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医疗就一定好?这些坑你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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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背景

2014年6月26诊断为肝内胆管癌,7月3日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进行了肝肿瘤切除术后进行放疗。2015年11月24日诊断为肝右叶复发转移,12月2日进行第二次手术。2017年1月显示部分小结节新增,认为有转移可能。先后进行了生物治疗、CAR-T治疗细胞回输、多克隆抗体等治疗手段。

Q1:患者在2014年的7月做了第一次手术,病理显示是肝内胆管腺癌II -Ⅲ级。切缘未见癌组织累及,周围肝组织没有硬化。术后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放疗,效果如何?以及术后辅助性放疗是否从中获益?

答:为什么考虑放疗呢?我们知道放化疗对肝内胆管癌不是很敏感,但是主要是我们手术过程中发现肿瘤有下腔浸润,手术的医生建议我们做一下放疗。

放疗的作用到底有没有,或者作用有多大,也难以界定。但是后来我们跟一些医生也做了沟通和探讨。因为第一次复发是一年半后,他们认为,像胆管癌这样的肿瘤,一年半后复发,放疗可能是有一定的作用。肿瘤医院的一个医生讲,在肿瘤没有向淋巴系统转移,可能就是与放疗有一定的关系。

总结:相对于其他肿瘤来说,胆管癌对放疗的敏感度也不是特别高,但其实对胆管癌本身来说,这是一种传统手段,它的有效率相对于其他的,比如说一个没有完善指导的靶向用药,以及再往后的其他局部性治疗,效果还是可以的。

Q2:患者术后一个月的时候就在口服卡培他滨,术后的长期服用卡倍他滨是否有一定的防止复发的效果?

答:卡倍他滨服用时间还是比较长的,第一次手术以后,一直到第二次复发前,连续服用了8个月,第二次手术以后,我们也是服用的卡倍他滨。

服用卡倍他滨,我们也咨询过很多医生,包括樊嘉院长,而且有人问我们,为什么术后不做静脉化疗,只做了一个放疗?考虑肝内胆管癌对化疗不敏感,所以才选择服用卡倍他滨这个方案。我们后来认为,从我们的分析参照,口服卡倍他滨对后续的维持是有效的,也是肝内胆管肿瘤对于术后可以考虑的比较好的方案。

总结:

肝内胆管癌确实复发的概率比较大,对氟尿嘧啶类的化疗药也确实是对胆管癌相对有效率比较高的一种方案,然后口服卡倍他滨或者是替吉奥这两种都是氟尿嘧啶类的一个化疗药,都是防复发的手段。

Q3:平时的日常检查都有哪些?

答:对于平时的日常检查,我们基本上是按照医生建议,三个月左右做一次检查,检查的项目主要是血液指标,包括血常规,还有肿瘤指标以及腹腔B超,从第一次手术到第二次复发,这些项目基本上都是稳定的。

Q4:复发以后,去日本接受了一些治疗,在日本主要做了一些哪方面的治疗,费用如何?

答:第一次手术以后,最开始我们考虑的是到美国MD安德森医院。大家知道,安德森医院在全美肿瘤这块是排名第一的,我们已经进入到材料翻译程序,2015年底发现复发,而到安德森医院,从申请资料翻译签证到最后成型,周期是比较长,所以来不及等,尤其考虑第二次手术,所以到安德森医院后来就终止了。

为什么复发以后我们会选择去日本呢?因为了解到肝内胆管,也就是胆道这个系统,在东南亚一带高发,而美国相对比较少,临床经验可能不及东南亚,所以我们决定去日本。

去日本是2016年3月20号,在日本总共待了十天,看的是日本的红十字医院,我们看的医生在日本是号称胆道胆管系统排名第一,虽然红十字医院在日本排名不是很靠前,但是这个医生在日本的排名是第一的。

我们出发点是去治疗,因为cea一直比较高,到了医院以后,做了各项检查,检查结果是转移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他们建议化疗,因为手术可能没有意义。到日本以后,实际上,最终是给出了一个化疗方案,没有做具体的治疗。

对于海外治疗的经验,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个人的想法:

1、不能盲目的选择国外治疗。从我现在的判断来讲,并不是国外就肯定比国内的医疗水平高,除非针对某种疾病,国外有一个明确的治疗方法,而国内没有这个能力,可以选择去国外治疗,如果正常的手术后化疗,建议不要去。

像质子重离子,国内刚刚有一家,但在日本、美国、德国等地,多年治疗经验比较丰富,是可以考虑。

像现在新的生物治疗方法,鉴于比较好的科研技术的生物治疗方法也是可以考虑。

像肝内胆管问题,我现在确实认为美国没有亚洲熟悉,日本并不比国内更有经验。我们后来听说美国的安德森医院的一个院长,也患了肝癌,还打算请中山医院的樊嘉院长去给他做手术,当然,这个手术后来没做成,但是不管怎么样,这个事情也是说明了我们中山医院的这个肝外科手术的水平,可能应该比美国安德森医院更强一些,所以从这些方面了解的信息来看,并不是国外的医院在各个方面都比国内强,所以去国外治疗,首先要思考清楚,提前要做一些功课,确实有必要才去国外做。

2、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能正常接受其他国家的病人,比如美国的医院,基本上你只要能从正规的渠道联系上,他们基本上都接收,因为他们更多是从经济的角度上考虑。

但是日本不同,日本排名第一的医院,只接收没有手术过的病人。日本的医院大部分都不接收化疗,因为他们觉得化疗方案都差不多,包括我们去的红十字医院,他们也建议化疗回国内来做。日本的质子重离子医院我们也考虑过的,但是他们有一个要求,必须是没有做过放疗的。

3、海外治疗可能大家考虑比较多的是国内的医疗中介,实际上国内中介的费用是比较高的。还有两个渠道可以考虑,比如说去日本,在我们国内,就有日本的公司或者日本的医疗中介,日本的中介费用明显要比国内的低,第三个渠道就是直接上网查找国外医院的网站,比如说美国的安德森或者日本的医院,凡是接纳国外患者比较多的医院,都有一个对外的网站,你可以直接通过这个网站来获取一些信息。

我们后来联系的安德森医院和红十字医院都是自己联系的,这样就省掉了很大一部分费用,因为中介费基本上在8-10万左右,对于我们一般的家庭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但是,像我们自己联系的海外医院,还得考虑签证问题,签证问题得自己想办法解决,去日本的,我们是先办的三年都是往返的签证,计划是跟日本医院接触了以后再改办医疗签证。

4、一般大家可能会认为住宿和语言问题没办法解决,不得不找中介。其实有一个渠道可以考虑,是利用当地的中国的留学生。当地的中国留学生有一些就在做这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是相当于导游,另外一个是给大家做翻译,包括接送机、住宿等,可以通过他们,费用也不会很多。通过一些群友其实是可以了解到一些这方面的信息。

当然,如果经济上没有问题,走中介还是可以省不少事情,包括签证和后边的一系列问题中介都帮助可以解决。但是中介的费用是比较高的,除了8、9万的固定费用以外,翻译在合同里只有几天,比如两天或者四天,但实际上看病,肯定不止两天或者四天,超过这个时间的翻译费是另计的,而且费用很高,一般是计时的,我印象中,如果计时收费,一天都在一千多。

房租合同里边也是有规定的时间,比如说合同里规定是一个月,但是治疗有时候往往会超过一个月,这个时候的房租费也是要另外付的。所以通过中介,尤其是国内中介,费用往往还是比较贵的。

编者: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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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架和解。

和解指平息纷争,重归于好。法律上指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不经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在法律上,指诉讼当事人之间为处理和结束诉讼而达成的解决争议问题的妥协或协议。也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和解的结果是撤回起诉或中止诉讼而无需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和解作为当事人之间有约束力的契约,可以防止重新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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