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物业、业委会、居委会插手管(调解)那是人情化操作,一旦有一方有不同意见的,就不会形成协议,就是调解不成功。而名正言顺的“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就是法律意义上的邻里纠纷,属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调解、判决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民事起诉状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现在社会人大多数以自我为中心,缺钱的人很少,出来找工作的也没有那么认真负责与爱岗敬业,觉得操心那么多干什么,工资又不高,得过且过,自己也偷得清闲。物业保洁本来该服务业主的,必竟他们的工资来源是业主,可他们不一定自知,觉得业主烦,防碍他们工作了,不该他们作的任务也给他们做,这样是不能的。物业也负责,怎能只给小区门口放垃圾桶,这样给业主也带来了麻烦,应该每栋一楼下都有垃圾桶,每天都有人按时请洁的,这一样一才能保护环境。
现在的民众们对买房这件事都非常看重吧,我们经常看到一些相亲的场面,对于有没有房这个问题十分重视。拥有了一套房产,就相当于有了一笔稳定的财产。有些房主对自己的房子也十分爱惜,装修的钱甚至超过了买房子的钱。对于一套房子来说,装修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房子是需要人来住的,好的装修能给房主带来舒适感。但是我们也经常看到因房子装修问题与装修公司产生经济纠纷的问题,有些小的问题经过私下里的调解便可以解决,但也有一些大的经济纠纷就需要警方的介入了。但这就在这一段时间里,发生了一起业主与装修工人产生纠纷的事件,最终的结果却导致了业主的惨死。山西一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引进了一个企业准备开超市,但这个超市的建设过程极大的影响了居民的住房。
在建设过程中,小区的地下车库水管爆炸,当晚淹了不少电瓶车,本来许多业主就对超市的建设抱有不满,再加上此次水管炸裂。所以几名业主联合找到,超市建筑人员想要一个说法,可这几名业主刚刚找到超市的物业,还没有说几句话,便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殴打,其中一位姓穆的业主更是被手脚捆起来遭到多名工作人员的殴打,其余的业主想赶来帮忙,但却被挡在门外,并且工作人员还把内部的电灯给关了,所以最后出于无奈业主们只好选择报警。当警察到来的时候,穆姓业主说自己的身体不太舒服,所以就没有一起前去警局做笔录,当晚便传来消息,穆姓业主因突发心肌梗塞导致死亡。
此事引起了当地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立即组建调查小组专门负责这个案件。这个案件说起来应该是小区物业和超市管理者的共同责任,首先,小区物业在没有询问,楼层业主的意见,便私自引进外来企业对楼层的建筑进行改造,严重影响了居民们的正常生活。并且,在小区业主向物业进行反映之后,物业也没有及时提醒超市的管理者进行整改,反而引起后续的水管爆炸,此时物业仍然不重视这个问题。在小区业主私下里准备去找超市的工作人员进行协商的时候,物业方面也没有出面协调,即使是业主被围殴,也没有看见物业公司的人影。
同时应该负责任的是超市管理者,建设超市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居民们的生活更加便利,同时为自己增加收入。可在建设的时候便已经得罪了多名业主,那么对超市的口碑一定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在水管进行炸裂后,首先考虑的事情不是维修水管,而是如何解决业主前来讨要说法。并且建筑工人在围殴业主的时候,相信超市的管理者一定知道,但却并没有制止这种行为,反而是一种默许的态度,这就更加纵容了建筑工人的暴力行为。所以这起事故应该通过警方的调查,最后对物业和超市管理者进行相应的处罚,赔偿死者家属应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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