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和我的同桌焦云飞吵了起来。
事情是这样的:下午上美术课时,我们俩都认真地在画画。忽然,焦云飞碰了我一下胳膊时,彩笔画到了外面,画脏了,很不好看。我生气地对他说:“你赔我的本子!你赔我的画!”他只是微笑着说:“我不是故意的!”我听了,心里想找机会我一定报复你。于是我装着取彩笔的样子,碰了他一下胳膊肘,他生气地说:“你这是故意的!”说完便走了……
回到家里,我和爸爸讲起了上美术课的那件事,不料,爸爸把脸一沉,严肃地对我说:“既然他碰了你,把画弄脏了,不会重新再画一张?或者把脏的地方再画个事物或动物?为什么还要报复人家?就这么一点小事,至于到这种程度?”我听了,连忙说:“我以后再也不和同学吵架了!”
第二天我找到了焦云飞,温和地对他说:“咱们和好吧!昨天的事是我不对,对不起。”焦云飞说:“不,不,是我不对,我也不该对你生气”。
这件事过去了很久,直到我上了三年级,还是深深地记在我的脑海里,虽然只是一件小事,可是它像一种警示随时提醒我,要和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案例一:2007年一月,彭某某、陈某两同学因打篮球产生摩擦并发生口角,彭某某先动手殴打了陈某,两人遂发生扭打,之后被在场同学制止。事隔不久,彭某某又邀集数人到陈来宿舍寻衅,并且抄板凳动手殴打陈某,致使陈某面部多处受伤。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1款、第4款;第十一条第1款的规定。彭某某的行为构成打架斗殴,持械伤害他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情形,并且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决定给予记过处分。
案例二:2008年10月,杜某某经过篮球场并与其学长开玩笑,正在打球的宋某听到以为被讥讽,从而产生误会,进而发生争执、打斗,在此过程中杜某某眼睛被打肿。事后在和解聚餐过程中,又因吴某出言不慎与樊某发生争执,双方均动了手,樊某被打出鼻血。彭某某、蒋某某、周某某、李某等人得知此事之后,便找到吴某发生争吵并打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吴某、彭某某、蒋某某、周某某、李某记过处分,给予宋某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三:2007年6月,唐某某、常某某因在校外打台球发生口角,唐某某的同学于某某用手推了常某某,常某某便用球杆将于某某的头部打伤,此时,唐某某没有劝解,反而持球杆将常某某打伤,直到被在场人员制止。其后,双方又邀集人员在教学楼处发生争执,引起很多同学围观、起哄。在老师的及时协调下,才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此事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正常秩序,在同学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根据《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唐某某、常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打架斗殴造成他人伤害并造成恶劣影响,决定给予唐某某、常某某记过处分。
案例四:
因同学间的纠纷引发一起血案,11月19日,呼和浩特市七中一名学生被捅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翟某某(16岁七中初三学生)在案发前一阶段曾因琐事与本校同学打架,后经派出所出面调解,赔付了对方几千元的医疗费。事情过后,该同学一直怀恨在心,总想找机会报复翟某某。案发前一天,该同学找来开来中学几名学生,准备在校门前堵住翟某某,伺机报仇。翟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于次日中午从家里拿了把匕首进行防身,案发当日下午,开来中学的这几名学生再次去找翟某某算账,10个人(其中包括几个女同学)来到七中后,首先派一个学生进校园内进行打探,得知翟某某在校内,6名男同学来到篮球场找翟某某,“你是不是翟某某”“是的。”话音未落,其中一个上去就给了翟某某一拳。其间昝某某(17岁,开来中学初三学生)上前踢了翟某某一脚,被翟某某用匕首捅了一刀。后来,这场打架事件被学校的老师和同学制止。伤者昝某某被送到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但终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翟某某已被刑事狗留。
案例五:
“两元钱”引来的伤身大祸
9月25日,海原县初三学生冯某某遭殴打,至今没有脱离生命危险,而“凶手”竟是他的同学张某等4名未成年在校学生。
9月25日21时许,海原县公安局接到报警:海原县职业中学学生冯某某在其租住的房间内被人殴打,伤情严重。民警及时赶赴现场,发现冯某某因失血过多休克,犯罪嫌疑人已逃离现场。民警将冯某某送往医院抢救的同时,根据冯某某的学习生活环境对学校师生以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学生张某(男,17岁)有作案嫌疑,公安机关立即调配警力对张某实施侦查,并采取严密布控等有效措施,于一个小时后,在海城镇建设路抓获张某。
经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如实交代犯罪事实:9月25日下午4时许,冯某某和同学张某因借两元钱的事情发生争执,引起打架。张某没有占上便宜,萌生了报复冯某某的念头,于是,他在集贸市场买了一把匕首,并伙同其同学李某(男,16岁)、李某某(男,14岁)、马某(男,17岁)三人,于当日20时30分,在冯某某租住的房间内,在冯某某的腹部及大腿上连捅三刀后逃走。根据审讯结果,民警连夜出击,将李某、李某某、马某全部抓捕归案。
我如果和班上的同学闹矛盾了,首先我一定要学会冷静,尽量不要太冲动,因为太意气用事很可能会把问题弄得更糟糕,在冷静之余,我会仔细分析全部的经过,看看事情是因为什么而是双方变这样的!
如果事后发现是自己的错,一定要诚恳地去向对方道歉当然,如果是对方错在先,那么我也会选个合适的时候去好好地心平气和的找到他去谈谈,如果他能承认错误或说出什么我可以接受的理由,那么没问题,我们还是朋友!反之不能的话,那么我就会从新审视我和他之间的友谊了,很可能我们以后就只是'普通'的朋友了!
还有的是,拉不下自己的面子不一定要当面交谈的,写纸条也是很好表达自己意思的方式哦!
这样回答懂了么希望对你有帮助,愿你开心,拥有真挚的友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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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下课了,同桌马上把头转向我,破口大骂:“你有病呀,刚才推我干什么呀?。”我已经稍息的怒火顿时燃起,心想:真是倒打一耙。“你才有病呢,谁叫你不让我过去呀。”我怒目圆睁大声地喊道。我们就这样争执着,谁也不肯相让……
随着争吵的升级同桌的脸涨得比红苹果还红,满眼充满了怒火,双手握的紧紧的,怒火挤出的皱纹,看似凶神恶煞,活象一头发怒的小狮子,似乎恨不得一口把我给吞了。当时我简直被吓呆了。似乎是我错了,他一点也没错似的……终于我们都累了,安静了些。战火还没熄灭多久,同桌又来推我,报复的心理驱使我使尽全力推他,同桌抡起了拳……眼看就要打起来了,此时围观的同学及时把我们拉开,才避免了冲突的升级。
事后,当我心平气和的时候,我主动地向他道歉,我的姿态终于感化了同桌的心,融化了我与同桌之间的矛盾,我们又和好如初了。我终于知道了:当与同学有冲突时互相谅解,有困难时互相帮助,才能和同学建立和谐、友好的关系。
和同学之间的吵架
我和***是同桌,也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平时经常在一起玩,在我俩之间曾经发生过一件不愉快的事。
有一天下课了,我们在一起做游戏,本来玩得挺开心的,但由于意见不一致发生了争执,我俩便吵了起来。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吵了起来,越吵越凶,我便用手推了她一下,哪知道一下子把她推到了地下,她便大声地哭了起来,搞得我不知如何是好?这时,老师走了过来问我事情的经过,老师听了以后并没有批评我,而是问我郑浩宇你们俩不是最要好的朋友么?为什么不能互相谅解呢?你是男子汉让一点女生不是很好么,大度一点你的朋友就会更多一些。听了老师的话我低下了头。我走到***的面前诚恳地说了声“对不起”,她用手擦干眼泪露出了微笑,拉起我的手说:“没关系,我们还是好朋友”。
通过这件事让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要宽容,要相互理解,遇到事情不要冲动,多想想别人对自己的好处。
『作文』 和朋友吵架的一件事 今天我和同桌吵架了,因为一件小事我和他绝交了我和同学之间的争吵字作文我和同学之间的争吵字作文。谁也不能互相借书,也不能互相帮助。从此以后我俩谁也不说话,十分孤单。 在学校里只有同桌是我最接近的人,这时我才知道同桌是我最需要的人。于是最后我提出了和好的条件, 同桌才跟我和好。通过这次教训后,我再也不和同桌吵架了。 和朋友吵架的一件事 在我的生活中发生过许多令我难忘的事,但是最令我记忆犹新的还是三年前我和好朋友吵架的那件事。 那是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的一天上午,只听见:“叮铃铃”,下课响起,同学们像出笼的小鸟一样,冲出教室。我也同几个朋友一起拿着皮筋出去玩。我们先分组,我和宋伊晗一组,张钰茜和沈君桐一组。我们组先跳,我当领跳,宋伊晗当跟跳,我首先抬起双腿跳到了第一根皮筋上,宋伊晗也跟着跳上来。 可是,跳到后面的时候,我本来应该直接跳到另一边,但我却踩了一下中间的皮筋才跳过去。结果,被沈君桐发现了,她大声说道:“你跳坏了,跳坏了,快下来!该轮到我们跳了。”我着急地说:“哪有?哪有?我才没跳错呢!”于是我俩便吵了起来,直到吵得面红耳赤,唾沫横飞。正在这时,上课铃响了,我们急忙收拾好皮筋,气呼呼地回班了。 坐在座位上,我想了好半天,心里觉得很不安,也很后悔,唉!真不该因为这么点小事根沈君桐吵架,更不该不遵守游戏规则。这时,我用余光瞟了沈君桐一眼,她发现我在看她,就使劲瞪了我几眼,然后把头扭了过去。越是这样,越使我想起我俩每天在一起开开心心地玩,高高兴兴唱时的情形。可是要让我先跟她道歉,还是有点儿不好意思。我被这件事困扰着,老师讲的课我一点也没听进去。终于挨到下课,沈君桐这时却坐到了我旁边来,用手拍拍我的肩膀,诚恳地对我说:“咱们和好吧!”我说:“行,太好了!”放学后,我俩手拉手,肩并肩,一起快快乐乐地回家了。 回到家,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一五一十地讲给妈妈听,本想让妈妈高兴一下,谁知,妈妈却把脸一沉,严肃地对我说:“做错事没关系,关键是敢于承认错误。”我听完点点头。 通过这件事,让我懂得了同学之间要学会宽容,互相谅解,而且做错事要勇敢地承认错误。
青少年打架斗殴类:
案例1、逞强两分钟 获刑二年半
2月5日,云龙区法院少年庭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
今年18岁的周某是铜山单集镇人。2006年9月17日下午5时许,周某受大许中学的朋友学生杨某之邀,伙同其他等3人来到大许中学高中宿舍301室,对昨天因琐事与杨某发生争执并撕打的王某、刘某、李某进行殴打,周某逞强夺过王某自卫的铁棍并将其鼻骨打致骨折,构成轻伤。
案例2:同学之间小事酿大祸
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案件3:陈某,17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陈某因怀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还向老师告“黑状”,便趁张某值日时,拿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亲母亲宠爱过度。由于从小被娇宠惯了,陈某一直惟我独尊,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气,动不动就跟同学吵架打架。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嬴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里成了出名的打架大王,还与校内外的一些人结成团伙,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找他的麻烦,然后狠狠地收拾他一顿。陈某说: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案件4: 陈某,17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陈某因怀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还向老师告“黑状”,便趁张某值日时,拿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亲母亲宠爱过度。由于从小被娇宠惯了,陈某一直惟我独尊,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气,动不动就跟同学吵架打架。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嬴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里成了出名的打架大王,还与校内外的一些人结成团伙,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找他的麻烦,然后狠狠地收拾他一顿。陈某说: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案件三: 张某,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顾家”。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拣”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5: 2001年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案例6: 2003年,宝鸡市某校初三女生黄某学习名列前茅,且多才多艺,家长、老师均对她寄予厚望。一度时期她经常听见别人议论她爸爸与林某(女)关系密切。想方设法证实了此事后,她又气又羞,觉得在学校抬不起头来,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经过几天思考,她决定报复。一天上午,她冲到林某办公室,将事先准备好的浓硫酸泼洒到了林某的脸上,致林某容貌被毁,黄某也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刑,一名优秀学生就此沦为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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