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个论坛看到有个全职宝妈的求助贴:
我结婚三年,老公是某公司的设计员,收入尚可,所以我一结婚就辞职做了全职主妇,在家料理家务、照顾孩子。
我们家住长沙,老公是本地人,我家在本省的一个小县城郊区农村。
我和老公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的,那时候我在酒店大堂当服务员。对于我们的爱情,公婆一直就不同意,但也没特别地阻挠。
所以老公非要娶我的时候,他们也顺应了老公的意思。
结婚的时候,我爸妈提出了20万彩礼,还要求买房。彩礼他们同意了,但买房没同意,他们说婚房早已经准备好了,我们只需入住即可。
婚房是公婆早就全款买好了的,装修也是按我的意思装修,他们可能觉得这样已经很对得住我了。
我爸妈提出了想把这房子过户到我和老公名下,公婆明确表示不同意,还说只要我好好地做他们家儿媳妇,以后这些都是我和老公的(老公是独生子)。
话都说到这份上,我爸妈也不好坚持,我虽说心里有点不快,但还未结婚,也不好意思过于强硬地提要求。
我们结婚后,日子过得不错,因为没有房贷,老公的收入足以支持整个家庭的开支,更何况公婆还出手比较大方。我生儿子,全是公婆照顾着,还给了我一个五万的大红包。
眼看着已经结婚三年了,我也给他们家生了儿子,但公婆却丝毫没有把房产过户到我和老公头上的意思。
我忍不住跟老公提了两次,老公也支支唔唔地回家说了这个意思,却被婆婆一句话呛了回来:我们还没死呢,你们就这么急着要遗产了?
我听了气炸了,我辛辛苦苦给他们家生儿子,操持家务,怎么就不能给我一点财产呢?老公的收入虽然足够家庭开支,但是我们也没什么积蓄。
一旦老公变了心,我们离婚的话,我什么都没有,那我的大好青春不是白费了吗?
我就是个全职宝妈,自己没有收入,没有高学历也没有一技之长,根本找不到好的工作,如果脱离了这个家,我是一无所有。
我感觉自己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现在我一想到这事儿就心情不好,就找老公吵架,逼着他去找公婆讲理。
渐渐地老公开始烦我了,公婆和我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张,我该怎么办?
看了这个帖子,我挺无语的。
安全感是房子带来的吗?安全感是要向公婆索取的吗?
对于这个姑娘,我只想说,你想要的安全感,公婆是没有义务给你的,你越想要,他们越会瞧不起你,越烦你。
一、不要把自己当成婚姻的受害者
很多女人,总觉得自己结了婚,就是给婆家做牛做马,为这个家庭无私付出,为老公儿女操一辈子的心。
我不否认身边有很多在家庭里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传统女性,但她们真的就是完全在付出吗?
老公儿女在享受她付出的同时,也给予了她亲情的温暖。老公的微笑,孩子的呼唤,正是她们付出的动力,而家庭的兴旺发达,照样给予了她们各种光环。
结婚,是与相爱的人携手一生,走过无数个艰难险阻,最终幸福地安度晚年。
你为家庭的付出,是为了老公儿女,也是为了自己。
女性受害者思维越严重,则依附心越重,索取欲越强。
她们就觉得孩子是为婆家生的,照顾老公生活起居也是为了婆家。
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女人拎不清呢?
你与老公结婚,是组成了自己的小家庭,而不是单纯地嫁入了婆家这个大家庭。
二、贪得无厌的索取只会让人看低你
一个自尊自立的姑娘绝不会轻易向婆家提出这种索取的要求。
婚房是公婆提供的,他们全款买房,没有给你们增加房贷的压力,你们一分钱没出就可以拎包入住,还是无期限型,这么美的事哪去找?
一套全款房怎么样也得好几十万,再加上装修和家具家电,数目不少。试问如果是你,你愿把这么多钱拱手让人吗?
中国的父母是全世界最爱孩子的父母,他们为儿子做了这么多,你应该知足了。
这位姑娘说老公的收入尚可,但没有积蓄,那么与其费尽心思去算计公婆的房产,不如两夫妻好好商量如何开源节流,增加积蓄,以备不时之需,这也是获得安全感的一种办法呀。
三、以提升自我能力来增加安全感
一个人的安全感,别人给不了,只有自己才能给。
这位全职宝妈,应该把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提升自己,改变观念,改善生活,获得婆家人的尊重,从而得到安全感。
她说她没有高学历也没有一技之长,为什么不去学呢?二三十岁的年纪,学什么都不晚。
但她宁愿每天找老公置气,也不懂得安心下来学习,寻找自己的价值,这难道不是因为惰性吗?
这个世上,没有人是欠你的,想要稳稳的安全感,只有靠自己。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这套房子是老公个人的财产,还是在婚内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其次需要看老婆希望登记的状态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第一,如果这套房子是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老公一人名下,那么此时这套房子是老公个人的合法财产,如果此时在婚内加上我的名字,那么该房屋会被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法院可能会依法分割这套房屋。如果这套房屋登记的是双方安排共有,那么法官很可能按照各自所占有的份额,依法分割这套房屋;如果这套房屋登记的是双方共同共有,那么法官可能会考虑该房屋出资的性质,双方的婚龄,对方对于这套房屋贡献的大小。从而确定双方对于这套房屋所占的比例。
第二,如果这套房子是婚内购买,双方均有出资,并且该房屋仅登记在老公个人名下。那么因为这套房屋是在双方婚内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该房屋虽然今年登记在老公个人名下,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老婆希望在这个房子上加名,并不会影响该房屋系共同财产实际性质。如果该房屋最终的登记状态是共同共有,那么法官最后很可能依法分割该房屋,双方对于该房屋所占的份额为一人一半;如果该房屋最终的登记状态是按份共有,那么法官很可能依照该房屋所登记的各自享有的份额,依法分割这个房屋。
房屋登记在您的名下,如果该房屋系您个人合法财产,您是有权利拒绝女方要求过户到她名下的要求的。老婆用离婚去威胁您,要求将您的房屋过户登记到她名下,并不符合《民法典》上对于胁迫的构成要件,因此,如果未来您希望以胁迫没有要求撤销这个变更过户的行为,则风险是比较大的。
媳妇回娘家,多好!
你可以约齐狐朋狗友,在家麻将,喝酒,赌钱,玩!!不需要看媳妇脸色。
所以,不要去接她,爱回不回。俺就是那么做的。不出三天,自己乖乖回来,回来后,她发现,自己离家回娘家十个多么愚蠢得举动,以后再吵架,都是她赶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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