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死了,我有点意外,她虽然不阳光开朗,但也不是内向抑郁的人,她对生活是积极的,性格也很坚强。
我见过她的艰辛,知道她的努力。但生活有时候更像是泥沼,越挣扎越下沉,直到你没了希望,放弃而没入深渊,没有一丝涟漪,似乎从未存在过。
金凤的死让我想起一句西谚:人躲得过死亡,却躲不过恶意。
以她的坚强,还不至于用死亡去躲避生活的艰难,可恶意让她不堪忍受。
烈性必不受辱,决绝才能反戈一击。
我不敢揣测死者的意念,但生者或者说始作俑者着的心境必将是莫大的悲凉与虚空。
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老金他逼死了亲生女儿。
在办理死亡证明的时候,我和老金有过交流,说的话也很不客气。
“小孩子听话是本分,不听话是本性,是强掰能教育的好的?你从来就没想过自己的问题,12岁你才开始带她,幼儿失教,你不慢慢疏导,就知道打骂,不是你失职吗?”
老金眼睛红肿,已经哭不出泪来,只能捶胸干咳,他胸中的淤积,恐怕终生难以排遣了。
“X警官,别说了,我也是为她好,早知道这样。”老金突然语塞,半晌,继续说道:“再差,也比没有强啊“。
说完,老金哽咽起来,扶着桌子站起身,我搀着他送出派出所,老金摆了摆手,颤巍巍地走了。
看着老金佝偻的背影,我想起来和他第一次见面。
2014年夏天,当时天已黑透,浓云闷闷地压在半空,闪电不时从云端劈下来,显出云层狰狞,雷声轰轰而来,狂风骤起,雨噼噼啪啪的洒向大地。
我正在接警台整理卷宗,接警室门被猛然推开,一阵风进来,把卷宗吹散一地。
来的人就是老金,他焦躁的喊道:“警官,帮帮忙,我闺女早上没去学校,找了一天也没找到,老师让我来报警,别是出事了?”
“你也敲下门,你看把我材料弄的,这都是补不来的,可知道!”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太着急了。”
“着啥急?离家出走的小孩天天有,要么半夜要么第二天都回家了,法制社会能出啥事?玩够了自然就找着了。你急?急能急回家?不用找了咧!”
虽然这样说,我还是立即开始了查找的工作。
公安机关有规定,对于疑似被侵害的失踪人员要立即上报刑警队立案查找,如果排除被侵害的可能,单纯的离家出走的话,要帮助查找。
对于帮助查找,我们派出所的做法就是:看看摄像头、过过人像卡点、查查网吧宾馆登记,都没有的话再申请手机定位,这之后就没什么办法了,只能劝慰报警人安心等待,我们可以再帮忙张贴寻人启事等等。
碰到较叽的家人,我们大不了开着警车在大街上找几圈。
不是我们不上心,很多离家出走都是因为各种琐事,一时气愤,消消气就都回来了,就像医生见惯生死,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是,当时金凤只有13岁,这种未成年女孩出走是要立即移交刑警队的。
我查询了金凤的户籍信息,填好失踪登记表,在这个过程中简单地询问了老金一些问题。
原来,老金常年在外打工,跟老婆女儿聚少离多。2007年老婆给一个包工头做小三,撇下丈夫孩子不跑了。
从那时起,金凤跟着奶奶过了6年,2013年年初奶奶肝癌卧床,熬挺了三个月,去逝了。
早些年老金用打工的积蓄在县里新区买了房,一直没有装修,如今为了方便打工,老金给金凤转学到新区,爷俩从农村老家搬到城里,在毛坯房里住着。
自从进城,金凤学习成绩不行了,脾气急躁起来,老金也不是会带孩子的人,爷俩动不动就吵架。
一个青春期的女孩,刚刚经历亲人离世,来到陌生的环境,跟着近乎陌生人的父亲一起生活,又生活在邋遢的毛坯房里,可以想见这个年龄孩子的敏感足以让她有各种“不爽”,离家出走似乎并不奇怪。
“早上去上学的时候可有什么异常吗?”我问。
“没有。”
“最近可因为什么事情,吵过她吗?”
“想要什么智能手机,说同学都有,我说我都没有智能机,你小孩要啥,跟谁联系?现在考试都倒数了,还有脸要东西?”
“可让班主任问问她班上的好朋友吗?可有知道情况的同学?”
“班主任说她没有朋友。”
“可谈恋…”我话还没说完。
“她敢,我打断她的腿!”老金恶狠狠的说道。
我翻眼瞅他:“我问,可谈恋爱吗?谈了就说谈了,没谈就说没谈,不知道就说不知道,哎?她这个年龄的孩子就是谈恋爱,不也正常吗?”
“没谈。”老金感觉这个问题是在侮辱他。
我摇摇头:“是没谈?还是不知道?”
“没谈。”老金咬着牙回答。
我在派出所处理过不少这个年龄孩子离家出走的情况,大多都是情窦初开,偷偷约会忘记了时间。不过这么晚,又下着大雨还不回家,却是第一次遇到。金凤这个年龄还不至于敢跟小男友在外面过夜,除非在网吧上夜网,不然的话事情就严重了!
我拿着手续,让辅警备车,外面已经是瓢泼大雨,风卷着雨珠摔在屋檐、墙头碎成一阵阵雾气。
我们驱车赶到刑警队,队里关着一屋子斗殴的人,有伤者在重症监护里躺着,万一挺不过去,就是一起伤害致死的人命案。
刑警队实在抽不出人,我只能让开车的辅警留在队里,用队里的权限查看人像卡点和旅店、网吧记录,再追踪监控录像,如果有轨迹随时联系,我自己则带着老金上路去找。
如果技术手段没有结果,只能用最笨的方法了,对于老金,实地的找让他安心,对于我,开展工作就是避责的方式,万一人真没了呢。
警车在雨中、水中,像夜行的小船,在刑警队查到的信息就是导航信号,可是没有,什么都没有查到,当时的人像卡点还不发达,监控录像也不密集,什么信息都没有。
但是小船并未迷航,我开着它全速冲向各个黑网吧、小宾馆,因为正规的宾馆和网吧一定会登记身份证,而黑网吧和小宾馆则不那么正规了。
网吧找人很简单,大厅里扫一眼,再推门看看包间就结束。
小宾馆就麻烦点,老板说的话都不孟信,只好挨个敲门例行检查,碰到操蛋的房客还免不了争执几句。
到了凌晨三点,雨渐渐停了,新区里还剩两家小宾馆没找,如果还没人,只能去老城找,那就是大海捞针了。
还好在兰雅宾馆我看老板神色慌张,确定有没按规定登记的,也许金凤就在里面。
“不查你登记,别害怕,可有十三四岁的小女孩住店”。
“没有,没有,现在哪敢,都登记,你看这是登记本。”
“看毛看?查房,让女老板来,带我敲门”。
“好好好,X警官,8202房有个小伙子带个小女孩,说是兄妹俩,要不你去看看?”
“磨叽!找个女服务员来喊门。”
“陈大姐。”老板对着吧台后面的木板墙砰砰锤了两下。
陈大姐揉着眼出来,看是警察慌忙把领口扣上,从吧台翻出房卡问:“要开哪间?”
“8202”老板抢答。
“先喊门,不应声再开门,你先进去问问女孩可叫金凤?”我把照片给陈大姐看了一下,“不是的话,就走。”
“呦,这么小吗?“陈大姐看了照片失声喊道。
“看本人可不小。”老板接了一句。
“你等着。”我指了指老板,又对老金说:“你在下边等”。
我和陈姐一起上楼,敲了半天8202门没人理,我示意陈姐用房卡,陈姐刷卡进去“哎呦”一声又出来了,“闺女赶紧把衣服穿上,没事别怕,警察查房的”。
我心情放松了,至少不会有意外死亡之类的情况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老金也跟到门口,嘴里喊着:“我看看是谁!”就要往房间里冲。
我一把把老金推开:“你想干什么?惊着屋里的人,跳楼逃跑出了问题,你担责任?”
陈姐也在一旁劝:“就是啊,我还没问是不是金凤呢,万一不是,你冲进去不把人吓着?”
可哪里劝得住!老金拼了命的要进房间,老板过来拉他,我也把他摁到墙上吼他:“日,你报警了,就听我的,不然你别报警,自己找,自己解决。”
“我听你的,听你的,不冲动,让法律制裁他,还有你!”老金激动的嘴直颤,手指点着老板的额头,“你不登记,你什么人都敢让住,我得告你,追究你的责任!”
老板只能嘿嘿赔笑,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朝房间里喊话:“穿好吗?”
里面传出一个男孩的声音:“好了。”
我让陈姐先进去,陈姐确定了一下,伸出头看我:“都穿好了”。
我进了房间把门反锁,房间里的女孩正是金凤。那年她瘦小、枯黄,但头发浓密,五官精致。
我一边问她:“怎么不回家?”一边踱步看房间的情况,床头放着火机、烟盒,垃圾桶里有烟头、卫生纸,手电筒照进去,能看到里面包着的TT。
“下雨了,没带伞回不去。”金凤回答。
我不禁鼻孔喷气,笑出声来:“这是啥理由?”
金凤也苦笑一下,脸上的酒窝很漂亮。
门口传来老金谩骂的声音。
金凤耷拉着头,摆弄自己的指甲,指甲留的很长,抹着血红的指甲油。
“小伙子不小了吧?”我盯着小伙子问。
“17了。”
小伙子胖而且丑。
"17。”我长叹一口气,“够年龄啦”。
接着我电话联系110,报告兰雅宾馆发生疑似QJ案件。
“我俩是自愿的。”小伙子紧张起来。
“你闭嘴!”我喝斥道:“警察不把你带走,你今天就得被她爸打死在这。”
门口的谩骂声越来越响,老金开始踹门。
我也不耐烦起来:“你嚎什么嚎,打扰其他人休息可知道?我在固定现场,你进来干什么,到一边老实待着。”
老金安静了。
五分钟之后刑警队来人把金凤和小伙子带走,出门的时候,老金抓住金凤的头发啪啪两巴掌打下去,金凤瞪着老金一言不发,泪珠在眼眶打转。我把老金拉上警车,一起送到刑警队。
后来小伙子被判了刑,我再没见过。
倒是金凤就在派出所旁边的中学读书,偶尔见过几次,暑假里在超市、饭店打工也碰巧遇见,简单打了招呼,知道她成绩一般,初中毕业后上了本县的技术学校。毕业之后做个文书、销售员之类的,能过个不错的小日子。
2017年冬,我又在派出所遇到了金凤,那天她去找出狱不久的小伙子,小伙子家人报警说有人在家闹事。
出警民警到现场时金凤情绪激动就要跳楼,被民警控制之后带回派出所。小伙子和家人看人被带走,慌忙锁了门也不愿意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我联系老金说了一下情况,通知他把女儿领走好好劝劝,老金到后,父女相见,老金见面就是一巴掌,又一脚踹到金凤肚子,金凤跪倒在地,双手扒着办公桌,使劲站起身来,嘴里喊着:“你滚,不要管我,不要再管我了,我死还不行吗!”说完,呜呜哭了起来。
我和其他当班人员只顾着拉老金,回头看时,金凤左手腕正汩汩流血,人已经昏了过去,我赶紧查看伤情,发现左手腕处缠着纱布,纱布下有裂唇状伤口,缝合的线头已经崩断。
“怎么回事?”我抬头看老金。
“她自己割的,不知道作什么妖!”老金满脸嫌弃。
“快送医院。”我安排车把金凤送到附近医院。
老金径直走了,当天没能再联系上他。
转眼到了2020年秋天,又是我值班,接到一个举报卖*嫖娼的报警,这类报警在平台上发送过来都是隐去电话的,报警人也可以匿名,我只是听出声音很熟悉,又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我们按照举报的地点到某KTV包间把在场人员传唤到所调查,其中就有金凤,她已经做了两年陪酒女,挣了不少钱。
“明年我20岁,嫁的远远的,再不回来了,我不要他的嫁妆,除了他是我血缘上的父亲,我感谢他,其它再没什么了,我不欠他的。”
“老金”,我沉吟了一会,“也是为你好,血浓于水。”
“其实我妈是被他打跑的,本事不大脾气到不小,买个房子就觉得是成功人士了,一喝酒就吹牛B,他有啥?在女人身上耍威风,这就是他的能耐,在外面就是个怂货,打我妈时,我小,没办法,打我就不行!有他后悔的一天。”
金凤对我们的调查倒也配合,涉案的KTV被停业整顿并处了罚款。
事后我又回放报警录音,就是老金的声音。
“这爷俩要闹到什么时候?”我心里犯嘀咕,“养儿方知父母恩,还得再等几年,非得互相体谅,才能和谐共处吧?”
结果,只等了一年,就在三天前,大中午,金凤从19楼家中坠楼身亡。
那天,老金从工地下班,回家的路上自己灌了一瓶半斤装的二锅头,这对于他来说是每天的必须。
回到19楼的家,老金听到女儿房间里哼哼唧唧的响,立马无名火窜上心头,他破门而入。
房间里,金凤的男朋友跳下床直说对不起。金凤却笑男友:“你真搞笑”。说着,金凤慢悠悠地穿衣服。
老金一把把衣服夺过去,抓着金凤的头发连拖带拽,拉倒客厅又要往门口拉,男朋友想拦老金,喊了几声:“叔,叔,别这样。”老金从桌上拿起一把水果刀朝男朋友砸过去,那男朋友吓得再不敢吭声。
老金嘴里对着金凤骂着:“叫你发sao,叫你发sao”。
老金就这样把赤身luo体的金凤扔到门口,接着他又喊道:“都来看看,看看这个不要脸的东西!”
金凤干嚎着,挣扎着,却被老金死死按在地上,脸贴着地,擦了一地的血泥。
正是阖家各户吃午饭的时候,两边的邻居都出来看,有几个妇女慌忙把老金推开,把金凤扶回屋里,有看热闹的年轻人还录了视频连声叫到:“我靠,我靠”。
金凤的男朋友想着趁乱逃走,被老金扭住手腕,两人扭打了一会,只听见楼下一片尖叫声:“有人跳楼啦”。
老金飞跑到楼下,邻居们也乘电梯跑去现场看,金凤已倒在血泊之中,她穿着一身红裙,刺眼的阳光和着殷红的血炫的老金睁不看眼,只能仰着脖子嚎啕起来,接着一阵阵呕吐,不能自已。
老金就这么一个女儿,我不知道他以后如何过下去,只知道他自认为的一片好心对金凤来说竟是彻骨的恶意。
金凤曾对我说过:“他是当爹的,可我已经十年没叫过他爸了,尊重是相互的,在他眼里我就是个贱人,是贱人就不是他女儿了?有时候觉得他可怜,有时候觉得他可恶,他是真想让我死!可我偏不死,我死了他会开心还是难受?万一真有那么一天,x警官,麻烦你到坟前跟我说一声,他要是觉得难受了,我还认他这个爹。”
中国人自古就是一个传统的文明国家,人们判断一个人的好坏,首先要看他对父母的孝顺程度。如果一个人对父母不孝,他肯定就不会有任何朋友,也会被社会上众多的人们看不起。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里面蕴含着无数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而孝顺父母,又是最值得称颂的。
一个美丽的尊老的故事,这里孝顺的虽然不是父母,但是也胜似父母。我的同事陈姐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陈姐今年二十八岁,和我一样都是一家大医院的护士。她和她的丈夫在一次我们医院和一家大型国企的联谊会上认识的,陈姐的丈夫是一名工程师,样貌英俊潇洒,当时迷倒了我们医院的很多未婚的医生和护士,但他唯独对陈姐情有独钟。然后很正常的就是恋爱,再后来就是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陈姐结婚后,可能是缺少磨合的原因吧,他们两口子时常发生矛盾,而每次吵架,丈夫都要去他嫂子那里呆上一会儿,后来吵的厉害了,他干脆就直接住在了嫂子那里,刚刚新婚的两个人直接呈分居状态。
陈姐觉得她和丈夫之间的矛盾全都是因为丈夫的嫂子,当初结婚的时候,他丈夫就带着嫂子从县城搬了过来,三人同住在一起。在陈姐眼中,他和他嫂子之间的关系很不正常。每次提起丈夫的嫂子,陈姐就感觉非常的生气。“对于每个新娘子来说,新婚之夜都是非常开心的,但是我和他的新婚之夜却,一言难尽。睡到半夜的时候,我就听见有人在哭,我就喊他出去看一下,结果一开门就看见他嫂子坐在我们房门前哭。”这让陈姐感觉很晦气,她自己越想越觉得难过,但是毕竟是新婚大喜之日,她也不好发作。事后她也曾问过嫂子,嫂子不安地对她解释说,看到一起生活多年的小叔子,今天终于结婚了,她是发自内心的感到高兴,所以没控制住就多喝了几杯酒,喝完酒以后心里又想起了很多往事,不自觉地就难过起来,没想到就忍不住哭出声来。
陈姐越想越不对劲,怎么小叔子和他嫂子会有如此的感情?到底这里面有什么秘密吗?她现在非常想要丈夫给她一个交代。
对于陈姐内心的种种疑问,她的丈夫终于给出了答案。他说,他只有一个哥哥,相差近近二十岁,在自己四五岁的时候父母相继去世,是哥哥嫂子把他从小养到大,长嫂如母,嫂子就如同母亲一般,给予了他无私的关怀和缺失的母爱。
尤其是在哥哥也去世后,嫂子不但没有改嫁,反而打工继续供他读书,直到他工作成家。这份恩情他是如何也报答不了的,在他眼里,嫂子就是他的亲娘,嫂子那里就是他的家。
听到事情的原委以后,陈姐完全被感动了,她紧紧的抱住丈夫,发誓要和他一起孝敬嫂子,一定把嫂子当自己的婆婆一样伺候。双方误会就这样解除了,两人都意识到自己在这段婚姻中存在的问题,陈姐同意与丈夫商量好了,以后不管有什么大事小情,一定都要互相体谅互相关心,都不要彼此设置戒心,婚姻就要坦诚相待。
陈姐的丈夫绝对是那种知恩图报的人,虽然是自己的嫂子,但是为了报答养育之恩,宁可让人误会,也不放弃对自己恩人的照顾和尊敬。这样的高尚情怀确实是值得现在人好好学习。
同事陈姐女儿十四岁了,最近陈姐天天都跟女儿发生争吵,到了单位也是一副痛苦样子。女儿最近想扎耳洞,陈姐不同意,女儿就开始发脾气,同学有好几个都扎了,为什么我不行?
平时跟女儿矛盾远不止这些,从吃饭穿衣,到用物品,女儿有了自己想法,陈姐一直在跟女儿说:不行!女儿情绪越来越大!
其实,孩子到了十四五岁时,正面临着长大以后很多困惑,家长用什么方法,来帮助孩子顺利度过这个阶段,才能在孩子成年时候,成为一个有正确价值观,有独立处理问题能力人!
第一,用同理心,理解孩子内心的感受。
同理心是指暂时进入对方内心世界,不带任何评价地去感受对方感受和经验,敏锐觉察对方经验意义改变。家长在处理孩子问题时,同理心就是指,父母能站在孩子角度来想问题,才真能理解孩子感受。
当父母不带任何评价的态度,来接纳孩子的情绪时,就不会产生对立。比如,当孩子要考试的时候,内心很焦虑,妈妈说:”相信你一定希望,考试已经结束,并且你的成绩还不错!“孩子的内心马上就会舒缓下来。如果,妈妈用批评的语气说:”早就让你多看书,多背点单词,现在才知道着急!“孩子的内心会很痛苦,觉得妈妈看不起自己,跟父母内心的距离正在悄悄拉开,孩子以后有什么事,也不会愿意跟父母说!
第二,通过有技巧的沟通方式,帮助孩子解决遇到的问题。
跟孩子沟通的过程当中,技巧很重要。比较有效的一种方法就是,《培养孩子社会能力》一书中,提到的方法,引导孩子一起找到问题的答案。
具体的步骤就是,引导孩子想出来更多解决方法,写在一张纸上,家长和孩子一起找到最佳解决方案。只有孩子拥有自己解决问题能力,才会遇到逆境不慌张,能够淡定从容地处理突发情况,用冷静头脑,用智慧方法,来解决问题,而不是用抱怨,用指责来处理问题。
第三,让孩子感受到来自父母的爱。
不断强调是爱你的。在跟孩子讲道理之后,一定要告诉孩子,我们是爱你!对你做所有事情,都是因为父母是爱你的!如何去爱孩子呢?给予孩子尊重,告诉孩子事情前因后果。并不是一味接受孩子要求,而是分析给孩子听,这一件事情做完之后,会产生哪些结果,如果这件事情发生,你会面临哪些问题!
告诉孩子这些道理之后,一定要告诉孩子:“我们是爱你的!“让孩子的内心能感受到,正是因为爱你,才会不同意这件事情。父母跟孩子之间,往往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了矛盾以后,家长不解释原因,孩子就会故意去做,结果,孩子伤得体无完肤之时,才会后悔没有听父母的话,也不明白为什么当初,父母为何不把这件事结果有多可怕讲出来。
只有孩子真知道,父母会把这件事结果会有多严重,分析出来,就是对孩子爱!才会愿意接受父母的建议!才会发自内心愿意停止当下的行为!
总之,父母能理解孩子内心,引导孩子学会处理问题能力,才能成为有能力出众人。带着父母爱,孩子会内心坚定,拉近与梦想的距离,不断放大格局,用自己温暖,照亮全世界,成长为自己最喜欢的样子!
恋爱是什么样的?恋爱就是三个过程:最初我喜欢你,你喜欢我,有点暧昧,然后你浓我浓时刻不分,再来分分合合、合合分分,最后要么结婚,要么来一场真正的分手。
表妹守在办公室等我下班。她说她和男朋友分手了,周末要在我家疗伤。说话间眼眶就红了,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让人想笑又不忍心。
这是一个21岁女孩初恋的味道,纯粹又纯真,如她那青春亮丽的脸庞,可爱又美好。
办公室陈姐也是表妹的熟人了。看了一会开口道:茉茉,你俩这是第一次吵架?
表妹点点头,又百无聊赖的盯着窗外的梧桐树发呆。
陈姐说:嗨,谈恋爱哪有不闹分手的?不出三天你们又会和好了!
表妹抬起头迷茫地望着她:可是我们都说了分手后永不再见了!
我插言道:用你们话来说就是"不分几次手算什么谈恋爱?"闹分手是恋爱的必经程序,一言不合就分手,冷静下来又要死要活地在一起。
果然第二天早上表妹就笑着说:他给我道歉了,我原谅他了!然后蹦蹦跳跳地回学校去了。
她们就这样进入热恋期了?我摇摇头。恋爱之初总是如此简单。我喜欢你这个人,包括你的才华,你的品味,你的品德,你说话的样子,你微笑时微微上扬的嘴角,等等等等,独独无关你的家世背景、你的经济状况。我只是希望你是在乎我的人。
恋爱中的人总是那么在乎彼此,因为在乎,吵架时就会脱口而出"我们分手吧!"只有分手,才能让你明白我的好,只有分手,才能让你后悔和我吵架,分手就成了吵架的潜台词。
所以千万别为这种小男女的分手伤神,那不过是恋爱中的一种程序。
真正的分手词恐怕是:对不起,我已经喜欢别人了!对不起,我已经不爱你了!
亲口说出不爱你的人,即使是赌气,也请离开他吧!"不爱你"碾过胸口,他还能忍受,至少超过6分的确是真的不爱了。
遇到把分手当成口头禅的人,也可以离开了。任何事情都有个度,过了就是问题了。戏剧演着演着都会当真呢?何况恋爱这种事情。
真正相爱的人,也会在冲动之下提出分手,分手后会和你一样痛苦迷茫,明白了自己的心后,会放下身段来补救。爱的多的那一方,总是愿意先低头道歉,只要和你在一起,怎么都不肯让你委屈。
经历过了分手之痛,两个人会更接近彼此的心,会剖析问题,更互相理解,学会包容。恋爱的密度又进了一步。
也有因为分手而分出问题的。
阿玲和阿平恋爱半年时因件小事闹别扭,阿玲气性比较大,分手时话讲得很决绝,阿平负气而去,没有哄她。
过了几天,阿平又跑了回来,道歉求和好,无果。
阿玲甚至为了赌气,和另一追求者一起吃了一饭。
结果可想而知。阿平沉默了一段时间,正式提出分手。然后辞职换手机号码,彻底断了联系,让阿玲几欲气绝。
既然明知道自己的心意,却将感情当成争胜负的游戏,最终必然是失败。爱情没有对错,只有谁更爱谁,谁付出更多更真诚。你不真诚去爱,不如早点分开。
分手是恋爱中的小程序,既然相爱,总有甜蜜的吵闹,相敬如宾从来不是爱人的模式。而分手,也是爱情的一部分考验。
且爱且珍惜。
#简宝玉日更打卡#第12天
我的观点是,不能跟孩子起摩擦,尽量要好好聊。
早恋确实不是一个正常现象。但是也不能过于去苛责孩子,孩子还小,也不要去刺激孩子,毕竟这个年纪正好是叛逆的时间,如果说跟孩子对着干的话,肯定跟孩子的关系会越来越远的。
而且说实话,初中时期的恋爱是很难长远的,可能两个孩子只是一时头脑发热。所以一定要把孩子带离男生的视野,不管是带孩子多去一些旅游景点散心,还是带孩子早上起来晨跑,都是陪伴孩子的方式,让孩子走上正常的路。
而且说实话,初中这年纪太小了,这个时候只适合好好学习,哪怕说你学什么都行,充实自己,不能太早的有这样的观念,这样是不好的。作为父母,一定要循循善诱,跟孩子说明利害关系。作为过来人,一定不能让孩子陷入深渊,要把它尽量的往正常的思想上拉。最后祝愿您和您的孩子未来的幸福美满,加油!
我们常说:“当一个时代被浪漫化,那就意味着永远也回不去了。”
是啊,近代以来,我们的国家经历了多次大规模的发展和变革,其中也发生了不少时代大事,同时也留下了不少时代的印记。
尽管当时那些参与这些 历史 事件的人对当时发生的事情态度不一,但当时光流逝,岁月染过铅华,曾经的一切,哪怕是当时觉得有些难过的事情,也都成为了极具浪漫主义色彩的事情。
“知青”便是这么一段令人难忘的 历史 。
建国后,为了乡村地区的振兴和发展,在党和国家的号召下,数万名青年才俊开始了“山上下乡”的人生。
“知青”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他们干着最苦最累的工作,得到的报酬却是微乎其微的。
在那段日子里,很多人都坚持不下去,支撑他们在那里待下去的唯一信念可能就是“回家”。
几乎每个“知青”都想尽快回家,他们并不是不能吃苦耐劳,而是的确思乡心切。
许多人在功成名就后选择了回到家乡,但是,也有一部分人,他们永远地留在了农村地区, 刘艳杰 便是这么一个人。
1976年,已经成为“知青”多年的刘艳杰和当地的一个哑巴喜结连理,回到了家乡给父母报喜,看着女儿饱经风霜的面孔,忍不住心疼道: “那么多孩子都回来了,就你不回来。”
那么,刘艳杰为何不回家呢?她到底有着怎样的一段知青岁月呢?她的结局又是如何呢?
今天,笔者就带领大家来了解这位名为刘艳杰的女知青的人生。
自从刘艳杰跟随着上山下乡的队伍来到了北大荒,她的母亲就一直很担心她在那边的生活。
刘艳杰是一个性格要强的人,虽然那时候的她年龄还很小,而且在北大荒的生活也十分艰苦,但是她从不向母亲抱怨。
在书信和电话中,总是表现得像个活泼快乐的小女孩一样:“妈妈,不用担心我这边,我这边过得可不错了,每天的生活都很轻松,而且大家都很友善!”
刘艳杰这么说只不过是不希望父母为自己担心罢了,在她倔强的背后,实际上隐瞒了许多故事。
1973年4月25日,这是刘艳杰来到北大荒的第五年,尽管生活艰苦,但是却从未发生过什么危及生命的事情,但是在这一天,一场大水差点带走了她的生命。
刘艳杰所在的工作地点名为普阳农场,发大水的时候,她们十几个知青都被吓得手足无措,她们都是年轻人,很少见过这么大的场面,好在刘艳杰率先反应过来,把大伙唤到了附近的一个屋顶上,这才躲过了一劫。
那次大水的水位达到了惊人的一米三,如果她们没能爬上那个房顶,恐怕是无法躲过的。
同行的一个名为小袁的姑娘就是在那次大水里面丧生的,灾难来临的时候,小袁正在一片荒地上工作,身边根本没有半个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东西。
刘艳杰的父母当然不知道这些事情,刘艳杰也绝不可能跟他们说这些事情。
不过,虽然如此,刘艳杰的心中也难免有些迷茫,她来到这里许多年了,很多跟她一起上山下乡的知青都回家了,但是她却没回去。
按道理来说,刘艳杰其实是可以回去的,但是她本人却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这并不是因为刘艳杰跟家庭关系不好,而是她太懂事了。
刘艳杰的家庭条件并不好,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吃饭的嘴,刘艳杰认为,自己如果留在家里,那么就会让自己的父母有更大的负担。
所以,每当别人问到:“艳杰,你什么时候回家啊?”
“家里人口多,出来了就不回去了。”刘艳杰总是这样回答。
刘艳杰是在1968年跟随着大部队上山下乡的,那年她才不到二十岁,刚刚中学毕业。
刘艳杰的个子有点矮,二十岁的时候还不到一米五,家里的亲戚都觉得这孩子估计以后不好讨生活,都觉得会是个累赘。
但是刘艳杰的母亲很疼爱刘艳杰,虽然家里条件不好,但是一直都对刘艳杰疼爱有加。
或许是听多了流言蜚语,敏感的刘艳杰便产生了不再依靠父母的想法,她想出去打工,但是没有哪个地方愿意收留一个个子不高,没啥力气的小姑娘。
正巧,当时全 社会 都在流行上山下乡当知青,发现这是个不错的谋生之路后,刘艳杰毫不犹豫地跟随着大部队出发了。
和刘艳杰一同出发的青年们有很多,他们都来到了北大荒。
到了北大荒,当地的负责人马上开始给大家安排工作,大部分知青都被分配了一些体力活,但是因为个子矮小,刘艳杰便被分配了一个较为轻松的工作,那就是炊事班。
在别人看来,和别的工作比起来,炊事班的任务简直太轻松了,很多人都很羡慕刘艳杰的“因祸得福”,但是,刘艳杰本人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她根本就不会做饭,而且她也不喜欢做饭!
但是,组织分配的工作还是要接受的,于是,刘艳杰便强迫自己热爱这份工作,久而久之,刘艳杰真的成为了炊事班里的得力好手,能够烧出一锅美味的饭菜。
刘艳杰在炊事班一干就是三年,这三年把刘艳杰锻炼得更为坚强,在炊事班里,她是大家公认的最能干的人,而且因为出色的工作能力,刘艳杰还被提拔为了炊事班班长。
1971年,刘艳杰申请去农工班工作。
负责人很不理解,因为众所周知,农工班的工作是最苦最累的,但是看到刘艳杰的革命热情如此之高,负责人还是将其调到了农工班。
在农工班,刘艳杰还是秉持着原来的工作作风,虽然个子矮小,力气也不比别人大,但是她总是热情最高的那个。
当别人都在想尽办法偷懒的时候,刘艳杰总是在默默地挥洒着自己的汗水。
一年后,刘艳杰成为了农工班的班长。
刘艳杰是一个优秀的女性,因此,即便她的个子不高,但是还是很受大家喜欢的。
25岁那年,农场的朋友 陈姐 找到了刘艳杰,提出要帮刘艳杰找个对象。
陈姐说的那个男人是一个当地人,比刘艳杰小三岁,个子很高,也很能干,浑身上下只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不能说话——是个 哑巴 !
这个男人名为 陈建华 ,陈姐之所以帮他说媒,是因为陈建华的母亲特别喜欢刘艳杰,觉得这是一个好姑娘,于是便找到陈姐,希望她能帮帮忙。
虽然刘艳杰个子不高,但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个 健康 的女性,要想说成这个婚事,难度着实不小。
陈姐本就是抱着“成不了”的心态来说的,但是刘艳杰却对这个名为陈建华的男人有点兴趣,在打听了一番之后,点了点头。
“你同意了?”看到刘艳杰的反应,陈姐又惊又喜。
“没有,我是说他是个不错的男青年,但是我现在希望先把工作搞好,暂时不想考虑个人感情的问题。”
刘艳杰这么说并不是随便找个借口,而是她真的很在乎工作。
在这批知青里面,刘艳杰算得上是最有责任感的人之一,自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就几乎把自己的全部时间用在了工作上。
刚来的时候,北大荒还是个真真切切的“荒地”,方圆几里除了杂草什么都没有,但是五年过去了,在刘艳杰等人的努力下,这里有了农场,有了平房,还有了几条可以供车辆驾驶的小路。
看着自己努力的成果,刘艳杰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日子就这么过着,这期间,还有不少人给刘艳杰说媒,但是刘艳杰都婉拒了。
1976年,这一年是知青的返乡潮,许多当年和刘艳杰一起来的知青都回家了,但是刘艳杰却没走,看到刘艳杰这样,陈姐显得很疑惑:“你不打算回去了吗?”
“家里人多,出来了就不回去了。”
这一年刘艳杰已经28岁了,早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个地结婚生子,刘艳杰也意识到,自己需要一个人陪伴。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陈姐再次向刘艳杰提起了陈建华。
刘艳杰一直没有忘记这个人,陈建华有一米八多的身高,而刘艳杰却只有一米四九,这让刘艳杰觉得有些自卑:“听你的描述,陈建华确实是个好人,但是我这么矮,要是人家不嫌弃,那我也不挑了。”
就这样,刘艳杰和陈建华走到了一起。
结婚是一门喜事,刘艳杰专程回了趟老家,将这件事告诉了父母。
可是,当母亲听到女儿的结婚对象竟然是个哑巴的时候,顿时就不高兴了:“你怎么找个这样的人,话都不会说,这婚怎么结?”
刘艳杰也理解母亲的心情,但是婚姻是自己的事情,只有自己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
看到女儿还是跟从前一样倔强,父母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得默许了这门婚事。
1976年10月,刘艳杰和陈建华结婚了。
这门婚事对两家来说都是一门大喜事,但是总有不和谐的声音传出,很多人在背后说刘艳杰是为了陈建华家里的钱才嫁给他的,是因为陈建华的爸爸是当官的才嫁给他的。
这纯属是无稽之谈!
陈建华的父亲确实是个不小的官,家里条件也确实不错,但是刘艳杰根本不在乎这些,两人结婚之后,刘艳杰完全没有利用过这层关系为自己谋好处,依旧是以知青的身份默默地在基层工作着,而且干的还是最脏最累的喂猪的工作。
而且,自从两人结婚后,两人的工资全部交给了陈建华的父母,每个月发工资都是由陈建华的妈妈代取的,两人只能拿到一些生活必需的支出。
这并不是陈建华的父母刻薄刘艳杰,而是老两口害怕两人乱花钱,帮他们做理财,两人的工资老两口分文未动,一直帮他们存着。
而且,陈建华的妈妈还十分照顾刘艳杰,经常给她做一些好吃的饭菜,还会询问刘艳杰想吃什么,想要什么,如果有需要了尽管向她提。
两人的婚后生活还算幸福,但是因为陈建华不能说话,生活中难免有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刘艳杰不懂手语,刚开始根本无法跟陈建华交流,只能用夸张的口型和手势传达想法,陈建华也无法理解刘艳杰的意图,两人常常弄不清楚对方想表达什么。
但是,日子过得久了,两人之间也形成了一种默契,都能够理解对方的意图了。
陈建华是一个好男人,生活中十分照顾刘艳杰。
1977年,刘艳杰怀孕了,孕期的产妇总是想吃一些比较特殊的东西。
那天,刘艳杰表示自己想吃水果罐头,听了这话,陈建华二话没说,立马跑到小卖部买了一瓶水果罐头,还亲手喂给了刘艳杰。
怀二胎的时候,刘艳杰想吃肉,但是当时想买来肉起码得到远处的团部去,见状,陈建华当即将自己家里的老母鸡逮了过来,抬手就要杀了给刘艳杰吃,但是刘艳杰发现这只老母鸡马上就要下蛋了,不舍得吃,只好作罢。
两个人的生活十分拮据,平日里都是粗茶淡饭,老二出生的时候,陈建华想给刘艳杰补充下营养,于是便宰杀了一只鸡,一口气煮了十个鸡蛋。
因为害怕老大跟刘艳杰抢东西吃,在把饭做好之后,陈建华便带着孩子出去了。
两人虽然不能用语言沟通,但是生活得十分默契,别人都是男主外,女主内,但是他们两人却恰恰相反。
因为刘艳杰平日里工作比较忙,而且经常开会,常常顾不上家务事,而陈建华工作比较轻松,而且不用开会,因此便担负起了做家务和看孩子的工作,这让刘艳杰省了不小的心。
婚姻是平淡的,但是却不能一直平平淡淡,生活是需要一点刺激和激情的。
对于刘艳杰来说,她那几年最希望的,便是和陈建华“吵架”。
刘艳杰常常在村里面看到别的夫妻吵架,双方你一句我一句,在刘艳杰眼里看起来十分有趣。
其实她并不是希望和自己丈夫闹矛盾,只是单纯地想跟丈夫“说说话”,进行一些言语上的沟通,但是陈建华是个哑巴,两人永远也不可能“吵架”。
后来,刘艳杰发现,“吵架”似乎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她看到许多经常吵架的夫妻都离了婚,唯独自己和陈建华一直平平淡淡地生活着。
但是,刘艳杰还是打心底里希望陈建华能说话的,于是便想尽了一切办法让陈建华“开口”。
每当有时间的时候,刘艳杰总会一边张嘴一边拿手比划,试图带着陈建华说话,久而久之,陈建华真的能够发出一些简单的声音了。
1979年,这是刘艳杰成为知青的第十一年,这一年,大部分知青都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按照当时的政策,知青想要返乡,需要向组织上报告,如果是单身的话,打个报告提交申请就能离开,但是如果在当地结婚了,就不能离开了。
但是,如果真的想要离开其实也是可以的,只要搞一次假离婚就可以了。
刘艳杰本是可以离开的,只要跟别人一样,搞一个假的离婚证明就可以了,但是刘艳杰却不愿意这样做。
在她看来,不管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都是需要做一张证明的,如果真这么做了,那么不管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都已经是离婚了的。
刘艳杰已经三十多岁了,离开家乡多年,她或许可以忘记家乡的风土人情,但是却始终无法忘记自己还在老家的父母。
刘艳杰的母亲也是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自己的女儿,在返乡潮中,当老母亲看到别的孩子陆陆续续都回来,唯独自己的女儿始终没有回来的时候,别提有多难过了。
刘艳杰没有想过要离开吗?
并不是的,她也想回家,但是彼时她已经结婚了,如果回家,必然要带上陈建华,但是陈建华是个哑巴,离开了熟悉的地方,在新环境中是很难生存下去的。
就这样,刘艳杰永远地留在了农村。
虽然没能回到家乡,但是刘艳杰在农村地区依然过得很不错,在两口子的经营下,小家庭也是有模有样的,两个孩子也先后长大成人,而且也十分孝顺父母,这是刘艳杰最为欣慰的了。
“知青”已经是一个 历史 名词了,尽管越来越多的人正在忘却这个词语,但是,这其中包含的许多故事却一直流传着,或许在部分人眼里看来那个时代太过辛苦和劳累,但是也有人认为,那个时代是最具浪漫主义色彩的时代,是值得怀念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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