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不会的!
一、离婚时,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条基本原则是:保护妇女及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对于少数民族的照顾,主要体现在诉讼权利上的特殊保护。
在离婚诉讼中,主要体现的是:可以用本民族的语言进行诉讼,必要时,可以为其配备翻译。
三、至于实体上的,少数民族与汉族是一样的,并不会因其是苗族而多分其财产。
相反,因其是男性,在财产分割上,反而要照顾女方的利益。当然我们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原则上是均分,个人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草标密码和揉耳朵表情意
——苗族婚俗
湘西苗族姑娘初次外出结交男朋友苗语称“讲链讲规”或“溜比溜苟”,直接翻译就是“放鹰放鹞”和“采果摘籽”。小伙子结交姑娘叫“帮链帮规”或“溜背溜喜”,直接翻译就是“打鹰打鹞”和“攀花摘卉”。
湘西苗族青年幽会也有暗号和密码,这就是“草标”。双方只要看到草标 ,就知道各自的行踪。初相会时,女方如先到达约会地点,必先在约会地点的路口留下一个草标。这个草标的含义只有赴约会的情人知道,有如密码一般的神奇功力。不过,也有一般人都能看懂的草标。一把草上结个疙瘩,疙瘩结在草尖上,草根朝幽会的方向,则暗示一方先到,示意对方快来。后者看到这个草标,必须留下一个草标,疙瘩结在草的中部。这后面一个草标暗示过路者,山中有情人幽会,请走大路。行人见了这样的草标,一般都会避开,以免撞见别人的幽会。
居住在云南南部的苗族,青年男女中有一种打毽活动,十分有趣。毽子就是中国民间都用来踢的那种,打毽的板和乒乓球拍差不多。男女青年在打毽活动中,输的一方要让赢的一方“揉耳朵”,不许反抗,但可以跑。如果输赢双方的男女没有情意,纯属比赛,那赢者会使劲揉对方的耳朵,直到对方耳朵发烫为止。如果对打的男女相互有爱慕之意,输者会主动让赢者揉耳朵,而赢者是不会使劲揉的,而是红着脸轻轻摸一下对方的耳朵。也有一输就跑,赢者假装追赶,两人一直跑到无人的场所,倾诉衷肠。
在传统的踩花山节期间,云南金平苗族青年到了花山场上,好心的主人早已为青年们准备好了几套“土电话”,它是用竹筒蒙上油纸、将线从中穿过而成的。男女在“土电话”上,用对歌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感情,询问对方的情况。唱到兴起,小伙子会将“话筒”交给一边的伙伴应付,自己跑去偷看姑娘的模样。如果相互不中意,对歌到此为止。如果双方都满意,继续对唱,约定下一次见面的地点。
广西融水一带的苗族青年,盛行“种花生”这个交往活动。走寨时,小伙子们向姑娘发出邀请,确定时间地点之后,姑娘们就会按照时间来到小伙子的村寨,他们带着农具和肥料,上山种花生,期间男女青年谈笑风声,边劳动边对唱山歌,互相接触试探。花生种子播下后,等苗长高时,双方又要组织一次施肥除草活动,其实是为了创造一次见面机会,这时大家开始物色对象谈恋爱。第三次是秋收花生时,大家相邀收花生并聚餐,相好的在一起讲悄悄话,还没有对象的赶紧抓住这最后一次机会。
苗族的婚姻一般分包办婚姻和自由婚姻两种。包办婚姻为父母媒妁说合,媒人往往是由与对方认识或是对方亲戚的人担任。待女方探明男方的情况,征求女儿的意见后,由媒人再来时说明是否同意。若女方同意,则议定“礼金”,订婚日期;男方则准备物品去女方家,女方家备酒肉招待,称为“吃新酒”。男家客人离去时,女方送鸡、糯米饭及送给来人每人一根“花椒布”腰带。
婚期大多是由男家择定后委媒人于事前几个月通知女家。婚期临近,女方全村或全姓的姑娘们,大家共同聚餐,以示送别新娘,称为“朋友饭”。出嫁当天,女家需派出三种送亲人:一是新娘的朋友,为13—16岁的未婚姑娘,需盛装同新娘前往;二是新娘的亲兄弟和家族中的中、青年男子9—15人,与新娘同去同返;三是有3—4个15岁左右的男子,护送新娘到男方村寨附近。新娘到婆家短住几天就转回娘家,直到来年二月才到夫家,反复两三年后,才举行“煮饭”仪式。从今以后,她就不能再接触娘家的锅灶了,再也不能住到娘家了。
苗族的自由恋爱十分普遍,在自由恋爱过程中,双方相亲相爱,定下婚约,到了结婚这一天,却由父母来决定。
在苗族婚礼中还有高唱酒歌的习俗。婚事喜庆里,苗家的酒歌往往要成套地唱。苗族在婚事礼仪中所唱的酒歌,唱完一套需用八九小时,有时是通宵达旦地唱。在婚礼中,男女双方都得选派唱酒歌的歌手,选上的歌手称歌郎。每套酒歌共分九部分:第一部分为拦路歌(也称拦门歌),当男方歌郎来到女方山寨时,女方聚众歌郎在山寨的路口迎唱的歌,即叫拦路歌。男方要巧妙地和女方的歌郎对歌,—一解答了对方请问的内容,才被放行进山寨。第二部分叫“十切”,即男女双方歌郎各唱十段歌,内容反映出双方所在村寨的风土人情。第三部分叫“公爷进地”,主要唱出男女双方祖先的渊源所在和迁陡历程。第四部分叫“结亲路”,唱出男女双方古老婚姻礼仪的形成及其形态。第五部分叫“三代根基”,即男女双方歌郎叙唱新婚夫妇父辈、祖父辈、曾祖父辈三代的基本情况,以加深两个姻亲家族的相互了解。第六部分叫“凤亲”,歌郎用歌声介绍男女双方结婚前的恋爱经历,比如他们是如何相识的,类似代新郎汇报恋爱经过。第七部分叫“过定”,代表男女双方长辈对新婚夫妇唱出期望和祝福。第八部分叫“谢主家”,由男方歌郎代表男方向女方亲家致谢。第九部分叫“龙船歌”,是整套酒歌的高潮,双方歌郎要用对唱的形式比输赢,并边对唱边由双方歌郎扯腊鸭,唱赢者即得腊鸭。
酒歌唱毕双方酒郎退出歌堂,新婚夫妇入洞房成亲。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小家庭,男性长者为家长,弟兄长大结婚后可分家,父母年老由子供养。婚姻有父母包办和自由恋爱两种形式。包办婚姻,通常女大男小,一般在姑娘几岁时,由男方父母送与幼女一套衣裙等即为议定终身,此种情况,双方多有亲戚关系,待姑娘长大正式结婚时,男方要付一定银钱作身价,娘家要以一头牛或一日猪作嫁妆,以供姑娘到男家饲养。 自由婚姻,各地苗族所采用的形式不一。彝良、永善一带苗族保有青年男女"批若"(类似公房)的自由恋爱习惯;楚雄部分苗族中保有"姑娘房";昭通部分苗族保有"逛花房"和"踩月亮";金乎一带苗族保有"游方"(类似贵州苗族的"摇马郎")。无论何种形式,青年男女一般都通过对唱山歌选择配偶。其选择方法是:倘若某一小伙子看中某一小姑娘,小伙子便撑一小花伞覆罩小姑娘,开始,小伙子首先主动唱上两调求爱山歌,如果小姑娘也有情意,便以山歌对答,反之则以无言对答或躲开小伞表示拒绝。
求爱山歌多半是随编随唱,歌词内容视对方追求深度而不断变化。开始一般以相互询问对方家乡风土人情入手,进而询问对方姓名年龄和家庭情况,再以挑逗口吻试探对方是否已有情人,经过一定了解,双方转为对白,如此由浅入深,数日即见分晓。 双方如果情投意合,男方即要求父母求媒成亲。如有男女愿意缔结婚姻,但父母不许者,则女随男奔,男匿女于其亲戚家,然后使媒人告知父母。婚前,男子要赠与女子颈圈或其他银制饰物,女子套于颈上的颈圈越多,父母越觉光彩。抢婚:苗族结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区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抢婚习俗。抢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抢婚;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不管是否愿意,便强行抢劫。 前一种抢婚是在男女双方恋爱成熟情况下的一种象征性的仪式,抢法是由男方事先选派几个青年好友到女方村寨旁等待姑娘出门,便把姑娘抢走,女方兄长一旦发觉,要作追赶,追至男家,男家便以酒饭款待追赶者,或赠与追赶者若干银钱礼物,然后将之打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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