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手里拿着凶器,就触犯了刑法。
在我国,只要亮出了凶器,事件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就属于犯罪了。只要有证据证明他们手里拿着凶器,那么,他们就不好说了。所以,关键是要收集和保存好现场的证据,比如现场有其他证人,有录像和照片。而且,在当时,看到对方拿出凶器了,就应该立即向警方报警,以防事态向着恶劣化发展。
从1988年11月到1993年8月五年间,此人在十里八乡共强奸16人,杀死2人。
大案发生,震惊十里八乡。警方急忙启动办案程序。在案发地周围八个乡村逐一排查,数月过去,案犯就跟消失了一样,泥牛入海。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时间到了盛夏,七月流火。19日,同村女青年罗某从娘家回婆家途中被歹徒拖进青纱帐,用其长筒袜绑缚强行将其奸污。同年同村发生两起大案,一时间人心惶惶。谣言满天飞。警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
通过细致分析。侦查员惊讶的发现,从1988年起,周围多次发生过相类似的案件。极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而且警方还给犯罪分子画了一个大概轮廓。
作案时间——均在天刚黑和晚饭后。
作案对象——均是过路的单身妇女。
作案地点——均选在野外路边易于脱身的地方。
案犯年龄28—30,不超过35,身高一米六八左右,不超过一米七五。侦破范围渐渐缩小。
就在 警方紧锣密鼓的调查时,嫌疑犯如同公开挑衅一样,再一次作案,这次的受害人是一个18岁的小姑娘,姓王。而时间已经指向了1991年1月16日。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又是一年春来到。犯罪分子一如既往的嚣张。
警方万分焦虑,时间拖得越久,将有更多的人受害。此时离柴某遇害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狡猾的歹徒依然藏头露尾,不见踪迹,且又有几名女青年受到了侵犯。歹徒如同一个得意洋洋的魔鬼对警方露出了青面獠牙。让警方恨之入骨又无可奈何。
为今之计,除了守株待兔别无他法。
1993年11月13日夜。派出所1民警带领2位治安员,在汉凌路上蹲点守候时,猎物出现了,此人悄悄跟在一年轻妇女后边,3人跟了上去。当歹徒准备下手时,三个人立即将其抓捕归案。
后经技术人员提取嫌疑人的血迹化验和物证检验,认定特大系列强奸杀人案的案犯就是他——雷显忠。
上世纪80年代末一个秋天的子夜,风凉嗖嗖的,只有半轮残月悬在天上,默默注视着寂静的山村。突然,街道上出现一个鬼鬼祟祟的黑影,他蹑手蹑脚走到一座临街的二层楼前,将一个包袱状的东西,放在靠右边的墙根下。遂划着一根火柴,借着火柴发出微弱的光,可看见这个黑影带着头套,只露出两只发亮的眼睛。伴随着导火索发出“呲呲”,这个黑影迅速跑开,不一会儿,就传出震天动地的一声巨响,顿时划破夜空的宁静,那右边的一堵墙几乎被炸塌。整个村庄的人都惊醒了。很快,靠近二层楼那几户农民,纷纷穿上衣服跑出来,大家不约而同的惊叫起来:村长家的房子被炸塌了。(那时农民家里没有有线电话,更别说手机了。)于是,有人就跑到村委会打电话报警,大约过了十几分钟,一辆警车拉着刺耳的警笛声就开进村里……
救人要紧,大家七手八脚清理着炸塌的墙,没多久,便发现躺在床上三具血肉模糊的人体,用手一摸,早就变得冰凉了。死者正是村长夫妇和他们八岁的儿子,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灭门爆炸案,所幸的是村长女儿因为读书住校而逃过一劫。第二天,市刑警队就进驻村里,对现场进行了进行了仔细勘察,但晚上救人的群众太多,现场早就被破坏了,刑警没有提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于是,刑警对村里展开地毯式的摸牌,凡是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的男子都一一进行仔细询问,重点是跟是那些跟村长有过节的人,但并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刑警也有些困惑了,犯罪嫌疑人能准确得知村长一家人晚上睡在哪里,肯定是熟人作案,为啥查了半天会一无所获,是不是侦查方向错了!刑警再次对18岁到60岁的男子进行仔细梳理,很快,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就进入警方视线,这个人叫于有德(化名),今年50多岁,是村长没有出五服的大哥……在刑警强大攻势面前,于有德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交代自己预谋已久,处心积虑炸死村长的计划。
原来,于有德在煤矿干过十几年,那时的枪子炸药管理很不严格,于有德就悄悄偷了些炸药回来 ,准备到河里炸鱼玩。于有德有两个孩子先后到了娶媳妇的时候,却因为兄弟俩挤在一个院子里,婚事就一拖再拖。于有德几次向村里申请宅基地,眼看比自己申请晚的村民宅基地都批下来,他的宅基地申请如泥牛入海,毫无消息……于有德属于那种一根筋的人,不懂得也不会贯通之术,只是觉得自己申请宅基地是理所当然。于是,他多次找到村长理论,村长总是以他“不符合申请的标准”为由,把于有德怼回来……老实巴交于有德说又说不过村长,打又打不过人家,只能在家抱着头生闷气。
郁闷在心中积久了,就慢慢演变成仇恨了。于有德抱着“你不让我好过,你也别想好过”的思想,就把自己偷来炸药弄在一起,决定狠狠报复一下村长……最终,于有德也受到法律严惩,以故意杀人罪被被枪毙了。可惜,原本两个好好的家庭,却因为一块不起眼的宅基地问题,落得可悲的下场。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农村的,但这个案件绝对算得上是骇人听闻的恶心事件,一个小时内制造了五次的爆炸,导致108人死亡,38人受伤,这种事情你们谁见过?
笔者今天要跟各位讲述的主人公靳如超,他从小就有听力障碍,长大之后情场的失败让他心灵久久不能愈合,生活的磨难更是没有就这么放过他,磕磕碰碰,随波逐流,在红尘中挣扎,就是他生活的常态。
这一切的不如意,终于让他在有一天爆发了出来,20年前,他亲自制造了特大的爆炸案,这场灾难导致了108人遇害身亡,38人受到了轻重不等的伤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小时候生病,导致性格大变1960年出生的江苏宿迁人靳如超,在8岁那年全家一起搬到了石家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到了石家庄没多久,父母就离婚了,父亲一走了之,只有母亲一人独自拉扯着四个孩子长大。
命运并没有就这么放过这个可怜的家庭,在靳如超9岁时,他生病了,听力慢慢地出现了问题,甚至严重到在学校同学们都笑话他是“靳聋子”。
由于生计所迫,母亲并没有这么多时间关心孩子,而因为此,靳如超开始变得沉默、不爱学习,最后更是性格大变。
一旦遇上不开心的事情他就会大发雷霆,整个人显得异常暴躁,成绩越来越差,性格越来越恶劣,最后无奈之下,只能退学回到了家中。
历经万难终成家
奇怪的是,虽然靳如超成绩非常差,但是他对 科技 类的知识却非常的感兴趣,常常是爱不释手,并且他还有个危险的爱好,喜欢玩猎枪。那时候的治安没有现在这么好,一些乡下经常会有这种猎枪存在。
在稀里糊涂中度过了自己的少年岁月,转眼间便来到了1976年,靳如超在当地的棉纺厂找了份工作,有了收入后,他开始考虑自己成家的事情。
可由于此时的他早已经堪称臭名昭著,女孩们都不愿意嫁给他,靳如超甚至用枪指着姐姐让她帮自己找对象,吓得姐姐崩溃地撒腿就跑。
1984年,靳如超终于成家了,可是他却变得比之前还恶劣,他好吃懒做,没钱了就找自己老婆拿,如此三年下来,妻子再也忍受不了,最终和靳如超离了婚。
求女友复合不成,痛下杀手
妻子的离去并没有让靳如超有所收敛,无处发泄欲望的他居然走入歧途,把魔爪伸向了陌生人,后来,靳如超因强奸罪入狱10年。
在2000年时,靳如超这个劳改犯身边居然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友,大家百思不得其解,难道靳如超真的劳改成功了吗?
其实,并非如此,这位女子叫做韦志花,她被人贩子拐骗至石家庄,并卖给了一个残疾人士当媳妇,历经千辛万苦逃出来之后“偶遇”到了靳如超,二者迅速的建立起了恋爱关系。
其实,这个“偶遇”是靳如超蓄谋已久的计划,他在路边看到了蓬头污面的韦志花,身上的邋遢和脏乱并不能彻底掩盖韦志花的容颜。
靳如超看出来韦志花的真实面容之后便再也按耐不住自己的冲动,他悄悄地接近韦志花,在确定其是一个人之后便用“好心人”的身份出场,给她买衣服、带她吃饭,在这种特殊境地下,韦志花迅速的对其产生了依赖以及好感。
二人同居之后靳如超彻底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他对韦志花动不动就是拳脚相加,甚至逼迫韦志花上街去偷取钱财供自己挥霍,并且对她严加看管,只要敢逃跑,等待她的就是残酷的暴力。
直到2001年,韦志花趁着靳如超外出的机会逃到了云南老家,可没想到的是靳如超也跟了过来。
韦志花的父母不敢招惹这么凶神恶煞的人物,只好提出条件,希望可以让他知难而退:“你只要给我们6000元,人就可以带走了!”
靳如超身上根本没有这么多钱,他蛮横地给了三千块钱,便想把韦志花给抢走,为了保护女儿,老实巴交的父母发怒将其赶走。
第二天时,韦志花的父母认为已经把他赶走了,他肯定不会再来了,便安心地出去走亲戚,只留下了女儿一人在家。
可没想到的是靳如超再次登门,低声下气的哀求韦志花和自己回石家庄,韦志花知道他本性难移,不管说什么都不答应,这让靳如超大为恼火,最后在暴怒之下去厨房拿起菜刀,将韦志花杀害于家中。
虽然后面回来的韦志花父母立即报了警,可受限于当时的侦查以及 科技 手段,还是让靳如超逃回了石家庄逍遥法外。
疯狂报复,上百人惨遭毒手
此时的靳如超彻底的黑化成了一个恶魔,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对不起自己,既然可以杀一个人,那为什么不能多杀几个?
靳如超心理扭曲到了极致,他选择了用炸药杀人,2001年三月,靳如超购买了550公斤的炸药以及50枚雷管,并且将其分别埋在五处地方,开始了自己疯狂的“报复”!
2001年3月,他购买了550公斤炸药以及50枚雷管。3月16日凌晨4点,靳如超将炸药先后放置在石家庄市区5处地方。
3月16日凌晨4点16分,棉纺三厂15号宿舍楼爆炸, 此地报复目标是自己的父亲,并无人员伤亡;
4点20分,棉纺三厂16号宿舍楼爆炸, 报复目标为靳如超的邻居,最后造成93人死亡,12人受伤
4点30分,长安区一公司1号宿舍楼发生爆炸, 报复目标为前期的父母,最后导致5人死亡,20人受伤!
4点45分,新华区市五金公司的宿舍楼爆炸, 报复目标为前期,此地爆炸导致10人死亡,6人受伤,靳如超的前期幸运生还。
凌晨五点,桥东区一居民楼发生爆炸,这里是靳如超母亲生前所居住的地方, 报复目标应该是之前的邻居们,此地无人员伤亡。
一个小时之内连续发生五次爆炸,造成108人死亡,32人受伤,这简直是闻所未闻的惊天大案,这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
虽然靳如超动作迅速无比,但警方还是在广西北海于3月23日将其抓捕归案。
面对审讯人员的审问时,靳如超语出惊人:“就是我搞得,我早就想炸他们了!”
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被执行了死刑,结束了他这罪恶的一生!幼时父母离异,儿时患病导致听力障碍、青年时期好吃懒做,脾气暴躁,从这个时候起,他就开始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靳如超的一生,让人无比地唏嘘!
郭忠民伏法记:杀人恶魔,制造五起灭门惨案,走投无路自杀伏法 远亲不如近邻,谁知近邻确实魔鬼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应该和睦相处,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会立刻帮助与你。如果有一位好邻居,那么你就会非常的顺心。
邻居会给你带来很多有用的信息和不断帮助、参与你的生活,还能提高生活质量。 但是相反,如果邻居要是很麻烦,很坏的人,需要每日的提防自己,住得也不安心,甚至有时还会瞎想。
大部分人平日里与邻居有点小摩擦也算正常,第二天看见还会打招呼,跟没发生一样。但是 在辽宁葫芦岛,有一位这样的人,他让村里的人不寒而栗,他因与邻居发生矛盾,杀害13人,在这其中有5家属于被灭门,他的名字叫郭忠民。
案件回顾2003年2月,葫芦岛发生一起重大杀人案件,凶手郭忠民因为与邻居刘某,郭某和张某因为蔬菜大棚占地问题产生矛盾,甚至动手,三人联手将郭忠民打伤。
因此,郭忠民怀恨在心,造成了惊天杀人事件,手持凶器造成5家灭门的13人死亡。杀人案发生后,警方立刻赶往现场。2月的天气寒冷,刚刚下完雪的道路非常的难走,当警方赶到凶杀现场时,从远处就能闻到血腥味。
在警方的眼前白色的雪地已经被鲜血染成了红色的海洋。在通过进一步调查,这是凶手有计划性地杀人。而制造这起命案所用的工具不单单是菜刀,还有棍棒,锄头等,从13人身上发现,只要能杀人的凶器,凶手基本都用上了。
尤其是刘某、郭某、张某三人身上有明显的刀伤 ,这是凶手对他们恨之入骨。13人最小只有5岁。凶手很快被确认,就是前不久与三人发生矛盾的郭忠民。很快警察就对他进行抓捕,可是他已经逃之夭夭了。
郭忠民的人际关系郭忠民的人缘大家褒贬不一, 有的人称他为人厚道,老实 ,对家人和孩子很好,见谁都笑嘻嘻的,有时还乐于助人。
但也有人说郭忠民爱记仇,有时你和他发生矛盾,过了好几天甚至好几个月都不理你 ,作为一名男人,心胸狭隘。总之 ,在村民的眼中郭忠民不是特别张扬的人,但是对妻子和孩子非常的好。
与邻居纠纷大打出手凶案事发前些日子,刘某、郭某、张某分别因为蔬菜大棚问题与郭某进行争吵。现在国家对于农业扶持力度将更大,因此郭忠民对待蔬菜大棚格外用心,为了来年能有好的收成。
但是张某在郭忠民家前也盖起大棚,这让他十分不满。郭忠民找到张某理论说他的大棚挡住了自己采光,张某不予理会还说你家大棚还占用我家地呢。
其实这样的小事情大家各退一步,可是最终两人争执到了法庭,但迟迟没有说法。后来,土地政策改革,由于占地面积的关系,郭忠民与郭某 、刘某也起了争执,路过的张某也随便查了一句,就这样四人吵了起来。
随后的日子里,郭忠民越想越气,他把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支走,制造了这起杀人惨案。
警方抓捕由于死亡人数多,造成的 社会 影响重大。警方发出最高通缉令,出动上百武警与警员就行地毯似抓捕,火车 站、 汽车 站等出城都所有道口都被设下关卡。
随后在各城区能住的区域搜索依然没有发现凶手的身影。警方又对大山进行搜寻,应不见郭忠民 行踪。抓捕陷入僵局时,警方接到举报,郭忠民在商场购买了一些物品,警方立刻前往他的出现地点。
小结当郭忠民发现警方,他无路可逃, 他将买来的农药喝下,自杀身亡, 这起重大杀人案就此结束。
邻里之间难免会产生一些摩擦,尤其是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方面,双方更是敏感易怒。无论是什么,都应该用理性的方式去解决问题,采用合法、合理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双方冷静协商思考,而不是你一言我一语,不断将矛盾激化,最终逼上绝路,害人害己。
2015年914日,平邑县地方镇村名张纪民在家被烧身亡,事件和当地的强拆有关!
当日地方镇东固社区发生一起火情,公安消防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火情控制后现场发现一名死者,系户主张纪民,其妻因事外出,未在现场!
因事件被人发布到网络上,按照村民说法,张纪民房屋的所在地是一个小区开发用地,因开发商和户主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村干部管某带领二十多青壮年围堵张家,暴力强拆,纵火杀人,发生火灾后有村民赶往救火,但是因为管某带领的二十多多号人阻止,无法靠近,有村民看到他们在向院内投掷石块、和装有**液体的瓶子,(汽油)导致院内火灾情况更加严重,消防与公安到场后这伙人四散而逃,最后大火灭掉,消防救出张纪民,发现已经死亡多时,尸体被烧的蜷缩起来,程黑炭状!
事后调查发现张纪民家房子遭遇强拆,东墙已经被挖掘机推倒,大火是村干部管某带人所放,并向院内投掷石块和汽油瓶,导致张纪民被石块砸晕在地,汽油瓶落在其附近,最后被烧身致死!现在以管某带头的多人已经收到了法律的制裁!给了死者一个公平的交代,只是留下妻儿和年迈的母亲!
在这里说一下,某些人为了自己的利息丧心病狂,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一套宅基地房子拆迁只有不到九万元的补偿,在农村盖一栋毛坯房都不止十万元,只给九万元的拆迁补偿,给谁谁也不愿意,偏偏这样的事情就发生了!
女婿在院子里割猪草,岳父对着他脑袋就是一枪,见女婿还有气,岳父岳母又拿棍子朝他脑袋上狠狠打去,最终女婿毙命。
1988年,四川乐山市全福镇某山村,宋家小女儿宋秀容恋上了同村的穷小子李忠俊。尽管父母百般反对,可宋秀荣还是一意孤行要嫁给他。最终宋家老两口妥协,但条件是李忠俊做了宋家的上门女婿。
宋兴友夫妇一共生了5个子女,三个早夭,只留下两个女儿。大女儿早几年已嫁了人,如今小女儿招了赘,老两口便和小女儿夫妇住在一起,指望他们日后为自己养老送终。
一开始,一家人相处尚算和谐,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日渐增多,最终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后来,在村委会的调解下,宋兴友夫妇和女儿女婿分了家。
分家后,老人在院里的墙角支了个台子煮饭,日子久了,墙面熏得乌黑,看着很是寒酸。然而即便这样,他们和女儿女婿之间依旧时常为小事争吵,这种情况下矛盾一触即发。
宋兴友当过兵,参加过抗美援朝,经历过炮火的洗礼,天不怕、地不怕,哪里受到了这种窝囊气,于是在2001年11月28号,便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案件发生后,宋兴友夫妇很快自首,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可怜他们的外孙亲眼目睹至亲杀害父亲,自此变得沉默寡言,而女儿对他们更是恨之入骨,父亲病死狱中也不愿去看一眼。
宋秀容说,平常虽和父母吵吵闹闹,但怎么也想不到,他们会下这样的毒手。对她来说,这场惨案怕是人世间最大的折磨了。
关于这个悲剧,有村民说,老两口个性非常要强,与周围很多邻居都合不来,他们早就容不下女婿,但没想到会采用这种极端的方式。
也有村民说,李忠俊曾用大粪泼在老岳父岳母新搭的灶台上,让老两口没法做饭,他们咽不下这口气才会下此毒手。
事情的真相已无从得知,但不管怎么说,即使女婿犯了天大的错误,作为长辈也无权断送他的生命。一声枪响,割断了三代人的亲情,这个家庭的悲剧值得人们反思!
以前,我小的时候,我们村里很多的妇女,经常吵架,一个村里的妇女吵架是常有的事情,可以说一言不和就吵吵,动手也是家常便饭,能动手的就不吵吵,那时妇女打架也挺吓人的,我还小,是个小孩儿,心理素质也差,看到她们吵翻天,心里特别害怕,看到她们打起来,跟疯子一样,真担心会打死了人。看两个妇女在一起撕撕打打,那真叫抓破脸,手撕对方,把脸上挠的,一道子一道子,场面很惨烈。也有光骂架的,双方都不动手,可能是有一方是外地来的,不是工们本地的,但是骂架骂得很花花。
我还能回想起一些场面,有邻居之间打架的,因为别人家的鸡吃了她的菜,也有这家的鸡被另一家的狗咬了的,也有这个人说闲话,被另外的人知道的,打起来的,有借东西不还打的,也有看不顺眼打的,有双方家长因为孩子之间打架,然后大人参与打架的,有两家里两个动物打架,然后人也打起来的,在我们那里,打架的原因太多了。人物身份也不一样,有婆媳之间打的,有妯娌之间打的,有姑嫂之间打的,有邻居之间打的,村民之间打的。
自从包产到户之后,打架的越来越少了,以我个人对农村的了解,在所见所闻、分析推理的基础上,总结出以下几条原因:
一,生活富裕了。当前,农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农民富裕了,包容之心也就大了,对生活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已经不太在意了,所以她们可以承受的能力增强了,遇事想得开,不生气了,释然了,可以谅解别人了,所以不想打架了。
二,那架的成本增加了。以前虽然老打架,但是讹人的很少,打过了就过去了,不会没完没了,挨打的,自认为没有人家能耐,擦破了皮,碰了哪里,慢慢好了,也就算了?现在不行了,只要一动手,人家往那一倒,这事就麻烦了,还得给人家看病,最后还得求人家原谅,说自己一时糊涂,做错了事,到最后什么便宜没见到,反而吃了大亏,所以人们也看透了这个过程,知道吵架没有用,打架更不行,就算是吵架,人家装成上心脏病犯了,一下子就把你讹了,一个村里有一回这样的事情,下回大伙都有教训了。
三,大家都在忙着致富。家里的事情有的是,活也干不完,钱也挣不够,哪里还有心思打架,孩子没有教育好呢,家里的钱不够花,都在一线忙着,一门心思挣钱,哪有时间也打架,谁也不愿意惹麻烦?都学会了和气生财,还希望多个朋友多条路,互相帮衬,好还好不过来呢,还有时间去打?
四,觉悟提高了。以前打架的那些妇女,现在都成了奶奶姥姥了,都有自己的小孙孙,有时候就带小孩在家里,怎么能去打架呢?而且说话也很在意了,不然子孙不跟着学吗?,所以为了子孙后代,她也要注意一点自身的形象,即使碰到一些窝囊点儿的事儿,也不会太在意了,跟别人计较那些没有用,还是过好自己的日子最重要,相互伤害有什么意义呢?
五,家边的人口越来越少。好多村民都搬到城里去住了,那些孩子们到城里去打工,有的念书,然后就在城里工作了,在城里找了个对象,也不回农村了。现在农村里的年轻人非常少,剩下的这些老年人,整天在一起谈谈天说说话,看淡了人生,相互在一起,有个倾诉的对象,谈谈电视剧,谈谈新闻,谈谈家长里短,谈谈从前,谈谈家里的孩子,见了面也亲近还亲不过来,哪还能打的起来呀!
农村人口流失,甄试里的人越来越少了,相互之间还指望着帮忙做点事,相互照看一下呢,邻里之间相处的就像亲姐妹一样,还打什么架?
这个……
这种事要看具体情况的
法律规定,对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即如果行为人明知对方精神脆弱、生理有疾,可能会被气死,而故意追求气死对方的结果。那么,这种以“气”的行为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主观上属于故意,与受害人的死亡后果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即构成犯罪,须负刑事责任。
行为人主观上存有过错,但不具备追求对方死亡的目的。在纠纷中恶语伤人,侮辱刺激对方,进行精神干扰,这种情况下的“气死人”,本质上构成民事法律调整的侵权行为。
行为人主观无过错,对方被气死纯属偶然。则此类“气死人”为一种意外事件,行为人既不负刑事责任,也不负民事责任。但从社会伦理的角度讲,行为人应当承受一定的道德压力。
从感情上来讲:人贩子早已是“人人得而诛之”。即便是千万万剐也解不了被拐卖家庭的心头之恨,骨肉之痛。从道理上讲:大家都是生儿育女的,人贩子很多也是为人父母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怎么就狠得了心,下得了手,干出伤天害理缺八辈子德的坏事呢? 农村里抓到拐卖儿童者殴打致死,判刑会从轻处理吗?
法律无外乎天理、国法、人情,法律也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人民法院判决自然会充分考虑伦理道德、民俗风情、传统文化等因素。犯罪分子也是人,从法律角度也享有人最基本的尊严权利,这些权利当然包括自我辩解、排斥暴力,即使是依法履行职责的警察,亦不能对嫌犯刑讯逼供,善良朴素的民众当然不能游离于法律之外。
村民将人贩子殴打致死,属于朴素情感的流露展现和愤怒痛斥的迸发外化,实属情有可原。但是,法不容情,如上所述,任何人不能对他人施加“过度暴力”,更不能危及“健康生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惩治违法犯罪分子是国家司法机关的专属职责,任何人不能暨越,否则就可能触犯神圣的法律,法律是无情的,任何人都将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代价,即使你是为民除害、替天行道,概莫能外。
抓到违法犯罪人员时,很多群众会出于义愤对其实施殴打,心情可以理解,但当其已经停止实施犯罪行为时,再对其殴打就极有可能触犯法律。所以遇事一定要冷静,且莫因一时义愤,而由见义勇为者或受害者变成犯罪嫌疑人。有因才有果,所以个人希望执法机关酌情从轻处理,也相信会从轻处理,人都应换位思考,不伤人痛处,又何来生命之忧!当然从理智的角度上去看还是留条狗命,问出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帮助更多支离破碎的家庭,让更多的孩子重享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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