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而产生的争吵,这是正常的争论。
如果是因为私事发生争吵,这可能涉及品德和违纪违法,具体要看吵架的内容。
理是越辩越明的,所以,有理的就会走遍天下,无理的才是寸步难行!!
法律分析:在一定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保证书可以理解为在双方达成一定条件后,一方为了促使双方履行约定而给予的保证性的文件,保证书的订立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属于自愿的,可以理解为合约的一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描述,男女朋友吵架,一方把对方车砸了,首先,这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一方的赔偿请求,其次,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轻则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重则可能违反刑法,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但如果事后取得谅解的,一般不作相应的处罚处理。
法律分析
根据问题描述,男女朋友吵架,应该不会过分追究,如果情节较轻微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取得被侵害人谅解,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另外,如果比较严重导致触犯刑法的,也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和解条件,免予起诉,不作为犯罪处理。
建议冲动砸车的一方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达成自愿和解,尽量内部消化问题,避免上升到行政法刑法层面处理,造成不必要的司法资源浪费。
本质上,题目中的行为主要涉及民事争议,核心在于如何使损害恢复原状,因为发生在亲密关系之中,所以一般不认为对应的行为触犯了社会管理秩序或者刑法确立的法规范,因此,通过谅解解决相关问题体现了市民社会的特点,符合我国建设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骂人算不算违法,不能一概而论。在公共场合公然用言语侮辱他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只是简单民事侵权。如果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则是触犯了刑法规定的侮辱罪。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如果邻居吵架影响到他人休息并且不听劝阻的,根据吵架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将其认定为扰民,扰民是可以选择报警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