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还在人已经不在了是一种什么心情

老房子还在人已经不在了是一种什么心情,第1张

当老房子还在,但人已经不在了,可能会触发一种怀念和思念的情感。这可能是因为这个老房子曾经是亲人、朋友或祖先的居所,或者是因为这个老房子代表了一个时代的记忆和历史。在许多文化中,老房子被视为一种遗产,一种继承自祖先的宝贵财产,因此可能会引起一种自豪感和责任感,觉得应该保护和维护这个老房子。同时,由于人已经不在了,可能会感到一种失落感和孤独感,觉得缺少了重要的支持和陪伴。这种情感可能会因人而异,取决于个人的经历、文化背景和个人性格。

  《总也倒不了的老屋》主要描写了老屋已经活了一百多岁了,它的窗户变成了黑窟窿,门板也破了洞,它很久很久没人住了。正准备往旁边倒去的时候,小猫请求他再过一个晚上,躲避晚上的暴风雨,安心睡觉,老屋答应小猫再站一个晚上。第二天,天晴了,小猫从门上的破洞跳了出来,老屋说正准备倒下的时候请求在老屋里孵小鸡,老屋答应老母鸡再站二十一天。二十一天后,老母鸡从破窗户里走了出来,九只小鸡从门板下面叽叽叫着钻出来,老屋说正要倒下的时候了小蜘蛛请求老屋再站一会儿,他要找不到一个安心织网抓虫的地方,老屋答应小蜘蛛再站一会儿。小蜘蛛一边忙着补网,一边给老屋讲故事,小蜘蛛的故事一直没讲完,因此,老屋到现在还站在那儿,边晒太阳,边听小蜘蛛讲故事。

  课文赞扬了老屋的爱心和他的善良品质。读了这篇课文,是我体会到: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像老屋这样善良的人们,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小猫、老母鸡、小蜘蛛一样需要帮助的人,当你看到或听到她们的情况后,请将自己的爱心献给她们,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既然是相聚的老屋里面,那么都说一些温馨的知心的话,这种语气呢是一种非常的动感情的,甚至于是一种怀旧的感觉。所以说出来的时候呢,比较慢,比较深情,真的就是发自内心的对老屋的情感。大家相聚在老屋,那么可以回顾一下在老屋里生活的那些年代,想一想那些年代在这个屋子里发生的一些事情,有快乐的。有悲伤的。也有无可奈何的等等,但是今天人们都走出了老屋,都过上了理想幸福的生活,日子一天比一天的好起来了,可是大家永远忘不了原来的老屋。

《老屋窗口》节选第三小节短文最后一个自然段主要表达了主人公回忆往事,想起家乡的情景,心中涌起了浓浓的乡愁之情。作者通过描写主人公坐在窗口,看到路上行人匆匆忙忙的情景,想起自己曾经的往事,乡愁油然而生。作者用“望眼欲穿”和“泪如雨下”来形容主人公的感情,表达了主人公内心深处的思乡之情和难舍的离愁别绪。这个段落中的感情细腻动人,让人感受到了家乡的温暖和浓浓的乡情,同时也表现了人类情感中的一种独特情感——乡愁。

多次写到老屋,是起到点题和延深的作用。老屋是他与老家之间情感的纽带,联系着作者与老家。在结尾说作者很理智也很无奈的表达了推陈出新的必然,老屋在故乡也许将来就消失了。(事实上大队后来盖学校将孙犁的老屋给推平了。)

《老家》 孙犁

前几年,我曾诌过两句旧诗:“梦中每迷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最近几天,又接连做这样的梦:要回家,总是不自由;请假不准,或是路途遥远。有时决心起程,单人独行,又总是在日已西斜时,迷失路途,忘记要经过的村庄的名字,无法打听。或者是遇见雨水,道路泥泞;而所穿鞋子又不利于行路,有时鞋太大,有时鞋太小,有时倒穿着,有时横穿着,有时系以绳索。种种困扰,非弄到急醒了不可。

也好,醒了也就不再着急,我还是躺在原来的地方,原来的床上,舒一口气,翻一个身。

其实,“文化大革命”以后,我已经回过两次老家,这些年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也不想再回去了。一是,家里已经没有亲人,回去连给我做饭的人也没有了。二是,村中和我认识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中年以下,都不认识,见面只能寒暄几句,没有什么意思。

前两次回去:一次是陪伴一位正在相爱的女人,一次是在和这位女人不睦之后。第一次,我们在村庄的周围走了走,在田头路边坐了坐。蘑菇也采过,柴禾也拾过。第二次,我一个人,看见亲人丘陇,故园荒废触景生情,心绪很坏,不久就回来了。

现在,梦中思念故乡的情绪,又如此浓烈,究竟是什么道理呢?实在说不清楚。

我是从十二岁,离开故乡的。但有时出来,有时回去,老家还是我固定的窠巢,游子的归宿。中年以后,则在外之日多,居家之日少,且经战乱,行居无定。及至晚年,不管怎样说和如何想,回老家去住,是不可能的了。

是的,从我这一辈起,我这一家人,就要流落异乡了。

人对故乡,感情是难以割断的,而且会越来越萦绕在意识的深处,形成不断的梦境。

那里的河流,确已经干了,但风沙还是熟悉的;屋顶上的炊烟不见了,灶下做饭的人,也早已不在。老屋顶上长着很高的草,破漏不堪;村人故旧,都指点着说:“这一家人,都到外面去了,不再回来了。”

我越来越思念我的故乡,也越来越尊重我的故乡。前不久,我写信给一位青年作家说:“写文章得罪人,是免不了的。

但我甚不愿因为写文章,得罪乡里。遇有此等情节,一定请你提醒我注意!”

最近有朋友到我们村里去了一趟,给我几间老屋,拍了一张照片,在村支书家里,吃了一顿饺子。关于老屋,支书对他说:“前几年,我去信问他,他回信说:也不拆,也不卖,听其自然,倒了再说。看来,他对这几间破房,还是有感情的。”

朋友告诉我:现在村里,新房林立;村外,果木成林。我那几间破房,留在那里,实在太不调和了。

我解嘲似地说:“那总是一个标志,证明我曾是村中的一户。人们路过那里,看到那破房,就会想起我,念叨我。不然,就真的会把我忘记了。”

但是,新的正在突起,旧的终归要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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