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缺斤少两如何投诉

商家缺斤少两如何投诉,第1张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买了东西以后,用手一拎总感觉分量比以前轻了?发生这样的情况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心理问题,二是商家的称有问题。

曾在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经常会遇到一些人在市场买菜的时候,带一把小的弹簧秤。如果买东西感觉分量不足,马上就可以拿出弹簧秤来测一下重量是否和商家称的相同,因此也避免了上当受骗。

另外要注意的是,每一个市场都会有一台公平秤,用于顾客来复称。顾客也别觉得不好意思,有疑问的话随时可以复称!如果和商家的称重有差异,也可以及时找商家解决差异问题。那么如果商贩不承认的情况下,也不要吵架引发冲突,应第一时间寻求市场管理方的帮助。

亲身经历告诉你商家常用的一些小伎俩

之前一次去小区内一个水果店买橙子,有两种橙子一种价格是7元一斤,一种是9元一斤,偏好与7元的口味,就买了几斤。在称重的时候,因为是重量和价格一体的电子秤,估计应该不会出错。

因为水果店电子秤放置的位置,称重的时候只能看到秤的侧面,至于重量和价格是被店主遮挡住的,心想一个小区的总不能骗人吧?

但是往往因此才会上当受骗!当时准备再挑选一些别的水果时,瞄了一眼电子秤,惊奇地发现价格被提高了,每公斤18元,无形中就多了4元,而商品的重量是不变的!

即便是复称,大多数人只看重量是否达标,往往会忽略了商家会在价格上有猫腻!

当时提出价格不对的时候,水果店老板娘说她平时不在这里所以打错了,还故意大声地问在后面的老板橙子价格到底是多少。

都是一个小区人,你在不在这里卖水果难道我还不知道吗?此后,果断的与这家店绝缘!当然为避免其他人上当,也在小区群内问了其他业主,发现此类情况不少!但多数人考虑到都是一个小区的,留点面子就不投诉了!

综上所述,大家在买东西时候不仅要看重量也要看单价是否符合!不管是超市还是小商贩都要仔细看看,毕竟有时候可能会发生营业员打错了价格的现象。

那么我国对缺斤少两问题有法可依吗?是如何处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欺诈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买了东西以后,用手一拎总感觉分量比以前轻了?发生这样的情况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心理问题,二是商家的称有问题。

曾在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经常会遇到一些人在市场买菜的时候,带一把小的弹簧秤。如果买东西感觉分量不足,马上就可以拿出弹簧秤来测一下重量是否和商家称的相同,因此也避免了上当受骗。

另外要注意的是,每一个市场都会有一台公平秤,用于顾客来复称。顾客也别觉得不好意思,有疑问的话随时可以复称!如果和商家的称重有差异,也可以及时找商家解决差异问题。那么如果商贩不承认的情况下,也不要吵架引发冲突,应第一时间寻求市场管理方的帮助。

亲身经历告诉你商家常用的一些小伎俩

之前一次去小区内一个水果店买橙子,有两种橙子一种价格是7元一斤,一种是9元一斤,偏好与7元的口味,就买了几斤。在称重的时候,因为是重量和价格一体的电子秤,估计应该不会出错。

因为水果店电子秤放置的位置,称重的时候只能看到秤的侧面,至于重量和价格是被店主遮挡住的,心想一个小区的总不能骗人吧?

但是往往因此才会上当受骗!当时准备再挑选一些别的水果时,瞄了一眼电子秤,惊奇地发现价格被提高了,每公斤18元,无形中就多了4元,而商品的重量是不变的!

即便是复称,大多数人只看重量是否达标,往往会忽略了商家会在价格上有猫腻!

当时提出价格不对的时候,水果店老板娘说她平时不在这里所以打错了,还故意大声地问在后面的老板橙子价格到底是多少。

都是一个小区人,你在不在这里卖水果难道我还不知道吗?此后,果断的与这家店绝缘!当然为避免其他人上当,也在小区群内问了其他业主,发现此类情况不少!但多数人考虑到都是一个小区的,留点面子就不投诉了!

综上所述,大家在买东西时候不仅要看重量也要看单价是否符合!不管是超市还是小商贩都要仔细看看,毕竟有时候可能会发生营业员打错了价格的现象。

那么我国对缺斤少两问题有法可依吗?是如何处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欺诈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买了东西以后,用手一拎总感觉分量比以前轻了?发生这样的情况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心理问题,二是商家的称有问题。

曾在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经常会遇到一些人在市场买菜的时候,带一把小的弹簧秤。如果买东西感觉分量不足,马上就可以拿出弹簧秤来测一下重量是否和商家称的相同,因此也避免了上当受骗。

另外要注意的是,每一个市场都会有一台公平秤,用于顾客来复称。顾客也别觉得不好意思,有疑问的话随时可以复称!如果和商家的称重有差异,也可以及时找商家解决差异问题。那么如果商贩不承认的情况下,也不要吵架引发冲突,应第一时间寻求市场管理方的帮助。

亲身经历告诉你商家常用的一些小伎俩

之前一次去小区内一个水果店买橙子,有两种橙子一种价格是7元一斤,一种是9元一斤,偏好与7元的口味,就买了几斤。在称重的时候,因为是重量和价格一体的电子秤,估计应该不会出错。

因为水果店电子秤放置的位置,称重的时候只能看到秤的侧面,至于重量和价格是被店主遮挡住的,心想一个小区的总不能骗人吧?

但是往往因此才会上当受骗!当时准备再挑选一些别的水果时,瞄了一眼电子秤,惊奇地发现价格被提高了,每公斤18元,无形中就多了4元,而商品的重量是不变的!

即便是复称,大多数人只看重量是否达标,往往会忽略了商家会在价格上有猫腻!

当时提出价格不对的时候,水果店老板娘说她平时不在这里所以打错了,还故意大声地问在后面的老板橙子价格到底是多少。

都是一个小区人,你在不在这里卖水果难道我还不知道吗?此后,果断的与这家店绝缘!当然为避免其他人上当,也在小区群内问了其他业主,发现此类情况不少!但多数人考虑到都是一个小区的,留点面子就不投诉了!

综上所述,大家在买东西时候不仅要看重量也要看单价是否符合!不管是超市还是小商贩都要仔细看看,毕竟有时候可能会发生营业员打错了价格的现象。

那么我国对缺斤少两问题有法可依吗?是如何处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欺诈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买了东西以后,用手一拎总感觉分量比以前轻了?发生这样的情况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心理问题,二是商家的称有问题。

曾在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经常会遇到一些人在市场买菜的时候,带一把小的弹簧秤。如果买东西感觉分量不足,马上就可以拿出弹簧秤来测一下重量是否和商家称的相同,因此也避免了上当受骗。

另外要注意的是,每一个市场都会有一台公平秤,用于顾客来复称。顾客也别觉得不好意思,有疑问的话随时可以复称!如果和商家的称重有差异,也可以及时找商家解决差异问题。那么如果商贩不承认的情况下,也不要吵架引发冲突,应第一时间寻求市场管理方的帮助。

亲身经历告诉你商家常用的一些小伎俩

之前一次去小区内一个水果店买橙子,有两种橙子一种价格是7元一斤,一种是9元一斤,偏好与7元的口味,就买了几斤。在称重的时候,因为是重量和价格一体的电子秤,估计应该不会出错。

因为水果店电子秤放置的位置,称重的时候只能看到秤的侧面,至于重量和价格是被店主遮挡住的,心想一个小区的总不能骗人吧?

但是往往因此才会上当受骗!当时准备再挑选一些别的水果时,瞄了一眼电子秤,惊奇地发现价格被提高了,每公斤18元,无形中就多了4元,而商品的重量是不变的!

即便是复称,大多数人只看重量是否达标,往往会忽略了商家会在价格上有猫腻!

当时提出价格不对的时候,水果店老板娘说她平时不在这里所以打错了,还故意大声地问在后面的老板橙子价格到底是多少。

都是一个小区人,你在不在这里卖水果难道我还不知道吗?此后,果断的与这家店绝缘!当然为避免其他人上当,也在小区群内问了其他业主,发现此类情况不少!但多数人考虑到都是一个小区的,留点面子就不投诉了!

综上所述,大家在买东西时候不仅要看重量也要看单价是否符合!不管是超市还是小商贩都要仔细看看,毕竟有时候可能会发生营业员打错了价格的现象。

那么我国对缺斤少两问题有法可依吗?是如何处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欺诈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常购物的人,多多少少都会遇到一些缺斤少两的情况,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买了东西以后,用手一拎总感觉分量比以前轻了?发生这样的情况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心理问题,二是商家的称有问题。

曾在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经常会遇到一些人在市场买菜的时候,带一把小的弹簧秤。如果买东西感觉分量不足,马上就可以拿出弹簧秤来测一下重量是否和商家称的相同,因此也避免了上当受骗。

另外要注意的是,每一个市场都会有一台公平秤,用于顾客来复称。顾客也别觉得不好意思,有疑问的话随时可以复称!如果和商家的称重有差异,也可以及时找商家解决差异问题。那么如果商贩不承认的情况下,也不要吵架引发冲突,应第一时间寻求市场管理方的帮助。

亲身经历告诉你商家常用的一些小伎俩

之前一次去小区内一个水果店买橙子,有两种橙子一种价格是7元一斤,一种是9元一斤,偏好于7元的口味,就买了几斤。在称重的时候,因为是重量和价格一体的电子秤,估计应该不会出错。

因为水果店电子秤放置的位置,称重的时候只能看到秤的侧面,至于重量和价格是被店主遮挡住的,心想一个小区的总不能骗人吧?

但是往往因此才会上当受骗!当时准备再挑选一些别的水果时,瞄了一眼电子秤,惊奇地发现价格被提高了,每公斤18元,无形中就多了4元,而商品的重量是不变的!

即便是复称,大多数人只看重量是否达标,往往会忽略了商家会在价格上有猫腻!

当时提出价格不对的时候,水果店老板娘说她平时不在这里所以打错了,还故意大声地问在后面的老板橙子价格到底是多少。

都是一个小区人,你在不在这里卖水果难道我还不知道吗?此后,果断地与这家店绝缘!当然为避免其他人上当,也在小区群内问了其他业主,发现此类情况不少!但多数人考虑到都是一个小区的,留点面子就不投诉了!

综上所述,大家在买东西时候不仅要看重量也要看单价是否符合!不管是超市还是小商贩都要仔细看看,毕竟有时候可能会发生营业员打错了价格的现象。

那么我国对缺斤少两问题有法可依吗?是如何处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欺诈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买了东西以后,用手一拎总感觉分量比以前轻了?发生这样的情况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心理问题,二是商家的称有问题。

曾在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经常会遇到一些人在市场买菜的时候,带一把小的弹簧秤。如果买东西感觉分量不足,马上就可以拿出弹簧秤来测一下重量是否和商家称的相同,因此也避免了上当受骗。

另外要注意的是,每一个市场都会有一台公平秤,用于顾客来复称。顾客也别觉得不好意思,有疑问的话随时可以复称!如果和商家的称重有差异,也可以及时找商家解决差异问题。那么如果商贩不承认的情况下,也不要吵架引发冲突,应第一时间寻求市场管理方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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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水果店电子秤放置的位置,称重的时候只能看到秤的侧面,至于重量和价格是被店主遮挡住的,心想一个小区的总不能骗人吧?

但是往往因此才会上当受骗!当时准备再挑选一些别的水果时,瞄了一眼电子秤,惊奇地发现价格被提高了,每公斤18元,无形中就多了4元,而商品的重量是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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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提出价格不对的时候,水果店老板娘说她平时不在这里所以打错了,还故意大声地问在后面的老板橙子价格到底是多少。

都是一个小区人,你在不在这里卖水果难道我还不知道吗?此后,果断的与这家店绝缘!当然为避免其他人上当,也在小区群内问了其他业主,发现此类情况不少!但多数人考虑到都是一个小区的,留点面子就不投诉了!

综上所述,大家在买东西时候不仅要看重量也要看单价是否符合!不管是超市还是小商贩都要仔细看看,毕竟有时候可能会发生营业员打错了价格的现象。

那么我国对缺斤少两问题有法可依吗?是如何处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欺诈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买了东西以后,用手一拎总感觉分量比以前轻了?发生这样的情况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心理问题,二是商家的称有问题。

曾在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经常会遇到一些人在市场买菜的时候,带一把小的弹簧秤。如果买东西感觉分量不足,马上就可以拿出弹簧秤来测一下重量是否和商家称的相同,因此也避免了上当受骗。

另外要注意的是,每一个市场都会有一台公平秤,用于顾客来复称。顾客也别觉得不好意思,有疑问的话随时可以复称!如果和商家的称重有差异,也可以及时找商家解决差异问题。那么如果商贩不承认的情况下,也不要吵架引发冲突,应第一时间寻求市场管理方的帮助。

亲身经历告诉你商家常用的一些小伎俩

之前一次去小区内一个水果店买橙子,有两种橙子一种价格是7元一斤,一种是9元一斤,偏好与7元的口味,就买了几斤。在称重的时候,因为是重量和价格一体的电子秤,估计应该不会出错。

因为水果店电子秤放置的位置,称重的时候只能看到秤的侧面,至于重量和价格是被店主遮挡住的,心想一个小区的总不能骗人吧?

但是往往因此才会上当受骗!当时准备再挑选一些别的水果时,瞄了一眼电子秤,惊奇地发现价格被提高了,每公斤18元,无形中就多了4元,而商品的重量是不变的!

即便是复称,大多数人只看重量是否达标,往往会忽略了商家会在价格上有猫腻!

当时提出价格不对的时候,水果店老板娘说她平时不在这里所以打错了,还故意大声地问在后面的老板橙子价格到底是多少。

都是一个小区人,你在不在这里卖水果难道我还不知道吗?此后,果断的与这家店绝缘!当然为避免其他人上当,也在小区群内问了其他业主,发现此类情况不少!但多数人考虑到都是一个小区的,留点面子就不投诉了!

综上所述,大家在买东西时候不仅要看重量也要看单价是否符合!不管是超市还是小商贩都要仔细看看,毕竟有时候可能会发生营业员打错了价格的现象。

那么我国对缺斤少两问题有法可依吗?是如何处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欺诈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买了东西以后,用手一拎总感觉分量比以前轻了?发生这样的情况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心理问题,二是商家的称有问题。

曾在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经常会遇到一些人在市场买菜的时候,带一把小的弹簧秤。如果买东西感觉分量不足,马上就可以拿出弹簧秤来测一下重量是否和商家称的相同,因此也避免了上当受骗。

另外要注意的是,每一个市场都会有一台公平秤,用于顾客来复称。顾客也别觉得不好意思,有疑问的话随时可以复称!如果和商家的称重有差异,也可以及时找商家解决差异问题。那么如果商贩不承认的情况下,也不要吵架引发冲突,应第一时间寻求市场管理方的帮助。

亲身经历告诉你商家常用的一些小伎俩

之前一次去小区内一个水果店买橙子,有两种橙子一种价格是7元一斤,一种是9元一斤,偏好与7元的口味,就买了几斤。在称重的时候,因为是重量和价格一体的电子秤,估计应该不会出错。

因为水果店电子秤放置的位置,称重的时候只能看到秤的侧面,至于重量和价格是被店主遮挡住的,心想一个小区的总不能骗人吧?

但是往往因此才会上当受骗!当时准备再挑选一些别的水果时,瞄了一眼电子秤,惊奇地发现价格被提高了,每公斤18元,无形中就多了4元,而商品的重量是不变的!

即便是复称,大多数人只看重量是否达标,往往会忽略了商家会在价格上有猫腻!

当时提出价格不对的时候,水果店老板娘说她平时不在这里所以打错了,还故意大声地问在后面的老板橙子价格到底是多少。

都是一个小区人,你在不在这里卖水果难道我还不知道吗?此后,果断的与这家店绝缘!当然为避免其他人上当,也在小区群内问了其他业主,发现此类情况不少!但多数人考虑到都是一个小区的,留点面子就不投诉了!

综上所述,大家在买东西时候不仅要看重量也要看单价是否符合!不管是超市还是小商贩都要仔细看看,毕竟有时候可能会发生营业员打错了价格的现象。

那么我国对缺斤少两问题有法可依吗?是如何处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欺诈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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