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夫妻吵架,最后受伤的都是女人呢

为什么夫妻吵架,最后受伤的都是女人呢,第1张

夫妻吵架原本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对于吵架这个问题,很多夫妻都不讲究方法。正常来说,吵架之后应该去想办法修复一下双方的关系,可是总有那么一些夫妻吵架之后不懂得去缓和关系,而是会选择冷战,让问题进一步恶化。

2、无话可说,缺乏交流

郭丽丽和丈夫因为感情出现了问题,后来双方的感情变淡了,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他们这个情况,已经是让感情进一步恶化了。

我们必须要明白,婚姻中夫妻交流十分重要。缺乏交流的夫妻往往是不会走得很长久,毕竟两个人不交流,就不知道对方喜欢什么,需要什么,也没办法去爱对方。

当婚姻已经看不到了爱的模样,那还怎么去经营呢?

3、懒得说爱,缺乏情调

婚姻与爱情本身没有冲突,但是很多夫妻都是自己的婚姻和爱情产生了割裂。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婚姻成为了爱情的坟墓。出现这个现象的原因就是结婚之后,我们都忘记了还需要经营爱情。把更多的时间放到了这个小家,却忽视了身边的人。

当我们不再习惯于对伴侣说“我爱你”、“你真棒”这些话的时候,感情也就缺少了味道。而且对于婚姻生活,很多人都是没有什么情调的。这也不是没有那个能力,而是忽略了还需要去培养情调。结果是每天日复一日的做一些重复的事情,你自己不感觉累,伴侣可能都已经累得感觉这段婚姻没有坚持的意义了。

4、经常找茬,总爱挑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如果你总是喜欢挑战对方的底线,那么你是没办法得到幸福的。

上面谈到的这个问题,都是对婚姻的一些基本上的损害。这些行为都是让夫妻关系破碎的一个开端,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重视这些问题,那么离婚也就会开始倒计时了。

对于这些问题的出现,绝对不是任何一方的问题。只要夫妻感情出现危机,夫妻双方谁也跑不了,都是做得不够好,都要去改变自己才行。

我们平时的生活中,很多小情侣在谈恋爱的时候都是很甜蜜的。但也有的时候会难免的争吵几句,过一段时间两个人又会重新的和好。而湖北省有一位男子在和自己的女朋友吵架了之后,却做出了很冲动的事情。他竟然主动的跑到了那马路上,而当时正是下班的晚高峰。马路上有很多车正在行驶,刚开始有很多有几个司机成功地避让了他。然而一位司机却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不小心把男子撞倒了。

冲撞车辆

其实这位男子的做法是很不正确的,他不应该在情绪失控的时候做出这么危险的事情。如果遇到一位狠心的司机,也会让他赔偿车辆的修理费。这位男子的做法实在是得不偿失,我们都知道在和朋友吵架过之后。自己心里面是非常急躁和伤心的,这时候就需要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被自己的坏情绪所左右。

如何担责

而就因为吵架就做出这样偏激的行为,说明这个男子也很不成熟,可以说是非常幼稚的。他这种做法是可能是小朋友才会有的想法,而小朋友也知道车多的时候是在马路上是非常危险的。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也不顾别人的安危。这个司机也是非常倒霉的,在现实中可能这样的事情会很少,但是却被他碰住了。

但万幸的是,这位男子受伤并不是特别严重。他只好自认倒霉,负责修理自己的车辆。而这位男子也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使自己的身体受伤,同时也让网友们对他很嘲讽。毕竟他做的事情是很疯狂而且愚蠢的。我们平时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如果感觉自己情绪不佳,可以冷静冷静,陪朋友去喝喝茶聊聊天儿。也可以买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样不良的情绪就会远离我们。

  有责任。报警处理之后,情节不重的,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情节较之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你傻的呀,你不开心难受,那就让她如愿了你就是要开开心心,气死她,心放宽点,计较的少人才会活的快了,而且没必要跟那种没素质的人吵睁一只眼闭只眼,就算她想整你气你,你当作不知道,这样反而会气到她自己,别太难过了

我觉得两人吵架如果说受伤了,那两个人就没有再继续下去的理由了,他居然敢怼你泼热水。她下一步说不定敢对你动刀子,所以我觉得一定要冷静的处理两个人的感情之间的问题,千万不要特别情绪化。能在一起时就好好珍惜爱人的感情,不能在一起就和平分手。

  首先,如果能和解当然是最好。但是,根据你的描述,对方的人身伤害是由于他们自己不小心而造成的(假设属实,且你方有

、足够的证据支持你们的观点),你们没有赔偿的义务。你可以坚持自己的立场。

  如果为实现和解,在没有过错的条件下,依然愿意补偿对方的损失,可以就具体数额与对方进行磋商。即使由于你哥的行为造成他人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费用也仅以对方实际发生的(有相应发票证明的)医药费、

以及其他费用为限。不可能过分高于实际侵害结果所造成的损失。因为民法对侵害损失要求的是补偿,人身损害是永远不可能通过赔偿而恢复原状的。你们可以以

相关规定为依据与对方进行和解,争取一个合理的补偿费用。

  其次,如果无法和解,可以要求诉讼。如果对方的人身伤害被认定为

或以上,则

会介入,这个案件会转为刑案。但你没提到

的事情。这个案子可能成为

,或者普通的

。这个时候,你需要关注一下,警察关你哥哥是否合法。如果是刑事上的逮捕、拘留之类的需要签发相应法律文件,如

等。如果是

,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的执法行为,法律对其程序和期限都有相应的规定,执法机关不能随意的限制

的。你可以求证一下,警察是否非法

了你哥哥。

  如果警察违法执法,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向媒体或者群众的舆论求助。

  另,如果对方到法院起诉,也绝对不要因为畏惧对方的势力而同意不平等的和解。首先,我们还是要相信党的领导(你上面提到的

)会公平公正地处理相关事件。其次,由法院进行

,有助于维护没有过错一方的权利。法院需要按照法律对本案进行审判,依法处理将对你方有利(你提问中的陈述属实)。而且法院不可能冒着

被晒到网上的风险而对本案作出

的判决。

  因此,不要为了和解,或迫于所谓的对

大的背景和势力而轻易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相信,在不涉及政治的前提下,法律有时还是公平的。提问者评价谢谢你的答案,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希望以后有问题我们可以继续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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