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公交车上发生的事情,让人气愤!
一个大妈,乘车不买票,还振振有词,这已经很过分了。更离谱的是,大妈怒怼整车乘客,耽误了所有人的时间,反而将自己塑造成受害者的角色。绝了!
看完这个视频,也许很多人都恨不得穿越回到视频的那个场景里面,狠狠地教训大妈一顿,抽她一耳光,或者训斥几句。
不过,即便穿越回去,论吵架,我们还真不一定能够吵得赢这个大妈,她是高手。
在这个视频里边,无可否认,讲道理的乘客,就没办法吵得赢这个大妈。
我们再看一下大妈当时是怎么跟整车人唇枪舌战的,这里截取一些对话的片段。
……
后面的对话大致跟这些差不多,虽然乘客们义愤填膺,但无奈大妈战斗力太强,作为看官,我明显感觉到乘客们在这场吵架中吃亏,像是哑巴吃黄连。
为什么这样?
乘客们没意识到,他们试图讲道理,但是大妈悄无声息地将对话的性质转换成了吵架,吵架中最重要的反而是神逻辑,也就是耍无赖,不需要解释。
下面是大妈的神逻辑:
1、我能免费正常坐车。
2、我没有妨碍任何人。
3、乘客没有权力管我。
讲道理和吵架用的是两套完全不一样的言语体系。跟无赖讲道理,只会吃亏。
那怎么破?我的建议是,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针对大妈第一条逻辑,司机也许可以这样讲:车是我的,你上了这个车,我就要收钱。死人可以免费正常坐车,你要不自行了断算了。
针对大妈第二条逻辑,乘客也许可以这样讲:你就像苍蝇一样在我耳边嗡嗡叫,又像大粪一样碍眼,大家把她扛下车吧。
针对大妈第三条逻辑,乘客也许可以这样讲:我们人数比你多,一人一巴掌就能拍死你,为什么不能管你?
用诸如此类的言语,对大妈的杀伤力肯定会比讲道理大得多。
当然,中国一直是礼仪之邦,社会也一直提倡发生冲突时,最好尽量保持理智,文明用语。
但有个很重要的前提,常常被我们忽略,文明不是给野蛮人的,对付野蛮人,应该用更有效的办法。
那问题来了,如果别人执意吵架,你还愿意跟他讲道理吗?
为什么不用他的逻辑,怼死他?
你好:
像这种问题你可能处理不了,一边是生你养你母亲,另一边是你伯父的妻子,做为你可以试着去劝说自已的母亲不要去与大妈发生争吵,不要帮你母亲吵架就行了,大人之间的事情让他们自已解决处理,谢谢!!!
夏天就要到了,我让妈妈给我买凉鞋。妈 妈说:“你有那么多小伙钱(就是压岁钱) ,拿出10元来,剩下的我来出。”我同意 了。但妈妈又说今天要洗衣服,明天才能 去买。我不高兴了,在床上躺着使性子。
妈妈看见我不高兴,就迅速把衣服洗 完,又打电话叫来大妈,要她陪我们一起 去买凉鞋。我虽然很想要凉鞋,但觉得让 大妈知道我为买鞋使性子,很没面子,就 说:“我不要了,我不要了。”妈妈一看, 说:“别这样了,走吧,你一分钱也不用拿 了。”我的心跳加快,有个声音仿佛在耳边 :“快答应吧。这么好的事上哪找去?”另 一个声音却在说:“那怎么行?不能答应, 答应了没面子。”最终,为了面子我拒绝买 凉鞋。
妈妈没有说什么,和大妈出去散步了 。我在家里发起小脾气,把布娃娃等玩具 都扔在地上。妈妈回来后,并没有说我, 而是从那刻起没有和我说话。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就主动找妈 妈说话。可一连几天,妈妈都像听不到我 说话一样做着自己的事情。我终于想明白 了:有一句话很重要。
这一天,我对妈妈说:“妈妈,我错了 ,我不该任性,不该发小脾气扔东西。您 原谅我吧。我今后一定改正。”妈妈听了后 ,笑着对我说:“这几天,我就想听你这几 句话。你今后还敢不敢耍小性子了?”我挠 挠头发,笑着说:“再也不敢了。”
妈妈很快给我买来了凉鞋。从此,我再没 有发过小脾气。
一辆公交车上大妈太吵遭乘客怒怼,遇到这种情况我不会忍。因为毕竟在公交车上我认为也是一个公共环境,我们每一个人也都是应该做到尊重别人。因为在公交车上也是不只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也是还有别人,因此很多时候,自己在做一些事情的时候,也是应该去考虑考虑别人的感受,如果你自己在公交车上大声说话,不去考虑别人的感受,那么别人怎么办,因为你自己的这种行为确实也是已经影响到别人了。所以自己也是一定要去考虑。
因为在公交车上,也是有很多上班疲惫的人也都是在公交车上想要休息休息,但是当别人想要休息的时候,有别人也是一直都在大声说话喧哗,那么也是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好好休息,那么我想其实换做是谁也都是会很生气,因为在公交车上毕竟也不是一个私人空间,也是大家一个共同的环境,所以我们也是自己在公共环境的时候,自己也是一定要去自觉对待这些事情。
千万也是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便利,对别人也是造成了困扰,那样其实也是非常不好,所以我们每个人在公共环境的时候,自己一定要去注意这些事情,一定不要去大声喧哗,因为别人也都是想要去休息休息。因为你的大声说话导致了别人的不方便。
因此,综上所述, 一辆公交车上大妈太吵遭乘客怒怼,遇到这种情况我不会忍。
媳妇怎样炼成的电视剧和大妈吵架是第三集。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媳妇怎样炼成》第三集中,大妈和媳妇做家务产生矛盾而吵架,大妈不提倡媳妇用敷衍的态度做家务,要求媳妇必须一丝不苟地把家务做好,经过沟通以后,大妈和媳妇都向彼此道歉解决了矛盾。
关于吵架“气死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一直是双方谈论的焦点,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在特定环境下需要承担责任。
简单梳理下,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根据“气死人”的施动者也就是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和性质,“气死人”通常情况下可能产生三种不同的法律后果:
1、行为人明知对方精神脆弱、生理有疾,可能会被气死,而故意追求气死对方的结果。那么,这种以“气”的行为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主观上属于故意,与受害人的死亡后果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构成犯罪,须负刑事责任。
2、行为人主观上存有过错,但不具备追求对方死亡的目的。在纠纷中恶语伤人,侮辱刺激对方,进行精神干扰,这种情况下的“气死人”,本质上构成民事法律调整的侵权行为。
3、行为人主观无过错,对方被气死纯属偶然。则此类“气死人”为一种意外事件,行为人既不负刑事责任,也不负民事责任。但从社会伦理的角度讲,行为人应当承受一定的道德压力。
最后,即使是无意而“气死人”,也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被“气”的人也有不可推卸责任,尽管最后受害者是自己,各方应当又宽阔的胸怀,克制自己,减少矛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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