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与别人吵架了,别人有意损坏我的汽车怎么处理?汽车保险公司能赔吗?

如果与别人吵架了,别人有意损坏我的汽车怎么处理?汽车保险公司能赔吗?,第1张

你和别人吵架了,别人故意损坏你的车,如果能找到证据就可以索要赔偿,保险公司出一大部分,个人出小部分。如果你保险买的很多,甚至可以赚钱,你看看下面的就知道了

基本险

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

附加险

盗抢险: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的保险车辆。此种情况需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3个月未查明下落。包括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车上人员责任险:投保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玻璃单独破碎险:投保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自燃损失险:投保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车辆停驶损失险:保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而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以下赔偿:

(1)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2)全车损毁的,按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计算赔偿;

(3)在保险期限内,上述赔款累计计算,最高以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为限。本保险的最高约定赔偿天数为90天,且车辆停驶损失险最大的特点是费率很高,达10%。

无过失责任险:投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毁,保险车辆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 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承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来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由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未投保本险种,新增加的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还有很多比如划痕险,高尔夫球具盗窃险等

在公交车上和公交车站上遇到陌生人吵架这个情况也是有的,因为有的人素质差,你不想和他吵,但是他会找理由和你吵。不因为一点点小事而放大。遇到这种人尽量避免和他正面冲突。如果是一点点小事,尽量忍让,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小不忍则乱大谋,所以遇到这种事情最好是不要引起纠纷。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

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

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

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燎原第5集有车辆的使用,讲述了在需要把更多物质进行运输的时候,单单靠人力的效率很多,靠马车的运输也不能满足大量的物质需要,因此出现了车辆来进行大量的物质运输,因此是第5集有了车辆的使用

公交车吵架的亲身经历。

我生平第一次在公交车上跟人吵架,当时我准备下车,但是在下车位置堵了两个人,一男一女,男同志还拿着个水杯一直在摇晃,感觉是着急喝水但是水很烫。女同志我发现是孕妇,就从她旁边角落过去,因为我在她身后,那是台阶怕车一晃站不稳的话再挤到她。

我说:“姐姐我从你身后过去一下啊你别动。”然后我刚过去,男同志说了句:“挤什么挤呀?”这时候车上没几个人,全部都看向我了,我就生气了。

我:“我挤到你了嘛?”

男:“这是孕妇。”

我:“我又不瞎当然看到了,你问孕妇我挤到她了嘛?”

孕妇:“没挤到。”

男:“那没事了。”

我:“什么叫没事了,你没事了我有事,我一大好青年凭什么让你无故指责?”

男:“那你想怎么样?”

我:“你给我道歉。”

孕妇:“别理他我替他道歉。”

我:“没关系,那水杯别晃了,烫着人可就没我这么好说话了。”

这种行为不可取,会影响交通安全,是非常危险的做法。

一对情侣驾车外出在高速上行驶时,两个人因为琐事发生争吵,结果女子赌气下车在应急车道上行走,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而且这是一种涉嫌违法的行为。会影响道路安全,也会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也会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可能让自己遭遇危险,这是非常危险的做法,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高速交警在道路上巡逻的时候发现一个女子打着遮阳伞在应急车道上步行,听说学委女子说自己有点事,一会就会上车,高速交警继续前行,发现了一辆停在应急车道上的白色轿车,询问司机为什么在这里停车,司机却说自己的女朋友要去厕所。两个人面对交警的讯问给出的答案不一样,交警感觉不正常,于是把两个人带到服务区进行讯问。

讯问的过程中发现这对情侣在高速上开车前行的时候,因为琐事发生了争吵,女子至于要下车,在应急车道上行走。男子没有办法,只能让他下车,但又不敢自己离去,就在前面停车等待。抓紧告诉这个男子他因为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停车属于违法行为,对他处以2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记5分。

对男子处罚以后,交警还对这对情侣进行了批评教育,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指导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和违法停车都是违法行为,是极其危险的事情,是拿自己的生命和安全开玩笑,如果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出现交通事故,导致自己或他人受伤,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那时再后悔自己的这种行为都不来及,有可能会遗憾终身,也可能给其他无辜的人和无辜的家庭带来灾难。

首先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夫妻之间彼此都太过于冲动;另外从这一现象可以看出的是夫妻之间感情不和谐;再者可以看出夫妻之间组成的家庭经济应该是比较优越。笔者认为从该事件主要可以反映出三方面的不同问题。

一、夫妻之间彼此都太过于冲动

夫妻之所以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动手大家争吵,说明夫妻双方都是行事比较冲动的人,平时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都不会考虑事情的后果,往往都是凭着直觉便去做一些自己认为立马需要做的事情,这样子往往会导致在做了很多事情之后,因为是冲动行事,所以夫妻双方在事后都会相当的懊悔。即使夫妻中的一方打赢了,也意味着另外一方会因此而受伤住院,对双方都不利。

二、夫妻之间感情不和谐

夫妻之间在平时的感情生活过程中,始终是处于一个不和谐的状态,因为夫妻之间会选择在市面上公开打架,说明平时的感情就相对来说比较不顺利,甚至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况。如果夫妻之间在平时的生活过程中,就相当恩爱,那么也不会在公开的场合打架,即使是发生了吵架的情况,男方也会主动让着女方而选择和解的。

三、夫妻之间组成的家庭经济条件应该比较优越

夫妻之间组成的家庭经济条件应该是处于比较优越的状态,因为如果夫妻之间敢在公共场合下打架,并且将自己的车子焚毁,说明夫妻之间平时在家里吵架也没少砸东西,从侧面可以反映出夫妻双方有一方的原生家庭比较优越,或者其中的一方经济能力能力比较强 ,那么夫妻才会选择肆无忌惮地焚烧家庭的共有汽车。

注意事项:夫妻之间平时应该加强沟通,在感情发生裂痕的时候,才能及时地和解,要懂得互相谦让,才能幸福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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