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双向情感障碍思维和正常人的思维有什么不同?

患有双向情感障碍思维和正常人的思维有什么不同?,第1张

和正常思维相比较,双相在思维上带有一定的偏激性,由此带动心态上的不稳定性,比如一些事情目前无法实现,但理念强加自己一定要完成,不但完成不了且倍感痛苦,还有就是以自己的能力去完成些简单,实际事情,会认为浪费人才,不屑去行动。 

表现在工作上,就会认为自己能力不应该接受目前职位,时常抱怨,发牢骚,另一方面想进心仪的工作岗位,又怕能力不足竞争不过人家,所以一直处在两难的心境中摇摆不定, 我们常常使用“船头惊鬼,船尾惊贼”去形容这种心态的人!

一会在船头怀疑吃惊好像遇见了鬼,一会在船尾吃惊好似遇见有贼在。所以双相患者多忧虑,善怀疑,一惊一乍,神经质,整天忧心忡忡。

双相情感障碍,一会抑郁得不能说话,无生气,一会兴致高昂说话可以滔滔不绝,甚至会有一些异常冲动的行为。

双相情感障碍,属于心境障碍的一种类型,是指既有躁狂发作同时又有抑郁发作的一类疾病,在有效治疗后可以恢复正常,但在治疗过程中要务必引起重视。

双向情感障碍,有躁狂和抑郁两种情绪倾向,的确此病发作时一会抑郁得不能说话,无生气,一会兴致高昂说话可以滔滔不绝,甚至会有一些异常冲动的行为,两种性格交替平衡的状态很少。

双向情感障碍,有躁狂和抑郁两种情绪倾向,一会儿心情绪很高涨,一会儿情绪很低落,两种性格交替平衡的状态很少。

平时应该调整好作息时间,不熬夜,撇除不良嗜好,同时加强锻炼,放松心情,将不良绪定期释放,晚上上床后听听缓和的音乐,音乐有很好的缓解压力的作用,全身做放松,最好睡前不要吃能引起兴奋的食物,喝点牛奶能有助睡眠。 

1、情绪的变化时征兆。情绪症状是抑郁症的最显著、最普遍的症状。抑郁症患者的情绪症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抑郁心情和兴趣的消失。对过去感兴趣的事物,喜欢参加的活动,现在却对他们丝毫不感冒。同时还可能有罪恶感或感觉自身没有价值、失去希望、有死亡或自杀的念头。随着抑郁症状的发展,慢慢病人对几乎所有东西都失去了兴趣。

2、认知症状的出现是有力证据。认知症状是抑郁症患者常见的第二大症状。主要体现在无端地自罪自责,夸大自己的缺点,缩小自己的优点,表现了一种认知上的不合逻辑性和不切实际性。抑郁症患者对自己的评价总是消极的。因此,给自己的心理买上深厚的阴霾,一旦有挫折发生,他们常常将失败的原因全在于自己,抑郁症患者的这些观点常常是扭曲的,与现实不相符合的。

情感性障碍

概述

本病是一组以情感障碍为突出表现的心理疾病,具有反复发作、自行缓解的病理倾向。缓解期精神活动几乎完全正常,不残留人格缺陷。虽可能多次发作,但无精神衰退之虑。

临床上主要有抑郁症和躁狂症两种基本类型。如果两型同时发生在同一病人身上,则称为“躁狂抑郁症”,简称“躁郁症”。

抑郁症

抑郁症是情感性障碍中最常见和最重要的临床类型,亦是当今威胁人类生命和健康的最常见的心理疾病,被称为"人类第一心理杀手",占全人群的5%左右。随着心理卫生工作普及和人们对本病的认识与警惕日益提高,本病将成为心理疾病防治和维护心理健康的重点目标之一。

(一) 定义和概述

以情绪(心境)严重低落为主要特征,且持续至少两周,并伴有相应的思维和行为改变,造成社会功能受损或本人痛苦的不良后果。许多轻、中度抑郁症并不存在精神病性症状,常以深埋的内心痛苦和情绪压抑为主要临床表现。他们外表正常,社会功能和人格完整性无明显损害。大多数病人有积极求医的迫切愿望,与医务人员配合良好,主动接受医疗,自知力良好。通过积极治疗,病人能够较快地恢复健康。这一切与一般精神病迥然不同。

其实本病现在很常见,并有较高的自杀率。从现代医疗水平来看,本病疗效很好。如果全社会对本病有高度认识和警惕,及早识别,及时诊治,其治疗效果是非常卓越和成功的。临床实践表明,在有效的抗郁剂治疗下,90%以上病人可以很快恢复健康,不留任何后遗症,几乎可以达到"恢复原状"的理想效果。病人死于抑郁症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美国抑郁问题专家、精神科医生杰弗里林恩史培勒说:"这种病往往袭击那些最有抱负、最具创意、工作最认真的人。"

(二)临床表现

1正常情感变化与抑郁症的鉴别

忧郁是一种很常见的正常的情感成分。人们遇到精神压力、痛苦的境遇,产生忧郁情绪是常见的现象。那么,如何判断一个人是正常情感变化还是病理性抑郁症状呢?以下是识别、判断的线索:

(1)正常忧郁情绪是基于一定客观事物背景的,即"事出有因"。而病理性抑郁性情感障碍通常是无缘无故地产生,缺乏客观精神应激条件,或虽有不良因素,但是"小题大做",不足以真正解释临床征象。

(2)一般人情绪变化有一定时限性,是短期的,人们通常通过自我调适,可重新保持心理平衡。而病理性抑郁症状常持续存在,甚至不经治疗难以缓解。一般心理健康者忧郁情绪变化不应超过两周。超过一个月以上,甚至数月或半年以上,则肯定属于病理性抑郁症状。

(3)正常的忧郁,程度一般较轻,病理性忧郁程度严重,并影响学习、工作和生活,无法适应社会,可产生严重消极、自杀的言行,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下降颇为明显。

(4)抑郁症常可反复发作,仔细分析和追溯病史,既往常有类似病史,而且每次发作的症状具有相似性。

(5)典型的抑郁症有节律性症状特征,表现晨重夜轻的变化规律。许多病人诉述每天清晨时是心境最恶劣、最难熬的时刻,至下午3至4时后,心境逐渐好转,到了傍晚后症状大为减轻,次日晨又陷入病理性忧郁之中。

(6)抑郁症患者家族中常可有人有精神病史或类似发作史。

(7)持续性、顽固性失眠,多种心理行为同时阻滞、抑制,体重、食欲和性欲下降等,亦是抑郁病常见征象。

在实际临床工作中,将抑郁症区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种类型,有助于对病情的严重程度和预后的判断,以及治疗措施的正确应用。尤其对消极自杀病人的预防措施、对家庭治疗中的防护工作有现实意义。

2轻度抑郁症表现

这类病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常由于他们外表如常,忧郁情绪埋在内心深处,本人不一定能自我识别,一般不能主动到精神病防治机构门诊。由于周围人包括患者的家属亦无法理解和给予精神上的支持,常使疾病耽误,不仅本人长期痛苦,影响社会功能,更严重的是导致原本可以避免的轻生行为。

轻度抑郁症第一种显著特点是存在"内苦外乐"的症状。这类病人在举止仪表、言谈接触上无异常表现,如不进行深入精神检查和心理测定,看不出其抑郁症本质,甚至外表上可以给人愉快乐观的假象。但是深入检查,可发现其内心痛苦悲观、多思多虑、自卑消极,无法排除的精力、体力、脑力下降,顽固的失眠等多种躯体不适征象。患者常因身心受折磨又找不到原因而感到苦恼,又无法自行排解,虽然服用中西药物或病休、疗养、娱乐、喝酒亦不能消除。一般病人意识很清晰、仪表端正,对自己的疾病有深刻的体验,有强烈的求医愿望,常为此四处求医,多方觅法,终不得解除。

第二种特点是社会功能下降。病人可表现为学习、训练成绩突然下降,常被误认为是思想问题或其他疾病所致。有的军官可突然陷入无能或无所作为状态,无法胜任日常工作,思维能力下降等。

第三种特点是顽固持久的以失眠为中心的睡眠障碍。早醒、纳呆、体重下降、便秘和其他躯体不适症状较为突出,典型者呈"隐匿性抑郁症"征象。

3中度或典型抑郁症症状表现

(1)情绪低下、心境恶劣、缺乏兴趣、活力和精力减退,是本类抑郁症典型表现和特征之一。患者似乎对周围一切事物都不感兴趣,甚至对以往感兴趣和擅长的事物亦是如此,令患者本人迷惑不解。对外界喜怒哀乐的情境视而不见,忧郁心境占优势地位。抑郁、悲伤、失望、苦恼、意志消沉等负性情绪相当显著,且持久和不易变动。另一特点是,正常人通常可以通过改变环境和生活方式而改善情绪状态,而患者却不行。患者常感到周围世界和万物都蒙上了一层灰暗色彩,充满与心境同步的忧悒气氛。

典型病人呈现特殊的"Omege面貌"( "Ω"面容)--两眉紧蹙、愁云满面、口角下垂、双目凝视少瞬目。同时可伴以弯腰垂首、姿势少变、衣着随便、不加修饰,给人一种颓废丧志的外表形象。哭泣尤其是暗泣、发自内心痛苦的流泪,更是临床常见征象。

(2)精神运动性阻滞。典型表现为行动迟缓,患者很少有自发性动作。懒散无力是本病的重要特征。临床其他特点有:

①性格一向勤劳、敏捷、活跃者,突然变得懒于做家务,工作能力低下,动作缓慢,连做最简单的事情亦感到困难重重,非常吃力;

②早晨一起床就感到全身无力,对一天作息活动忧心忡忡,充满失败感;

③无其他身心疾患,体检正常;

④患者自己说不清上述表现的原因。实质上是由于抑郁症对肌肉运动系统神经功能的病理性抑制所致。患者不爱外出和社交,严重者"呆若木鸡",整天呆在室内,不言少动,懒于与人主动接触交谈,或数问一答,或久久不语。

(3)脑功能阻滞和忧郁性认知。这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病理征象。前者表现为脑功能和思维效能的抑制下降。患者感到自己思维迟钝,记忆力下降,注意力涣散,构思困难,大脑效能下降,无法胜任正常工作。不少病人形容自己主观体验时说:"整个头脑象一桶糨糊"。后者指忧郁心境导致思维认识上消极悲观和自卑,称为"忧郁性认知"。这是另一类重要的抑郁症特征性症状,具体表现为"抑郁症认知三联征":①第一组症状是对当前情况。患者感到不如意、不顺利、困难与挫折重重,令人不愉快,自认为是"肯定的失败者",不存在成功的希望与机遇。②第二组症状是联想到过去。患者经常检讨过去,感到活了一生,一无是处,处处是过失、缺点和错误,自责自罪。结论是对不起他人、家属和社会,活着毫无用处和意义。③第三组症状是对未来。感到将来前途渺茫,罪责难逃,将会有家破人亡、健康衰败的厄运。患者感到孤立无助,世界上的人都不会原谅他、容忍他。无望观念常伴随生不如死的想法。这种消极观念强烈者,若得不到及时医疗帮助,自杀率可高达12%~14%。

(4)焦虑和激越。抑郁症患者常伴有焦虑症状,约占70%。临床采用SDS和SAS心理量表测定表明,多数患者焦虑分值与抑郁分值同时升高,但是抑郁分大于焦虑分。常见的焦虑症状为坐立不安、心神不宁、病理性紧张、莫名的惊恐和焦急多思等。对于临床上出现明显的惊慌不安、激惹不宁、焦虑色彩很突出的抑郁症患者,则称为"激越性抑郁症"。在更年期抑郁症中这类病人不少见。

(5)躯体症状。顽固性睡眠障碍已成为本病重要特征,在早期就具有提示价值。失眠常可出现在所有其他症状之前,而且睡眠恢复正常,常是本病恢复正常的第一个征象。其特征是无原因的、顽固的、久治难愈、持续时间颇长的失眠,表现有早醒、入睡困难、睡眠浅、易惊醒、半夜醒来后无法再入睡等。经验表明,经过抗郁剂治疗,首先消除的是睡眠障碍,其次是其他抑郁症状的逐渐好转。应用其他助眠药物企图排除睡眠障碍,反而适得其反,使睡眠更差。抑郁症患者清晨醒来,尤其在4~5点钟时,是情绪最低潮的时期(与皮质激素分泌最低点规律一致),为最难熬、最痛苦的时间,自杀观念最强烈,有一定症状特征性。

朝重夕轻的情绪障碍,伴随食欲减退、体重下降、月经失调、性功能抑制等,均是重要的躯体症状,具有特征性价值。

抑郁症实际上是心理疾病导致身心功能障碍的全身性疾病,因此具有全身性多系统的躯体功能症状。以下是一组内源性抑郁症患者躯体症状的发生率:睡眠障碍占98%,疲乏无力占83%,喉头和胸部缩窄感占75%,胃纳失常占71%,便秘占67%,体重减轻占63%,头痛占42%,疼痛症状(颈和脊椎等)占42%,胃肠系统其他症状占36%,心血管症状占25%等。

4重度抑郁症症状表现

除有上述临床症状外,更多地出现精神病性症状:以悲观、消极忧郁为背景的妄想,如自责自罪、穷究妄想、虚无妄想、疑病或被害妄想等;幻听以带有自我谴责内容的幻听为多。强烈的自杀行为、抑郁性木僵、严重精神运动性阻滞、激越性障碍和严重拒食症状等,亦是重度抑郁症的症状表现。

5抑郁症的自杀问题抑郁症被称为“第一号心理杀手”,自杀率高达12%~14%(自杀或自杀未遂者)。自杀经常是抑郁症患者外显的第一个症状或最后的症状,亦是要引起对本病重视的首要症状。

及时识别和预防消极自杀行为是处理抑郁症的第一原则,对此绝不能掉以轻心。每一位抑郁症患者,一旦拟诊或确诊后,医生必须对患者,尤其是其单位领导、家人明确讲明本病的自杀危险性。不管病情轻重、何种分型、发作次数多少、既往是否有过类似行为,均要求单位领导派人立即进行严密监护,好好陪伴照顾,直到疾病高峰期和危险期安全度过为止。中、轻度抑郁症患者可以在师、旅、团卫生机构中诊治,重度和有强烈自杀行为倾向的病人,必须住院治疗,刻不容缓。

有以下情况的抑郁症病人容易产生自杀行为,请高度警惕,严加防范:患者有威胁性表态言论,男性有消极言行,企图自杀的几率较高,尤其是原来意志较为坚定者;有过自杀行为,年过30岁的抑郁症患者;有慢性躯体疾病或酒精中毒者;缺乏社会支持性帮助而症状又较为严重者;有自杀身亡的家族史者,尤其有用巧妙手法图谋自杀史者。

(三)抑郁症的治疗

1抗郁剂治疗

抗郁剂是目前医治抑郁症的首选最佳治疗方法,亦是最主要的常规疗法。抗郁剂可视为解除抑郁状态的"特效药"。大量临床实践亦证明,抗郁剂疗效肯定,方法简便,无明显痛苦,病人乐于接受。常用的抗郁剂有丙咪嗪、阿米替林、多虑平、氯丙咪嗪、麦普替林等。因治疗效果及药物副反应个体差异很大,故临床治疗切忌千篇一律。必须在临床医生严密观察下,在逐周随访的基础上进行药物调整和试用摸索,才能找出最佳治疗方案,故在此不再赘述。

2心理治疗

(1)适宜于心理治疗的对象:①轻症、无自杀言行者; ②性格缺陷较突出、认知偏差较明显、自卑心理、心理防卫功能较差者; ③心理因素较明显的抑郁症患者且无厌世消极行为者。

(2)实施心理治疗时应避免做以下事项:①极力催促病人振作起来;②在未积极使用抗郁剂治疗的情况下建议病人去度假或疗养;③强制病人作出重要决定;④对病人的妄想表示怀疑;⑤在病人真正好转前宣称其已经恢复了健康。

心理治疗时应做的很重要的一点是,应该将病情和治疗方法详尽告诉病人,并且反复向病人保证:通过适当治疗,抑郁症可以治好。

(四) 防治措施

早期识别和诊治抑郁症,对个人和部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抑郁症可产生严重威胁患者生命安全的消极言行,自杀率很高,可对个人、部队带来巨大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其次,轻症和特殊类型(如隐匿型抑郁症)很难识别,误诊率很高(有时连专科医生亦难识别),以致造成患者四处求医,给部队造成损失,病人倍受痛苦。因此,及时早期识别抑郁症是积极医疗本病,防止患者自杀的关键。为此,对部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刻不容缓。普及心理卫生科学知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这是积极防治抑郁症的重要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抑郁症是可以完全恢复的心理疾病,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严重精神疾病有所不同。多数病员并非讳疾忌医,愿意主动或被动来医疗心理门诊咨询就医。为了减少病人的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应尽量采取保密措施,维护病人的声誉,使他们身心愉快,早日康复。

躁狂症

躁狂症和躁郁症,精神症状皆比较明显,而且常用药物--锂盐的毒性较大,在师旅团心理咨询门诊难以掌握和处理,应以在精神病专科诊治为好。故以下对此病只作简要介绍。

(一)定义和概述

以心境显著而持久的改变,即心境高扬或兴奋激惹为基本临床表现,伴有相应的思维和行为改变。有反复发作的倾向,间歇期精神活动正常。发作症状较轻者并未达到精神病的程度,称为轻躁狂。

(二)临床表现

1病理性兴奋躁狂情绪

情绪高涨、心境愉快、自我感觉非常好、漫无边际的无端喜悦、异常兴奋,似乎整天处于幸福欢乐的海洋之中,是一生中从未有过的最佳生活境遇,而且这种主观心理体验十分鲜明。爱开玩笑,谈笑风生,异常的自负和夸大(轻躁狂发作常见戏谑色彩,并且有情感感染作用,患者的愉快欢乐、轻松乐观的情绪,使周围人都有强烈的同感)。在躁狂发作高峰期,患者可以完全不顾他人面子,拿他人随便开玩笑,超越正常界限。由于病情轻重程度不一,心境可以华而不实的愉快,过度地乐于助人,直到任性激惹,暴躁发怒,难以自控和扰乱别人的程度。此时平时所有的礼仪和文明行为荡然无存,可表现出盛气凌人、拒绝他人规劝的地步。

2精神运动兴奋

动作增多、手舞足蹈、整天忙碌不停、社交广泛、东拉西扯,似乎世界上没一个人他不相识的。生活上大手大脚、任意挥霍、浪费惊人,为此常常债台高筑。情绪兴奋、动作增多的特征,常在完全不适宜这种状态的环境中表现出来,严重缺乏自知力。做事虎头蛇尾,无法坚持到底。严重的病人动作混乱、主意多变、明显扰乱周围正常秩序,如同急性精神病发作状态。

3思维功能亢进

表现为思绪和联想过程加速、思维敏捷、变化多端、思维功能超越常态、记忆力惊人亢进,故常使病人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在此背景下患者产生夸大妄想,非常自负。与此相应的表现为,言语过多,夸夸其谈,如脱缰之马,无法自控。患者的舌头跟不上思维速度,直至说得声嘶力竭,典型病例出现"思维奔逸"症状。还有"意念飘忽"和"音连、意连"等特殊症状。患者所说所想的并不取决于内容,而是决定于表面的联想:相似的字音、同韵语、双关语、各色各样的俏皮话。外界环境各种事物可以迅速进入他飘忽不定的注意领域,从而产生种种肤浅而快速的联想。必须指出这种表面印象所形成的意念不仅肤浅,而且常是错误的,其范围实际上亦是极为狭窄的。"随境转移"是躁狂症重要特征性症状。患者的注意力很强,但是很短暂肤浅,一种注意对象可很快被另一种事物完全取代,以致见啥讲啥,不断改变主题,生活环境中任何事物都可以立刻对他产生影响,很快又被另外一些事物分散,以致患者整天处于轻率表浅的信念之中。

4激越和攻击

兴奋达到高潮时,患者变得激惹易怒,蛮不讲理,六亲不认,对自己平时最爱戴和尊敬的人,反常地斥责、漫骂、攻击,甚至有冲动摔物的极端行为。短暂的悲哀、发泄内心不满和痛苦、哭泣等表现,并不能否定躁狂症发作的诊断。因为不少临床精神病学家都曾指出,躁狂症兴奋的内心深处有悲哀、忧郁的背景。

5躯体症状

躁狂症的躯体症状比抑郁症少见。由于患者自我感觉很好,即使有些躯体症状或不适亦不以为然。常见症状是睡眠很少、食欲增加、体重下降,重症和老年病人可以产生脱水和衰竭状态。性欲亢进,为此常有性挑逗和性兴奋不检点的行为。

6轻躁狂症的临床表现

轻躁狂症是躁狂症中轻症患者。在躁狂症定义中提到未达到精神病程度,即指这种类型。轻躁狂症患者常不为人们所重视,易被忽视或误诊。这类患者外表既无病容和明显的失常之处,本人亦不会感到有病,临床检查时常给人一种非常健康的样子。不少本型患者在躁狂发作前有过情绪低落状态。

病人每晚睡眠时间很短,很早起床后就开始他一天连续不停的愉快活动。精力充沛,忙碌不停,但无躁狂症严重,外表上会给人一种非常勤快的征象。到处串门访友,不管别人是否欢迎。工作显得忙乱,难以自始至终完成一项像样的任务。作为决策者表现出冒险胆大,爱出各种各样的新主意、新计划,不管是否考虑成熟周到,皆抱着盲目乐观态度。实行时甘冒风险,失败后不吸取经验教训。自负高傲,目中无人。对他人则专横自大,谁违逆他的意愿就大发雷霆,争执吵骂。自我感觉良好,对过去和现在都很满意,对前途也充满乐观精神。性欲亢进,性挑逗、性轻浮行为可以成为突出症状。亲朋好友会真正感到患者的性格脾气前后判若两人。

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1137760htmlwtp=tt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第四条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精神赔偿也是对于他人的一项赔偿的项目,可能是对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害,神损害赔偿的是不分等级的,只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区分。

精神失常的表现:感知觉出现问题障碍;思维障碍,出现注意力障碍。包括注意力增强、注意力减退;出现意志活动障碍,包括意志增强、意志减退、意识倒错等;出现情感障碍,表现为情感淡漠、情感迟钝、情感倒错等情感相关的障碍;出现记忆力和智能的损害等;行为障碍;行为怪异动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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