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归你,孩子归我:处理过4百件离婚案的律师,揭露了残酷真相,是什么?

房子归你,孩子归我:处理过4百件离婚案的律师,揭露了残酷真相,是什么?,第1张

前几天朋友圈里被这样一则视频刷屏了:

在访谈节目《透明人》中,姜思达采访了一位知名的离婚律师。她曾处理过至少400起离婚案件,也见证了婚姻从7年之痒变成了3年之痒。

视频中有一段话,深深的戳痛了我。

有人在离婚时提出这样的诉求:

离婚可以,钻戒给我。

我们还有一卷卫生纸,你要不要分?

分!

曾经那么的彼此相爱,现在却只剩下厌恶。离婚时,满地都是撕裂的脸皮,丑陋又绝情。

一段婚姻,在最初的开始时那么美好,可为何到了最后,却落得如此狼狈不堪?

1

「丧偶式育儿」

现代女性对婚姻的反对声音越来越多。从大数据上可以看到,目前736%以上的离婚都是女性提出来的。

律师说,在中国社会,女性越来越独立,她不再依附于男性。

我有底气提离婚,大不了单独过。

婚姻里,部分男性思想上、心理上的成熟度的远低于女性。女性会想:「我嫁一个人是为什么?我管孩子的同时还要管老公。」

有时,我们开玩笑,「我头胎是儿子,二胎是儿子他爹」。这一句自黑的调侃里,蕴藏了多少无奈。

很多女性在生完孩子后,都会以惊人的速度变得强大。

她们不仅能迅速适应作为一名母亲的角色,还能够在事业上更努力,获得进步。

我有一个朋友,生孩子后活的愈发努力,但有一次却忍不住跟我说,「有老公还不如没老公,整天添堵」。

早晨她起来做饭的时候,他睡觉;

晚上她陪孩子看绘本、哄睡的时候,他看电视;

而最令她难以忍受的是,他换下的内衣、袜子还得要她来洗……

朋友说,她真的觉得心很累。

现代女性越来越独立进取,而她的老公却原地踏步,甚至成为「巨婴」。

当「丧偶式育儿」成为家庭的常态,我们不禁要问,「凭什么我们要继续承受这种折磨?」

于是,离婚自然成了我们的选择,为了独立,更为了止损。

2

「房子归你,孩子归我」

访谈中有句话,让我非常心痛:

离婚时男性和女性最大的差异是,有的男性最想要的是公司股权,而女性想要的是孩子的抚养权

易律师说起自己曾做过的一个案例:

男方不仅争夺到了房子,还争夺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可他并不满足,他继续上诉,而理由仅为了最后的一辆车。

在离婚的那一刻,他只想榨干对方的每一分财产。

他永远体会不到,孩子对一个母亲意味着什么。

在微博看到一个案例,妻子起诉离婚后,丈夫抢夺孩子并要求完全占有5岁儿子的压岁钱。

那一刻,他变成了一个陌生人:

怀孕时,妻子全身浮肿到无法走路,和他有什么关系?

生产时,妻子阵痛超过12个小时因脐带脱垂又转为剖腹,他也不能感同身受。

当孩子夜里生病时,妻子焦急的抱着孩子去医院,他正在外应酬毫不知情。

所以,他秉承着利益面前无颜面的风格,把孩子看作离婚时筹码:认为抢夺孩子,就等于获得更多的利益。

你最终发现,让人痛苦和绝望的不是离婚本身,而是在离婚的时刻,看见了曾经最爱的人最丑陋的一面。

3

「伤孩子最深的,并不是离婚」

媒体总倾向于报道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所以我们潜意识中认为,离婚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如果一个家庭离婚了,那么这个孩子就会得不到完整的爱。

于是很多在解体边缘的家庭,会「为了孩子」进行艰难的维系。

但孩子什么都懂,他非常明白父母已经变成「敌人」,不再相爱。

事实上,伤孩子最深的,不是离婚,而是父母整日不眠不休的打架、争吵、冷战和互相疏离……

知乎网友@婷婷回忆,13岁时父母的离婚,对她来说,是种「解脱」。

他们经常吵架,我不能有一点顾此失彼,不然遭殃的就是我。尤其是过年,那简直就是我的世界末日。

有人问我,难道我就不羡慕一家人团团圆圆一起过年吗?我想说,没有吃过巧克力的人,永远不知道它有多好吃,也不会想它。

我们不鼓励离婚,但是,当一段婚姻已经支离破碎,离婚反而是对孩子最好的选择。

王菲和李亚鹏和平分手,他们离婚后依然互相祝福,而李亚鹏也依然会经常陪伴孩子。她们的女儿生活的快乐又自信,丝毫未曾缺乏父爱。

我有一个朋友,曾是全职妈妈,她不堪忍受整日争吵的婚姻,选择了离婚。

之后,她学习新技能,还找到了新工作,逆袭的人生丝毫不输《我的前半生》中的大女主。而孩子,也不用再害怕父母吵架,反而越来越阳光。

有一天,她的孩子对她说,

妈妈,我只希望你生活的幸福。你幸福,我才能幸福。

她泪如雨下。

在《奇葩说》中,张泉灵曾提及,

香港曾发布过一份有关离婚的数据调查,其中采样了7000个家庭。最终结果表明:单亲家庭并不会造成孩子在学习、行为习惯等方面的障碍。

相比家庭有矛盾的孩子,他们反而显得幸福的多。

4

「婚姻里的孤独感」

视频中提到:上班时间越长的,夫妻越容易离婚。

因为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每个人就像上了发条一样,忙着工作。家就像一个旅馆一样,缺少了沟通。

大多数的离婚原因,并不是我们以为的家暴、出轨,反而是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

而「婚姻里的孤独感」,正是压死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

前年,上海举行了一次不加班的抗议活动,40个孤独的女性,高举着牌子向丈夫控诉:

她们穿着单薄的睡衣,就像在家里等着丈夫回归一样。牌子上写的都是她们的心里话,一字一句里,包含着多少无奈和心酸。

知乎上,有一位网友说,

我女儿刚出生时,母乳喂养,还在月子里,没钱请保姆。我一个人带着十来天的女儿,侧切伤口发炎加上乳腺炎,半夜疼得厉害。

于是我摇醒了他,想让他帮忙给孩子换个尿布。

结果,只听他背过去冷冷地说,「别的女人都能生,换个尿布都干不了,就你最矫情!」

一次一次的不被理解,我彻底寒了心。出了月子,我就选择了离婚。

其实,女人的心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变冷的。

有多少男人认为,我一不赌博,二不出轨,还辛苦的工作挣钱,简直就是极品好男人。女人怎么会如此难以满足?

他们不懂,对于女人来说,孤独之后,心如死灰,离婚便成了最无奈的选择。

5

「一生一世一辈子」

原以为接手过这么多的离婚,这位律师对婚姻的态度会很消极。

没想到,她却坚定的说,「一定要结婚呀」。

虽然她常常会建议他人要签婚内财产协议,但她自己却没有签。

因为她内心,依然坚信婚姻一定是幸福的,依然会和大家一样,把对感情的信任摆在第一位。

她坦言,婚姻中最美好的部分,就在于,当你希望有人陪伴的时候,他愿意在你身边陪伴你。

在韩国纪录片《亲爱的,不要跨过那条江》中,98岁的爷爷和89岁的奶奶,用一生给了彼此最温暖的陪伴。

冬天的夜里,奶奶要上厕所。厕所在室外,爷爷即使有点咳嗽,也会一直陪着奶奶,不会走开。

爷爷想吃奶奶做的小菜,即使她正在感冒,依然会去河边洗菜来做,她说:「你喜欢吃,我就给你做。」

春天,他们身穿情侣服打扮精致,一起去踏青;夏天,他们在院子里像孩子似的打水仗;秋天,他们一起清扫落叶;冬天,他们一起堆雪人。

爷爷说,自从他们相爱,他就再也没觉得孤单。而奶奶说,爷爷总是像呵护小孩一样爱护着她。

结婚76年,他们却甜蜜如初恋。

纪录片最后,爷爷的身体越来越差。奶奶承担起照顾爷爷的责任,她为爷爷喂饭、洗澡、穿衣直至爷爷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于很多女人来说,最想要的从来都不是要挣多少钱。

她愿意远离父母亲人,只为和你一起生儿育女;

她愿意在你生病的时候,时刻的照顾着你,为你浸染生活的柴米油盐;

她愿意和你一起,勇敢面对生活的兵荒马乱,收拾一地鸡毛;

她愿意用整颗真心来待你

只要你是那个愿意疼她暖她体谅她的男人。

婚姻的开始,它一定是美好而幸福的。只有在婚姻的过程中,双方不断的伤害它,它才会走向瓦解。

对于女人来说,离婚从来不是目的,你无法想象,她有多想和你白头偕老。

若时间倒退回,你是否还会记得,在结婚登记的时,曾经对她许下的诺言:

「我想陪着你,一生一世一辈子!」

离婚律师在专业帮助各位离婚当事人处理离婚问题,提供离婚咨询以及协议代书服务,但是古话说的好: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在各位选择进行离婚之前,我们还是要先友情提示您:

任何一段婚姻的缔结都是不易的,无论是从宗教、道德的角度,还是从法律层面,都趋向于保护婚姻的完整性,当夫妻关系出现隔阂时,各方都应该首先选择努力去保护,避免给双方及家庭,尤其是子女造成伤害,婚姻不易,离婚需慎重!

但是如果确定离婚才是最好处理婚姻问题的最好方式,那么也无需有心理负担,离婚律师一直坚持这样的观点:离婚从来都不是人生的失败,而是一个更好的全新的人生的开始!

关于离婚咨询常见的9个问题下面和大家进行分享:

问题1:法律是如何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

回复:感情不和是一种主观感受,法律没有办法直接做出规定,同时也不可能详尽列举。中国法律只是对一些特别重大的明显影响夫妻感情的行为或者情况作出了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①一方重婚或者婚外与他人同居的;

②一方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的;

③一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提出了视为感情确已破裂的十四种情形,比如:领取结婚证后未同居生活,而又无和好可能的;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等等。

问题2:我们夫妻已经分居满2年,那么可以自动离婚吗?

回复: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法定因素是因感情不和而婚内分居满2年的。

所谓婚内分居,指双方在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因感情不和而不在同一个房子里共同生活,比如吵架后一方自己出去租房住或者回娘家,不再回家。

依然在同一个房子里生活只是“分床”,也就是分两个房间居住的情形,一般法院不认为是分居。

因为工作原因的分居,比如其中一方受单位指派到外地挂职一年,和另一方形成事实的分居,但这不属于法院一定会判离婚的“因感情不和的分居”。

同时,分居2年是要求有连续性的,如果分居一段时间之后又重新住在一起,之后再分居的,分居的时间就要从第二次分居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而且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因此“连续分居2年”并不能发生自动离婚的后果,要想离婚,或者是协商好签署离婚协议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或者是一方去法院起诉,通过法院的调解或者判决离婚,否则都不构成法律上的离婚,即夫妻关系的解除。

问题3:重婚和婚外同居的区别是什么?

回复:举例来说,重婚一般是指A与B领了结婚证之后,A又与C又长期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领取结婚证,A即构成重婚;

同居一般是指A与B领了结婚证之后并没有一起生活,而是A另外找了C长期共同生活,但是对外也不自称是结了婚的夫妻关系,A与C构成婚外同居。

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重婚的俩人未必一定会同居,婚外同居的俩人也未必领取了结婚证。

问题4:如果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驳回诉讼请求)那么就不能离婚了吗?

回复:当然不是的,不过在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中,第一次法院判决离婚的比较少。

大量的原因是由于原告方不能举证证明双方有符合法律规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因此,法院不会轻易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是直接判决驳回要求离婚一方的诉讼请求。而且在第一次离婚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形是不能再起诉要求离婚的。

这个期间就是法律给提出离婚的双方的一个缓冲时间,这个时间段内夫妻双方应加强沟通,争取弥合夫妻关系,如果六个月后依然无法修复夫妻感情那么才可以二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5:结婚时男方给的礼金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吗?

回复:彩礼是否返还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只要双方领取了结婚证,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还是比较困难的。

我们具体看,比如第二点“确未共同生活”,在实际当中是很难举证的(怎么证明你们有没有一起生活?),再比如第三点“生活困难”,这个说法的标准并不是指相对意义上的困难,而是绝对意义上的困难,而且必须是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了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情形。

综上,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必须符合以上规定条款才可以。

问题6:如果我们离婚后,是否只有亲生父母才享有探望权?如何享有无条件探望权?

回复: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夫妻另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没有明确保护老人对(外)孙子孙女的探望权,因此如果家里老人想要通过法院要求获得对(外)孙子(女)的探望权的,目前还存在一定的障碍和风险。

当然,也有一些法院逐渐地适用《民法通则》中如“尊重社会道德”的规定来保证老人对孙子孙女的探望权的案例,我们认为这样的做法也是维护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

问题7:离婚时法院判定我只享有探望权,那么我可以把孩子带走自己抚养吗?

回复:探望权的行使要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的内容来进行,如果有超出约定的探望要求,应当征得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及子女的同意。

如果协议或者调解书/判决书中关于探望权的内容不明确的,我们一般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是可以短时间内将带走子女照顾的,例如在周末甚至是在寒暑假期间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一起生活,当然具体实现也需要经过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以及子女本人的同意。

如果是想要长时间把孩子带走自己抚养,那么可能就要涉及到抚养权的变更问题,有这种需求的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变更,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但这其中需注意的是,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只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请求才有可能实现。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③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另一方也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所以作为离婚时只是被法院判定获得探望权的一方,必须符合以上条件才可以将孩子带走

问题8:我是一个全职妈妈,在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首先站在法律规定和实际条件,同时根据孩子的年龄来综合评判女方获取抚养权的优势。

(1)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除非孩子母亲存在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不尽抚养义务以及其他无法照顾子女的情形,一般而言会随妈妈生活。

(2)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对父母的抚养条件进行综合考量,判定更适合抚养子女的一方。

考量因素主要有:①子女是随哪一方长期、稳定生活;②哪一方照顾子女的时间更多,且之后也更有时间照顾子女;③哪一方的经济条件更有利于子女成长;④一方是否存在赌博、吸毒、酗酒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因素,或者患有不利于照顾子女的疾病等。

(3)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除需要考虑以上4条条件外还需要考虑子女的意见。

综合法律条款以及从子女生活的稳定、成长环境的一贯性而言,全职妈妈在争取抚养权的时候肯定是有优势的,所以全职妈妈要将这个优势继续保持。但是全职妈妈的问题点在于全职妈妈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经济方面可能会是最薄弱的环节,个人优劣势一定要知悉并作相应准备,因此在争取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全职妈妈还需要准备尽量多的证据,从而证明自己有抚养子女的经济能力。

最后,如果妈妈在经济方面确有困难但是还是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建议您在离婚时尽量以协商的方式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问题9:男方在离婚后一直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回复:遇到此类问题可以找律师先咨询,建议先请律师向男方发送《律师函》,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①如果男方收到律师函后愿意支付的,那么为了更好的执行,还可以与男方协商要求签署一份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违约责任;

②如果男方收到律师函后仍然拒绝支付,建议自行或者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必要条件下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是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劳心劳力劳神,在大量的离婚咨询服务中我们接触了太多的当事人,也深深感受到大家的痛苦和无助。

这种痛苦不仅仅来源于不明确的财产分割上,子女抚养问题的争夺上,更多的是来自情感和精神上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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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中的那些家长里短,在离婚、继承等家事纠纷里剪不断、理还乱。

人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律师偏偏要从这纷纷扰扰中为身陷感情纠纷、家庭困扰的委托人抽丝剥茧、理出头绪、解决问题。

家庭生活中,婆媳关系历来是千古难题。身为儿子和丈夫的男人们,在面对“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的提问时,也会愁掉三千发丝,地方支援中央。

李律师是一个喜欢调解的律师,离婚案件和继承案件中,婆媳关系常常是矛盾激发点,但同样也可能成为解决纠纷的落脚点和关键点。

办理案件过程中,见过各种各样的婆媳关系,选择其中一个印象深刻的和读者们分享。

离婚纠纷中的妈宝男

王女士找到我们时,另外一个案件的当事人介绍来的。

李律师见当事人第一面时,会用自己的视角审视一下委托人。

王女士来到律师事务所时,着装得体,化着精致的妆容,看不到常见的刚刚面临离婚抉择的女性的那种犹豫、彷徨、无助和痛苦。当时,李律师判断,王女士对于是否离婚这个关键性的问题,已经非常坚定。

画外音:虽然李律师还是要靠做案子谋生的,但是在离婚纠纷中,首先还是要了解委托人(尤其是女方)的婚姻是否还有抢救价值,也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是一时激愤,其实内心并非真正的想离开那个让她伤心的人。

办案律师例行公事的问一句,“婚姻不是儿戏,您想好了,一定要离婚吗?”果不其然,王女士的回答毫不拖泥带水,异常坚定,“我已经想好了,一定要离婚。”

接下来,就是了解案情,我们一起来看看王女士的故事。

(以下按王女士的陈述整理)。

我和我老公都是北京人,是自由恋爱,我们结婚时,我24岁,我老公比我大10岁。

我老公是个有文化的人,研究生毕业,脑瓜儿很聪明,在一家私营企业做高管。当时可能我还是太年轻了,本身学历又不高,对这种高学历的男人,没什么抵抗力,而且我老公当时看着不说前途一片光明,也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就这样一头扎进了我认为的幸福的婚姻之中,虽然我父母当时是极力反对的,我也义无反顾的嫁给了他。

结婚之后第一年,我们俩感情很好,我也觉得很幸福,毕竟他年纪比我大很多,知道心疼人,我们俩住在我老公单位给他分的一套房子里,和婆婆没什么太多的交集,也没什么矛盾。

结婚第二年,我怀孕了,因为我们住的离我们单位很远,为了减少上下班路上的时间,我们搬回了婆婆家,和婆婆一起住(公公早些年已经去世了)。

矛盾自此而生,且愈演愈烈。婆婆经常以各种理由要求我们支付生活费用,我老公后来直接把他的工资卡直接交给了他妈妈,我为了维持表面的平和,也就忍气吞声了事。后来,就发展到各种小事,婆婆都能够找茬吵一架。孩子(儿子)出生后更甚,婆婆不愿意帮我带孩子,无奈之下,我只好和老公回到自己家去住,把孩子送到了姥姥姥爷家。

这还不是最惨的,有一天,我正在上班,接到我老公单位领导的电话,说我老公好像精神出问题了,在单位大吵大闹,而且有暴力倾向。当天,我送老公到安贞医院,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按道理来说,面对家庭的巨变,我和婆婆应该同心协力帮我老公,让我想不明白的是,我婆婆更加过分,而且找茬的风向开始变了,变成了我老公之所以会得病,是因为被我气的。

对了,在这期间,我发现我老公跟我结婚之前结过一次婚,从来没跟我说过,我婆婆跟我吵架的时候露出来的,说我不如我老公前妻。

就这样,我老公又反反复复的住了几次院,最后一次发病是最近的事儿,每次我老公发病,我婆婆都得闹一场,这种日子我实在是忍受不了了,而且,我老公因为疾病或者用药的原因,导致性功能障碍,孩子也已经上小学了,我老公清醒的时候也同意离婚。我们也没啥财产,只有一辆车,我希望能归我,一个是我老公这种精神状态,他开车比较危险,另外,我平时接送孩子也方便一些,孩子肯定要跟我,抚养费尽力争取就行。

王女士的陈述基本结束,虽然王女士刚来时,显得非常冷静,但在陈述过程中,说到动情之处、委屈之时,仍然避免不了潸然泪下。

委托人的倾诉结束,It’s my turn

这个家庭的特点:

1、这个家庭中婆婆很强势

2、王女士的老公是个妈宝男,从小在妈妈的高压态势下长大。

3、王女士的老公具有理工男的典型特点,情商较低,在妈妈和媳妇儿发生矛盾时,不会进行调和,导致婆媳矛盾越来越深。

4、王女士的离婚意愿很强烈。

案件中的难点:

1、男方患的是精神类疾病(精神分裂症),民事行为能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协议离婚风险较大。诉讼过程中,可能涉及特别程序(民事行为能力认定以及监护人的指定)。

2、虽然男方在神志清醒的时候,甚至在住院治疗期间,一直向王女士表示,他愿意离婚(王女士提供了一些和他老公谈话的录像),但做为精神分裂症患者,法院是否能够以当事人本人的意愿作为判决主要依据也存在一定风险。

3、如果判决形式结案,第一次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

4、如果调解离婚,婆婆是重点。

办案过程:

1、王女士委托以后,男方尚在医院住院治疗,经与王女士沟通后,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2、立案时,未提交男方的病历,也未在起诉中陈述男方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

3、分配承办法官后,多次与法官进行沟通,如何解决男方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以及能否进行调解结案,王女士也多次去见法官,争取获得承办法官的先入为主的印象。

4、调解中,男方己出院,果不其然,男方在庭审中基本不发言,婆婆的态度很是强势,同意离婚,也同意孩子抚养权归女方,但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和车的归属,一直僵持不下。

案件结果:

后来,经与王女士沟通,采取示弱的战略,男方的状态相对还比较稳定,经过多轮拉锯战,最后男方难得的强势做主了一次,基本同意了女方的全部诉求,婆婆也就没再坚持。

李律师闲话:

这个案子中,婆媳关系的不和,对男方的精神疾病可能确实有一定的影响,夫妻最后离婚,可能与婆媳关系不和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对男女双方来说,不得不说都是一个悲剧,但是女方下决心离开那天,也许是新生的开始。

婚姻一旦走到最后,离婚不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从本案的处理中可以看到,从整体办案思路的确定,到程序上的细致处理,都需要专业的律师去把控。

总之一句话,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准没错儿!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能珍惜时且珍惜,缘份己尽之时,离婚之前,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十分必要。

现如今,很多夫妻因为婚内生活存在各种不可调和的矛盾所以选择离婚的现象不在少数。有的心平气和的在离婚时还可以有商有量协议离婚,但是有的矛盾实在太大,双方都带有怨气的,甚至要走到诉诸公堂的地步。其实既然已经选择了离婚,为了孩子也应该平心静气的坐下来好好商量,毕竟曾经爱过,毕竟曾夫妻一场,以后为了孩子可能还会坐在一起,所以尽可能的别撕破脸皮。有网友在离婚的时候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时候产生了矛盾,该怎么办?我认为以下几种方法可以帮助到你。

一、找个中间人帮你们调和沟通

已经在谈离婚了,两个人还能产生矛盾,这样一来你们双方就会僵持不下。这个时候为了缓和矛盾,顺利协议离婚,就有必要找一个中间人来帮你们调和沟通了。中间人可以找你们之间共同的朋友,如果孩子大了也可以找孩子来当说客,也可以找你们其中一方的父母等等。

二、可以找律师帮你们协议离婚

如果你们实在沟通不来,找中间人也不行,那么可以直接找律师,让律师来帮你们协议离婚,分配婚内财产。律师帮忙分配会更加的公允,这样一来你们双方也不用沟通了,直接让双方的律师沟通就好了。

三、如果不行就直接起诉离婚好了

如果律师沟通也不行那么你就直接将你的诉求整理一下起诉离婚好了,反正已经要离婚了,也不在乎是否关系更差了,让法院来判决,这样出来的结果你们也都心甘情愿接受了,也不再矛盾了。

如果大家对这个社会话题感兴趣,欢迎积极评论参与我们的话题互动,发表您的看法。

作为常年办婚姻案子的离婚律师,想在办案手记的第一期谈谈我的看法:无论你选择离或不离婚,都别拿自个孩子说事!

1、爱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

这世上,99%的父母都爱孩子,因为一位母亲/父亲对孩子的爱是世界上任何人都不法替代的。你可以为孩子付出所有!但别轻易说这句话!

2、这样表达,会给孩子营造糟糕的家庭氛围

之前一个当事人的女儿悄悄告诉我:

小孩背着沉重的书包放学回家,只想快点写完作业不然明天老师又得抽问。但是刚走到门口不是闻到炒菜的饭菜香味,而是又听到爸妈大声吵架摔东西;

饥肠辘辘的孩子只能默默进门,关上门写作业还得忍受至亲之人的互相谩骂,有时候还夹杂一句:你以为我想跟你过下去?我还不是为了孩子不离婚!

小孩子很敏感,懂事的她能猜到是气话。但次数多了、她也拿不准爸妈的态度,慢慢就以为是自己的错,无论成绩再怎么好也会认为自己是有缺陷的,不被父母爱。

3、这样表达,会给孩子树立错误的观念!

那就是:一个人可以跟自己厌弃的人,生活在一起,过不幸福的漫长人生。

这样的阴影,即使是小孩长大了,大有可能会将这种观念代入自己的生活。

不是说婚姻一有问题就要离婚,我从不倡导这种观念;只是出现问题,自己和对方得一起改进,而不是把这当成婚姻的常态!

4、孩子不一定会理解你

有些母亲、父亲,还会直接告诉你的孩子:为了他,你可以牺牲一切,过无爱的婚姻,忍受所有家暴、被出轨,熬过屈辱和孤独。

但大家想过没有:孩子希望看到这样的你吗?孩子接受吗?

其实很多小孩不太能理解父母的这种做法,反而会埋怨父母:为什么非要差吵个输赢?为什么不能勇敢追求自我?我绝不会像你那么憋屈,甚至直接不想结婚了!

5、要从孩子的角度爱孩子

孩子在有爱的环境中成长,会让家长更省心,他们会更懂爱,更感恩、优秀、阳光自信,长大以后也更形成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孩子在恶劣的家庭关系中成长,会被迫吸收了太多负面情绪,孩子更容易自我贬低,会更敏感、暴力、自卑、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幸福感很低。

所以,别轻易拿婚姻、拿孩子的幸福来赌气;每个离婚案子,也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从司法实践来讲,当然可以的,因为律师是法律上的专家,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解决你们夫妻双方婚姻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以合法解决夫妻双方存在的财产、债权债务、孩子抚养权等方面的问题,提前预防法律风险的发生。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有必要请律师,因为律师费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大多数人都不想花这个钱,这时候,了解一下什么情况需要请律师就显得很重要。

(一)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没有财产、抚养权、抚养权、债务纠纷)

个人认为,除非怕离婚协议写的无效、吃亏,才有必要花个千把块钱,请律师帮忙看一下。没有经济实力的,建议网上多找找模板。

(二)如果你们是诉讼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两个人都同意离婚,但是对抚养权、抚养费、贷款、共同财产分配有争议)

除非你经济实力够,只要有任何一方面的争议,我都建议你委托律师提供专业指导。如果你经济实力比较一般,我建议在涉及抚养权、较大财产分割纠纷(比如房产、车辆、其它财产等,抚养费超过一万的)才建议委托律师。

好多朋友说自己吵架了、被家暴了、出轨了,想请律师,那么你要想清楚,你到底要请律师给你提供什么帮助?

请律师不是潮流,律师也不是万能的,吵架、家暴、出轨,感情不和,律师除了为你提供收集证据的方案,做不了拯救感情的事。律师是打官司的,不是心理医生!!

如果看了这些,你认为自己真的需要请律师提供指导,可以私聊或者留言城市,我在全国很多城市都有了解的律师资源,可以根据你的情况为你推~荐有相关经验的律师。

离婚需要请律师吗遇到下面几种情况一定邀请离婚律师

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离婚请律师有请律师的好处,不请律师也可以节省一比费用。如果离婚诉讼的结果明显可以预料到了,也就不需要请律师了,但是有的情况是必须要请律师的。

离婚需要请律师的几种情况:

第一,离婚案件比较复杂

离婚案件纠纷中往往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例如争夺孩子抚养权、一方隐匿财产、为了获得离婚赔偿而设计弄到对方的出轨证据等等。

这类案件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在开庭前做大量的准备工作。而当事人自己不知道该如何进行证据收集整理、不知道如何进行法律分析准备应对策略,这时候就需要请离婚律师。离婚律师会代理当事人处理这一系列的事情,最大程度的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想要进行调解离婚

如果想要离婚但是却不想要起诉的话,可以请离婚律师在双方之间进行调解,使得双方可以达成一个都接受的离婚协议。

第三,有法律空白的案件

离婚案件双方在争议问题上有法律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这类案件双方争议比较的大,而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要怎么处理,对于这类案件是非常有必要请离婚律师的。

第四,有请律师的经济实力

无论什么样的离婚案件,请律师肯定是比不请律师要好的,毕竟当事人可以说是外行。如果律师的代理费用在自己可承受范围之内,请一个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会方便很多。

第五,对方已经请了律师

如果对方已经请了律师,那么自己肯定也是要请律师的。因为自己在开庭的时候无论各个方面肯定是不如律师的,因此如果对方已经请了律师的话,那么自己也一定要请律师。

以上就是对于离婚需要请律师的几种情况的介绍,如果有任何关于离婚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可以联系我们信之源北京律师事务所,或者拨打全国免费

15313451109

进行咨询。

老婆铁了心要离婚 我应该怎么做

五个月就这么多矛盾了,最近一次吵架都一个多月了,你还坐等啥呢?真的想等老婆心凉透了再挽回?

哥们,你经营方式之类也许真的有问题,但这种东西急不来,得慢慢学。

但是有一种东西是快速的。哄啊。

你三天两头的就去丈母娘家,坐着蹭饭,听你岳父岳母老婆一起削你,你就听,闭上嘴别解释。(有些距离的就休息去,近的就三天两头)然后

你就回一句:我知道了,是我错呢。我就来让老婆消消气,原谅我。从沉重一直回应到嘻皮笑脸作为流程。

三天两头的给对方买东西,让快递多进进他们家们。

到时候有台阶她就会顺着下了,岳父他们也会帮你说她接你台阶的。

你是不是真的想要离婚?她不提离婚,躲外面实际上就是等你去找他了,你是不是就巴望着她一天给你说十次去民政局呢?

(对方看到你肯定会说离婚的事的,你忽视她的话就行了)

情绪话肯定有的,重要的是你别当真。

就死皮赖脸就行。今天不行就明天,肯定能哄成对方的。

因为她的行为举止就不像“铁心”,你把这件事拖这么久,会把对方的心凉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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