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刑案犯罪嫌疑人曾多次发布求助信息无果,知情人称其「曾跳海救小孩」,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福建莆田刑案犯罪嫌疑人曾多次发布求助信息无果,知情人称其「曾跳海救小孩」,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第1张

如下:

1、这个杀人案的直接诱因和根本原因就是盖房纠纷没有得到合理及时的解决(之前认为是纯粹的复仇,但看到更多信息后知道并不仅仅是复仇)。

我们先捋捋整个的时间线:

2016年1月,欧金中提出申请盖房,同年12月获得批准。2017年欧金中开始着手盖房。

2017年,欧金中原先的计划是拆一半留一半,留下的一半作为盖新房时期的过渡住所,但是被所在村干部阻止了,这位村干部说必须全部拆完才能盖。欧金中为此进行了第一轮的维权,村领导和镇政府都跑过,最终也没有协商好。

于是无奈之下,两年后(2019年9月)欧金中按照相关规定把房子全拆了。

但是麻烦从这里才刚开始。他准备盖新房时候,俩邻居来阻挠(其中不包括被害的欧某发家)。

而在2019年条件都具备后,欧某发也出面举止他家盖房,理由是欧某发家靠近马路的围墙发生了滑坡,泥土滑到了欧金中家的田地里,于是欧某发认定欧金中家的那片田地是他家的,让其把那片田地给他。

于是欧金中一家自2019年9月开建新房起为了顺利盖房,就开始了第二轮的维权,报过警,市长热线投诉过,去镇纪委、区信访局举报过。上级部门也安排人员去查看,并交代当地包村干部帮忙解决,但是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从2016年12月,欧金中申请盖房获得通过以后,一直到现在,五年时间里房子依然没有盖起来,全家六口人挤住在一个铁皮房子内。

在长达五年的时间线上,在两轮上诉维权的过程之中,如果行政系统中有一个人能够站出来,妥善解决村民欧金中的自住房问题(也不花政府什么钱),今天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2、案发当天的情况。

欧金中家棚屋上的铁皮被风吹到了欧某发家的菜地里,为此,对方找来后一直辱骂。第一次时候欧金中没接话,直接回家了。谁知道欧某发的家人随后又找来,一直辱骂他,于是惨剧发生了。

3、当地政府最新的信息或通告。

莆田警方给出的信息称,事件不涉及涉黑涉恶犯罪。但与此同时,另一个焦点至今还没有给出任何回应——“邻居有亲戚关系,有保护伞”的问题。

目前这方面调查由平湖镇政府上级单位秀屿区的纪委监委负责调查,但建议最好还是级别更高一点,毕竟欧金中第二轮上诉已经到了莆田市一级,但是依然没有结果。

4、欧金中救人的事情已经实锤,记者采访中获得的对于欧金中的评价也都属于正面评价,并且提到欧金中由于盖房一事极为焦虑,疑似有抑郁症,并且去医院开过药。

所以希望找到的不要是一具尸体。

5、我不认为这是一场纯粹的复仇,更像是情绪瞬间崩溃之下的盲目宣泄,比受害者更先死去的,是欧金中心中一直以来相信的某些东西,而杀死这些东西的,不仅仅是欧某发,还有对这样一位普通村民的正常诉求无动于衷的某些人。

我认为这个案件要追查到底的意义,也在于此,要揪出推动着欧金中走到今天这一步的人,去改善这样的事情,让悲剧少发生一点(不可能消失的)。

6、我不认可甚至极端反对欧金中作为杀人犯对别人生命的冷漠剥夺,但我同情欧金中作为一名守规矩的村民的部分,也因此更觉得讽刺,如果守规矩的下场就是路越走越窄,那么必定会让一部分不再那么守规矩,你觉得最后受损失最大的会是谁呢?

真的,别惹老实人,你毁掉他对规矩的敬畏,他会要命的。

根据这些信息可以归纳这么几条:

1、在他的举报行为发生后,没有获得良性反馈,甚至没有反馈……“依靠公权来实现正义”的渠道在他面前逐渐消失了。

2、村里人对他的评价,以及他五年来的经历,可以看出他本人在本地受到同情,所以自己措辞中的“老实”是一个相对客观的评价。

3、个人始终在坚持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权,但五年中境况没有发生改善,一定程度上说明当地维护自己权利的最好途径未必是法律途径。在这里有句欧金中本人的话大家可以看看,尤其是当地政府更应该看看:从来都是老实人按照规矩办事,却从来法律是不会站在老实人这边的。

很难想象,说这句话时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但是可以想象,他的遭遇与困境对他的心理造成有着多么巨大的压抑与绝望。

虽说行政并不会细致到对每一个个体感同身受,解决所有问题,但很显然,一个存在五年的问题在当地政府办事人员的视野之内,应该不算微不足道,甚至他的遭遇获得了关注,但是迟迟没有解决。

4、很少有人关注被害者。我认为在所有事情真相没有查明并公布之前,就刻意渲染被害者与嫌疑人之间的矛盾关系,是一个非常过分的行为,因为这会误导民众产生“杀人者事出有因“”被害者死有余辜“这样的情绪,甚至这会给警方的工作带来社会压力乃至于误导。

比如说如果最终结果跟当前信息有出入,那么先入为主的这种“同情嫌疑人”的情绪就会驱使人们质疑警方调查结果,从而伤害到公信力。

我认为更好的方式应该是彻查双方的社会关系,彻查此案件可能衍生出来的当地政府机构行政不作为、渎职等其他案件(大概率存在)。

5、嫌疑人杀死两人,伤三人,这件事要搞清楚当时的情况。嫌疑人在这里有灭门的主观故意性,但在矛盾激化之前,对嫌疑人造成权益损害的可能只是这个家庭中的一个成员。还有一种情况,当时是否存在被害者一方出现错误举动从而激化矛盾的情况。

6、嫌疑人还有一个儿子,三十岁。被害者一方幸存三人。杀人案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最好也解决一下,不然很可能还会有事。

7、嫌疑人一定要尽快找到,它不仅是杀人案的关键角色,还是举报相关事件的关键角色。我担心的不是他会畏罪自杀,而是别的。

不是盲目同情凶手,而是呼唤公平正义。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有法律约束,在法律的框架下,人人平等,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法律来维护。 报建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为什么住铁棚6年?六年什么概念,假设你住六年铁皮房,合法盖房被邻居阻挡六年,你心里什么想法,人要互相尊重,都是有血有肉的,谁都要脸面。没有一个人会支持欧某杀人,只是同情他遭遇。一个人在自家的宅基地上翻建新房,却为何屡遭他人阻拦,而一直六年之久。假若这个情况你遇上,你又怎样?

很多人同情,是因为生活在平凡的生活中,碰到过类似合理要求,结果是无望无肋遭遇,积累了一种无处发泄的失望情绪,莆田案是爆发出来了。大家没有美化凶手,更不会美化暴力犯罪行为,人们只是探究惨案发生的根源,避免类似案件发生。

杀人行为不值得提倡,但为什么杀人值得深思。杀人是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也要反思事件发生的根源,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才是久安之道。

同情代替不了法律,同情和法律也不能混为一谈。同情是人的本性。杀人受到法律的严惩是必然。但深层的原因应该查明真相不能因为杀人而不要求真相。应该追究的是引起矛盾的一方。要想解决问题,要从根源作手。欺人者可恨不可死,想必现在何必当初!欺人者也应受到法律的惩罚才是。善待每个人,为自己以后代积福,别为难人做善良有识之人让社会更美好,让好人老实人弱者过好,社会美好。

法治精神应该是预防犯罪,如果仅仅是事后惩治,那就违反了法治精神。

与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与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

  曝光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很多人围在一起,有警车也有救护车,并没有看到嫌犯的具体情况,有人还说:真的套住了。之后传出嫌犯自杀的言论,后来送到医院抢救宣告死亡。这次抓捕可谓是一波三折,惊心动魄,嫌犯的死亡并不代表这起案件就结束了,如果真如网上所传的那样,必须彻查当地官员是否存在不作为的现象。

  欧某为何要杀人?

  欧某杀人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土地纠纷,该纠纷已经存续了几年,当年欧某想要旧房翻盖,已经告知当地政府,相关证明也办好了。并非违法建造,然而当欧某准备开工时,却被邻居以及村里面的个别人阻扰。施工无法进行,欧某一家人没地方住,只好临时搭建了铁棚房。在这个小小的房间内住了6年,在拍摄的照片中也能看到铁棚房与邻居三层楼房相比天差地别。

  

某天当地起了台风,欧某所住的铁棚房,有些碎片吹到了邻居家菜田。欧某想要去捡回来,又遭到了阻扰,于是两家人又发生了争吵。多年积怨,在欧某心中留下了仇恨,于是导火线点燃,欧某拿着刀砍向邻居5口人,最后导致两人死亡三人受伤,其中还包括一个10岁的孩子。

  对于这起案件我有何看法?

  欧某如果真如网上所说的那样,遭到邻居多年霸凌,确实值得同情。但是他真不应该把矛头指向孩子,孩子什么都不懂,被残忍杀害的那天可能都没反应过来。另外这件事引起的舆论也应该作出解释,只有解决大众的疑惑,才能够维护公平与正义。如今嫌犯已经畏罪自杀,法院也不可能起诉一个死人故意杀人罪,也许他用自己的生命为孩子赢得了盖房权,但这代价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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