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这个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必须是外部的伤口。病理性的伤害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然后,如果你要起诉的话,是否是起诉工厂还是起诉那个领班要看这个领班的行为是否是职务行为。我觉得你可以把它们同时列为被告比较合适。
但我觉得你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你能否证明你老婆精神失常和她和领班争吵这件事儿有关。对方肯定会主张没有关系啊。像我前面说的,如果是病理性的疾病,是不能算做工伤的。你必须证明就是他们把你老婆搞疯的,才能要求他们基于侵权责任给出损害赔偿。但这对你的证明责任是要求很高的。
我本人就是个法学院的学生啊。
但我感觉是这样。希望有有职业资格的律师能帮到您!
我很想知道为啥我的答案没有被采纳!
这种小事,个人认为太八卦了不好。
上班吵架,本来不是大事情,基本了解原委,不再追究。
虽然被叫进来的那个受了委屈,但是不代表她就是对的。私事下班解决,工作的分歧,让上司解决。你也可以解读成厂长信任被叫进去的那个员工,所以只叫她进去了解情况。
按照兼听则明的原则,应该是单独向双方了解情况,再做出相应的处理。
了解情况了,也安慰了,人也交给组长了,当然就算是处理完了。
在描述裏,厂长叫来了组长让受委屈的员工“别生气了”然後走了,这说明厂长还有事情需要处理,没有时间在这种小事上耗费时间。
好几种可能
1可能真的老实,对老婆的话言听计从
2早就想离开你了,正中下怀
3真的不爱了,有外心了
究竟怎么回事,作为妻子心里最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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