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纠纷什么部门解决

农村建房纠纷什么部门解决,第1张

一、宅基地管理部门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该规定,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需要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两级政府都是可以的。

二、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一)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二)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三)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农村建房与邻居发生纠纷可请村委会出面进行相应的调解,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纠纷作出相应的判决。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由此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对于已经继承了房屋,还没有确权的宅基地。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在2020年4月12日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公开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通知》对于宅基地建房有明确的说明,首先是对于各部门的职责有一套很明确很标准的手续。农村宅基地建房的必经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的书面申请。

2)先提完申请待村民小组收到申请以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进行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的理由、拟用地的位置和面积,拟建房的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组织成员或村民委员会进行审查。

4)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人的意见等。

5)在上述的审查通过以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主管部门。没有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的,这些事项已经统一交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可以直接向村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村集体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到乡镇主管部门。

6)在乡镇主管部门收到宅基地和建房的申请以后,他们应当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供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

7)经过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之前向乡镇主管部门或授权牵头的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的用地范围,乡镇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际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的位置。

8)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批准面积、资质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的验收意见表。

  根据具体情节来处理。

  1、情节轻微,没有触犯法律,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

  2、造成人员伤害,但只是轻微伤,触犯治安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造成人员伤害,伤情属于轻伤及以上的,触犯刑律,给予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如果是合法的,可以要求排除妨碍,请村里出来调解。调解不成,如果邻居的行为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排除侵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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