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岛打架的那两个村子是什么民族啊?

海南岛打架的那两个村子是什么民族啊?,第1张

1、是汉族的。

2、海南省虽然是多民族省份,但还是以汉族人口居多的,有600多万汉族人口,黎族的有100多万,苗族的也就10万左右,其它的壮族和回族的就更少了。虽然这里的回族人口是最少的,只有三亚凤凰机场附近不到一万人的回族村这个聚居地,但是也是其他民族最不敢惹的一个民族。你如果有机会到三亚旅游的话,那些在集贸市场或者旅游点卖纪念品的,扎着头巾戴着海南尖顶帽的妇女基本都是回族的。据说回族村是不让外人进去的,虽然不知道是不是,但是我自己10多年前是亲身体验过在经过他们的村的铁道口上被拦车检查的,那次好象是他们和

某个地方的其他民族发生纠纷,他们就拦车检查身份证,只要是对方的他们就把人扣下,虽然武警抓了不少回族男的,但是第二天就被回族女人围着市政府要求放人,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3、虽然海南当地人的法律意识是有些淡薄,但是民风还是很纯朴的,因为他们是非常信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信条的。我在海南生活了那么多年基本没有看到过当地人进行无来由地撒野的。我见过规模最大的群落战争也是汉族人之间发生的,原因好象是一方的渔民侵犯了对方海域。时间是1988年,就在三亚崖城以西一个叫灶头的小地方,附近的小渔村(地图上应该能找到),看着几条大船载满人杀向渔村,那个炮声隆隆,村庄里火光闪闪,一个多小时以后几卡车的武警来镇压才平静下来。令我记忆犹新的原因也就是长那么大了第一次看到打战的场面,吓够戗。

海南一男子与女友吵架之后,拔掉钥匙自行下车,故意将女子锁在车里头。在门窗全部关闭的情况下,女子在车上是非常有危险的,很显然男子这一做法是非常不道德且涉嫌违法的,因为赌气就故意把自己锁在车里,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这种男朋友不要也罢,尽早远离。

据了解,这名男子将女友锁在车里之后就离开了,而女子还以为男朋友是吓唬自己。在等了男友很久却不见他回来之后,女子拨打男朋友的电话,但是男友不肯接。别无他法之下,女子只能打110报警求助,警察到来之后也打电话联系过车主,但是这名男子仍然不接电话。 而此时的女子已经呼吸急促,状态也非常的差。民警为了女子的安全考虑只能用警械破窗,救出女子。因为这名男子是故意将女子锁在密闭的车里,所以这名男子涉嫌故意伤害女子的生命安全,该案件也交由派出所处理。

这名男子因为赌气将女友锁在车里,这种行为非常的令人不耻,对于这种可以将女友置于危险之中,并且不管不顾的男朋友不要也罢。男友会伤害女子一次,那么以后也会因为别的事情伤害她, 也希望这名女子能够通过这件事情看清楚男友的为人,及时止损,远离他,免得以后受到更大的伤害。吵架是正常的,但是故意的把人放在一个危险的环境中,这就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了。作为一个成年男人他对事物有一定的认知,他肯定知道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但他还是把女友锁在这个密闭房间里,置女友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他就是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就是违法犯罪行为。至于要不要告这名男子,端看女友的选择了。

1 、太阳伞或太阳帽、太阳镜、防晒霜(防晒指数SF30以上、防水性好的)

三亚没有阳光的日子不及全年的十分之一,夏天的阳光非常强烈,不想晒黑的朋友们,请带好防晒用具。不参加水上运动也是要准备好这两件的,因为很多景点是白天玩,在强烈的阳光紫外线下,你会发现自己真皮肤的很脆弱

2 、常用药品

眼药水、抗过敏药、止泻药、防中暑人丹、藿香正气水、晕车药、感冒药、止痛药、创可贴、消毒棉球、棉签、鼻舒、蚊不叮。出门在外,都要有个准备。

3、泳衣、拖鞋

自己穿那一定的是自己的,但到了当地买更好,因为地域和习惯的不同,你会发现在家用的合适的,到了后不一定适合自己就算带回家也是留念。也可以用酒店的浴巾和拖鞋,但要妥善保管(好贵的)。另外爱游泳的人,一定要多带一套泳衣(泳衣湿了的话,晾着也很难干)。除泳衣外、喜欢游泳的人最好再带上泳帽、水镜、浴巾、沙滩凉鞋(有脚蹼也记得带上)。有些酒店提供浴巾、拖鞋,那就可以省点儿力气了

4、身份证、信用卡、现金、银行卡

身份证一定要带,但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这关系到你是飞回去,还是爬着回去,不在意手续费的朋友信用卡是不错的选择,但大部分朋友,还是带现金比较好,因为三亚还没到随处可刷卡的地步,不过提款机还是有的。多准备些零钱哦!

5、湿巾、擦汗巾、餐巾纸、纸巾(及MM用品)

个人感觉这些东西不带也可以,哪里都可以买到。以防万一,放点在随身的包包里。

6、中高档数码相机、充电器(三亚的美景实在是太多了,到处都有留影的冲动,用别人的根本来不及,很多地方你都会留下遗憾),看自己的能力和需要来购买,不一定为了效果好,就买很贵的,你会发现,相机是你家最少用到的物品之一,可以买个适合自己的`,要是还需要更好的,那可以去租用。

7、衣物

衣物要带吸汗的、透气的棉质衣物,一般一天最少一身,海滨城市空气潮湿衣服不太容易干,内衣裤也同样要多带。实在没有现换的衣服,还可以就地买海南岛服,价位有十几元到百来元不等,很是随意安闲。+背囊也应尽量选取透气性好的。如果方便带一双十分跟脚的柔软拖鞋,会对你帮助不少,千万不要带夹脚趾的。

8、手机、充电器、电话号码

要在手机里存上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服务电话,及所入住酒店附近的公安局或派出所的电话。还有就是海南或三亚旅游局的投诉电话和酒店前台的电话,以便援助。

9、心态

旅游最重要的是心态,在三亚发生纠纷时要保持耐心,切匆与他人发生冲突。大家都是来度假的,不是来打架或吵架的,况且这样会影响心情,把好好的一个假期搞得乱七八糟。而且争回一口气也没有用,因为度完假大家都回去了,谁也不认识谁。没有什么好炫耀的。我们可都是优秀的中国公民,不看别人面也要看祖国的面子吧哈哈!

10、防止行李过重,以下物品可以选择带或不带

牙刷、牙膏、镜子、梳子、洗面奶、乳液、眼霜、淋浴液、身体乳液、洗衣粉、洗手液、肥皂片、洗发水、护发素、面膜、保温喷雾、橄榄油、卸妆油(上述大部分物品星级酒店都有提供)、手提电脑、MP3、防水手表、隐形眼镜、美瞳、隐形药水、橡皮筋、大发夹、口香糖或者木糖醇、手电筒、纸、笔、纸牌、吊床、水果刀、勺子、晾衣服绳子、衣架、食品袋

海南,简称“琼”,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海口。海南省位于中国最南端,北以琼州海峡与广东省划界,西临北部湾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越南相对,东濒南海与台湾省对望, 东南和南边在南海中与菲律宾、文莱和马来西亚为邻。省内的三沙市是中国地理位置最南、总面积最大(含海域面积)、陆地面积最小且人口最少的地级区划。海南省下辖4个地级市,5个县级市,4个县,6个自治县;截至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92576万人。

参考资料-海南

经常有人明知酒后驾驶是非法的,却强迫酒后驾驶。更过分的人在明确知道自己是酒后驾驶的时候,还不低一点,反而很嚣张,害怕别人不知道他是酒后驾驶。海南一男子酒后驾车擦夜盘顾客的桌椅,妻子下车大喊大叫,这件事最后是怎么解决的?海南一名男子酒后驾车刮烧烤店顾客的桌椅殴打,对此事双方都有责任。有些人摆摊的时候不考虑别人的落后问题,这时双方要为对方的行为道歉并赔偿。

这件事千万不要问谁对谁错,一定要努力做好变化和责任。一对酒后驾车的夫妇吃完饭后不遵守交通规定,酒后驾车回家了。但是,男人喝醉了,脑子看不清,正在吃宵夜的顾客桌子和椅子上刮了车辆。酒后驾车男人的妻子没有道歉,反而下来和顾客吵架了。她指责吃夜宵的两位顾客没有长眼睛走路。两位顾客也很莫名其妙,自己坐在这里也没有碰他们。

在双方不断争论的同时,女人动了手,拿起凳子撞到了别人的头,随后有人报警,警察迅速赶来,把大家带到了警察局。当时,一名男子吃完夜宵开车离开时,没想到经过通道,与吃夜宵的客人桌子擦了擦,两人继续争吵,发生争吵,两人开始用吵架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么网民们对这种现象提出了疑问。既然两个人都犯了错,为什么不向对方低头?

摆摊的时候,不要只想着自己的店,还要考虑别人倒车的问题。因为只有这样,两个人才能退一步,才能更好地处理。事实上,生活中很难不与别人发生矛盾。及时解决就行了。有些人可能觉得自己受到了侵害,但对于这种现象,要及时去找,看看自己经历了什么,只要和平解决,两个人还是会为对方考虑的,还是会有一些想法的。司机有司机的错,烧烤架有烧烤架的错。不要用自己的行动绑架别人。这会造成无尽的伤害。

梦见打架吵架

财运将有下降的可能。支出将远远超过收入。这时,应立即做好最节省的预算。

老人梦见打架吵架

则近期运势运程:亨通,功名与利益双收,但运气过盛,必隐藏着倾衰的预兆,所以不能骄傲与怠慢。

故意杀人罪

原公诉机关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高凌,又名高韶华、高成军、高亚少,男,1968年1月8日出生,黎族,初中文化,海南省三亚市田独镇红花村委会深岸村人,农民,住该村。1992年12月8日因犯抢劫罪、流氓罪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八年, 1997年12月8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05年6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在三亚市第一看守所。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06年4月13日作出(2006)三亚刑初字第12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高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高凌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树仁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高凌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05年6月7日中午1时许,被告人高凌在三亚市南新农场二区23队喝完高建明小孩的满月酒后,在23队蓝球场处打麻将时与落笔村青年高国生发生争执,在场的红花村青年围攻高国生、高国富兄弟,高国生骑摩托车回到落笔村纠集了高国强、高国斌、兰亚南、林明真等二十多人前往南新农场23队进行报复。下午4时许,高凌和莆亚国见落笔村青年前来报复便到23队职工张军旺家躲藏。高国强、兰亚南、林明真、罗家育、符运清等人持木棍在23队阶梯处围攻蒲进良,高凌见状,从张军旺家后面拿出一把长柄砍荒刀冲出来追赶高国强等人,在蓝球场边椰子树旁持刀砍中高国强头部左侧,致高国强倒地后离去。高国强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结论:高国强生前被锐器(刀类)砍伤左颞部,造成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上述事实有证人高国生、高国富、蒲进良、高小玉、张军旺、刘小凤、证人高国斌、兰亚南、林明真、罗家育、吕开新、高腾、兰家一、谭兵、符运生、兰战忠、兰林忠、兰鹏、陈少元、谭亚南、罗家孙、兰明实、兰明珠、曾凡帮、谭关辉、吉永、罗明春、卓妙清、高贞平、谢中海、张秀英、高建民的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相片,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琼三公鉴字(2005)第124号检验报告书及尸体照片,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1997)海南法刑执特字第733号刑事裁定书,三亚市公安局荔枝沟派出所常住人口登记表,以及被告人高凌的供述等证据在卷证实。

  原判认为,被告人高凌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致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被告人高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高凌不服提出上诉辩解称,案发时其没有持刀,亦未伤害被害人高国强,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员发表答辩意见指出,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高凌持砍荒刀砍伤被害人高国强致死的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建议二审法院驳回被告人高凌的上诉,维持原判。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被告人高凌于2005年6月7日下午4时许,在三亚市南新农场23队持一把长柄砍荒刀砍中被害人高国强左颞部,致高国强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的犯罪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证人高国生证实,案发当天14时许,其与高国富在三亚市南新农场二区23队喝完高建明小孩的满月酒后,到一小卖部看人打麻将。打麻将的人不知为何吵了起来,一个姓高的冲上打高国富一拳,其往23队桥的方向跑去,被六、七个人追打。其跳下桥后,骑摩托车回到落笔村十队,叫上高国斌、高国强、兰亚南、吕开新、罗家孙、兰明实、兰战忠等十多人返回23队。刚到23队小卖部,见那些人散开跑了,其中一人跑到芒果园里,其和兰明实、罗家孙追进芒杲园打此人。

  2、证人高国富证实,案发当天13时许,其与高国生在三亚市南新农场二区23队喝完高建明小孩的满月酒后,就到一幢房子旁边的树下看人打麻将,其中有红花村的蒲进良、高凌。他们之间因为要一支烟的事发生争吵,高凌上来抓到其身体,并打了其二哥右脸一拳,其二哥被七、八个人围着打,便往23队桥的方向跑去。其也被四个人围着打,其便往橡胶林跑去。之后,其便到高建民家坐了半个多小时,并将该事告知高建民,走时还从高建民家拿了一把菜刀防身。回到23队桥处,见二哥与村里十多人正追赶红花村的人往橡胶林方向跑去。其过桥后,见身旁有其弟高国强与村里的罗家育、兰亚坚、兰明珠。当其五人到23队一台阶处碰到蒲进良,高国强、罗家育、兰亚坚与蒲进良争吵后打了起来。这时,从台阶上房子的方向冲来几个手中拿带木柄砍荒刀的红花村人。其五人便往橡胶林方向跑,高国强跑的时候被高凌和另外二个红花村的人赶上。高凌先举刀砍中高国强头部,高国强被砍倒在一株椰子树旁。另外二个红花村的人也用刀在高国强的屁股、大腿各砍一刀。高凌他们又来追赶其四人,其四人就拚命跑了;在侦查人员提供的十张不同的男性相片中,其辨认出是高凌持长柄砍荒刀砍倒高国强。

  3、证人蒲进良证实,案发当天中午,其在三亚市南新农场二区23队喝完23队职工高建明小孩满月酒后,到23队职工谢树堂家喝茶。过了一段时间,谢的姐姐来说谢的两个儿子正在蓝球场处与队长吵架,叫去看一看。其前往劝架。这时,有十多、二十个落笔村青年手持木棍往篮球场这边赶来,其见情况不妙,就往篮球场边的台阶上走。落笔村青年到篮球场后分了两拔,一拔有五、六个人追过来要打其,另一拔冲向篮球场另一边去打红花村的人。其在台阶顶端与落笔村青年对打,被落笔村青年用木棍打中头部和身上,其被打伤蹲在地上,其站起来时见高凌拿一把长柄砍荒刀追那几个落笔村的青年。

  4、证人高小玉证实,2005年6月7日中午,其在三亚市南新农场二区23队喝完23队职工高建明小孩的满月酒后,就到高小二的小卖部处玩,高凌在一旁和人打麻将。在玩的过程中,麻将桌那边发生争吵并打了起来。后其与蒲清国、高凌、高亚民、高亚尾一起走回家,走到竹林和椰子树之间时,听到连队一个男子说:落笔村的人过来打架了。其跑到谢忠海的芒果园时,被三名落笔村青年发现后将其打伤。

  5、证人张军旺证实,2005年6月7日下午4时许,落笔村的青年来打架时,高凌曾到过其家中。

  6、证人刘小凤证实,2005年6月7日那天,落笔村的青年来打架时,高凌和一个青年人跑到其家中,不久,他两人又出去了。

  7、证人高国斌证实,2005年6月7日下午4时许,其二哥高国生从南新农场23队骑摩托车到家里说:红花青年打其和老三,现不知老三情况怎样,赶快去找。同去的还有村里的高国强、吕开新、罗家孙、兰明实、兰战忠等人。刚到23队小店处,见有三个光膀青年,其中一个扛着一把长把砍荒刀往温泉井口方向跑,另二人空手往左边一条路逃跑,其与兰战忠在路边各捡一条木棍向扛长柄砍荒刀的青年追去。

  8、证人兰亚南证实,2005年6月7日下午4时许,其与高国强、吕开新、罗家育、兰林忠、高国斌在南新农贸市场时,高国强接到高国生的电话,说他哥高国富在23队被红花村的人打了,叫大家一起去打红花村的人。于是与符运昌、符运清等十多人坐车到23队。当时其与高国强、林亚错、符运清、罗家育等五人走到23队里面一台阶处,高国强先冲上去用木棍打中蒲进良头部,其四人也持木棍冲上去围打蒲进良。这时,有二个红花村的人从一间房子内冲出来,其中一人拿一把长柄砍荒刀,另一人拿支木棍,其就朝东边一条路跑了一百多米时,听到高国富用黎话大叫:砍死其弟了。其回头看时,看见三个人在打高国强,高国强倒在地上,拿刀的人用刀朝高国强砍去。后那三个人又追上来将其打伤。

  9、证人林明真证实,2005年6月7日下午2时许,高国强到其芒果地找其,说他哥高国富在23队被红花村的人打了,要其一起去找高国富。其与高国强、符运昌、符运清等十多人坐车距23队约二百米后下车,朝23队走去。当时其与兰亚南、兰明珠、罗家育走在后面。其四人走到23队一台阶处时,见高国强在那里,当时高国强走到台阶上问一个人:看到红花村的人没有,这个人突然用脚踢了高国强一脚。高国强先冲上去用木棍打中那人头部,其四人也持木棍冲上去围打那人。这时,有三个红花村的人从一间房子中冲出来,其中一人拿一把长柄砍荒刀,另二人拿木棍,其五人就都往台阶下跑。高国强跑到靠23队东侧路口约二、三米后没再跑,一个红花村人举起砍荒刀朝高国强的头部砍去,高国强被砍到后往前跑几步,又被一人拿木棍打到脚上,高国强摔倒在地上,那人又举刀往高国强的右腿部砍一刀。在侦查人员提供的十张不同的男性相片中,其辨认出是高凌持长柄砍荒刀砍倒高国强。

  10、证人罗家育证实,案发当天15时许,因高国富在23队被红花村的人打,其与村里的符运昌、高国强、高国斌、罗家育、罗家孙等人坐车到23队。在23队一台阶处,见高国强用木棍打中蒲进良头部,其也持棍冲上去。这时,有二个红花村的人从一间房子内冲出来,其中一人持长柄砍荒刀砍中高国强左侧头部一刀,其见状就往芒果地里跑;在侦查人员提供的十张不同的男性相片中,其辨认出是高凌持长柄砍荒刀砍倒高国强。

  11、证人吕开新证实,案发当天14时许,高国生告知其,他的弟弟高国强在23队被人打了,要其开摩托车拉罗家育、兰亚南一起去找高国强回来。其开摩托车拉罗家育、兰亚南到23队。

  12、证人高腾、兰家一、谭兵证实,案发当天15时许,高腾、谭兵、兰亚坚、兰家一在砍柴回家的路上,遇到吕开新开摩托车拉罗家育、兰亚南往23队。兰亚南说:高国富被人家困在23队,你们一起去。在23队一台阶处见高国强手里拿一木棍在与人对打。这时,有二个人从一间房子内冲出来,其中一人持一把长把砍荒刀,另一人持木棍。其三人害怕就往23队北面的芒果地跑去。

  13、证人符运生证实,案发当天午饭后,因高国富在23队被红花村的人打,其就与村里的符运昌、高国强、高国斌、罗家育、罗家孙等人坐车到23队。在23队一台阶处,见高国强与一穿保安服装的人争吵,接着就打了起。没一会,高国强从台阶跑下来,其见此就往芒果地里跑。

  14、证人兰战忠、兰林忠、兰鹏、陈少元、谭亚南、罗家孙、兰明实证实,案发当天15时许,高国生说:他和他弟在23队被人打了,现他的弟弟还没回来,叫大家一起去找。兰林忠开一辆摩托车拉兰战忠、高国强,高国生开一辆摩托车拉罗家孙、兰明实、高国斌,吕开新开一辆摩托车拉兰亚南、罗家一去23队。

  15、证人兰明珠证实,案发当天16时许,高国生说:他和他弟在23队被人打了,现他的弟弟还没回来,叫大家一起去找。其与村里一些人就坐车到23队。在23队一台阶处,见高国强手里拿一木棍在与蒲进良对打。这时,有二个人从一间房子里冲出来,其中一人是红花村的高凌,手持一把长柄砍荒刀,另一人持木棍。在侦查人员提供的十张不同的男性相片中,其辨认出是高凌持长柄砍荒刀从房中冲出来。

  16、证人曾凡帮证实,案发当天15时许,见红花村的青年在追打落笔村二名青年,落笔村二名青年跳下桥跑了。约16时许,听到有许多落笔村青年来打架,其就打电话报警。

  17、证人谭关辉证实,案发当天15时许,其接到电话说:落笔村青年与红花村青年在23队发生械斗。其骑摩托车赶往23队,途中见兰林忠骑摩托车拉二名青年出来,中间是一名伤者(后来的死者)。其在一胶林处见到两村部分青年正在械斗,其前去制止。

  18、证人吉永证实,案发当天中午,其喝完23队职工高建明小孩的满月酒后去买烟,走到23队一台阶处,见五、六个落笔村的青年在打蒲进良。其就问为什么打人,也被人打了喉咙部一拳。不一会儿,见到红花村的高凌与另一个人持凶器追赶红花村的人,其就去张军旺家。

  19、证人罗明春证实,案发当天打架时,其躲在芒果地里。后见到吉永、蒲进良跑到张家旺家后门叫张开门,其也跟着到张家里,见蒲进良头部受伤流血。

  20、证人卓妙清证实,案发当天午在用扑克牌玩花时,因琐事落笔村一个人与一个红花村的人争吵。后红花村的人就打落笔村人两兄弟,那两兄弟跑了。

  21、证人高贞平证实,案发当天日中午在高建民家喝完酒后,回到其开的小店里。约半小时后,见五、六个红花村的青年追一个落笔村的青年往小桥方向跑。又过了一个多小时,见落笔村的二十多人手里拿木棍冲向23队,其害怕就关了店门。

  22、证人谢中海证实,案发当天中午在高建民家喝完酒后,到其表姐张秀英家旁与人玩时,高凌也与人在打麻将。约半个小时,高凌在打麻将处与人争吵,接着见红花村的人在追一个人往桥那边跑。

  23、证人张秀英证实,案发当天中午在高建民家喝完酒后,就有人到其家搬出桌子打麻将和玩花。不久,就有人吵了起来。一个多小时后,见落笔村的二十多人手里拿木棍冲向23队打人,其就躲在家里。

  24、证人高建民证实,案发当天中午其办小孩的满月酒,请的人中有红花村和落笔村的人,喝完酒后他们就离开了。

  25、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相片,证实案发现场情况。

  26、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琼三公鉴字(2005)第124号检验报告书及尸体照片,证实高国强系生前被锐器(刀类)砍伤左颞部,造成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27、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1997)海南法刑执特字第733号刑事裁定书,证实高凌因犯抢劫罪、流氓罪于1992年12月8日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八年,1997年12月8日刑满释放。

  28、三亚市公安局荔枝沟派出所常住人口登记表,证实被告人高凌的基本情况。

  29、被告人高凌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与本院查明的事实基本一致。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各证据之间具有关联性,能够相互印证,已经一审庭审质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高凌无视国家法律,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致死,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对于高凌上诉提出的其未持刀伤害高国强的辩解,经查,高凌持刀伤害被害人高国强致死的事实,有现场目击证人林明真、高国富、罗家育的证言及辨认笔录以及蒲进良、兰明珠等证人的证言、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书等证据在卷佐证,足资认定,上诉人高凌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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