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居家养老模式?

如何看待居家养老模式?,第1张

近年,随着新兴养老模式--居家养老的推行,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以子女为赡养主体的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不足以解决的老龄化社会问题,延续了数千年的家庭养老模式在现代化社会中已被逐渐瓦解,越来越多的人群开始倾向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方式。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这种新兴居家养老,优势和劣势均存在。  

第一,利用社区资源提供养老服务能够服务广,见效快。

一般而言,社区内的生活、医疗、文教、卫生等设施基本能够满足老人日常衣食起居、卫生保洁、医疗保健等方面的需求。  

第二,社区对老人而言是一个情感共同体,这里有他们熟悉的街坊邻居,能够给他们带来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其中老人更容易找到生活的乐趣。

在社区中,老人并非是一个完全的被照料者,在力所能及的基础上老人可以自我照顾,甚至还可以为社区作出自己的贡献。由此,不仅可以减轻社会养老负担,而且还能够提高老人晚年的生活质量。  

第三,居家养老又存在一些问题难以规避。

比如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无法满足日益增多的个性化养老需求,缺乏对老人的人文关怀,过于依赖政府的推动和支持,专业性的养老人员缺口较大,未能有效调动社区志愿者和公益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来。     

因此,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予以解决,比如可以:  

第一,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规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的实施,同时完善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第二,把社区居家养老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或者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第三,必须强调居家养老中的服务人员的作用,提高他们的工作质量和工作积极性,才能真正让老人满意。  

但我们仍应看到,社区居家养老体系中,家庭仍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生活场所,抚养老人离不开子女对老人的关爱,只有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多项措施并举,才能不断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

当代医患关系哲学思考论文

  一、当代医患关系性质的改变与医患利益共同体的分离

 医学,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一向是以服务于生命为宗旨的,客观地具有“善”的属性。从发生学角度看,医学起源于解救疾苦之“善”念。西方医学史上曾有:“减轻病患的痛苦的本能冲动是医学技艺起源的原因”[5]144这一观点。作为医学标志的“蛇仗”,意味着守护健康的向善志向。与此相同,中国医学史也认为由于面对“死于病”的人间苦痛,“圣人”兴发悲悯之情从而创建医药,促使医药学产生,“圣人悯之而医药兴”(《伤寒证治准绳》)。同时,医学的发展也是在“善”的力量推动下实现的。一部人类医学史,就是不断攻克疾病、维护健康、解救疾苦的历史。因此,在医学领域,维护健康、促进生命是一切价值的最终依据和标准。正是由于服务于生命的价值追求,自古以来,医学才得以享有崇高的荣誉。然而,在我国医学事业发展过程中,随着科学技术和市场机制不断深化其影响,医学的价值观念和宗旨出现了变化,这种变化深刻影响着医学性质,并强烈冲击着医患关系。

 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着我国医学事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客观地说,医学离不开科学技术,重要的是要将科技的位置摆正。而在科技力量的推动下,医学本身产生了对技术的过度依赖,出现了“科学技术万能”、“科学技术至上”等观念,以至于在我国医学发展进程中出现了“技术主体化”[6]1-4的趋势。这一趋势主要表现为“当代医学的一些技术,不是依从医学目的自身的需要,而是依从于技术自身想要做什么和能够做到什么,依从技术自身潜能能够实现的目标,技术因其发展而发展”[6]2,也就是说在医学发展过程中,技术引领着医学目的、规定着医学过程、塑造着医学性质,从而使得技术成为了医学的全部。其中,最根本的改变在于技术由手段变为目的,这使得一向以服务于生命为目的的医学,在价值方向上发生了转变,“善”的属性沦为“技术性”。在这样的医学背景下,技术成了衡量医学价值的标准,医务人员自然充满对技术的无限追求,在为患者诊治过程中,对技术的应用缺乏足够的审慎意识,甚至于盲目应用,这不仅导致医源性和药源性疾病增加,也使得误诊误治率上升。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医学有时似乎由主要对发展它的技术能力感兴趣的精英领导,而他们很少考虑它的社会目的和价值,更不用说病人个体的痛苦”[7]11-12。传统中医文化认为“医乃仁术”,强调医学这一“生生之具”治病救人的作用。医学不应该是为了技术而发展技术,而应该始终将技术保持在“生生之具”的位置上。对于医术和患者的关系,中医认为是“病为本、工为标”(《黄帝内经》)的关系,意思是患者的生命是本,技术是标,技术是服务于生命的,医术必须基于患者的生命而使用,为和于生命而使用。相比之下,当代“技术主体化”的医学,变得“本末”倒置、“玩物丧志”,其结果是医学和技术形成具有一致过程和目标的共同体,反而将生命和健康从中分离出去。实际上,正是基于医学服务于生命的宗旨,医学和人类生命存在健康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医患才成为健康利益上的共同体。因此,当医学和人类生命的利益共同体分离之后,医患健康利益共同体就没有了内在依据,走向分离就是势所必然。

 市场的本性是求利,医学的本性是向“善”,两者在性质上互相冲突。如果说技术主体化使医学偏离了“善”的价值方向,那么市场机制进入医疗活动则使医学的发展背离了“善”的价值方向。在我国,作为医学载体的医院,被推入市场化以后,在其管理和经营过程中,十分注重“利润”,市场逻辑主导着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理念,受此影响,医患关系发生了性质上的改变,“现在病人往往被称为医疗保健的‘购买者’或‘顾客’,医生则被称为医疗保健的‘销售者’或‘提供者’。这样医患关系就被当做商品交换关系。”[8]36置身于其中的医务人员以“销售者”、“提供者”角色自居,因此,在医疗活动中“求利”意识凸显出来,甚至出现“拜金主义”的现象。可见,市场机制进入医疗活动之后,医患关系被简化、扭曲为一种经济关系,当经济关系主导着医患关系,医患共同体就会受到强烈的冲击,以至于出现在看病的“消费”过程中,病人花得多、医生就挣得多,病人花得少、医生就挣得少的普遍现象。如果说技术主体化导致了医患健康利益共同体的分离,那么医疗对利润的追求则使得他们由健康利益共同体变为经济利益对立体。

  二、当代医患关系人文精神的失落与医患情感共同体的分离

 医学的研究对象是“人”,而“人”是具有人文性质的,所以人文精神为医学所固有。医患关系是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人际关系,医学观指导着医疗活动的整个过程,医学观念不同医疗活动的过程就不同,结成的医患关系就不一样。医学观念决定着医患关系的特征和类型,在某种程度上,有什么样的医学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医患关系。当医学观念具有人文精神时,医患之间就具有情感凝聚力。在传统整体性医学模式的指导下,医生会关注患者的心理和情感,如希波克拉底曾说:“我们必须知道疼痛是什么,为什么会有疼痛,并且对人造成了何种危害”[5]13。《黄帝内经》也有:“凡治病必察其下,适其脉,观其志意与其病也。”在这种医学观念中,“人”是完整的,其整体性被尊重。医生“既是肉体的医师,也是灵魂的医师”[5]18。同时,在医疗活动中,医患之间注重情感交流和联系,“医师与病人之间应亲密无间”[5]17,医生对病人应“笃于情”(喻昌)等。总之,传统医学观念保持着较为浓厚的人文精神,在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精神需要被关注,医患保持着亲近感,基于治病恢复健康的共同目标,双方具有团结意识,能够真诚协作,在情感上是一个具有凝聚力的共同体[4]。

 在1977年美国学者恩格尔哈特教授就提出医学模式应该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我国医学界也从理论上认可这种转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这种转变在医疗实践层面并未实现[9]337-340。也就是说,实际上,生物医学模式仍然主导着今天的医疗活动。在生物医学模式指导下,诊治过程是在“生物属性”的视域里开展并完成的,医生局限于患者的生物层面去探寻疾病及其治疗。患者的心理、感受和情感等得不到充分地关注,这样,疾病和患者发生了分离,疾病和人发生了分离,人的整体性被简化为“生物性”。在医疗活动中,“人很久以来就已经消失了并不停地在消失”[10]419,医疗由“人道主义”变为“病道主义”,逐渐“重病不重人”。同时,医学朝着追求实证化、客观化的方向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医学经历“祛魅”淡化了对生命的敬畏之情[11]2,在诊治过程中医生为了更好地专注于他的“科学世界”,不仅对患者的疾苦少有关注,还与患者保持必要的情感距离。比如,按照现代医学的要求,在病历书写过程中,描述患者情况时要求杜绝使用任何主观性的词语,越客观越好,在这样的医学观念影响下,医学不仅没有了敬畏,也弱化了情感。医学认识上主客二分,表现在医患关系层面,即作为认识主体的医生和作为认识客体的患者成为主客二分的关系,彼此相互分离,患者成为医生的客观化、外在化的世界。在医患交往过程中,医生沉浸于“科学世界”、患者身处于“生活世界”,医患成为两个世界的人。不仅如此,医疗活动中大量仪器设备等技术化手段的介入,大大减少了医患之间的直接交流,面对面的交流在技术设备的介入中面前变得无足轻重,医患关系被“物化”。在医学被生物模式掌控,由自然科学引领,让技术手段干预的时候,“我们的治疗是机械的和非人格的,我们的医治者以拉开距离、冷静超然、关系正式并运用抽象概念为特征。”[12]可以看出,在医学不断地强化其科学技术性、削弱人文精神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医患之间被主客二分,情感交流的和人情关怀的缺失,医学的人性品质在下降,医学的人文精神在失落,使得原本应该具有亲密感情的医患之间彼此疏远,团结精神欠缺,合作性较低,内在凝聚力丧失,情感走向分离。

  三、当代医患关系德性的削弱与医患道德共同体的分离

 医学具有“善”的属性,它的最终实现离不开医务人员内在人性之“善”。虽然在我国医学发展史上,科学技术的推动作用是巨大的,医学离不开科学技术,但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没有了人性之“善”的指导,其作用就可能是“恶”的。因此,“善”的事业只能依靠“善”的力量给予保证。所以,德性是医学的根本性力量这一根本性力量表现在医患关系上,即德性是医患交往的主要调节力量。实际上,因为医学是“善”事业,与此相应,医患关系的本质是道德性质。其内容是救助者与被救助者的关系。只有以德性作为主要调节力量,这种道德性质才能得到保证,道德性质的医患关系才与医学本身相符合,医疗活动才得以顺利开展。自古以来,医学对德性、美德都极为重视。西方医学自希波克拉底开始就对医生的美德提出了十分全面的要求,强调“他的性格必须像个君子”[5]17西方大哲柏拉图针对医学美德也曾提出:“他们是用心灵医治身体,如果心灵原来是坏的或者变坏了,他们就不可能很好地医病了”[5]22。中医在对美德的要求程度之高,内容之丰富在世界医德史上都十分突出。中医认为“医乃仁术”,以“仁心”行医才能实现医术救人的功能“仁心”即救人之心、活人之心、不忍之心等,它尤其注重仁、智、廉、不欺等主要美德。传统医疗活动以内在德性为基础,在医患交往过程中以内在德性作为调节力量,医生会将患者的需求转化为自我的道德要求,对道德责任的承担是“由仁义行”而非“行仁义”,这样,医生认同并主动践行医疗活动的道德要求,患者信任医生的道德品质,双方形成了一个道德共同体。

 随着医学的发展,医学由个体行医模式转变为团体行医模式,在道德上,由对“好的人”的侧重转变为“好的行为”的侧重,由对个体性美德的注重逐渐转变为对团体性规范的强调。在一定意义上,对规范的强调增强了道德的可操作性,并有利于实现道德要求的客观化和普遍化。这种强调是对医学的促进。但是,由此削弱德性、美德的作用,认为伦理学在医学领域关注的重点是“规范”[8]31-37,使得道德的内在性力量和外在性力量之间失去了张力,这势必会影响道德要求的践行。总之,道德作用的发挥需要在内在德性和外在规范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并形成合力,道德建设需要“合内外之道”。道德规范作用的发挥是建立在内在德性基础上的,如果在医患交往过程中,单纯依靠道德规范的调节而失去内在德性的保障,那么道德要求就会沦为形式,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就难以建立。实际上,在调节医患关系的形式上,我国医学事业不仅越来越倚重道德规范,还增加了法律和行政手段。这些手段的增加虽然是必要的,但如果没有德性做基础,很难取得实质上的成效。就法律手段来看,依靠法律约束医患双方,医生对道德责任的承担不仅会变得更为被动,而且会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因此,“2002年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要求医生在医疗纠纷中要证明自己无过。这一点现在被普遍认为是过度医疗的开端,医生为了避免有一天对簿公堂时无法自证清白,用‘可做可不做的检查都做’的方式提早准备‘证据’。”[1]可见,没有内在德性的支撑,法律手段不仅不会达到预期效果,甚至会增加新的问题。国家卫计委要求(从2014年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24小时内,均须和患者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双方承诺不收、不送红包以及贵重的物品。虽然这一行政手段的效果如何还有待证实,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道德规范的要求还是法律要求、行政要求,这些外在要求如果没有转化为内在自我要求,其践行就不是必然的。在我国医学事业发展过程中,从对道德规范的侧重,到增加法律和行政手段,调节力量趋向于外在化和强制化,但削弱了内在德性的作用,最终外在要求和医生内在要求之间不能实现统一,其落实就没有保证。这样,在医患交往过程中,医生对道德要求欠缺认同和主观意愿,其对道德责任的承担就会是被动和消极,乃至于沦为形式,因此,患者对医生的道德品质就不能形成信任,医患道德共同体走向了分离。

  四、当代医患关系局限性的弱视与医患生命共同体的分离

 从生命的角度看,患者是生命需要救助的人,医生是救助生命的人,和谐的医患关系离不开医患之间关于生命的共识,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生命共同体。虽然医学在救助生命这一方向上的追求是无限的,“医术造成健康是由于本性”[5]29,但表现在特定时期,医术的能力总是有限的。进一步看,医学虽然高扬“救死扶伤”的旗帜,但生、老、病、死的客观规律决定了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现实中,医学总呈现为一门“有缺憾的艺术”。作为患方,基于医学的局限性,对不能治疗尤其是病人死亡的情况形成客观的理解和评价,对医患交往有深刻影响。但患方的正确认识离不开医学的引导。在传统医学史上,对于医学的局限性,医生是很关注的。据《史记》记载,因为医术高超,扁鹊在当时“名闻天下”,人们对他的评价是“尽以扁鹊为能生死人”,以为他能使“死人”复活,听闻这样的赞语,扁鹊说:“越人非能生死人也,此自当生者,越人能使之起耳”,“自当生”是医生努力的前提,“非能生死人”则是医生能力的限度。对医学的局限性表现得客观且清醒。因此,中医比较关注“死症”。如《黄帝内经》中说,“五藏已败,其色必夭,夭必死矣”(《素问·三部九候论》)。“死证”代表着生命危机的讯号,洞晓这一讯号,一方面可以救其于萌芽中,另一方面如果死亡已无法挽回,那就只好“顺天”以对之。所以,遇到不能救治的情况,如三国时期的名医华佗就会以实相告。与此相同,在西方医学史上,希波克拉底也曾明确指出“那些病入膏肓的人”,“医学无能为力”[5]15。

 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医学在发展过程中将很多“不能”变为“能”,医学能力持续增强,这种发展趋势甚至使人类具有了“上帝”的能力,充当起“上帝的角色”。在医学凯歌高奏、能力巨大的时代背景下,人们习惯了医学之“能”,以至于忽略了医学本身永远存在“不能”。在医疗活动中,医学遗忘了谦虚,医生也往往傲慢。由于医学对自身局限性认识变得弱视,欠缺对患者的正确引导,人们对医学能力的要求和期望拉高,以至于“现代人已无法接受死亡了”、“因为他或她觉得自己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死去实在是不应该,怎么如此发达的医学科技就治不好自己的病呢?”[13]655这种认识带给医患交往很深的隐患。在今天的医疗活动中,当患者死在医院时,往往成为医患产生冲突和纠纷的导火索。“患者无论得到多么好的治疗,如果没有治好要走向死途,那么绝对是不甘心的;而患者家属在患者去世后总要把怒火集中投向医生与医院,绝不肯接受这样的后果”[13]655。患者的这种认识和态度固然是医患信息不对称的表现,但从医学角度看,则反映出强化对医学局限性认识的重要性。客观评价医学能力,可以推动人们正确理解死亡。而在医学对其局限性弱视的背景下,由于欠缺对患者关于医学能力客观评价的引导和教育,患者不能正确理解医学“不能”的情况,医生和患者在对死亡的认识上欠缺共识,导致了生命共同体的分离。

 综上所述,我国现代医患关系的问题是医患共同体的分离,因此,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发展趋向,进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实际上是医患共同体的重建。如果说,医患共同体的分离是医学偏离了其本身的结果,那么重建医患共同体,实际上是医学向其本身回归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完成,至少需要医学回归“善”的属性以此重建医患利益共同体。需要医学大大提升其人文精神,以此使医患重回情感共同体。需要医学强化对德性力量的重视,以此重建医患道德共同体。需要医学客观面对其局限性,引导人们的死亡观念,以此实现医患生命共同体的重建。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医患共同体应该是在医患“主体间性”(胡塞尔)基础上的重建,不能以共同体的统一性、整体性取消医生的独立性,尤其是在当前医生的人身安全屡遭危险的情况下,更应关注医生的合理权益。这应该成为医患共同体重建的一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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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调控能力是情绪智力的重要品质之一,这种能力能及时摆脱不良情绪,保持积极的心境。幼儿期是情感教育的黄金期,帮助幼儿形成初步的情绪调控能力是幼儿情感教育的目标之一,也是幼儿情感教育的重要内容。幼儿的初步情绪调控能力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表现为幼儿能对自己情绪中那部分对人对己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情绪冲动加以适当调控,如孩子对任性、执拗、侵略性、攻击性等偏颇情绪的适当调控;另一方面表现为幼儿能适当地调节情绪,并常常鼓励自己保持高兴愉快的心境。概括来说,就是既有控制,又有宣泄,把情绪调控在一个与年龄相称的范围内,以促进情感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幼儿的情绪调控能力是比较薄弱的,主要表现为幼儿情绪的易激动性(易于爆发激情)、易感性(情绪易于为周围事物所左右)和易表现性(内心体验和外部表现的一致性)。情绪调控作为幼儿社会性发展的重要内容,并不一定随年龄增长而提高,其发展更多是教育培养、教育环境影响的结果。情绪调控同知识系统与认知能力一样,是种必须通过学习才能掌握的知识和技术,而它的学习又不同于认知教育,它更多地强调感受、感知、体验、理解和反应,在教育过程中更多地强调情感经验的积累。所以,从教育途径上,应更多地考虑周围情境的氛围以及整个教育方式的自然性。 家庭是以骨肉亲情为纽带形式的特殊社会组成形式。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着特殊的情感关系,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也是人生情感习得的启蒙学校,是人类情感最美好最丰富的资源所在地。从个体情感发生上来看,儿童情感起源于父母的抚爱和家庭温馨氛围的熏陶,良好的家庭情感氛围是孩子形成初步的情绪调控能力的重要条件。一般来说,幼儿在家庭中,尤其在父母面前更容易表达其情绪和情感,不论愉悦还是忧伤,高兴还是愁闷,随时随地都会表现出来。这说明某种程度上儿童在家庭中其情绪是不受抑制的,是自由奔放的,原因就在于特殊的家庭情感氛围。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血缘亲情使父母与子女之间有较高的亲和力,孩子的情绪表达(主要指不良情绪)一般不会招致惩罚或其他严重后果。而在社会氛围中儿童情感表达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无端地发泄情绪容易受到惩罚或得到不好的评价,如教师的批评,伙伴们离他而去。其次,孩子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免不了会产生一些消极情绪,有时又因惧怕惩罚或因权威人物如教师在面前而控制着,孩子往往把积压的情绪带回家里,向父母发泄,从而使他(她)的情绪得到某种微妙的平衡。人们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些情况,即孩子常因一些琐屑小事而跟父母过不去,大哭大闹,恐怕也有这方面的原因。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应充分发挥家庭在孩子情绪调控能力形成中的特殊作用,创设良好的家庭情感氛围,让孩子在潜移默化的实践和自然感受的体验中形成初步的情绪调控能力。 一、营造宽松和谐的家庭情感氛围,是帮助幼儿形成初步使绪调控能力的重要保证 家庭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联系起来的情感共同体,每个家庭都有其特定的情感氛围,表现为家庭内部的一种稳定的、典型的、占优势的情绪状态。父母是家庭情感氛围的重要主体和创造者,在营造氛围的过程中,首先必须要处理好父母之间的关系。“如果想让孩子长成一个快乐、大度、无畏的人,那这孩子就需要从周围的环境中得到温暖,而这温暖只能来自父母的爱情”。如果父母能互敬互爱,和睦相处,善于处理好自己的情绪,尽可能表现得愉快、喜悦、乐观向上,这不仅能使孩子生活在温馨的家庭氛围中,得到关心爱护,获得爱和尊重的体验,从而心情愉快,产生主动向上的积极情感,而且也为孩子处理消极情绪提供榜样,对孩子学习情绪、理解情绪和处理情绪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是培养幼儿初步情绪调控能力的前提。如果父母之间经常争吵,家庭关系紧张,孩子极易产生焦虑不安、自卑、恐惧等不良情绪。这不仅不利于孩子形成初步的情绪调控能力,久而久之还会影响到孩子的心理健康。家庭情感氛围的另一个构成是亲子关系,即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亲子关系是孩子接触到的第一个人际关系。亲子关系不和谐可能会给幼儿学习情绪带来意想不到的困难,甚至会导致其长大成人后情绪控制能力低下。在大多数家庭生活中,亲子关系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显然父母永远处于主导地位,现实生活中,亲子关系的不和谐主要表现为父爱、母爱的扭曲。这种父母之爱极易走极端:一是溺爱,父母对子女过分迁就,孩子易形成以“我”为核心的优越感,形成自私、骄横、任性等不良性格特征;二是粗暴之爱,父母不顾孩子的兴趣、爱好,要求孩子一味服从家长的意愿。这种家庭独裁可能带来严重后果,情绪方面表现为孩子情绪的压抑,久而久之,孩子良好的情绪发展受到潜在的阻碍。正常的父母之爱应该是一种理解、尊重、理智之爱。孩子是自己情绪情感的主人,家长要理解和尊重孩子自己的情感需要和情感体验,父母和子女之间需要的是情感的交流、沟通和应答,而不是“情感的统治”,即家长以强制的手段去监控、阻碍孩子的情绪表达。当孩子闹情绪时,父母惟有首先控制和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充分尊重和理解孩子表达其情绪的需要,才能抚慰孩子的情绪。在家庭氛围中,父母要克服自身情绪的不良表达方式,如暴躁、武断、独裁以及动辄施以威胁或惩罚,应设法跳出亲子关系中因父母与子女的不平等性产生的权力陷阱,认清孩子情绪背后的真正动机,以理智的方式博取孩子的信任,成功地开启亲子沟通的大门。 现实生活中,孩子不如意时要宣泄其不满情绪,但孩子的宣泄有可能受阻,因为他(她)的情绪宣泄常常得不到父母的理解和宽容;在家庭生活中,孩子情绪的发泄可能较为频繁,父母难以忍受,于是造成感情冲突,结果可能是父母情绪占了上风,而孩子情绪没有发泄出来,抑郁纠结,逐渐积累,等待下次更猛烈的爆发。这样下去是危险的,孩子情绪不仅得不到渲泻,反而越积越多,情绪发展有可能走向消极方面。因此,发展儿童的情绪智力,应特别重视家庭情感氛围的作用和影响,要在血缘亲情的基础上建立起理解、宽容和和谐的家庭氛围,有目的地帮助幼儿实现其情绪的宣泄。 二、积极的教育环节,是帮助幼儿形成初步情绪调控能力的关键 首先,家长应帮助幼儿学习以恰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幼儿当然不会对自己的情绪有什么认识,情绪是好是坏,幼儿是不会自己去探究的,而父母要教育幼儿认识各种情绪及其特征与后果,特别是要使幼儿对一些过激情绪有初步的认识和看法。这是赢得情绪调控的第一步。在认识情绪的基础上再教给孩子一些情绪表达的方式方法,如言语表达方式。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特定的言语将情绪表达出来。再如倾诉表达方式。每当情绪不稳定时,应向父母、老师和同伴“倾诉”自己的情绪感受,不要憋在心里,而应释放出来。在这方面,父母应做出示范,应向孩子主动谈论自己的情绪情感,并经常与孩子一道讨论彼此的情绪感受,这既能给孩子提供与同伴交流的范例,又能为孩子提供学习情感语言的机会,且敢于表达自己的情绪,而不是压制情绪。运动方式也是一种调适情绪的好方法。通过剧烈的运动,发泄孩子的消极情绪,通过轻缓运动,控制孩子的情绪冲动。家长应让孩子进行一些他们所喜爱的运动,如玩水、玩沙、打球,在运动中促使幼儿表达其情绪,如果没有别的办法,哭也不失为情绪的自然表达法。实际上,对那些爱哭的孩子来说,哭是他们表达情绪的一种好的、永远有用的方法。其次,家长要为孩子创造条件,让孩子在自我实践体验中培养情绪调控能力。孩子对情绪的认识和情绪的表达往往不一致,体现为情绪表达发展的滞后性,因此让孩子在自我实践、体验中实现情绪调控的训练就显得尤为重要。虽然从孩子的情绪健康角度来讲我们应使幼儿保持积极的情绪状态,但为了促进孩子的情绪发展,培养孩子初步的情绪调控能力,我们又应该让孩子全面体验各种情绪,以丰富孩子的情感世界,既要有积极的情绪体验,又要有消极的情绪体验,只有当孩子面对一些负面的消极情绪时,才有可能实践情绪调控的学习。为此可从以下几方面做工作: 1为孩子设规范。面对孩子的各种需要,家长要客观分析,满足其合理要求,拒绝不合理要求。 当需要得不到满足时,幼儿获得消极的情绪体验,可能表现出某种过激情绪反应。针对这种情况,家长应预先与孩子共同设定一些规范,逐步培养幼儿明辨是非的能力,进而在实践活动中用这种能力对自己的情绪表达方式做出价值评判。只有当幼儿能够对自己的情绪作价值评判时,才具有实现情绪调控的可能性。当然生活中也应教育孩子适度节制各种欲望,抵制各种诱惑,让孩子时常既有需要得到满足的体验,又有需要得不到满足的体验,这样慢慢就能正确对待需要和满足的关系,慢慢就能学会对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加以适当的调节。 2为孩子创造与同伴交往和游戏的机会和条件。 幼儿成长过程中需要与同伴交往,幼儿如果长时间独处,会产生莫可名状的孤独感,渴望交流又得不到交流的状况可能导致慢性的情绪压抑。积极与同伴交往不仅可以愉悦孩子的身心,也为孩子提供了实践情绪调控的机会。同伴是孩子最有效的榜样,同伴的榜样对孩子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易于孩子接受和模仿。幼儿可能从同伴身上学习如何调控自己的情绪。尽管孩子在与同伴交往中不免会发生一些小冲突,但正是这些“茶壶里的风波”使孩子们学会如何与别人协调,如何抑制自己不合理的愿望,如何处理同伴关系,等等。孩子有喜爱游戏的天性,游戏的趣味性和吸引力促使孩子愉快地、心甘情愿地服从角色分配,服从规则要求,要想参与就必须约束自己行为,否则会遭受排斥,失去参与活动的机会,这有助于训练并逐步形成幼儿的情绪控制机制。另外,游戏本身就是幼儿松弛紧张情绪,渲泻消极情绪的有效方式,在游戏中幼儿会借助于动作、语言、角色扮演来体验积极情绪,发泄消极情绪,在内心产生一种满足和快乐的感受。 3教给孩子一些自我调节情绪的方法。 由于幼儿注意力很容易发生转移,消极情绪状态持续时间不一定很长,这也表现出一种对情绪的无意识调节。面对孩子的过激情绪,父母可讲究一些策略,如冷处理、设法转移幼儿注意力等等。但同时家长又应帮助孩子学习主动自觉地控制其情绪。如教给幼儿一些自我调节的方法,譬如告诉他们,当他们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时,就在心里暗暗说“不能打人”或“不能摔东西”;或者在不愉快时想想其他愉快的事情。 三、创设良好的物质生活环境 良好的物质生活环境将为幼儿学习情绪调控提供物质上的可能性。它包括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宽敞明亮的活动空间,合适的图书资料及玩具等。幼儿的情绪具有情境性和感染性的特点,良好的物质生活环境可使幼儿产生积极的情绪体验,因此在家庭中应尽可能给孩子提供整洁有序,宽敞明亮的生活空间,以促进幼儿情绪的健康发展。显然,家庭空间的局促狭窄可能导致孩子潜在的心理压抑,如果孩子在其他因素影响下情绪出现波动甚至失去控制,居室的杂乱无章不仅无助于幼儿情绪的稳定和改善,还会加剧幼儿情绪的不稳定。 情绪调控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幼儿情绪调控能力的培养需要有以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具、图书为中介的大量实践活动。难度适宜、能吸引幼儿注意力的玩具、图书等活动材料可以激发并维持幼儿进行有目的的活动,幼儿的情绪调控力也就在运用有关活动材料达到自己目的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适合幼儿阅读的图文并茂的图书还可以使幼儿获得诸如如何认识情绪,如何对待同伴,做个好孩子等一系列与情绪调控有关的间接知识,明白一些情绪调控的粗浅道理,为幼儿形成初步的情绪调控能力提供知识性基础。

失恋一定是一次痛苦的经历,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例外。你所吸需要的就是正视自己痛苦的情绪,而不是逃避它,还要给自己设定一个痛苦的缓冲期,在这个期间,你可以去回忆你过去的经历,过去的甜言蜜语,甚至是你一起买的礼物。痛苦只是一种情绪,没什么好害怕的,任何情绪,你不反抗他,都会过去

分手并不意味着你被甩了,不管谁提到分手。分手是两个不合适的人最好的结果,不管你年轻还是他不成熟。分手并不意味着你是一个毫无价值,毫无吸引力的人。事实上,在这一点上,很多人会陷入一个错误:他不爱我,他抛弃了我,我是如此的痛苦,没有人爱我。

亲密的关系是了解自己最好的方式,每一段感情都有成长的地方,单身时我们可能会感到非常幸福,但单身时,我们是不同的人,但当我们坠入爱河时,这是最真实的人,因为在情人面前,我们可以放下外在防御的面纱,对待爱的人。所以尽量在这一点上,深挖和认识自己,能对走出痛苦有很大的帮助,具体总结:我们可以在关系中看到自己和对方到底在需求什么。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对彼此的关心和价值。我们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害怕什么。我们和彼此在这种关系中有什么作用。

如果这段感情,你真的把自己投入了真爱。好吧,你不能放手也就不足为奇了。但你需要清楚地理解一件事。即使你不想放手,这段关系也一直是过去的事。在这种情况下,生活在阴影中有什么意义?因为你疯了没人会改变主意。更不用说一辈子的忠诚奖了。我记得情感共同体的老师说,他们不能放手的原因是“要么是新的爱情不够好,要么是时间不够长。”了解尽可能多的异性朋友,这会给你一个机会找到下一个,也许你认为最后的关系是好的,因为你还没有遇到更好的。释放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和朋友抱怨,哭,跑,写文章,做枕头,在海边喊,去旅行等,痛苦需要流动和释放,不要压抑,否认它,我们释放这样的痛苦,慢慢就会舒服得多。

控,出自日语“コン(kon)”,取complex(情结)的前头音,指极度喜欢某东西的人,喜欢的东西 要冠在“控”字之前,例如:萝莉控、正太控、女仆控、软妹控、御姐控、大叔控等。在名词后加上即成为“很喜欢某物”的意思。基本的解释和“癖”相似,也可以放在名词前面做动词。表示强烈的嗜好和喜欢,有时候过于极端会给人BT的感觉,所以“控”是有些贬义意味的。但现在,大家把普通的喜欢某一事物的人也称为XX控,有时并不含贬义。但又跟癖有点不同,比如萝莉控不会让喜欢的萝莉受伤害,加以保护;但恋童癖却会折磨乃至强暴甚至杀死儿童。

茅台“五维”美学的内容包括:“空间”的美学表达、“时间”的美学表达、“人物”的美学表达、“科学”的美学表达、“文化”的美学表达。

1、“空间”的美学表达。

茅台品牌的背后,是空间的“蕴养”。茅台酒的生产酿造离不开1503平方公里的地理标志保护区域,在这个特殊的空间范围内,造就了美丽的迤逦青山、蜿蜒赤水和紫红土壤,成就了独一无二,且无法复制的自然生态环境。

2、“时间”的美学表达。

茅台品牌的背后,是时间的“沉淀”。茅台的生产酿造遵循自然时令规律,品牌的塑造成长同样需要经年累月。于茅台而言,高粱、小麦等酿造原料的生产成熟,需要“自然”的洗礼,九次蒸煮、八次发酵、七次取酒,5大工法、30道工序、165个工艺环节,需要“时间”的淬炼。

3、“人物”的美学表达。

茅台品牌的背后,是匠人的“传承”。茅台品牌发展历史上,一代代对产品质量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的茅台酿酒大师、“茅台工匠”,还有许多始终与茅台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缔结成“命运共同体、情感共同体、生命共同体”的茅台传承人。

4、“科学”的美学表达。

茅台品牌的背后,是科学的“密码”。茅台坚持从科学的角度来解析美的感官、美的感受和美的感知,解析茅台酒身上所蕴藏的生态密码、工艺密码、时间密码和微生物密码,用科学发现茅台酒的美,用科学阐述茅台酒的美。

5、“文化”的美学表达。

茅台品牌的背后,是文化的“滋养”。进入新时代,茅台坚定文化自信、传承文化基因、赓续文化根魂,构建了以“人、文、物、艺、礼、节、和、史、器”九大系列为核心的茅台文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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