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女子花100元给妈妈买凉鞋,被丈夫扔在服务区,此事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热议,网友们纷纷为小燕鸣不平!
据悉,小燕的丈夫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和小燕的父母关系很僵,几乎已经到了不来往的地步!小燕表示她并不清楚丈夫为何对她的父母有这么大的成见,但她作为女儿孝敬父母天经地义,她不明白为何她只是给自己的父母买了一双鞋,自己的丈夫竟然如此生气!
小燕称她的父母知道小燕在家里难做,所以小燕买鞋她的父母很高兴,但是把钱转给了小燕,这就等于这双鞋是小燕的父母自己买的!即便是这样,小燕的丈夫得知此事竟然把小燕直接扔在高速服务区,实在是令人气愤!小燕虽然很难受,但是,在民警将其送到车站之后,她还是抹着眼泪,踏上了回家的客车,小燕没有回娘家,大概是不想让她的父母为她伤心难过和担心!婚姻里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让人心寒,爱屋及乌!小燕的丈夫如果真的爱小燕,就应该善待小燕的父母。
原则和底线
此事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很多网友称此事已经触及了原则和底线,小燕不应该回家,更不应该和她的丈夫解释!小燕孝顺父母没有错,不管小燕的丈夫和小燕的父母有什么过节,他没有资格阻碍小燕尽孝道!小燕的丈夫做出这种事情应该道歉,小燕应该暂时和丈夫分开,其丈夫道歉并且表态不干涉她尽孝,她才能原谅!
悲哀
一段婚姻进行到如此程度,真的很悲哀!小燕在服务区痛哭流涕,其丈夫竟然不接电话!只能说小燕的丈夫不爱了,但是小燕却依旧执着!这正是最悲哀的地方!
江西一女子花100元给妈妈买凉鞋,被丈夫扔在服务区,不爱请不要伤害!
首先没有出现暴力或者互殴事件的话就不要报警,因为有些家务事如果通过借助官方力量特别是报警来解决的话恐怕会不利于事情的最终结果,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建议还是通过家里说话有份量的人或者居委会层面协调解比较妥当。生活里这样的女子确实有,但总体上说已经出嫁的姑娘最好还是把精力放在自己小家庭的日子上,尽量不掺和娘家事儿,但是有的就热衷于帮着娘家打抱不平,大事儿小事儿跟着掺和,结果越搅和越乱。当然如果娘家妈真的在儿媳那受了委屈时站出来说几句公道话也无妨,这时候把握分寸尤为重要。醋从哪里酸,盐从哪里咸啥事儿都有个由头,吵架说很多情绪化语言不利于处理家庭矛盾,一家人坐下来协商解决才是上策。
江西有一对夫妻在高速上吵架,丈夫将妻子扔在高速并拿走其手机,这件事情在网上引起热议,有很多网友觉得这名丈夫非常的残忍,高速公路上来往的车辆非常的多,速度也很快,很容易让妻子出现交通意外事故,这名丈夫完全不考虑自己妻子的感受和个人的安危,没有任何责任感,也有不少的网友劝女子及时和自己的丈夫离婚。
如果和自己的妻子吵架之后我会选择保持冷静,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两个人产生怎样的矛盾,他还是我的妻子,我不会将他扔在高速公路上,这也是一种不负责任,当两个人的气消之后,再及时向对方道歉,这样能缓和双方的关系,夫妻之间本来就有一些磕磕绊绊,但是两个人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便会解决很多的争执。
当地警方发现该女子一个人孤独地走在高速应急车道上,便上去询问女子的情况,这才知道女子直接被丈夫扔在高速上,而民警开车将女子带下高速,并且联系了女子的好友将女子接走,好在警方及时的出现,女子孤独的身影也让很多人难受,不仅遭受到丈夫的殴打,而且还被抛弃在公路上,相信任何一个人遇到这样情况,内心是非常痛苦的。
夫妻之间千万不要因为一些小事斤斤计较,更不能将双方的矛盾扩大化,要学会包容和理解对方,千万不要去做一些傻事,夫妻在高速公路上千万不要吵架,毕竟很容易分心导致引发交通事故,夫妻之间一定要正视双方的矛盾,要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更要理解和尊重对方,遇到事情两个人一起承担,给对方一些惊喜,彼此和谐的生活在一起。
比如,江西女孩子确不错,挺高的,不喜欢跟人吵架什么的。
低调的江西女孩,她欢的东西很特别,很有欣赏能力,江西女人的性格也是兼具南北特色,既有北方姑娘的大气直爽,也有南方 孩的多愁善感,这就是我眼中的江西女孩。
女儿被丈夫所杀,家属放弃赔偿,并非是家里有钱,也不是对方给不起,而是凶手太过凶残,毫无人性,家属迫切希望法律立刻判处他死刑,立刻执行。可见,家属爱女之心,恨女婿之切。
女人这一生避免不了要嫁人,如果遇到良人,即使不富裕,也能感觉到踏实,至少还有奋斗的希望。
如果遇到个心狠手辣的男人,此生注定要活在悲痛之中,甚至还会受到生命威胁,这样的婚姻就是一场悲剧。也令人对婚姻产生恐惧。
事情发生在江西南昌。女子小雅,因不满准丈夫(王某龙)总与女网友聊得很晚,两人发生口角,在订婚前五日,被王某杀害,享年28岁。
不管是否要订婚了,既然两个人在一起相处,已经有结婚的打算,王某就不该再与别的女子联系了,而且聊到深夜,显然是不正常的,换作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接受这样的情况。
如果男人不喜欢一个女人了,就对她直说,或许她都不那么伤心。一面要订婚,另一面又和别的女人联系,就不是一个男人该做的事。
狠心杀害相处3年的女友,毫无人性因此事,小雅和王某争吵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令人想不通的是,王某居然动起了杀心,将小雅给残害了,并抛尸在河中。这可是朝夕相处了3年的女友,马上就要订婚的人。
动物尚且有些人性,可这王某却未必有,如虎狼,似豺豹,甚至更凶残。对一个已经爱到可以订婚的女人,居然能下此毒手。
订婚日定在了4月18日,可小雅在4月13日就被王某杀害了。
罪犯心思缜密,头脑冷静临近订婚日,小雅妈妈就给小雅打电话,但怎么也打不通,但会收到女儿微信的回复,说现在和婆婆在一起,不方便接电话。
小雅妈妈选了好看的首饰打算作为礼物送给王某,问小雅好不好看,微信那头回了一句好看。可小雅妈妈却不知道,此时小雅已经被害,是王某用小雅的手机回复的。而且,为了毁尸灭迹,王某还用小雅的手机给她的同事发消息说生病了,不能去上班了,希望同事帮忙请个假。在13日杀害小雅后,14日,王某还能淡定的和朋友去喝酒。4月16日,王某将小雅抛在河中,很快小雅的尸体就被发现了,于次日,王某便被警方抓获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手段凶残,无精神疾病发生这样残忍事,根据程序,公安机关先对王某进行精神检测,看他是否存在精神疾病。个人觉得根本都没有检测的必要。王某杀人后能在第一时间想到利用小雅的身份给同事,朋友,家人联系,然后再进行毁尸,如此淡定,心思缜密的人,别说是精神疾病,很多常人都不一定能想到。
据了解,王某曾经的工作是某教育机构的员工。能在教育行业工作的人,多少都有些文化,更有该有素养。可知人知面不知心,一个人真的很难看透,连小雅的妈妈都看走了眼,小雅的妈妈将王某当亲儿子一样看待,可王某的做法,也太令人心寒了。
家属放弃民事赔偿,要求立刻执行死刑得知小雅被害后,妈妈哭成了泪人,浑身发抖,两天都未恢复过来。王某被抓后,妈妈决定放弃民事赔偿,要求法院严判,希望立刻执行死刑。
王某杀人抛尸,手段残忍,杀害近亲属,虽然审判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无论从哪个角度讲,他都应该受到最高的刑法处罚。王某的所作所为,伤害的不仅是一个家人,更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对社会产生影响,令人对婚姻产生恐惧人们不想看到这样的悲剧发生,可悲剧却离人们这么近,近得让人恐惧。本来结婚率就降低了,现在对婚姻也产生了阴影。
以前,家长总是逼着女儿早点嫁人,生怕名声不好,让人笑话。可现在,很多家长也改变了想法,认为只要女儿找到了对的人,哪怕再晚,也不会催促她结婚了。这种想法转变不是因为尊重女儿,却是因为此类事件的频发,让人恐惧所致,这是可悲的。
暴力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打人耳光是不道德和非法的行为。作为父母,我们应该以身作则,教育孩子如何处理冲突和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
您女儿已经30岁了,她应该有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尽管她可能在一些小事上与您有分歧,但是您应该尊重她的意见和感受,试着与她进行对话和沟通,理解她的想法和立场,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如果您的女儿经常与您吵架,您可以试着找出原因,并采取积极的措施来改善这种情况。您可以尝试与她进行坦诚的对话,了解她的需求和关注点,并寻求共同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您也可以寻求专业的帮助和建议,比如找家庭咨询师或者心理医生等来帮助您处理和解决家庭矛盾和问题。
总之,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我们应该以理性和尊重的方式来处理家庭矛盾和冲突。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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