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和护工由于工作交接、物品分配等与长者无关的原因造成矛盾的,楼层主管安抚护理师情绪。双方情绪稳定后,进行疏导、劝解,使双方和解。
护工和护工若双方矛盾较大,引发较大冲突,或引起长者、参观家属不悦,可由照料护理部主任组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警告、通报批评、乐捐或辞退等处理。
护工之间因长者发生争执,不仅要考虑以上处理办法,还要充分调查了解长者在事件中的影响,同时注意事件对于长者的影响。若因长者对一个护理师不满的,可协商一致调整护工。
护工纠纷处罚须知
因护工人员“无理取闹”导致的纠纷,应对护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使护工人员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改正错误。同时,若护理人员在生活上、工作上需要关心与帮助,领导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支持。
若护工人员对于领导的处理仍有异议,可继续向上层领导申诉,启动申诉流程。处理问题时要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思考,提意见时要让他们把话说深说透,心情愉快,干好工作,多表扬,多鼓励,有缺点尽量背后说,让护理员没有压力,轻装上阵和管理员共同把护理工作做好。
我觉得吧,首先你要是作为家属的话就不应该在病人危急的情况下和护士吵架。这样也会耽误了不少时间。相当于你把护士拖住了,让别人没办法进行下一步急救计划。要是在她一个人而又没事情也没通知医生的情况下,那么肯定就是她的责任了。你事后可以追责的,也可以人肉她。
具体解决如下。
不论护士还是患者都要创造一个良好的护患氛围,但往往不尽人意地发生这样或那样地矛盾,从而引起护患冲突。护患冲突直接或间接地涉及护患双方地权益。
如对此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自行协商、行政解决。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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