,有担心姑爷生气这日子往后不好过,所以作为父母除了担心、难过和心疼之外,只能劝说了。
如果自己的父母看不得自己的女儿受欺负,就会让姑爷上门来接,并且会批评甚至大骂姑爷一顿,这样反而会激化矛盾,姑爷虽然表面上道歉了,但是男人的面子也掉在了娘家,以后姑爷还怎么上门,两家的关系只会越来越僵硬。所以聪明的女人在吵架之后是不会回娘家的,夫妻之间没有多大的仇恨,不过就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两个人吵过冷静下来之后,就会发现有什么可吵的呢?两个人心平气和的沟通就会和好如初。
其实两个人过日子没有谁对谁错,有些夫妻非要吵得天翻地覆,争出个你我高低来,这样只会伤了彼此的感情,所以,不管是谁的错,都应该冷静下来,理智的去解决问题。双方消气之后在找出最好的解决方法,反而能够增强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家和万事兴,两个人要相互的理解,发现问题的时候要站在对方的立场看待问题,这样就可以少一些冲动。
父母或兄弟姐妹干预子女和弟妹家庭生活,这是中国人的悲剧,几千年来中国人被孝顺和血缘,不知毁了多少的美满家庭,两亲家对媳妇或女婿不满意,好一点让女儿回娘家或让儿子教训媳妇,坏的话要孩子离婚或赶人,一个孝字可以把一个美满的家庭拆散,你们夫妻想和好,但若有一个家长不愿意看到你们小两口和好就不能安宁,明天你丈夫来向老丈人道歉,把你领回去,你回去后婆婆给你脸色看,你怎么过的好日子,这样一直斗下去,或离或拖到老人死亡,我个人认为如果你的另一方不能保护你或不敢维护你的正当权益的话,离婚对双方都是解脱,总不能天天生活在不愉快或吵架、冷战的家庭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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