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没有伤害军人家属罪,还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理,部队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相关组织帮助军人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分析:军嫂受到欺负算是伤害军人家属合法权益案件,但是我国没有伤害军人家属罪,还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理,部队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相关组织帮助军人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军婚是想念,军婚是惦记,军婚是每晚床边只有一个人,他的每次回家都成为我生命中的惊喜,哪也不想去,就想静静的抱一会儿!军人情结是每个女孩童年的梦,为了圆这个梦,我选择了驻扎在边防的他!01 恋爱期!恋爱期很幸福,每时每刻都在想他在做什么,为了方便恋爱我们选择在同一个城市生活,见不到无所谓,就想跟他生活在一起,聊这个城市的美食,聊这个城市有趣的事!部队管理非常严格,是不允许私自出去的,那我就站在栅栏外面看看,看他对我笑就好!每年的探亲假成了一年里最幸福的日子,他回老家看看,匆忙的赶回来,一天24小时形影不离,我去上班,他就守在楼下,朋友都说我幸福,我也这么觉得!他的心中充满了愧疚,总觉得欠了我什么,哪怕我说“我愿意”!02 我们结婚了!当兵8年,恋爱7年,我终于要结婚了,他说结婚以后每星期能回家看看我,这是结婚最大的好处!我们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朋友少的可怜,可是在婚礼上,战友、领导给我们捧场, 见证了我们的爱情!可能是当兵养成的习惯,每次回家会把屋子打扫的一尘不染,衣服叠的板板正正,我要放弃的白袜子,是他挽救回来的!时间过得飞快,他要退伍了,我还没有好好感受军嫂的待遇就结束了,去部队接他,那是8年里第一次走进他的部队,心中沉重!03 如今的我们!如今我真的很幸福,就如开始时我说的,他的愧疚之心延续至今,没车没房我愿意嫁,没朋没友我也要跟你举办婚礼,爹妈不同意我不在乎,我自己做的选择,我认为正确就可以!退伍以后我们拿退伍费买了房子,因为曾经当过兵被领导赏识,工作也还顺利,没有大富大贵,也算平平淡淡,退伍后的第二年迎来了我们的儿子,他如获至宝!生活平淡的继续,一家三口也算圆满,有了房子,买了车,有点存款,他爱这个家胜过一切!你若问我是什么感受,我想说我很庆幸曾经成为军嫂,因为等待换来他一生的陪伴,一切都值得,作为军人他有责任感,如今把这种责任感延续到家庭,我跟孩子很幸福!但是当军嫂还是需要慎重的,我也听过他战友妻子的各种抱怨,孩子生了不认识爹,家里家外没人管,其实大家都一样,可是当初你为什么选了他,美好的东西真的一点都没有吗?既然曾经做了这个选择,就别后悔了,他能给你的不多,那就多给他一点可好,多给他点耐心,多给他点时间,多给他点等待,一切都会好!
365天只有65天在一起,可这65天是别人永远羡慕不来的,他爱我,我愿意等他,详情不愿意打字了,总之他爱我疼我,幸福
我下定决定自己在不告诉老公的前提下,带着孩子去部队看望下老公,想给他一个惊喜,我跟孩子坐着车来到了部队,通过打听,找到了老公,没想到此时的他竟躺在病床上,因为训练导致腿部骨折,他却一点也没有跟我说,只是为了不让我担心!
我算是很不幸的了,怀孕吐了十个月,经常吵架经常冷战,甚至于怀孕期间都不联系,生孩子那天回来了,月子里就吵架,后来我才知道他出轨了。心灰意冷,想要离婚了。
“军婚”听起来神圣,实际上就是不断的咬牙坚持!我老公在广东当兵,而我是一个地道的北方姑娘,为了能离他近一点,不远千里,离职来到他所在的城市,只为在他放假的时候能见上一面,去年订好了婚期,结果他单位让他去东北学习,没办法只能推迟,如今结了婚,怀孕初期反应大,每天自己在家吐的昏天暗地,他也无法回家帮我倒杯热水,这种心情也只有自己清楚了,不过好在他对我不错,能回家的日子,一定回来陪我,他身不由己,我也只能体谅。
我在还没有退伍的战友空间里也读到过类似你的情况
比较常见 但是 也不见得都是谁的不是 距离通常都让大家有点难堪 两人心虽然在一起 可你们毕竟生活的环境现在不同 总会出现些细小的问题无法解决
不灰心 不放弃
女孩任性点没关系 也多点体谅吧 难为你了
你男朋友也是 也许是站哨没站好 或者不凑巧被长官训话了 或者其他不凑巧的事 让他正好和你吵了起来 后悔的不仅仅是你 他也是一样呢 只是不见得有那么多机会用手机发个信息给你(手机禁用的吧 你应该知道 我们以前都是晚上睡觉偷偷玩一小会就藏起来)
辛苦你们了
思念如斯 细水长流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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