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后死亡责任划分

吵架后死亡责任划分,第1张

法律分析:如果只是言语上的冲突并且发生肢体上的冲突的话,并无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其次,死者患有高血压,因争吵而发病属于一般生活风险,争吵方与死者的死亡并无因果关系。因此,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你方在争吵中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可能还需要具体划分责任的大小,并非只要你方有过错,就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里面我们还要考量死者自身是否存在过错问题,是否存在先辱骂或者是先动手的问题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

1、要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如果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大,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在正常生活中吵架导致死亡的,如果嫌疑人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对死者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根据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1) 民事赔偿责任。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 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除了健康问题还有自杀的情况,如果一方自杀时,而另一方有能力去制止事件的发生,却没有制止,有挽救的机会,却没有挽救,需要负法律责任;如果说一方自杀时,而另一方制止了,虽避免了可怕的后果,却因此受伤,无须负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从主观上而言,当事人未造成对死者人身权利的直接损害,对死者伴突发疾病死亡的损害后果无过错。但客观上,当事人用语言刺激死者的行为,构成了死者因争吵致情绪过于激动突发疾病猝死的一定诱因,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衍生问题:

夫妻吵架导致一方过激死亡另一方负有责任吗

1、要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如果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大,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在正常生活中吵架导致死亡的,如果嫌疑人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对死者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根据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近日,在我国莆田市出现了一起非常严重的凶杀案,这次案件中出现了两名死者和三名重伤者,而受害者们是一个家庭的祖孙四代,他们与嫌疑人欧某某是同村的邻居,欧某某家中的房子是危房,但是因为部分村民的阻止而一直没能施工,欧某某与母亲在危房中住了很长时间,还被部分村民打压,忍无可忍下才选择了行凶伤人。

首先,当警方发布了通告以后,欧某某曾经发布的微博也被扒出来了。据悉,欧某某家原本是有四百多平的自建房,但是因为年代久远,所以逐渐变成了危房,欧某某已经跟相关部门申请过了,希望能够在原本的土地上盖新房,但是这样做会导致部分村民“长期霸占的便宜”不复存在,所以这部分村民便一直在阻挠欧某某修建新房。

其次,欧某某称自己长期遭受这些村霸的折磨,他们动辄便动手打人,还警告欧某某说:“如果你敢建房子,那我们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欧某某也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所以便开始到各个地方去举报,但是每一次都是“坐了冷板凳便回来了”,欧某某家的危房已经是不能住人了,欧某某还有一个八十九岁的老母亲,每天在危房中提心吊胆的住着,时间长了肯定会影响身体健康的,所以欧某某才会这么急迫要修新房。

最后,因为欧某某多次举报未果,他也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所以便动手将他口中的“村霸”一家杀害了,其中一家人死了两名、重伤三名,而欧某某行凶以后便逃走了,警方目前还在搜查中,通缉令也已经发布出来了,也希望有线索或者知道内情的群众,能够及时联系莆田市警方。

10月10日,福建莆田秀屿区平海镇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为一家祖孙四代,其中,2人死亡、3人受伤。10月11日,莆田公安局秀屿分局发布协查通报称,经侦查,55岁男子欧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据媒体报道,与欧某同村的知情人士称,嫌疑人作案动机或因房屋建盖纠纷。

有知情人称,2017年,欧某向当地政府申请了危房翻盖,房屋新建手续批出后,欧某便将原有400平米的房屋拆除,欲在原有土地上建盖新房。据知情人称,死者为欧某邻居,曾多次联合附近居民阻挠欧某建盖新房,导致欧某一家无处可归,在临时搭建的雨棚居住六年。案发前,欧某居住的雨棚因台风倒塌,雨棚残片掉入死者家中,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死亡、3人受伤肯定谈不上情节较轻,但此案符合死刑从宽原则吗?

世界上有过半国家都已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死刑,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造成的错误。另外死刑的执行也可能销毁重要人证;例如在美国有强暴犯因DNA测试而在21年后平反的例子、澳大利亚也有在处死后18年发现是冤死的例子。而我国虽然保留了死刑制度,但对死刑采取一种审慎的态度。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这也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保留死刑的规定充分体现宽严相济政策“严”的一面,死刑从宽原则则体现了“宽”的一面。

在我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而审判机关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是否从宽: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主观恶性;行为人的危险性;案件的社会效果;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的,还有比如行为人如果被执行死刑,其他犯罪线索会就此中断,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无期徒刑等等。总之,考虑的方面比较多,此案是否符合死刑从宽原则需要等待案件侦办结果才能判断。

一般不会,但是如果是故意的会坐牢。

吵架导致一方死亡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根据生活常理,一般性的谩骂并不会致人死亡,“吵架导致对方死亡”案件中,就死者的死亡原因看,是身体存在心脏疾病的内因,以及因吵架导致的血压升高、情绪失控的外因共同所致。并非与其吵架的人主观故意并实施故意伤害、故意的犯罪行为所致,也并非与其吵架的人的吵架行为直接所导致,不符合故意伤害罪、故意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死者的死亡后果与吵架一方的吵架行为还是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吵架一方应当承担一定程度的民事赔偿责任。公民、法人因为过错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责任,没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承担责任。

二、如果事先不知道对方有心脏病且吵架时没有侵犯对方人身的行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事先知道对方有心脏病且主观上有利用对方患有心脏病这一条件企图侵犯对方的人身权就会考虑判刑。主要还是要看情节的严重性,如果当事人的态度很差而且事先知道对方有一定程度的心脏病就会考虑判刑,具体还要看法官判决。如果是以故意想让他人死亡为目的就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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