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第一次被鲁迅极辛辣地不点名嘲讽说他“将自己的魂灵枭首通衢,挂出了原想竭力隐瞒的丑态。丑态,我说,倒还没有什么丢人,丑态而蒙着公正的皮,这才催人呕吐。”
嘲讽是原因,是北师大风潮蔓延到北大,北大评议会部分人士认为教育部长章士钊解散女师大,乃是教育界罪人,在投票程序并不合法的情况下(如主持人违规参与投票以打破六票对六票的均势,临时宣布评议会无表决权之议案、强行付诸表决等),投票宣布北大独立,与教育部脱离关系。
鲁迅去世,胡适评价:他早年的文学作品、小说史研究,皆是上等
1936年10月,鲁迅病逝。11月,苏雪林致信胡适,痛骂“鲁迅的心理完全病态,人格的卑污,尤其出人意料之外,简直连起码的‘人’的资格还够不着”。
胡适在回信中却说:“但我以为不必攻击其私人行为。……他已死了,我们尽可以撇开一切小节不谈,专讨论他的思想究竟有些什么,究竟经过几度变迁,究竟他信仰的是什么,否定的是什么,有些什么是有价值的,有些什么是无价值的。……凡论一人,总须持平。
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方是持平。鲁迅自有他的长处。如他的早年文学作品,如他的小说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信中,胡适还替鲁迅辩诬,说他的《中国小说史略》并非抄袭之作。
坊间流行一句话:“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稍为熟悉中国现代文学史的人,大概都知道鲁迅和郭沫若的一桩公案。时在1928年初,后期创造社的几位新锐分子冯乃超、李初梨等,为了推行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竟然将鲁迅当成了绊脚石。他们以《艺术与社会生活》等文章,向鲁迅发起了猛攻。猝不及防的鲁迅开始有点莫名其妙,因为他刚从广州到上海,目的之一便是与创造社组成联合战线。“联合宣言”都发出了,怎么会突然遭到“盟友”的攻击呢?稍事镇定之后,鲁迅看出了“盟友”阵营的微妙变化,便先后写出了《醉眼中的“朦胧”》、《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等文进行回答。殊不知这些回答却更加激怒了创造社诸君子,他们把鲁迅比之为中国的don-quixote(堂·吉诃德),把鲁迅的回答称之为中国的“don-quixote的乱舞”。为了声援这些年轻的朋友,创造社元老郭沫若先生也披挂上阵,他用杜荃的笔名,发表了《文艺战线上的封建余孽》一文(《创造月刊》二卷1期),称鲁迅为“封建余孽”、“法西斯蒂”、“二重的反革命”。毫无疑问,这三顶帽子对鲁迅完全不合适,而且,套用一个法律术语,杜荃严重侵害了鲁迅的名誉权、荣誉权。
照理说,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鲁迅完全可以将杜荃先生告上法庭。然而,鲁迅没有这样做,而是继续写文章进行答辩、反驳。这些文章,后来大都收在《三闲集》中。可以想见,如果鲁迅一怒之下采用法律手段,将杜荃告上法,即使打赢了官司,鲁迅也就不成其为鲁迅了。
当然,鲁迅在答辩、反驳之中,也并非没有防卫过当之处。比如在《上海文艺之一瞥》(1932,收入《二心集》)的讲演中,他不仅称创造社为“新才子派”,而且称他们为“新才子+流氓”,说他们“没有一定的理论,或主张的变化并无线索可寻,而随时拿了各种各派的理论来作武器”。显然,这些说法也厚诬了创造社,郭沫若也完全有理由将鲁迅告上法庭。然而,郭沫若同样没有这样做,他也只不过在《创造十年·发端》等文中加以反驳、辩白而已。
面对“文豪们的笔尖的围剿”,鲁迅陷于孤军奋战,虽然他偶尔也骂创造社一伙是“才子+流氓”,挖苦郭沫若有“一副‘创造’脸”,但在更多的情况下,他是坚持了理性批判的精神的。
首先,鲁迅批评了后期创造社这些骨干成员在推行“左”的路线时所表现的惟我独革、飞扬跋扈的恶劣作风和态度。他指出,创造社“他们,尤其是成仿吾先生,将革命使一般人理解为非常可怕的事,摆着一种极‘左’倾的凶恶的面孔,好似革命一到,一切非革命者就都得死,令人对革命只抱着恐怖”。
其次,鲁迅揭露了这些人的“突变”说的虚伪性。“不要脑子里存着许多旧的残余,却故意瞒了起来,演戏似的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惟我是无产阶级!’”他指出,“倘若不和实际的社会斗争接触,单关在玻璃窗内做文章,研究问题,那是无论怎样的激烈,‘左’,都是容易办到的;然而一碰到实际,便即刻要撞碎了。”
和胡适,林语堂等。都反对过他们的观点,仅此而已。
和陈西滢就不同了,看看华盖集和续编,会发现这位也被一些人称为鲁迅朋友的陈源,多么不是东西。这帮现代评论派,根本是换了什么当权者都会追随,只到最后和***脾气不和。所谓正人君子,是北洋政府的御用文人吹捧他们的。记得鲁迅说过一生最看不上陈源,但也在抗日联名书上签名,云云。
和创造社的争吵是很好笑的,一帮大革命失败后,毋庸说相当有情绪的***作家,不知道怎么就一个个把矛头指向鲁迅,说他老了,落后了,结果一通大吵,被党中央制止了,自然也就成了朋友。
和刘半农,章炳麟他们,后来的观点也有些分道扬镳,但大体赞扬他们的一生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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