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意思哈。
一般情况下,致人病了死了,顶多能算故意伤害,故意杀人。
气死人未必都负法律责任,也未必都不需要负法律责任。本案情况特殊复杂,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刑法原则,负刑事责任须满足主客观相统一(即主观罪过和客观危害结果同时具备)。所以得看当事人的主观状态。
1,如果说当事人在吵架过程中并没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意图,只是单纯的吵架,虽然有对方伤害死亡的结果,一般情况下也不构成犯罪。
2,但是,如果当事人意图是蓄意、恶意伤人,杀人的。为了不负法律责任,侥幸希望通过受害人自己的原因达到伤人杀人目的的,或者明知道受害人有心脏病等病,或者是身体虚弱,容易生气致病致死的,而还讽刺侮辱等。就得负法律责任了,严重的可够成故意杀人的。所以,并不是气死人不偿命。
本案倒是没那么严重,案例吵架过程中,对方生气致伤,致死,未必就是当事人所期望的,很多情况下吵架并没有伤人杀人的意图。所以,主观方面缺乏罪过。刑法不能客观归罪,所以不能说只要对方有伤害死亡的结果,当事人就必然负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对于吵架气死人的情况,如果气人者主观上没有任何恶意,正常说话,因为对方比较激动导致死亡,气人者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的,不用负任何责任。如果气人者主观上存在过错的,则根据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确定承担责任的大小,一般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想通过气人的方式谋杀他人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吵架时对方先动手打人,按照造成的伤害后果处理。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如果造成轻微伤,应当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分析:吵架导致一方死亡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根据生活常理,一般性的谩骂并不会致人死亡,“吵架导致对方死亡”案件中,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大,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有,但不能因吵架导致死亡的问题一概而论,一般来说,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可以将“气死人”的行为分以下几种情形:第一种,主观无恶意。“气人者”主观上没有任何恶意,正常说话,因为对方比较激动导致死亡;“气人者”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因此对死者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种,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死亡与吵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你的问题描述,男女朋友吵架,一方把对方车砸了,首先,这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一方的赔偿请求,其次,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轻则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重则可能违反刑法,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但如果事后取得谅解的,一般不作相应的处罚处理。
法律分析
根据问题描述,男女朋友吵架,应该不会过分追究,如果情节较轻微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取得被侵害人谅解,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另外,如果比较严重导致触犯刑法的,也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和解条件,免予起诉,不作为犯罪处理。
建议冲动砸车的一方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达成自愿和解,尽量内部消化问题,避免上升到行政法刑法层面处理,造成不必要的司法资源浪费。
本质上,题目中的行为主要涉及民事争议,核心在于如何使损害恢复原状,因为发生在亲密关系之中,所以一般不认为对应的行为触犯了社会管理秩序或者刑法确立的法规范,因此,通过谅解解决相关问题体现了市民社会的特点,符合我国建设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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