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
根据媒体的报道来看,在七月二十五日的时候,一男子手拿一把菜刀跑到银行要抢劫,这原本应该是出现在**里面的画面,却在现实生活中上演,据悉,该男子当天是大摇大摆进入银行的,完全无视摄像头和周围群众惊诧的目光,他穿着很普通的衣服,留着光头,戴着口罩。一进入银行就直接来到了大厅的柜台那里,有一名银行的木工作人员正准备问他想办理什么业务呢,他突然拿出菜刀对其喊到:“我要抢银行了,我要抢银行了。”之后就抓住了那名女工作人员,一边挥菜刀一边让周围人给他准备好现金。
当场被抓在该男子挟持女工作人员发疯的时候,银行安保和警察很快就赶到了现场,没几分钟就将该男子完全制服了。事件曝光到网上后,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有的说该男子是不是压力太大啦,有的说该男子是不是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等,总之众说纷纭,都觉得他的行为挺荒唐的。
违法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务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务抢走的行为。在强烈的过程中,一般都会采取暴力胁迫的方式,如该男子手持菜刀,拿女工作人员当筹码,虽然最终未抢到钱财,但原则上仍构成抢劫罪,一般会根据情节的严重性而被处以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抢劫取得财务,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总之一句话,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就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希望每个公民都能对此有所了解,不要做违法的事情。
夫妻吵架拿刀的行为不合法,应当立即报警处理。如若伤人,则可能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人罪。
如果伤情达到轻伤以上,那已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犯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仅仅是吓唬,但是没有造成实际危险的,不违法。
一、故意伤人罪构成
1、伤害他人身体。行为对象是他人身体伤害自己身体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2、行为内容为伤害他人身体
3、伤害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
二、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三、确定轻伤害案管辖的应注意几点:
(1)被害人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
(2)被害人提起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提起公诉的选择问题
(3)是被害人是否控告、要求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只要丈夫实施家暴,应当立马报警,并留存报警记录。
2、及时就医并保留医院病历、诊断书、缴费凭证等文件。
3、家庭暴力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的妇女权益保护法,严重的,警察可以拘留对方。
使用 管制 刀具会被拘留。但是不要用它伤害别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 打架斗殴 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9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我的老家,几十年前发生的事听老一辈人说的,两家住隔壁关系本来挺好的,王家有个十一二岁的女孩暂时叫小芳吧!隔壁家有个八九个月的孩子,小芳每天放学回家都要去隔壁跟小孩玩一会儿,那天在他们家二楼小芳抱着孩子逗孩子玩,可能是抱久了就想把孩子往上颠一下,结果她忘了这里是二楼,背靠着栏杆一颠用力过猛孩子从肩膀上翻过去掉在一楼水泥地上摔死了,男孩家里人让小芳给他不到一岁的孩子买棺材,披麻戴孝,一步一磕头给送到坟地,棺材放进去男孩家里人骗小芳进去说是棺材没放好(小芳家里人伤心就没去,嘱咐村长照看女儿),小芳一进去男孩父亲跟大伯商量好了一人一条腿用力扯就给小女孩撕成两半了,上面的人听到小女孩叫了一声没动静了就赶紧抄起铁锹就把两个人给活埋了,一尸四命,好惨啊!
坐标四川达州,2013年11月,3名小学生扶摔倒老人,却被老人碰瓷。
2013年11月15日,3个孩子在楼下玩耍,看见有个婆婆在不远处摔倒,老人对孩子们说:“小娃儿,把我扶起来一下嘛!”3人将老人扶起,老人抓住小孩的手,说自己被撞倒。老人要向孩子家长索要20万。后来将医院治疗花了2万多元,老人及其儿子一直纠缠孩子家长要赔偿。还把自己老母亲放到其中一名孩子家中住了2天,还扬言,不赔偿不走。
多位现场目击者曾表示,老人家是自己倒下的。
11月19日,3名小孩的家长约着太婆的家人一起到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过司法调解,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三名孩子承担7500元。双方在司法所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孩子家长最终被强行要走1100元。
当地公安局经查明受伤老太太是自己摔倒,并不是她说的“三个孩子推倒”,蒋某及其儿子龚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给予蒋某行政拘留7天,因蒋某已年满70周岁,按照法律不予执行,对龚某某拘留10天,处罚500元。
2015年8月22日,3名曾在2013年因扶老人被讹诈为“撞倒”的孩子获得5000元奖励。在公安分局办公室,3名扶人的小孩和两名办案民警分别获得了由民间基金提供的“好人”奖励现金。
我想说:真的是无耻之极,碰瓷起来连小学生都不放过,给孩子造成多大的阴影啊,小学生正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阶段,让孩子感受到 社会 满满的恶意。
对碰瓷的人惩罚力度也是轻飘飘的,还因为年龄大不予执行,这样对于碰瓷的人来说,完全没有犯罪成本。讹到就赚一笔,讹不成也没什么损失。
反正我现在遇到摔倒的老人,不敢扶~家里没矿,背后没人,怕连自行车脚蹬子都扶进去了
我挺喜欢看这种案件。我也来说一个。
90年代青州,晚上村长在村北一村民家喝酒,喝到一半有人来喊:你家着火了!村长急忙骑着摩托车回家,家里已经烧的差不多了,老婆孩子死于火中,后来经过检验,发现老婆死前被捅了一刀,这就不是普通的失火案件了。
民警例行走访,邻居说:那时候他刚炒完菜,听到外面哑巴阿瓦阿瓦的叫,哑巴是村长的亲弟弟,只有见到村长才会这么叫,但是当晚许多人都证明村长在喝酒,有不在场证明。但是有个细节,这家人这两天圈里掏粪,周围很脏,所以大家都是走到很远的地方方便,村长曾经出去方便了十几分钟,再后来村长承认了罪行,用大约三四分钟的时间步行回到家,拿刀结果了老婆,孩子才十几个月没有反抗能力,然后纵火烧家,用了不到两三分钟时间,再用三四分钟步行回到酒局,酒局全程谈笑风生,不露破绽,可见其阴险歹毒,心理素质之过硬。
坐标华北平原地区偏远闭塞的农村,时间20年前吧,那时候我还很小,听闻,一位妇女赶娘家去回来的路上被奸杀、尸体被扔到桥底下,当时骑的是自行车,还带了一个小娃娃,车子在路上直直的排放着,娃娃在娄里做了一夜,第二天家人发现没有回来、原路找人才发现的,警察法医物证检验该做的都做了,直到现在,这案子还没破呢。
第二,也是我小的时候,死者生前是收粮食的,做的还不错,估计是得罪什么人了吧、在某天夜里,在和朋友们吃饭的时候,被人偷偷的杀死在角落里…饭店老板跑路后抓回,排除了他作案的可能,死者生前家庭美满,死后剩了一对儿女和妻子,后来听说改嫁了,直到现在这案子还没破呢。我是随便回忆回忆,我都觉得后背发凉。没破的案子太多了吧?不过现在好多了,国家有天网工程,大大降低了破不了案子的可能性
杨大兰,潘星兰的事迹我想很多人都应该知道吧,我记得小时候思想品德书里都讲过,我就是这里的人,而且当年出事的那个供销社是我外公现在的家!!
杨大兰 枝江市董市镇人,生前为枝江董市镇信用社桂花分社炊事员,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凌晨,枝江董市镇信用社桂花分社两名女职工杨大兰、潘星兰值班守库。两名蒙面歹徒越墙潜入分社院内,撬门持刀抢劫库银。杨大兰、潘星兰闻声起身后,房门已被撬开,歹徒持刀威逼他们交出保险柜密码及钥匙,杨大兰、潘星兰临危不惧,拒不说出密码和钥匙存处,与歹徒进行周旋。杨大兰被歹徒逼进厨房连刺九刀壮烈牺牲。惨无人道的犯罪分子又用刀划伤潘星兰的左手,割掉她的左耳,并连刺其十余刀,潘星兰晕倒在血泊中。苏醒后,她强忍巨痛,边走边爬到附近农户家请人报案。枝江市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力量侦破,五十六小时后即将两名罪犯抓获归案。潘星兰经抢救,转危为安。事发后,共青团湖北省委授予潘星兰、杨大兰“湖北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全国妇联和湖北省妇联分别授予二人“三八红旗手”称号;中国农业银行授予二人“ 社会 主义农村金融卫士”称号;全国总工会授予二人“全国金融卫士”称号和“五一劳动奖章”;共青团中央授予二人“英雄青年”称号;公安部授予二人“保卫国家财产、勇斗歹徒治安英雄”称号;一九九O年二月二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杨大兰为革命烈士。
1996年四川万县凉水乡(今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凉水乡)发生过一起震惊全国的抢劫杀人案。凉水乡信用社被劫10万余元,七尸八命(其中一孕妇)。当时我就住在离信用社直线距离50米的小学。早上起来发现街上好多人在看热闹,当时很小喜欢凑热闹,冲上去就看见尸体陆陆续续被抬出来,其中一名小孩整体脸色发青听大人说是活活被胶带捂死的。当时一年没睡好觉。后来又陆陆续续传来各种消息说破案了,又陆陆续续有部门出来辟谣。至今此案已经成为一个悬案。虽然已时隔多年,早已过了二十年追诉期,凉水乡还是没有拆掉信用社。因为当地民风淳朴,这种案子简直就是投了一个核弹,自然希望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只记得抓了好多人审问。当时万县信用总设出了100万现金悬赏凶手,据说整个万县地区都相当愤怒,自发捐款。总计悬赏两百多万要弄死凶手。但是至今还是迷案
我们那儿是企业大院,大家彼此都认识。1991年除夕夜,我们同一幢楼的隔壁单元发生了一起命案,一个农村来亲戚家过年的高三孩子被杀死在他亲戚家里了,身中三十多刀,手掌离断,五楼到一楼墙上到处都是凶手的血手印和脚印,我当时12岁,壮着胆子上到三楼再不敢往上了,上面也封锁了。案子三天就破了,有人看到死者的堂兄(主人家大儿子)在游园晚会上和凶手因为踩到脚发生了口角,凶手回家拿了刀就去他家了。主人一家四口当时都还在游园会活动没在家,死者是先行回去看电视的,只有他一个在家。而凶手的父亲和男主人在工作中有点摩擦,回家经常抱怨咒骂对方,所以凶手心里有仇怨,在游园会又跟他家的吵架了,一时气不过冲动杀人,死者和凶手都还是高中生,凶手满18了,死刑,独生子。后来主人一家就搬家了,这个死者真的是为他们挡了一灾,他们家两个儿子,老大就是和凶手吵架那个后来在国企当了官,老二是我同学后来好像做了医生。当时在当地非常轰动,全国就排不上号了。
我出生在三门峡,跟着这座城市一起成长。现在已经年过半百了,经历过太多事情,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发生的一起轰动全国的炮弹爆炸事件让我一直不能忘记。
那是1982年的9月,我在和平路的市一中上初一,下午快放学的时候,在教室里听见”咚咚”的打炮声,当时通讯都不发达,老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下课放学了。我顺着和平路往灯泡厂附近的家里跑去,刚到家门口,炮声越来越密集了,我和小伙伴们就跑到马路边议论,眼看着一个炮弹壳怪叫着、翻滚着从空中砸向灯泡厂的大烟筒,那种和空气撕裂的声音我现在还能记着。那时候小,也不知道害怕,大人们也没有下班回来,路边站满了小孩子,眼睛都望着天空,不停叫喊着“快看,又飞过来一个!”
30分钟后,灯泡厂的民兵挎着冲锋枪开始挨家挨户通知人们下厂区里面的防空洞。有经验的老人还带着吃的,我妈下班后到家拿了个褥子下到防空洞里找到我。三小时后,民兵通知大家可以回家了,我们小孩都站在马路边看,公安和部队战士、民兵开始在各个路口戒严,公安人员开着偏三轮摩托车收集落在各处的炮弹。有个邻居到了家里的路口回不到家,和公安人员吵了起来,公安人员怎么解释都不行,最后一个领导说非常时期,先把他扣起来。直接上来几个公安扭住他上了解放卡车给抓走了。
最后听说这是送往老山前线的炮弹,因为车轮和铁轨摩擦起火造成了爆炸,幸好炮弹都没有装引信,弹壳和弹头分开存放,再一个是往西的线路是在低处,很多炮弹打在了往东去的线路的路基上,这个路基高30多米,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还有个传说是一名火车押运员冒着生命危险摘掉了挂钩,把爆炸的车厢和未爆炸车厢分开,减少了损失。
火车站割头事件算么?吃面为了一块钱杀人,朋友微信还发我看了头直接丢在垃圾桶里了,我当时就删了,后来找到的都是打码的,还有就是我附近一个人和我妈是牌友关系女的,在家为坼迁发生矛盾,也就是为她儿子争具体情况也不太清楚,不是二婚是同居关系拿枕头闷死了女方,然后想抛尸过两天她儿子回来看他妈发现门锁了,电话也打不通就找到我家问最近见过他妈么?我们说没有,然后他发现事情不对然后马上报警,第一次警察没来,说可能出去了让他等几天看看,又过了一天越想越不对,然后直接去公安局报案,不久人家几个刑警跟他一起过来(便服)先是去案发现场还有调监控,走访确定同居男人是重大犯罪嫌疑人,不到两天就找到人了,然后指认埋尸地点时我才知道他们是警察,这些就是近几年的事,说说我上小学的吧,离我上学的学校23百米的地方有一个小卖部,我们上下学都会路过这里,某一天晚上小卖部进小偷被发现了就打小偷,打着打着把那个小偷逼急了把里面三个人全杀了,后来人抓到了,结果什么样我就不知道。
坐标成都,这座城市每天都有不少故事,不过要说足够轰动全国的记忆中确实不多,但说出个一二还是足够的。
最近很火的就是七中食堂的事情了,但这件事我不敢说是轰动全国了不过确实在我们这里产生了不少的反响(毕竟七中可是成都数一数二的大多数人都憧憬的学府啊)。
时间推到去年的话首先想到的就是川航机长迫降的事,那会看到这事相关的新闻那都是无穷的佩服啊,一边看一边感叹机长真的太牛逼了,这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居然做到了。
说到去年还发生过一件事情,就是严书记被妻子坑了一会这茬,当时都看到过有央视报道了也,那会网上也经常能看到讨论这事情的。
还有一件年代比较久远但至今记忆犹新,那就是9路公交起火的事情,当时这件事也被央视报道过,由于当时还小所以仅剩的记忆就是很多条生命于烈火中消逝,但就算是只有这点记忆残片也足以让我为之惋惜,去年万州22路的事情发生后很快就联想到当年这起事故,都是少数乘客当时不把一些规矩当回事然后把一车人连同自己给拉到鬼门关去一趟,直到现在成都公交貌似都有语音提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上车”(但我很清晰的记得这之前公交车的车门旁边就写了这句话不过那会有没有像现在这样有语音提示就真不清楚了)
愿这座城能带着这些或喜或悲的经历继续前行,也期望自己能够继续与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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