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胡歌饰演的莫循最后不惜以双腿残废的代价以身试毒,最终归隐而去。
《风中奇缘》是由上海唐人**制作有限公司投资拍摄,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联合出品发行的古装电视连续剧,改编自言情作家桐华的长篇小说《大漠谣》。该剧由李国立执导,王莉芝编剧,刘诗诗、彭于晏、胡歌、陈法拉、韩栋、吕梁、秦昊、石小群、田蕊妮、张可颐等主演。
剧情简介:瑾瑜(刘诗诗饰)原为被狼群抚养的女孩,在大漠中流浪的她被汉人阿爹所救,后随之学习汉族的诗书谋略,与部族的王子们一起长大。瑾瑜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和阿爹回到南朝,可惜边关一场风暴般的政变,阿爹郁郁而终,瑾瑜再度流浪于大漠。
之后,瑾瑜改名为莘月。在大漠中遇见了从建安来的卫无忌(彭于晏饰)和莫循(胡歌饰),在两人与阿爹的影响下,莘月决心踏上建安的土地。来到建安,莘月彷徨窘迫之时一心寻找“小卫”(卫无忌),却先重遇了莫循。莫循温文尔雅、月朗风清,莘月对他情根深种,甚至不惜为此跳入了南朝诡谲难测的政治漩涡之中,无奈莫循因为身有腿疾,不想拖累莘月,只有狠心拒绝;另一方面,英姿勃发的将军卫无忌对莘月一片痴情,一直在莘月身边默默守护。
莫循的多次拒绝让莘月心灰意冷,放弃建安的一切,伤心的莘月欲回到大漠。恰逢卫无忌在边关保家卫国,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多番奔波终将莘月寻回。平时的吵架斗嘴,为这段情埋下了种子。两人在战场上几番出生入死,生死与共,感情逐渐加深,莘月答应要嫁给卫无忌。再次回到建安,莘月面对两个痴心付出的男人心中煎熬,奈何她已经认定: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最后,在一场战事中,卫无忌受伤中毒。为了成全莘月与卫无忌,莫循不惜以双腿残废的代价以身试毒,最终归隐而去。
我有一个朋友,之所以成为朋友,原因也很简单,在这个人人削尖了脑袋往上窜的时代,他励志做一个无所争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习惯了不上不下。
每回出去喝酒,得益于他可怜的酒量,他总是会醉醺醺地眯着眼看我,我还有半分清醒的时候,会问他,到底什么叫不上不下,他咧着嘴,乐了,随后又把头低下,看着我说:“一和,不上不下就是,老天给你什么,你就收着,但千万别……”
话还没有说完,他就彻底倒了下去,我思忖着这段话,百思不得其解,笑了笑,再给自己倒上一杯,叫醒我俩的,往往是早晨的太阳光和第二天来上班的服务员。
老胡刚来这里的时候,新经理也刚刚接管,分公司这边的人员大轮换,这对于见惯了人事变动的老条子们来说,无疑是个好机会,而就在整个部门都在蠢蠢欲动的时候,老胡作为一个萌新,愣是把整锅汤给搅和了。
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两件值得所有人铭记的事,头一件就和新派过来的部门经理有关。
所有人都没想到部门经理是个女的,而且青春靓丽,就像从电视剧里走出来的。事实上,在第一次开完晨会后,以南风为首的几个年轻职员就彻底暴露出了自己黄鼠狼的属相,简直要跪倒在晴子经理的裙子下面,对此不以为然的女性朋友们,虽然嘴上无法说些什么,也还是默默往嘴唇上补起了口红。
我转向老胡,他刚接了一杯咖啡回来,我凑过去问他,“你觉得他们能不能和经理发生点什么?”
老胡讪讪一笑,轻轻摇了摇头。
“我觉得你努努力兴许有机会。”
老胡把咖啡咽下去,笑着说,“这么干练的姑娘,哪里会轻易谈恋爱啊。”
晴子经理的干练的确处处可见,虽然年轻,业务方面却很有经验,几次会议的布置,将上一任丢下的烂摊子和一直拖着的项目全部解决,老练的作风,完全不同于她迷人的外表。
整个办公区也因为晴子经理的带动,一片欣欣向荣,重新充斥了活力。对于为自己未来打拼着的男士们来说,晴子经理在身边的一次驻足,简直为他们打了满满的鸡血。紧身的牛仔裤,凸显身材的西服上衣,哦对了,晴子经理从不穿高跟鞋,而是喜欢穿白色的平底鞋,因此不穿西服的时候,更像个青春活泼的女孩子。有时南风满脸人畜无害地询问这样穿的原因,她便笑着说,
“平底鞋声音小,不会打扰到你们,另外,你们叫我晴子就好。”
南风后来跟我讲,看到那个笑容,他连孩子的名都想好了。
一个月后就迎来了第一次团建,老胡也正式转正,这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足以让前进的每一步都更有底气。和他一同进来的还有另一位男生,不过那位就比较少言寡语,不像老胡经常开开玩笑,做事情又很信得过,有板有眼,与我们相处也是不拘小节,以至于部门的女生都有吃了这根嫩草的意图,不过老胡对她们好像没有太多的感觉。
办公室大多都还是单身男女,因此这场团建本身就并不单纯,待晴子说了几句之后,每个人都象征性地附和些努力努力再努力,晴子也是淡淡一笑。接着大家就放肆地喝了起来,我和南风轮流敬酒,可晴子似乎毫无醉意,只惹得旁边对南风有意思的女同事一脸醋意,后来我俩灵机一动,让老胡去敬酒,几番下来我俩就认识到,世界上果然没有灌不倒的人。
但当时我还没有想到,看着老胡说胡话会成为不久以后我的常态。没有错,两杯下肚,脸上依旧白皙可人的晴子饶有兴致地看着老胡,而老胡的眼珠已经聚不上焦了。
放弃了灌倒晴子的念头,喝了一阵,大家也都有些迷离,晴子也显露出爱玩的一面,她提议唱歌,唱的最好的可以向她提一个要求,只要不过分她都尽量满足。南风辛苦排练了两周的曲目终于得以展示。看到晴子微微点头,南风激动到不行,那副无脑的样子,真害怕下一秒他就跪到晴子脚边,求她嫁给他。我的演唱排在了南风之后,不过我灾难片式的演唱,似乎让大家提前醒酒了,几个女同事纷纷提议把我的演唱录下来当作起床闹钟,一定效果极佳。而在我之后,老胡也被迫拿起了麦克。
杯盏之间,恍惚看到老胡走到点歌的屏幕前面,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按着,当熟悉的前奏响起之后,他便坐回了我身边,奇怪的是,他的眼神中再也看不见一丝醉意,反而清澈无比,就像午后的阳光,投在了屏幕的画面上,而当低沉的嗓音一传出,宛如火星撞地球,几个女孩子竟瞬间没了醉态,甚至鼓掌欢呼了起来。
我记得当时,比起《你就不要想起我》这首歌的演唱,我更关注的是老胡截然不同于往日的专注与投入,整个人仿佛与平时嬉皮笑脸的他割离开来,变成了另一个人。听得出来,他没有学过,但是他的声音很不错,另外,他唱得很认真。
就这样享受着,直到“你就不要想起我”那一句高潮来临,老胡不禁起身,高亢的歌声掺着撕心裂肺的情感,瞬间让整个歌厅为之疯狂,事实上,那一瞬间所有人都被这一股狂热的感情席卷了进去,那一刻老胡的眼神我至今犹记,那是我见过他最坚定而又自信的时候,眼神中透露的一往无前,似乎世间没有任何事,能够阻挡这个男人……
这明明是首遗憾的歌,他明明还是个年轻的人。
直至结束,余音不止,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渐渐弥漫,我瞄了一眼晴子,看到她偷偷抹了抹眼角。
恐怕足够让无数的女孩想起自己的初恋吧,我不由暗想到,还好一曲终了,老胡猛灌了一瓶啤酒,又再次倒下了。
我们走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几个女孩子分别由几个男同事打车送了回去,相比较而言,他们都还很清醒,而我则被派遣将神志不清的老胡送回公寓,临上车,晴子满脸笑意地走过来,看到我搀着那一坨,她无奈地说道,
“一和,等他清醒了告诉他以后别喝这么多,另外,跟他说我欠他一个要求。”
说完晴子好像想起了什么,脸上很害羞似的,不过没等我看清,她就转身走开了。
晚上我和南风偷偷讨论,晴子和老胡是否有可能性,不知是出理性的分析还是嫉妒,南风一秒就否决了我。
“你不觉得老胡一首歌击穿了经理的心脏么?”
“老胡太年轻了,虽说晴子年纪也很小,但据我看来,她一定喜欢更成熟的。”
嗯,与办公室的其他职员相比,老胡是有些年轻了,我默默想道。
不过很快,事情又迎来了转折。
晴子被总部召回一周,临走前她把我们几个狗腿叫到了办公室,特意叮嘱我们,千万不要“变心”。
南风我们几个都重重点头,以表忠心,只有老胡的眼睛跑了神,一直盯着走廊林秘书洁白的腿部。
看到这一幕,晴子简直又好气又好笑,不过马上就换了一副严厉的语气,眉眼之间都上了一层冰霜。
“胡宇,听到我说话没有,想什么呢在!”
老胡如梦方醒,赶紧收回腿上的眼神,连连点头道,
“经理放心,放心。”
晴子这一走,暂时带领我们做项目跟进的换成了法务部门臭名昭著的色坯秦主管,他的流氓是公认的,传闻法务部年轻的女下属多多少少都跟他沾上关系,除了传闻,也经常有人会看到午休时,他从女士卫生间匆匆走出来。不过有赖于资历深、业务能力很强,又很有手段,他才一直混得下去。这一下代管,我们还是很担心部门里的女同胞的。
晴子带我们的一个多月里,她从来不摆架子,对每一位员工都保持关心与尊敬,这使那些曾经有敌意的女同事都放下了成见,整个部门也在不知不觉间有了些凝聚力,因此晴子一不在,我们几个男人顿觉使命重大,要保护好部门里的每一位成员。工作之余,我们都瞪大了眼,盯着这个衣冠禽兽,尽量不让他有机会和部门里的女孩子有单独接触的机会。
然而到了最后一天,我们还是没有防住。
其实这样一个高管想要占些便宜,手段是层出不穷的,而且只要威逼利诱,很少有女孩子敢反抗。
他看准了刚调过来的小月,因为他已经了解了,小月是整个办公室里最好说话,最没有脾气的女孩子,即便是发生了什么,他也坚信这个柔弱的姑娘不会敢于和自己的前途对抗。
那天下班的时候,办公室已经没有几个人了,小月被要求留下加班,这个年轻的姑娘哪里知道秦主管心怀的鬼胎,以为仅仅是加班这么简单。我叹了口气,不得不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在这个位置混迹这么久,我很懂得,有些事不是我能改变的,处理不好,甚至还会将自己搭进去。
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是,老胡还在不急不慢地敲着文件。
我过去捅了他一下,他盯着电脑屏幕说道,
“你先走吧一和,我还有些洽谈须知没有做完。”
这么长时间,我已经将老胡当做和南风一样的兄弟,我疯狂地朝小月那边使眼色,不过他根本不理我,只听得小月和老胡两个人对着敲击键盘,一个是真的傻,另一个,好像也不怎么精。
我实在理解不了平时嘻嘻哈哈的老胡,为什么在这样的事情上认不清局面,不过在那个衣冠禽兽走进来咳嗽一声后,我不得不离开了。
后来听老胡说,那天他和小月一起加班到了11点,而秦主管,则在9点钟就坚持不住、怒气冲冲地离开了。
工作久了,对这种事我会本能地避开,因为在职场中,有些人捏死你就像捏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
果然,在晴子回来的时候,关于老胡和小月的风言风语已经传遍了整个写字楼,更严重的是人事主管特意来了两次,不必说,这就是老秦使的坏。
了解了大致经过,晴子先是安抚了小月,接着,又把老胡这个不长心的东西叫到了她的办公室。
“能不看了么,这么喜欢看明天我也穿条裙子来。”
老胡迅速地收回目光,尴尬地挠了挠头。
“变心变得挺快呀,临走前不是让我放心么,怎么一回来连婆家都找好了”
晴子似笑非笑地问道,老胡越听越不是滋味,只好厚着脸皮答道,
“那都是谣传。”
用他的话说,当时他就像一个被亲妹妹抓住把柄的小男孩,他越窘,她就越开心。
“那你是英雄救美,展示你的正直勇敢咯?”
晴子挽了下头发,嘴上步步紧逼。
“看见了总不能当没看见嘛。”
老胡无奈地说道。
“那我问你,”
晴子若有所思,
“如果不是小月,是我被留下加班,面对老总,你还敢留下来吗?”
老胡左思右想,不知道这句话的深意在哪,索性说道,
“有什么不敢的,欺负老大,大不了揍他一顿就辞职不干了。”
晴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过很快,她就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你这样的性格,往上走是很难的。”
晴子看着老胡,一字一句地说道。
“我没有想过往上走,我觉得这样就挺好”
老胡同样认真地答道。
当晴子清澈的眸子对上老胡毫无杂念的眼神的时候,不知她的心里会对这个男人泛起怎样的波动,毕竟同样的事换做是我或者南风,我们都不会这么做。
毫无杂念是老胡自己说的,我不信看到许久不见又不吝惜对他关怀的晴子,他会心无杂念,但他还不知道从那一刻起,晴子已经对他这个固执却又暖心的男人有了更多异样的感觉。
季度的奖金,独独没有老胡和小月的,在宣布的时候,晴子也是一脸无奈,可我没想到,隔壁的秦主管,也不知因为什么原因,按照以往的惯例本应和晴子一起提干,结果却是两个人都没有提,这对于在法务部蹲了几年的秦主管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那个年纪的高管,如果没有提干,基本可以宣告他再也无法往前一步了。
这背后离不开晴子的手笔,我无法想象晴子是如何斗智斗勇才能把老胡和小月两人保全,还顺带手收拾了老秦一顿。我相信老胡就算再不经心,也能品出这其中的不寻常。而且这之后虽然南风每天还会像傻子一样贱兮兮地在晴子面前耍宝,但我总能捕捉到,晴子不经意的眼神,经常会瞥向一旁故作认真的老胡。
他越是装,她就越沉不住气。
“晴子对你有意思,我敢肯定,你没看她每次进来巡视都要在你那多停一会。”
我盯住正忙着大嚼特嚼的老胡,一本正经地说道。
“所以呢。”
老胡头也不抬。
“所以你应该主动一些,和这么漂亮又知心的女孩子在一起难道不香么?最重要的是,那样你就傍上大腿了。”
老胡放下筷子,一脸鄙夷地看着我,
“你这是让我吃软饭”
“晴子如果让我吃,我会毫不犹豫地吞下去”
我毫无波动地说道。
“可是能得到什么呢?”
老胡问道。
“一个喜欢你也值得你喜欢的女人,还能在你的工作上给予帮助,想象一下,等你被提了业务经理,有朝一日和晴子并驾齐驱,咱哥俩还用在这种小里小气的饭馆,喝十块钱一瓶的啤酒么?”
我给自己倒上一杯,啤酒冒着沫子,我看着这几乎用来续命的东西,摇头苦笑。
“那喝什么?”
“喝高档的呀,喝贵的,吃也吃高档餐厅,搞一个嚣张的大别墅,多少人去玩都装得下的那种,再买一辆别人不敢撞的汽车……总之,人生不就在于努力得到更好的吗!”
“可是我不想努力。”
“有了晴子你就不需要努力。”
“我也不想得到更好的。”
“你有病吧。”
老胡苦笑了一下,旋即又用那种专注的眼神看着我说道,
“其实我喝过更贵的酒,”他摇摇头,
“并不好喝。”
我仔细盯住他的眼睛,记得上次见到这个眼神,还是他唱歌的时候。
那天老胡第一次跟我提起了不上不下这个词,他跟我说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没什么能耐,或者说,他不是那种拼命努力的人,他也不是很优秀的人,他仅仅满足于混吃等死,而不是胸有大志。
我说我不信,男人都有渴望不平凡的一面,更有想千方百计得到的东西。
他摇摇头。
“可晴子有什么不好呢?”
“没什么不好,但就是太好,我说了,我不会和那么优秀的人在一起。”
“你会后悔的。”
这句话说完,老胡并没有反驳什么,而是看着杯中酒,不由笑了出来。
老胡的漫不经心阻止不了晴子的芳心盛开,但业务上的干练反倒衬托出晴子在爱情上的笨拙,甚至我常常会怀疑,她是不是没有谈过恋爱。
当她明确了自己心意的时候,她出现在老胡身边的次数就多了起来,一开始大家都没有察觉出来,直到有一次她假装进来巡视,走到老胡旁边的时候,只见她尽力不发出一点声音地把一杯饮料放到了老胡的桌子上,接着就加快脚步走了出去。
女生们的眼睛向来比猫都敏锐,看到这一幕,纷纷眼睛放光,不过得益于晴子讨喜的性格,她们只是互相递了个“你看我就说……”的眼神,并没有表现出嫉妒。
一旁的南风,则正在咬牙切齿地啃着桌腿。
老胡装作没有看见,目光毫不偏移地盯着屏幕,于是我把手伸了过去,眼看着马上就要碰到那杯饮料,结果老胡的手像一道闪电,瞬间就把杯子卷走了。
类似的花样晴子变得越来越多,有时是一盒寿司,有时是一杯热茶,有时是一份水果,甚至还有一天,晴子特意穿了裙子来,晴子纤细的腿裸露在众人面前的时候,不要说老胡,就连我有些抑制不住口水。
我感觉到老胡心中在动摇,尽管他自始至终没有回应过。
一个周四,我一早打卡之后,就敲开了晴子办公室的门,看到她正在打印着什么东西,我便直接把老胡的话转述给了她。
“请个假他怎么不自己告诉我,还要你来代他说。”
晴子转过身说道。
“可能是不好意思吧。”
“不好意思?肯定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老胡是有什么急事,一整天都没有发来什么消息,直到快下班的时候,我接到了他打来的电话。
撂下手机,我匆匆忙忙到了老胡发给我的小饭馆,一进门我就看到他扯开了自己的西服,敞着怀靠在椅子上,面前满是空着的酒瓶。
和平常的酒醉不同,老胡的眼中不是迷离,而是不见一物的空洞。
原来他是去参加初恋的婚礼。
切肤之痛,不过初恋,我理解他的感受,一瞬间开始在肚子里搜集所有安慰的话语,不过我突然想起了他说过的那句话。
“我喝过更贵的酒,并不好喝。”
老胡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递给我,上面是红绿相间的大操场,操场上一众青春洋溢的学生中间,依稀可以认出老胡正搂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他们相恋三年。
三年里,他们越来越坚信,彼此就是最适合对方的人,他甚至幻想过有一天他们扯了结婚证后,还能回到这片操场,还能牵着手约定一生。
那时的老胡是多么的自信,即便他还满足不了女友母亲的要求,但他仍然敢站到他们面前牵起她的手说,
“我爱她!”
只因为有她的守候,他便觉得没有什么是迈不过去的。
然而他没有想到,或许仅仅是因为他不敢去想,终于有一天,当老胡再次拥她入怀的时候,她犹豫着退却了。
老胡畏惧了,恐惧了,在她后退的短短一瞬间,老胡如坠深渊,身边似乎没有任何可以抓住的东西,那是他最无助的一刻,他对我说。
在说这些的时候,老胡不再带有一丝醉态,间或还会笑两声,仿佛是在自嘲。我明白,人在最难受的时候,即使是不要命地喝,也很难喝醉。
我似乎一下就明白了老胡对金钱与名声都很淡漠的原因,也理解了他为什么不敢回应晴子的感情,这个用力追求美好的年轻人,恐怕已经对“美好”这个词心灰意冷。
老胡起身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没有抬头,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他走出餐馆的门,许久,好像还能听到哭泣的声音。
哧——
尖利的刹车声在傍晚的宁静中显得十分突兀,随后一阵人群的吵闹声传进餐馆,我回头却看到,老胡蜷缩着躺在门口的马路中间,他身子的正前方,正停着一辆白色的轿车。
我瞬间冲了出去,地上没有血迹,但无论怎么摇晃,老胡没有一点反应,我激动地叫喊着,直到老胡被送入急救中心,我的手还在不停地颤抖,思来想去,我拨通了晴子的电话。
晴子几乎是冲了进来,被拦住之后才退到了我旁边,她注意到我手中拿着老胡的手机,侧过身,也看到了手机上的照片。
晴子的表情有了微微的变化,但唰白的脸上挥之不去的仍然是对老胡的担忧。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直到老胡被推了出来,医生满怀遗憾地拍着我的肩膀说,
“只是轻微脑震荡导致的短暂性休克,不到一个小时就会醒的。”
晴子长出了一口气,一直随着护士将老胡推到了观察病房,始终没有离开左右。
老胡刚醒过来的时候,反应好像有些迟缓,半天都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呆呆地望着天花板。
晴子看了看我,我看了看老胡没什么大碍,就果断撤离了。
那天晚上大家都很不好过,老胡是因为那场婚礼,晴子是因为那张照片,我则是因为被晴子约谈了一个晚上。
她也陪护了老胡一个晚上。
其实我一直思忖着该不该告诉晴子这些事情,一直揣摩着老胡不做回应的原因,但我最后还是决定和盘托出,因为至少这样对晴子,是公平的。
之后老胡接连一周没有来上班,身体没什么大的问题,但那个她对于老胡来说,无疑是揭开了一道无法愈合的伤疤。
晴子的状态也有些沉郁,不怎么和我们说话而是喜欢在办公室发呆,南风说他去交合同时,喊了晴子好几声她才反应过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老胡回来之后,晴子的状态也没有好转,我把这些给老胡说了之后,他看了看晴子的办公室,仍旧是一言不发。
冬日渐渐到来,业绩也迎来了相对萧条的日子,不过当晴子穿着白色的外套对我们宣布要被外派时,大家还是感到很惊讶。
“大家不要紧张快的话,也许几个月就能回来,慢的话……”
晴子随意扫了一眼老胡,
“最多一年也就结束了。”
此起彼伏的哀怨声可以看出晴子在这个位置上,多么受大家欢迎。
“就算你装作不在意,我相信你的心里不会好受。”
熟悉的饭馆里,老胡少有地没有反驳我。
“其实从那天你跟我说起不上不下,我就一直在咂摸着这其中的滋味。”
话还没说完,老胡突然正视着我,好像在期待我说下去,
“依我看不上不下确实是无数生活态度中的一种,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人不应该把自己困住,我是说当你坚持所有事情都不上不下,即便是面对难过、痛苦、悲伤这些真实的情绪流露出来的时候,你还要坚持,那你不就把自己困住了么?”
老胡好像想到了些什么。
“人生已经够苦了,干嘛还要把自己关在失落里呢。”
喝完杯底,老胡和我相视一笑,和老胡闲扯的大多数时间里,我的话都像是发牢骚,而这一次,老胡居然一字不漏地听了进去。
晴子选择了一个还算暖和的周末离开,去机场的路上,南风、小月我们几个和晴子关系好的同事依依不舍地要送她一程,当然,还有老胡。
晴子还是保持着笑容向大家挥手告别,看到老胡没有任何表示,我们不约而同地注视他,南风则是一把将他推了出去。
“好好照顾自己。”
晴子看老胡半天不说话,留下这一句,便转身了。
“等等!”
坚定的声音,从前面发出,听到这个声音,晴子的脚步立刻就顿住了。
“我记得可以向你提一个请求,还作数么?”
晴子转过身来,笑吟吟地看着眼前这个自信非凡的男人,点了点头。
“等我。”
晴子的眼中霎时绽出了光彩。
说娱乐圈中谁人品最差,这个我还真不敢瞎说,毕竟人品差的,有那么多,可以说是一抓一大把,而且评选出谁人品最差也没什么意思,说起来就是十分的糟心,就会越说越来气,还不如说说娱乐圈中人品好的,咱这也算是传播正能量了吧。
娱乐圈中坏的是大把大把地抓,好的可就不是那么多了。下面着重说一下老胡,就是胡歌。对于胡歌的人品,其实很多人都对他是称赞有加,咱们的老胡也算是担当起了人品好的典范。
平心而论,我们老胡的长相在娱乐圈中算不上最出众的,但也是排在中上等,不过老胡在我们众多粉丝的心中还是老胡最帅,不许反驳。
老胡的演技是征服了众人,当年以逍遥哥哥一角色火遍了大江南北,想当年也是人见人爱的小鲜肉啊。后来遭遇车祸的老胡,面部受到强烈的伤害,很可能演艺生涯就要说再见了,娱乐圈怎么也算是个看脸的时代。
在《轩辕剑之天之痕》中,是老胡受伤以后拍的片子,仔细一看还是能够看出来老胡眼角的伤,很多人纷纷断言,老胡就要成为明日黄花了。
可是老胡并没有让传言变成事实,2015年在《伪装者》,《琅琊榜》和《大好时光》中,老胡都有着不俗的表现,用演技征服了众人,怎么说老胡也是实力派的象征了。
在自己再一次大火,其实也不应该这么说,我们的老胡一直都很火,老胡没有选择再接拍更多的戏,本身演技不俗的他,在作品方面要求也更高了。他想要演出好的作品,而不是多的作品,这样的老胡能够在喧嚣的娱乐圈中保持这么一份心境,实在是不容易。
这不,前段时间,老胡还去出国留学了,完全是在人生的巅峰选择急流勇退,好好地沉淀自己。而且老胡很少上综艺,真人秀也基本不上,他更专注于演戏,他知道自己是一个演员,而不是一个明星。
不仅如此,老胡对待周围的人都有着一份难得的谦逊,对待老一辈艺术家更是十分的尊敬,这种尊敬不是虚伪做作,而是发自内心地一份尊敬,从这一点不得不说,老胡的人品简直是太好了。
喜欢一个偶像,是始于老胡的颜值,陷于才华,最后是忠于人品,也是因为这样,才有着众多的粉丝喜欢他。
第一章 主要讲东北小城呼兰河的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这里的生活是死寂、平静的第二章 主要写呼兰河精神上的“盛举”,反映呼兰河的人们的精神面貌第三章 主要写祖父与祖母第四章 主要是从各个方面描述我家的荒凉第五章 主要写小团圆媳妇之死第六章 主要写有二伯的故事第七章 主要写磨房里“冯歪嘴子”一家的故事尾声 主要交待结局 第一章:呼兰小城并不怎么繁华,只有两条大街。十字街上有着饰店、布店、油盐店、菜店、药店,也有拔牙的洋医生。东二道街上有火磨,有学堂,有碾麻房、豆腐房、染缸房、扎彩铺。在城中的交通要道上坐落着一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骡马和小孩,可居民都在看热闹,没有人出来加以整治。有的说应该拆墙,有的说应该种树,但没有一个人说要填平的,尽管填坑并不难。
地居边陲的呼小城并不怎样繁华,只有两条街第二章:呼兰河的精神盛举——跳大神,放河灯,野台子戏,逛庙会。人有病就跳大神,敲鼓、杀鸡,人们都赶来看。七月十五鬼节,呼兰河上放河灯,和尚道士在河沿上打起场子做道场。人们倾城而出到河沿上去观河灯。每当丰收或干旱不雨,就要唱台子戏来求雨或谢龙王。一到唱戏接姑娘唤女婿,热闹得很。场上打架的,吵架、调情的,看热闹的,戏不一定要看,戏场是一定要去。庙会上,人们虔诚地在爷爷庙跪神,到娘娘庙求子。庙会上有各种各样的货物、玩具,各样好吃的。这些盛举都是为鬼而做的,并非为人而做的。
第三章:我的家是寂寞的,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我长到四、五岁,祖父快七十了。我的童年生活是寂寞的。我家的花园是荒凉的。家里面只有祖父最关心我,我寸步不离他,他常教我读诗,带我到后花园游玩,我走不动的时候,祖父就抱着我。祖孙俩相依相伴,有着无穷的快乐。
第四章: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的一间破草房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草房租给一家开粉坊的,他们常常一边晒粉、一边唱歌,过着很快乐的生活;厢房里还住着个拉磨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还住着个赶大车的胡家。
跳大神是为了治病,但那唱词冷森森,越听越悲凉第五章:胡家养了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她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成天乐呵呵的,可胡家想给她个下马威,总是无端打她,左邻右舍也支持胡家的行为,都说应该打。胡家就越打越凶,时间也越打越长,小团圆媳妇被折磨得生了病。老胡家听了跳大神的人的话,决定给小团圆媳妇用开水洗澡。洗澡时,很多人来看热闹,只见她被滚烫的水烫了三次,几天后终于死去了。
第六章:我家的亲戚有二伯,他是个老光棍,性情非常古怪,同人不大爱打腔,却喜欢同石头、麻雀、黄狗谈天。听祖父讲,有二伯三十年前就到了我家,日俄战争时,多亏有二叔在,才守住了家,他最怕人骂他“绝后”,只要听到有人这样骂他,就会伤心的大哭起来。
第七章:人们都管拉磨的那个邻居叫“磨官冯歪嘴子”,他不但会拉磨,还会做年糕。有一次,我去磨坊买年糕,看到里面炕上躺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原来冯歪嘴子成家了,那女人就是同院老王家的大姑娘王大姐。然而,冯歪嘴子的幸福生活遭到了邻人们的羡慕和嫉妒,大家都说王大姐坏,谣言层出不穷,冯歪嘴子受尽了人们的冷嘲热讽。过了两三年,王大姐在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因难产死去,冯歪嘴子常常含着眼泪,但他看到大儿子已会拉驴饮水,小儿子也会拍手笑了,他就不再绝望。在儿子身上,他看到了活着的希望。
papi和老胡真的是我觉得理想中的人生伴侣,其实她一直都没有很完整地讲述过自己和老胡恋爱婚姻的完整历史。虽然我等吃瓜群众是很想好好听听的。
我们从16年papi的一次直播中,知道papi和老胡是05导演系的同班同学,然后他们俩各自在学校谈过恋爱,最后临近毕业最后一年老胡追了papi,俩人就成了。原因就是papi和焦焦说的,他觉得她很可爱。
他们的婚姻,按照papi小号(徐汇一只猹)说他们是2009年1月12日确定了恋爱关系,然后谈了五年2014年5月27日领证结婚的(哈哈哈我是显微镜女孩)……那会儿没有什么求婚、没有钻戒、没有结婚仪式……两个人就这样合法同居了,一晃就有五年的婚龄了哈哈。然后老胡这个钢铁直男送的生日礼物/结婚纪念日礼物都被papi记住并吐槽了。
说到这里,想走题说点其他,好多时候我们把结婚这个事情牵扯了太多杂七杂八进去。很多人好像就是为了结婚而结婚,为了生儿育女,所以你要考量各种外在条件(房、车、存款),甚至把这些作为了必选条件,忘记了结婚最首要的条件是感情。
很喜欢papi的感情观,一定要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相信这也是她和老胡两个人每天都能各种有意思地闲聊的原因吧。而papi有一点我很欣赏,就是即使伴侣之间摩擦、吵架,她都能做到把这个化作一个槽点去吐槽,你能从那些鸡毛蒜皮中也感受到两个人很接地气的生活在一起。而不是我们现在很多年轻人动不动就上升到你爱不爱我、在不在乎我的这种玄乎的层面。
所以这也是“老夫老妻”感情观下的婚姻为什么能走得如此长久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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